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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太阳升起来了(1)

1 “东方和尚”的魅力

1924年1月,又是一个大雪纷飞、寒风怒号的日子,海明威带着哈德莉和出生不久的约翰离开了多伦多。到火车站送行的只有3个人:4年前把海明威从瓦伦湖带到多伦多的“拉尔夫叔叔”老两口,和明星报社的一个女记者。

但是海明威一点也不伤感,他像离开监狱一样愉快。在纽约稍作停留以后,他们乘一艘邮轮又来到巴黎塞纳河的左岸。这是海明威1918年以来第三次从美国横渡太平洋到巴黎。

他们在斯泰因寓所附近租了一套二楼的公寓房间。新家有两点令人满意,一是房租不贵,二是离爱丁堡公园不远,哈德莉可以带孩子到那里去呼吸新鲜空气。但这里对海明威很不利,因为窗子正对着木料场,楼下有一个锯木厂,电锯的尖叫,马达的轰鸣,木材抛落的声音以及运输卡车的喇叭和引擎声迫使海明威训练自己闹中求静的本领。

他将在这里度过他一生中最艰难的日子,一个再没有职业可依靠的自由作家要在这里背水一战,将奋力攀登文学的险峰。

不错,他已经发表过诗歌,发表过小说,他的打字机已经敲出了数十万字的通讯、报道、专访,麦克的迪昂出版社已出了他的第一个作品集《三个短篇,十首诗》,彼尔的三山出版社又出了他第二个作品集《我们的时代》。

也不错,橡园镇的图书馆已把他的作品赫然陈放在最醒目的地方;橡园镇的居民,当然包括埃德蒙医生和格莱丝,正在一面指责他的书中很多东西有悖于“斯文传统”,一面又为他的这些书感到荣耀,感到他最有可能成为继一位建筑师、一位作家和一位总统候选人之后的橡园镇第四位名人。

但是,海明威的目标太高远,太狂妄——“我要震撼全球”。

于是,他觉得那些作品寒碜。《三个短篇,十首诗》只印了300册,评论界几乎无人注意。只有《纽约论坛报》的评论家巴顿·雷斯戈在一篇小文章里说,有人请他读读一个名叫海明威的青年作家的《三个短篇,十首诗》,并向他寄来了这本作品。但他三个月来都找不出时间去读这本只需花一个半小时就能读完的书。另外还有一个批评家爱德蒙·威尔逊,给海明威回过一封信,写了几句无关痛痒的鼓励话。

《我们的时代》遭遇也差不多,印数也是300册,据说只销售了170册。几个文友写了几篇客客气气的评论,从此湮没无闻。

还有一个令人扫兴的事情是:这两本书都是非正式出版社抛出来的。这似乎有点“门当户对”的嘲讽意味。

至于不计其数的被退回的稿件,更使人光火,许多退稿信不屑将海明威的作品称为小说,而是称之为“速写”、“短文”、“轶事”。

海明威发誓要出“重拳”。文坛也是拳击场,不出重拳,无人喝彩。

他已经构思好一部长篇小说,他要把从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以来的经历、见闻和体验都写进去。他决心忘掉一切,全力以赴。

但是,报界又在向他招手。哈斯特系各报想同他订立一份待遇优厚的合同聘请他当记者。

他拒绝了,他不愿再受报社工作的种种限制。他承认,记者生涯帮助了他的写作,但是他也清醒地意识到,再当记者会毁了他的写作。

他这个决定引起了一场风波。

哈德莉争辩说,他们正需要钱用,怎么能拒绝这样一份好的工作?她指出,他的某些小说固然有人接受,但是还有很多没人要。退稿信总不能当饭吃,而报社的合同却能保证有一笔固定的收入。她劝他采取以前的做法,一边为报馆工作,一边写小说。

海明威大发脾气,这些道理谁不懂?但是要打到狮子,总是需要代价的。

等哈德莉不作声了,他又去安抚。他清楚,妻子已经做出了够大的牺牲,她是全力支持自己的,她在陪伴着自己创业,她其实是勇于安贫的,之所以希望自己接受报社的合同,也实在是生活所迫,他如果卖不出文稿,他们就全靠哈德莉那笔信托基金的利息过日子。而且本金只剩了一半,另一半投股到朋友的公司里,公司经营失利,赔掉了。

阁楼上的作家生活在局外人的想象之中颇具浪漫色彩,但真正置身其中都很少有乐趣可言。住在锯木厂楼上的海明威对一个青年写作爱好者说:“写作是件苦差事,把你的精力耗尽,要你的命。不过你能把事情做好。无论谁,只要下决心,都可以成为作家。”

为了在用费上开源节流,海明威常常去从事临时性的工作。他到体育馆去当重量级的职业拳击手的陪练,一次可以赚上10个法郎,然后吃5个铜板的炸土豆,或者两片陈面包,一杯廉价酒,就算顶一次午餐。回到家里,常以“到别人那里去了,吃过午餐了”应付哈德莉。他觉得这样做很合算,清醒了头脑,练了拳击,挣了外快,还省了一顿正经饭。但不必跟哈德莉细述详情。

他要维护自尊,也不要让妻子难过。

他与巴黎那些他称之为“冒牌艺术家”的人断绝了来往。

他需要的是安静,或者毋宁说是“孤寂”。锯木厂使他白天几乎无法写作。他必须抓紧晚上和清晨。

每天晚上,催促哈德莉和约翰尽早睡下,他就开始工作,他不能使用打字机,敲醒了约翰,哭叫起来,那个晚上就完了。他改用铅笔。

第二天清晨,天还没亮,他又起床,先把奶瓶煮过消毒,调配好奶粉,喂约翰吃完,然后就坐在饭桌边上抓紧时间写几个片断。这时,哈德莉还没起床,约翰吃完又睡了,周围一片宁静,脑子特别清醒。他喜欢这种气氛,常常从中感到创作的愉快。不像晚上,晚上他常感到累,感到生存与奋斗的艰辛。到锯木厂那刺耳的声音响起来的时候,一般他也开始“户外活动”了。如果写作兴头尚佳,他就找一个便宜咖啡馆喝一杯咖啡,吃几片松糕,然后坐在那张餐桌边写上半天。他要求自己每天至少写1000字。

“写作,在最成功的时候是一种孤寂的生活。”

“你写得越勤奋,你就越是孤独。”

海明威的名言都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尽管他从小就有令人惊讶的想象力。

海明威拒绝了报社的合同,但另一个机会把他拉出了潜心创作的生

活。

庞德介绍他认识了一个名叫福特·马多克斯的英国人。此人新创办了一个命名为《美洲评论》的文学杂志,有一个财东支持,但缺少懂行的帮手。庞德想撮合他与海明威联手干。

他们在庞德的书房里第一次见面。福特进去时,海明威正在打着中国的太极拳,踮着脚穿梭走步,一招一式,蛮像那么回事。庞德是个中国文化的热心推崇者,他倡导的意象派诗歌,对中国古典诗歌的美学风格和表现手法作了许多借鉴。海明威在庞德的书房里打几手太极拳,与环境与主人十分和谐。

“正像那肥头大耳、眼睛闪亮的东方和尚”,这是福特对海明威的第一印象。海明威身上散发出极易使人受到感染的生动气韵。

但海明威并不是一个很合群的人。他11岁那年被接纳为教堂歌唱班的成员,歌唱班为此举行了一个仪式,他说了一句妙趣横生的大白话:“第一次参加集体活动的感受,好像有,又好像没有。”还曾有记者问他,在巴黎时与别的作家,艺术家们有没有“团体感情”,他回答得很干脆:“不,没有‘团体感情’。”他事事好胜,事事要争第一,因此,即使在他手舞足蹈、谈笑风生的时候,他的灵魂深处也徘徊着一个孤独的影子。

他总是在边缘地带行动,在橡园镇,他是野孩子;在瓦伦湖,他是小绅士;在足球场上,他是作文写得最好的;在校刊编辑小组里,他是运动健将;在拳击场上,他是作家,在作家群中,他是拳击手;他与斯泰因、庞德等文艺沙龙的主人相交很深,却不屑与其他“冒牌艺术家”来往。

他不是一个很合群的人。

但是,他自有一种独特的魅力。他的性格像未经打磨的磁石,棱棱角角,很坚硬,却放射出柔和的磁光,很吸引人。他可以在第一次跟你见面的时候就一拳打落你的眼镜,当他帮你捡起来的时候,他跟你就成了朋友。

他的朋友曾亲眼看见,他一次打完网球,回家路上舞着网球拍,边走边做斗牛动作,惹得行人纷纷侧目。他愈加起劲,还跳到街中间去斗汽车,猛刹车的司机始而大惊,继而大怒,最后却相视大笑,互道珍重。他根本没有什么“不打不相识”之类的信条,而是猛士加顽童的性格使他生就那么一种使人不可抗拒的魅力。

福特对这个“眼睛闪亮的东方和尚”立即很感兴趣,而且联想起自己在皇家军团服役时认识的一位英勇的青年军官。于是,英国绅士福特在刚见面的几分钟里就对美国小伙子海明威有了好感。

庞德向福特介绍说:“他是个有经验的新闻记者,他诗写得不错,而且具有世界上第一流的小说写作风格。此外,他也很遵守规矩。”

于是海明威就成了巴黎文坛上新出现的《美洲评论》的副编辑。

但是没有薪水拿。

考虑到能占据一片文学领地,有安营扎寨之所,海明威乐于干。一封封退稿信像一根根毒刺扎在他的心里。

光在阁楼里写不行,得有地盘。

“我要震撼全球”的海明威可不像冒牌的文人一样只会夸夸其谈,

也不像迂腐文人一样仅知终日伏案。他有犹太商人一样精明的头脑。

2 又蹬翻一架梯子

替福特当副手的时期,海明威创作热情很高,越写越好。他连续不断地写了一系列精彩的小说:《印第安人营地》、《医生与他的妻子》、《归来的战士》、《终结》、《风刮了三天三夜》、《在积雪的乡村旷野驰骋》、《落汤鸡》、《史密斯夫妇》、《打不败的人》、《滔滔的心河》、《五万元》……等。这些作品大都在《美洲评论》上发表。

跟福特闹翻以后,海明威带着哈德莉到了奥地利,在苏黎世与莫斯布鲁克之间的一个小山村住了一个冬天。

他们本来是打算到瑞士去的。一个朋友主张他们去奥地利,因为奥地利正闹通货膨胀,1块美元可以换7万奥币,那里自然风光也很有特色,冬季不比瑞士差。

海明威立即在他的蓝色笔记本上算起来。结果很快就出来了,他们一家三口,在奥地利的生活费用只需28. 5元。他们完全可以把巴黎的房子临时租给别人,就用这笔租金,全家能够舒适地在奥地利白雪皑皑的大山区里度过整个冬天。

巴黎的冬天又潮湿又寒冷,他们一家都过不惯,特别是约翰,总是感冒伤风。

他是写完《打不败的人》去的。一路上心情很愉快,因为刚刚完成的这部小说,他认为是他已经创作出来的作品中最好的一篇。这篇小说凝聚了他3次去西班牙看斗牛后的观感。最早表现了他后来热衷描写的“硬汉子精神”。小说中糅合了荣誉、勇气、暴力、复仇等种种成分,讲了一个年老力衰的斗牛士为保持往日的光荣,甘冒生命危险再次登场斗牛的故事。

主人公曼努尔大好的青春时光是在斗牛场上度过的。他和他的哥哥都曾经是斗牛场上的勇士,博得过无数欢呼和喝彩,杀死过无数猛牛,很受老板的器重。

九年前,他的哥哥被一头公牛挑死。这头牛因此也博得了“勇士”的光荣,它的头骨被剥制出来,摆在斗牛场经理的办公桌上,还有一块小铜牌记录了它的“战功”。如今,曼努尔已经年老体衰,脸上的气色“白惨惨的”,老板因他不叫座了,对他采取鄙视的态度,只肯出便宜的价钱雇他参加晚场斗牛。愿不愿干由曼努尔自己选择。

曼努尔不顾同伴的劝阻,再次走上斗牛场。他骄傲地宣称:“我是个斗牛士。”“我既然走上斗牛场,就要把枪扎到雄牛身上去。”

他的动作毕竟不那么灵便了;他被牛挑伤,躺在地上动弹不得,“觉得骨头已经粉碎,一点力气也没有了”。

有人要他快下场,但他毅然拒绝。他头脑清醒,勇气犹在,他觉得一个斗牛士只要一息尚存,就不能退出场地。于是他挣脱了身,又朝牛奔去,把枪准确地扎进雄牛身上的要害部位。

他终于胜利了,“望着牛慢慢地倒向一边,然后突然四脚朝天了。”曼努尔被抬到手术台上,在奄奄一息时,他无比欣慰地说:“我干得不坏,我干得很出色。”

对于自己的年老力衰,曼努尔无法阻挡,但他精神不老,勇气不衰,永远是一个敢于只身麈战的“硬汉子”。他对痛苦无动于衷,蔑视死亡,对于用勇敢取得的荣誉感到骄傲,为维护自己的荣誉而甘愿牺牲。

这个小说从一个十分新颖的角度,写出了人的尊严,表现了海明威推崇的那种“处在压力下的优美”。

他隐约感到这是一个极具特色的佳作。他是赶在圣诞节前写完的。从动笔到完成将近两个月。其时他已与福特闹翻,《美洲评论》也即将“寿终正寝”。他很想在国内文坛上也造成一点影响,把稿子给了美国的《代耳》杂志。然后就同哈德莉到了奥地利斯奇伦斯山谷里的一个小山村。

这里确实景色宜人,不亚于他们去年过冬的瑞士,而且民风淳朴,当地居民对外来客人非常友好,以致让海明威感到奇怪,自己19岁的时候为什么会跟奥地利人打仗,而奥地利人为什么会把自己打得像个“筛子”。

他们在一家旅店租了一个二楼的套间,站在窗口可以看到白雪覆盖的山峰和在山脚下吃草的牛。

他们在羚羊出没的山坡上踩着雪橇追赶羚羊;哈德莉用本地产的未经染色的羊毛给海明威编织毛衣和滑雪帽;店主人特地给哈德莉抬来一架钢琴;店里那个天天带着约翰玩的女佣人很漂亮,这里还有鲜美的牛肉,上好的杜松子酒和风味独特的梅酱布丁;每天晚上,楼下厅堂里都有人玩小赌注的扑克牌,海明威经常参与,有次还赢过43万奥币。

这里的人很友好地称他为“黑胡子酒鬼基督”。

海明威在小山村里的生活非常愉快。

更愉快的是,他在这里找到了“福特第二”。

巴黎《季度》杂志的主编也在这里休假。他与海明威同名,叫欧内斯特·华尔斯。海明威经常到华尔斯下榻的旅居去找他聊天。

华尔斯清楚海明威的来意,红火一时的《美洲评论》垮台了,海明威与福特分道扬镳,急于想寻找新的盟友。华尔斯也正需要帮手,他身体不好,正患肺病,也知道海明威精明强干,又正是声誉鹊起的时候。

于是,海明威又加盟华尔斯的《季度》杂志,成为华尔斯的副手。

这个杂志规模小,远没有《美洲评论》当初的那份雄心,可是不会有经费之虞,它的资助人莫赫德女士富有、慷慨,一诺千金。

从奥地利的斯奇伦斯山谷回到巴黎以后,海明威就投入以《季度》杂志的编辑出版工作之中。也许是因为增加了一员强将,《季度》杂志将版面一下增加到250页,与刚刚夭折的《美洲评论》不相上下了。

在福特手下的副编辑生涯使海明威具有丰富的办刊经验,他又从小就从他父亲那里秉承了韧性和耐心。增版的《季度》杂志确实出现了全新的面貌。海明威从文字内容到美编设计,从敦促印刷厂务必准时印出到防止老鼠咬坏新刊,从采用庞德像为封面到杜绝校对错漏,事事都向华尔斯出谋划策,并且事事都乐于奔走躬亲。他还推荐哈德莉担任了校对工作。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季度》杂志也买下了海明威的《大二心河》和《打不败的人》。

《大二心河》是海明威已经写出的篇幅最大的小说,长达100页,主人公是在《印第安人营寨》中已经出现过的小男孩尼克·亚当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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