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突然非常气愤地跳起来,说,你们这些人整天琢磨什么呀,苏柳和巩副书记是那号人吗?
李红的激烈程度,是来人没有料到的,因此,来人就不高兴地说,你看你,我不就是问问吗?说了巩书记,好像动了你的心肝,我又没说你跟巩书记怎么样了,至于吗你!
李红看着来人,说道,你如果说我,就好了呀!
来人被弄得找不到头绪,稀里糊涂地走开了。
尽管李红这样卖力地维护巩副书记的名声,但是后来李红发现,巩副书记遇到她,总是用那种狐疑而阴森的目光瞅她几下,瞅得她心里发虚。为什么发虚,她也说不明白。
更让李红感到委屈的,是陈副书记的女亲信,跑到陈副书记面前胡说了一通,说她怎么拥护巩副书记,陈副书记听了当然不舒服了。
一天,陈副书记在大院内遇到了李红,就皮笑肉不笑地说,李红呀,低着头走那么快干啥?走路要抬头看路,啊,哈哈,当心摔了跤的。
李红听出了弦外之音,就忙说,陈书记你是我的老领导了,你还不了解我呀,走路很稳的,不会走错路。
本来,李红是要向陈副书记表达自己对他的忠实,但是陈副书记却理解错了,陈副书记理解成了李红死心塌地跟定了巩副书记。于是,陈副书记有一次在机关大会上,不点名批评了李红负责的一项工作,说有些干部在机关呆久了,就有了一种惰性,不求上进了,现在机关干部也不是终身制了,干不好照样下岗。
李红两边都没有讨好,开始腹背受敌了,日子就过得很郁闷。丈夫发现她脾气越来越大,而且变得懒惰了,晚上下班经常回来得很晚,即使回来了,大多数时间也是躺在床上,连孩子都不照顾,丈夫自然起了疑心,于是就不满地说,你整天眼睛瞅着屋顶想什么?
李红总是在想一个问题,就是她能够保证自己不对任何人讲,但是如果苏柳对别人讲了呢?巩副书记还是要怪罪到她李红头上。
现在,苏柳只对她一个人说的秘密,简直成了一颗定时炸弹,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轰的一声炸响了。于是,每当苏柳有一些特别的举动时,李红就立即提醒苏柳,要注意保护自己,有时苏柳跟别人聊天,聊到了巩副书记的时候,李红就突然紧张起来,跑过去以各种理由打断苏柳的谈话。
次数多了,苏柳就很不满地瞪李红一眼说,你吃什么醋?
李红气愤地说,你让我把嘴管好,你自己呢?告诉你,这事情传出去,与我没有关系!
苏柳冷笑,说,你想推卸责任呀?我自己能说出去?
但是,吵闹归吵闹,苏柳跟李红的关系一直保持着原貌。巩副书记那边,正为竞争市委书记,跟资格很老的陈副书记斗智斗勇。苏柳心里也发虚,李红万一给张扬出去怎么办?苏柳心里就悔恨交加,有时她看着李红在自己眼前晃来晃去,竟然想,这个人如果突然消失了多好?
苏柳越是讨厌李红,李红却总是在她身边晃荡,苏柳跟别人说话的时候,李红老远竖着耳朵;苏柳在食堂吃饭,李红一定要端着碗坐到她身边……李红有点儿离不开苏柳了,她恨不得把苏柳装进自己兜里,睡觉的时候也放在枕头边,这样才觉得踏实。李红想,苏柳这张嘴太随意了,她能告诉我,就可能告诉别人,而且也会对别人说,我可就是告诉了你一个人。到最后,是哪一个人张扬出去了,谁也说不清。但李红知道,巩副书记首先想到的肯定是她李红。
有几次,苏柳下班跟几个朋友在一起聚会,发现李红突然出现在一边,这就引起了苏柳的怀疑。苏柳断定,李红在盯她梢,盯她梢干什么?一定与巩副书记有关。
事情的性质开始发生变化了。一个雨天的傍晚,李红下班晚了一些,骑自行车回家的时候,突然觉得自己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自行车飞起来,把她弹到人行横道上,正要爬起来,看到一辆吉普车朝人行横道撞来,好在她反应很快,一下子滚开了。吉普车被路边的树木拦住,只好掉头开走了。
这时候,路边有几个行人急忙把李红拉起来,一个说,这车疯了!
另一个说,狗日的,肯定是酒后开车!
李红爬起来,一句话没说,看了看自行车,一个轮子扁了,她只好推着回家。丈夫看到她的样子,有些吃惊,问怎么回事,她说,我骑自行车不小心,撞到汽车上了。
当天晚上,李红开始琢磨自己该怎么办,她没想到自己对苏柳的一次关心体贴,竟然招来了杀身之祸。她想,这样下去不行,心里不能再容纳这个秘密了,要尽快把这个不定时的炸弹掷出去。她在黑暗里盘算琢磨着一个个办法。
调离市委机关,到哪里去呢?逃离,更容易引起巩副书记的怀疑,不管跑到哪里,巩副书记都不会放过她,人家有这个能力。行不通。
到有关部门举报,证据是什么?就凭巩副书记目前的势力,没有确凿的证据,想告倒他太难了,闹不好还弄个诬告罪。行不通。
让他相信自己,怎么才能走近他?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像苏柳似的跟他也那个了。凭着她的女性魅力,她相信自己能做到这一点儿。苏柳虽然年轻,但是她比苏柳有风韵有味道。可行。
想好了之后,已经大半夜了,她强逼自己快睡,免得明天脸色难看。
天亮后,她说自己不太舒服,让丈夫送女儿去幼儿园。丈夫走后,她开始化妆,很用心,就像她出嫁那天一样细致,化妆之后,又挑选衣服,几乎把自己认为满意的衣服都试穿了一遍,最后选定了一套低领的浅咖啡色短袖上衣,一件动感很强的米黄色裙子。
李红是打出租车上班的。苏柳看到她后,不由地轻声叫道,哟李红姐,你今天这么漂亮!
昨晚的事情,苏柳不一定知道,这种事情巩副书记不可能告诉她。苏柳看着李红,满眼的妒忌,从她的目光里,李红看到了自己动人的魅力,她就笑了说,是吗?哪儿漂亮?
李红是从心里笑出来的,她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在意别人对她美丽的赞美。苏柳看了半天,说不出她到底哪里漂亮,就是觉得好看。
苏柳就说,你今天怎么打扮得这样好看?
李红似乎玩笑地答,出嫁呀。
上班不久,巩副书记就有意地挨个办公室转了转,样子好像检查办公秩序。走到李红办公室的时候,李红急忙满面笑容站起来,说,巩书记还是第一次到我们办公室吧?我这里有好茶,给你泡一杯?巩副书记很客气地点点头,说,接受你的批评呀,以后我要经常到你们办公室转转,与同志们打成一片。巩副书记就坐下了,一直把李红给他泡制的那杯上等的碧螺春茶喝完,才离开了。喝茶的时候,巩副书记免不了要看李红一眼两眼的,李红含着浅浅的笑,很亲切地瞅着他。这些细节,全被苏柳收进了眼里。
巩副书记走后,苏柳瞅着李红,说,敢情你今天知道巩书记要来?
李红就说,我有预感。
中午,巩副书记吃完饭,喜欢在办公室套间内的床上打个盹。李红一直盯着巩副书记,看到他回到楼上办公室的时候,急忙手里拿着几份文件,去敲巩副书记的门,说有几份文件急等着巩副书记签字。本来这事情,巩副书记一看就明白了,签字的问题,应该由部长和副部长去做,李红在机关多年了,这点常识是知道的。再说,大中午的,李红进了巩副书记的房间,满眼流露柔情,站的位置距离巩副书记太近了,说话的时候,热乎乎的哈气吹拂到了他的耳根上,什么意思?
巩副书记很认真地看了几份材料,突然气愤地说,这种材料也要我签字?
李红一愣,知道这是巩副书记的戒备心,就说,过去这种材料,都需要分管的书记签字。
李红说着,用含情的目光去撩拨巩副书记,但是他却似乎没有看到,说,那也轮不到你拿来,你们部长呢?
李红一看,没戏了,走吧。李红就说,对不起巩书记,打搅您午休了。
巩副书记把几份材料丢给李红,突然用长者的语气说,李红呀,俗话说,看人下菜,我可不是那种不按规矩来的领导,凡事总要有个规矩,违反了规矩我是决不客气的。
李红落败而回。她觉得自己干了一件傻事,这个时候,巩副书记怎么会上这个套呢?巩副书记防范她还来不及呢。她心里更害怕了,这么一折腾,巩副书记对她更不放心了,肯定会以为她是受什么人指派去的。巩副书记绝对想不到,她是甘心情愿把自己送上门的。
整个下午,李红都呆呆出神,眼泪经常不由自主地流下来。
苏柳看到李红上午和下午的情绪变化这么大,有些吃惊,但是也不好多问,直到快下班的时候,才说,没事吧李红姐,哪里不舒服吗,我送你回家。
李红抬起头,很费力地想了想,说,我就告诉你一个人……
苏柳看到李红直呆呆的眼神,有些恐惧了,说,你神经了你!
苏柳的话似乎给了李红一种提示,她若有所思地重复了一遍,你神经了?
自从那天被吉普车撞了之后,李红每次出门,都感觉背后有看不见的黑手伸向自己,她骑着自行车就经常紧张地回头,看看后面有什么人跟踪自己。再后来,她回到家里就要把门关紧,担心什么人会突然闯进来。
这样折腾了一些日子,李红就不再上班了,整天坐在家里呆呆地出神,什么事情也不做。丈夫就很生气,断定她一定有什么事情隐瞒了他,但是不管怎么问,她就是不理会丈夫,等到丈夫问多了,她就跟丈夫吵架。
丈夫实在跟她吵累了,有一天很认真地跟她谈判,提出了离婚要求,说这样的日子他实在不能熬下去了。
她似乎点了点头。
但是,就在那天晚上,李红半夜里突然放声大哭,闹腾得邻居都来敲门,不满地说,你们吵架能不能动作轻一点儿?
不管邻居怎么抗议,李红每天半夜定时哭闹,这样折腾了一个多星期,丈夫觉得她不太正常了,就带着她去了本市最好的精神病医院,给她做了认真的检查,医生确诊她患有精神分裂症。
机关的人得知后都很痛心,说李红这么一个好人,怎么说神经就神经了,她活得很平淡,没有什么想不开的呀。组织部的部长和副部长都到医院看望了她,就连巩副书记都亲自去了,而且交待医院一定要好好照顾她,争取让她早日康复。
半年后,巩副书记如愿当上了市委书记,而且又结了婚,跟他结婚的女人,就是和李红一个办公室的苏柳。他们的介绍人是市长,市长说,巩书记和苏柳,真是郎才女貌,天生一对。机关的人仔细观察了一下,觉得市长的话有道理,这两个人的长相都很相似,怎么看都是天生的一对。
这时候的李红,已经在医院过上了平静的生活,情绪基本稳定了,只是偶尔闹一闹。当然,没有人知道,李红每次都把护士给她那些药片子,偷偷扔进了马桶里,也没有人知道,李红整天抱着小收音机听新闻,其实最关心的就是被绳之以法的贪官污吏中,有没有一个姓巩的。
结婚后不久的苏柳,不知道为什么想起了李红,独自跑到医院看望了她。李红痴笑地看着苏柳,一句话不说,这让苏柳很伤心。
苏柳就说,李红,你连我都不认识了,我们俩在一个办公室呆了两年多呀。说着,苏柳竟然哭了。
李红灿烂地一笑,终于说话了,说,你别哭,我就告诉了你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