第三章融入
我心中不免有一些伤感和悲切。但必须要行走,行走在本不属于自己的道路上,有人说:“人一辈子,不为别的,只为来做好一件事情,便离开;也有人说,人一辈子是来受苦的,就像希娜神话里的西西弗斯的命运一般,周而复始的做着同样的工作,并且是不辞辛劳;更有甚者这样说,人的一生,不为别的,只为还债,一段又一段的债务,即使你经营的再好,你的债务也是累累,直到死的那一刻,你可能变为了债主。”
那是六月,有人说这六月是最为毒得,不是因为它的炎热,而是因为它的衍生,不管是在哪里,那春城和终年高寒之地便是除外,但这些似乎并不能阻止人们寻找美好生活的步伐。
在这些大小城市里,广州便是令人即向往又痛恨的地方,那地方不知道埋葬了多少白骨累累,所以我一直称这座城为花城,用白骨堆砌的一座城市,蕴含着勃勃生机和文化底蕴,不管是在湿润的雨季还是明朗的季节,我似乎已经忘记那些关于季节的太多名字,只知道转动的轮盘。
我望着这座陌生的城市,充满了活力和神秘感;熙熙攘攘,车水马龙,烈日下奔忙的人们,我开心的笑了,因为知道这便是属于自己的地方,心中总是欣喜得,即使此刻什么都不是,都要从新开始,感觉自己像是重新活了过来,这种感觉就像是刚刚从巴士底狱释放的劳役,重获新生的感觉绝对是常人难以想象得。
我享受着这座城市的所有,熙熙攘攘,车水马龙,行人的微笑、谈话,以及那些满脸幸福的恋人,还有带着浓郁神秘色彩的广州之夜。这些都不是那个村庄能够看到,或者说是拥有,只有这样的时间,这样的空间才能拥有,但我没有想到的是,在这美妙的世界里,神秘色彩下的这儿,给我带来了多少的伤痛和苦难,同时也获得多少美丽和欢乐。
我安顿好一切,便开始寻找之旅,第一站便是报社,因为我相信,自己的才华虽然不足以在报社工作崭露头角,但我一直拥有一颗上进的心,正如我前面说过,自己喜欢的便是百般辛苦,也要把它做的漂漂亮亮。
也正是怀着这样一颗真挚的心,竟然感动了主编,硬是拥有了一份报社的工作,虽然工资不高,但对于我而言总是值得高兴的事,顺便找了电话亭,向家里报了平安,这算是惊喜,家中二老便在家中再三嘱咐,我也只能随口答应,以宽慰二老的心。
那是六月二十五号,那是我第一天上班,公司做了欢迎仪式,甚是隆重,心中甚是高兴,主编也甚是高兴,全公司上下也甚是高兴,因为我虽然只是高中毕业,但人着实长得清秀,匀称,算得上帅气,在细看这公司,大多是平凡人,也就是算得上过过生活的那种,似乎有了我,气氛便有了变化,后来才知道,新同事来了,他们就会轻松很多,因此满脸笑容便是这般。
主编先让我熟悉工作流程,其实也没有什么流程,就是打打杂,有时候帮主编整理资料,工作甚是清闲,这便是主编助理。但唯一好处便是,有出去的机会,采访,按照常理,这应该是记者部的事,但有时候会派主编助理协助工作。
其它也就无甚是。广州的夜幕总是在打卡下班那刻开始,所有的故事,也就慢慢蔓延,蔓延在这座城市的每一个角落,有悲切,有欢乐,有嘈杂,有炫晃。一切的一切都是这座城市故事的开端。
下班第一天,同事央了大伙儿,名义上是为新同事加入庆贺,实质上便也是一种消遣,主编是个老实人,主编说:“小莫,我们到酒吧去庆祝一下。”
我本想拒绝,但想想初来乍到,甚觉不好,便答应,一起去了酒吧。那是广州当地特色酒吧,只见在灯红酒绿下的牌子闪烁着“苏荷酒吧”在旁边一个大大的红色“S”字赫然显现。
有人说,我们了解一座城市时,总是要通过各种方式,语言、习俗、文化、人们生活态度等等,我想酒吧便是最好的地方,它代表的颓废与华丽、张扬与艺术结合,在这里你能感受到各种各样的文化元素。
所有人,在激情音乐拨动下,在酒精刺激大脑下,颓废、华丽、张扬、艺术、在这里不断上演,特色节目,人们剥下白日里的伪装面具,尽情享受着这个夜晚,如同这便是第二个世界,完全属于不同的世界,不用看在意别人眼光的地方。
我顺便要了哥顿金酒,因为我喜欢廉价酒,但哥顿金酒总是不失身份的一种酒,它是毡酒,是英伦的国饮。一七六九年,阿历山大。哥顿在伦敦创办其金酒厂,开发并完善了不含糖的金酒,将经过多重蒸馏之酒精配以杜松子、莞荽种子及多种香草,调制出香味独特的哥顿金酒(口感滑润,酒味芳香的伦敦干酒)。
酒吧吧台调酒师笑道:“小哥常来酒吧!”我报以微笑道:“生平第一次。”调酒师笑道:“您应该好好享受这样的夜晚,这是广州疯狂的夜晚,也是广州故事的开端!”
与这位调酒师甚是聊得来,后来知道,他是河南人,来广州已经四年了,没有读过太多书,但调酒技术甚是了得,每当心情烦躁便去讨酒喝,渐渐便成了朋友。偶然机会,得知他是一个文学爱好者,正在写“俗世里的世界”。
当我听的这书名便大笑,他不明所以,便问我为何笑:“我笑问他,我们不是在俗世里吗,俗世里怎又生了世界?”
他说:“其实我们每天在寻找一样东西,这样东西很重要,甚至比性命重要。”
我惊讶问道:“有什么东西比命还重要,命都没有了,还能去追求什么啊?”
他笑着说:“活着的理由!”我顿时无话可说,他憨憨笑道:“其实我们以为我们够坚强,其实不是这样的,我们脆弱的如同在油锅被油炸一般,全身的胫骨只要轻轻一碰便会散架,只是我们觉得自己“够聪明”,我们为自己找了一尊躯壳,这便是活下去的支撑物,仅仅有支撑物是还不够的,还需要一样东西,才能有血有肉,那就是活着的理由。”
我一直在想他这段话,那么深刻,每一句都是戳到我的伤疤,甚至他在说的时候,每一字都是砍在我心上的锋利刀子,是啊,人活着,难道就真的“活着”了吗?
越是细细的想越是觉得道理深刻,不免心中想,在这样的大都市里还能有这般的寻找,真的是了不得的一种举动,不免心中对他有了好感。
那天回家,翻来覆去,无法入眠,心想这样的事还是第一次,完全是不在自己思考的范围内,便提笔写了“广州故事”。故事的开端平淡,但平淡掩盖不了夜色下广州神秘感,似乎有一种魔力,那是一种在灵魂深处呼唤你的声音,忽远忽近,忽快忽慢,节奏感十足,如同在心灵跳动的音符,尽量控制情绪,生怕这些感触从激动的大脑中丢失。
那夜,在朦胧中下雨了,雨滴滴答滴答,似乎在告诉我什么,但那种感觉不觉明历。渐渐地睡去,只看见在雨中有一个人,没有雨伞,在近一些,是个女子,甚是好奇,这深更半夜,怎会有人在这雨中,还是女子,难道她就不怕吗?我向前去询问,正自要询问,女子便消失,心情甚是索然,只觉双手触灯,等滑落碎了一地,我被惊醒,心想:“原来是梦啊。”
收拾完梦碎后的碎片,便一如既往的去上班,所发生的一切都让它顺其自然吧,我们不强求,不逃避,在这座繁华喧嚣的城市,充满诱惑和物欲横流的世界里,让我们的故事蔓延,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