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你们可怜的家伙统统死后,
谁又损得了他闪光的荣誉?
这首诗旗帜鲜明,直截了当地表达了他对当局的愤恨和对自由战士的尊敬。用欢欣的云雀来比喻战士不屈不挠的精神,十分贴切而形象,给人一种蓬勃向上的感觉。李·汉特在两年的禁闭中,仍在监狱里继续编审工作,而他本人又是个诗人。济慈在诗中让他的灵魂邀游斯宾塞的客厅和亭园,同弥尔顿一起抵达真正天才的境界,一则点明了李·汉特作为诗人的身份,二则歌颂了李·汉特身陷囹圄,仍孜孜不倦地工作的精神。诗歌想象丰富,言简意赅,代表了济慈十四行诗的风格。
济慈不仅在作品中反映了对社会恶势力的反抗,对社会上腐朽、落后、黑暗的事物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是个无神论者,从不相信上帝的存在,尽管在他的诗作中也经常出现“上帝”的字眼。他研读过《圣经》,但不是为了皈依宗教,只是为了吸取更多的知识,丰富自己的想象。对于教会的虚伪和世人的愚昧,诗人十分厌恶,他写了一首题为《愤于世人的迷信而作》的十四行诗:
教堂的钟声在阴沉地震荡,
号召人们去寻找另一种阴暗,
另一种希望,更愁惨的烦恼,
以倾听那可恶的说教。
人的头脑一定被某种魔咒
缚牢,君不见
人人都离开炉边的欢欣,
抛开柔情的歌,心灵的感召?
钟声不绝,令我坠入
阴冷阴冷的墓壕。
幸而我知道,这是最后的悲声,
似残烛,它马上就会随风远飘;
而世界,将出现鲜花美景
永生不死,灿烂俊俏。
这首十四行诗,从题名到每句诗都一针见血地指出,宗教是虚伪的。上帝不能给人带来光明,而且会使人进入“更愁惨”的烦恼中。
尽管诗人对生活是不满意的,但它毕竟还是可以忍受的。至少,人们还可以围聚一堂,唱唱歌,聊聊天,享受享受人生的乐趣。但是,虚伪的宗教却像一道无形的魔咒,驱赶着人们离开温暖的家,去阴森的教堂祈祷。在诗人看来,这不是什么圣洁,而是一种邪恶。济慈一贯认为,人生应该充满阳光,充满温暖,也正是为了这一点,他以独特的方式在不断地奋斗着。然而,在宗教迷信的阴影笼罩下,人们的生活不是“净化”了,而是变得更为黯淡,难怪诗人要因此而愤然命笔,表达对迷信的憎恶。
愤懑之余,诗人还是看到了希望。在诗的后半部,诗人以教堂钟声的消匿来预言宗教迷信的破产,字里行间洋溢着强烈的乐观主义情调和光明必将战胜愚昧、黑暗的信念,从而把整首诗提到了一个新的思想高度。可以说,这是一篇批判封建教会的战斗檄文。
当然,我们知道,济慈是个浪漫主义诗人,对现实的揭露或批判并不是他诗歌创作最重要的主题。他更多的时候只是在那儿潜心捕捉他所认定的理想的美,企图以自然、艺术和感官的享受来构成一幅幅欢乐的生活画卷,以激起人们对美的向往和追求。从前面介绍的不少诗篇中我们已经体会到了这一点,而济慈的十四行诗更是集中地体现了这一点。
看一看他一首题为《咏海》的十四行诗:
沿着荒凉的海岸,它发出
永恒的低语,有时海水滔滔,
吞噬掉千百个洞窟,
直至被赫卡蒂镇住,
才复归于温驯不躁。
这时,你便可以看到
那曾由天风卷来的贝壳
静卧峰边,几天都不晃摇。
请放眼大海的辽阔吧,
假如你双目迷惑、厌倦,
假如你耳朵苦于世俗和音乐的喧闹;
请静静地坐在岩洞边,
低头默想,你定会一惊:
怎会有海仙唱着歌谣?
短短的十四行诗,便把大海时而惊涛拍岸,时而平静温顺的喜怒无常的脾性一展无遗。更重要的是,他把大海宽阔无垠,蕴藏着大自然永恒的美的特征传递给了困于世俗的读者。因为诗人歌颂大自然,并不是纯粹满足于观光赏景,而是要在大自然的怀抱里,寻求美的天地,以逃避“世俗和音乐的喧闹”。只有当你的眼睛消除了“迷惑、厌倦”,那时你才能静静地坐在大海的岸边,心旷神怡而毫不惊奇地聆听“海仙唱着歌谣”,因为那时你的心灵是经由大自然净化了的心灵。无疑,这首诗旨在告诉人们,在大自然的怀抱中,你可以得到在世俗社会中得不到的一切欢乐。
一八一六年十二月的一天,济慈和克拉克一起去拜访李·汉特。坐定后,间有蟋蟀的叫声从火炉边传出。李·汉特顿时兴起,提议赛写有关蝈蝈和蟋蟀的十四行诗。济慈沉思半刻,一吟而就。
大地的诗歌从不间断:
当鸟儿疲于炎日,
在树荫中沉默,另一个声音
就会从草地上越过篱笆飘来;
那是蝈蝈的歌声,它唱个不停,
急于享用夏日的盛餐。
而若是乏了,就一头钻进
萋萋悦人的草蔓。
呵,大地的诗歌从不间断:
在孤寂的冬夜,当冰霜
把大地封得静悄悄,
炉边就响起蟋蟀的歌声;
室温催人睡,恍惚间
听见蝈蝈在山上鸣叫。
这首充分表达济慈敏捷才思的十四行诗,用朴素的原始唯物主义的观点,表现了生命的运行不息。同时也表达了诗人的这么一种思想:美是无处不在、无对不有的,不仅像大海、玫瑰具有美的特征,就连常人毫不在意的小生物--蝈蝈和蟋蟀也同样能激起人们对美的享受。无论是赤日炎炎的盛夏,还是千里冻封的寒冬,它们的歌声永恒地飘逸于人间。因此,只要人们有美的素养,大自然的山山水水,一草一木,甚至于昆虫的一啼一鸣,都能构成美的位界,给你带来无穷无尽的美的享受。
济慈不仅善于在大自然中捕猎美的踪迹,还喜爱在艺术的天国里遨游。
他这么说过:“一个人可以用这样的方式愉快地度过一生--让他在某一天读一页充满诗意的诗,或者是精练的散文,让他带着它去散步、去沉思,去反复思考,去领会,去据此而预言未来,进入梦思。”而他本人则时时陶醉在“充满诗意的诗或者精练的散文”中。诗的语言会使得他坐卧不宁,引起无限的遐想,迸发出赋诗的灵感。这也构成了他写十四行诗的一个内容。
他在又一次读了莎士比亚的名剧《李尔王》以后这么写道:
呵,金嗓子的传奇,幽静的琵琶!
美丽的鲛人!缥缈之境的仙后!
别在冬日啭啼你迷人的歌喉。
合上你古老的卷帙,安静吧:
再见了!我得再一次
在炼狱的煎熬和肉身的激情中求存;
我得再一次尝尝
莎士比亚的这颗苦涩的甘果。
呵,首席诗人!英国天空的云霄!
你始创了深刻而永恒的主题;
我就要进入你的古橡树林了,
可别让我老在梦乡中游荡,
当我被燃烧时,请给我安上
凤凰的翅膀,随我的心儿飞翔。
这首诗是名符其实的《李尔王》读后感,既精辟地评价了这篇名作所喻示的内涵,也高度概括了莎士比亚这位文艺复兴时代的文学巨匠的功绩,而“你创造了深刻而永恒的主题”一行,则更是对莎士比亚作为文学巨匠的功勋的总结。最后则表明了诗人自己强烈的个性:在他被剧情感染得“燃烧”
起来时,他只祈求给他“安上凤凰的翅膀”。这里所说的实际上是想象的翅膀,灵感的翅膀。至于如何飞翔,还得由自己的心儿来决定。因此,“随我的心儿飞翔”一句画龙点晴地点明了诗人不同凡响的个性特征--在广采博拾地从历代名家的巨著中吸取营养的同时,不是盲口效仿,生搬硬套,而是消化、发挥,从而达到“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境地。
济慈一生写了不少诗,但十四行诗只是他写作其他诗篇时的“副产品”。
他对这种诗体不甚重视,原因之一是因为他觉得这个诗体过小,不足以写出伟大的名作(事实说明这是一种偏见);另一个原因则在于,这种诗体要求太严,限制太多,束缚了思想的自由发挥。究竟这种诗体要不要生存,如何生存,济慈用诗对此进行了探讨。
假如英诗必须被呆板的韵式束缚,
而甜蜜的十四行也要套上枷锁,
尽管它已经吃了不少苦头;
假如我们必须受一种节制,
那就让我们给赤脚的诗,
穿上编得更合脚更精巧的草鞋。
让我们检查一下竖琴,
弹弹每根弦的重音,反反复复
看怎样才能找出最佳的琴声。
让我们像米达斯吝惜金钱
那样地珍惜音韵,精于用
每片枯叶去编织桂冠;
这样呵,假如缪斯必须受制,
至少是受制于她自己的花环。
这是一首内容极为别致的十四行诗,用十四行诗的形式总结了十四行诗的优点和短处,探讨了十四行诗的诗艺。首先,他热情地颂扬了十四行诗本身是“甜蜜”的,但它又苦于“被呆板的韵式束缚”,“被套上枷锁”。济慈认为,十四行诗现有的韵式限制太死太严,妨碍了诗人想象力的驰骋,在一定程度上成了诗人尽情抒情言志的桎梏。因此,他希望能有一种新的诗歌韵式,取代十四行诗这古老的诗体来表达诗人的情感。而诗中所谓的“赤脚的诗”,则是指诗的内容,诗人在这儿的寓意是,诗应该不受任何制约,不掺杂任何造作,必须自然流畅。
济慈一生写了不少十四行诗,仅从上述的几首中,也使我们进一步窥见了诗人的过人的文采和凝练的诗艺,以及涉猎甚广的题材面,从而摸到诗人在生命活动时的脉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