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频催开了迟放的花朵。
迟放的野花在田野里迎风摇曳,更有那嗡嗡采蜜的蜂群飞舞其上。这样,大自然生机蓬勃的景象便更加栩栩如生地展现在我们的面前了。在第二节里,秋撇开她的朋友,独自行动了。他像个劳心的婆婆四处奔忙,检查秋收的情况。她一会儿跑到打谷场,一会儿回到田垅上,一会儿又转到榨酒机旁。瞧:
你有时无忧无虑地坐在打谷场上,
让发丝随着簸谷的风儿飘荡;
你有时迷醉在芬芳的罂粟花下,
酣卧在收刈过半的田垅上方,
让镰刀歇在下一畦的花儿旁;
你有时像拾穗人缓渡小溪,
头顶着满满的谷袋在走淌;
你也像站在榨酒机旁的酿酒人,
耐心地凝视着落下的最后几滴酒浆。
这里,诗人通过秋的巡礼,进一步深化了全诗的主题,点明了秋季的特征,让读者看清了秋天丰收的景象。诗人在这一节里采用了犹如电影中跳格的表现手法,场景变幻很快,极有动感。但是,诗人又不想让读者看到一片忙乱的景象。因此,展现在我们眼里的秋,在打谷场上无忧无虑地坐着;在田垅上静静地躺着,而且沉沉睡着了;在榨酒机旁也不性急,只是站在那儿无声地观望。也许,诗人想借此告诉读者,今年是五谷丰登的一年,秋对此十分满意,甚至有点儿陶然物外的神采。但她也没有因为丰收而变得大大咧咧,她十分珍惜辛辛苦苦培育出来的点滴成果,所以,她也加入了拾穗人的行列,头顶着满满的谷袋,淌过小溪,送到农人的仓里。诗人把这四种形象分别用“坐、卧、行、立”四种不同的姿态来描绘,这种拟人化的描写,使全诗传神得维妙维肖。
值得一提的是,诗人这里赋予秋的四种化身,均是劳动者的形象。诗人是尊重劳动的,同情劳动者的。他深知,播种的是劳动者,收割的也是劳动者。所以,他在他的画面上安排这些处在恬静境地之中的劳动者的形象,以表现他们的辛劳一年而获得丰收的喜悦心情。
到了第三节,也是最后一节,诗人突然笔锋一转,不写拟人化了的秋,而是直接以具体的环境来表现秋。洒汗收割了一天的农民,这时均已荷锄还家,田野上阒无一人,唯有:
夕阳透过云层映照暮天,
把收刈后的田野抹得红艳艳;
好一幅夕阳西下的深秋晚景!真不愧是“诗中有画”的艺术境界,还把秋天给人的温暖舒坦的气氛烘托了出来。面对此情此景,怎不叫人拍手叫绝,但也许有人会因此而感叹: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抑或也有人会说:秋天美是美,可接下去便是萧瑟的冬天。但是,且慢!诗人要告诉人们,秋天并不是死亡的前奏,你听--
河柳下的一群小飞虫
随风起落,哼哼嗡嗡,
忽而低飞,忽而在空中,
蟋蟀在篱笆下欢唱,
羊羔在山圈里咩叫,
聚飞的燕子在天空喃呢,
红胸的知更鸟也群起呼哨。
这简直是一曲秋天的大合唱,是一首动人的田园交响曲,传出了悦耳动人的音响。在前两节里,诗人主要在我们面前展现一幅秋天的美景,而在这一节里,他不仅动用了我们的视觉器官,还唤起了我们的听觉器官,读过这首诗后,仍感到余音娓娓,绵缠不绝,给人以曲已终而意未尽之感。因为它声色并茂,情景交融,浑然一体。
这首诗是如此生气勃勃,还使人不由地联想起了孕育生命的春天。诗人又何尝不是这样,他写到这儿,也情不自禁地自问起来:
春歌何在?嗳,春歌何在?
可是他马上意识到,这种伤感的情调是没有必要的。
你自有秋声,又何必对它们思念?
这个反问十分有力。诗人运用对比的手法,更进一步地深化了他颂秋的主题,一扫世人对秋所抱的伤感、悲凉的情调,给秋注入了生命和阳光,使它焕发出温暖和煦的光芒。因此,即使是在晚秋时节,我们眼里仍然丝毫没有那种“秋风秋雨愁煞人”的萧条景象,就连春来秋往的候鸟--燕子和知更鸟也仍在这儿飞上飞下,忙个不停,这似乎有些不合情理。但读者在领略了诗人刻意描绘的秋景以后,一定会自然而然地认为,这些候鸟是因为贪恋秋色而迟迟不肯离去。的确,在见了这样的美景之后,谁还愿意离此他去呢?
这里引证一下诗人自己的感受是很有意思的,就在他写作这首诗后的第二天,他写信给他的朋友雷诺兹说:“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喜爱过收刈后的田野。的确,比对冷冷的绿色春郊还要喜爱。不知怎地,收刈后的田野看上去是温暖的,就像某些图画看上去是温暖的一样。星期日我去散步时,这种景色给我的印象极深,就拿它作诗材了。”
从这首短短的颂诗,我们可以看出,济慈不仅是个美的追求者,更是一个积极的乐观主义者。事实上,济慈的每篇诗,都充满了热爱生活的乐观情调,正是从热爱现实,热爱生活这一点出发,他所追求的美,他所歌颂的美感都是具体的、真实的,因而也是相当健康的。就在写《秋颂》以前,济慈还写过一首著名的颂诗《忧郁颂》。他在诗中告诉我们:
和忧郁同住的是“美”。
还有“喜悦”,“欢笑”也是邻居;
隐蔽的“忧郁”
原在“快乐”的殿堂里设有神坛;
生活即使是忧郁的,但仍可在忧郁中找到美,因此也有喜悦。这种乐观的精神一直在激励着他奋击。济慈一生历尽坎坷,在写《秋颂》时不仅贫困不堪,且已病入膏育,自知不久于人世。但他还是从秋天日落的景色中掌握和展现其优美的一面。他一贯认为,正因为这种良辰美景并不长留于世,因而就更显其优美,更值得人以感官去尽情地享受。
济慈的诗在探求这样的生活感受上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十四行诗
十四行诗,如同我国的七律等诗体,是一种固定的诗歌形式,每首诗为十四行,有其特殊的格律和押韵模式。中世纪起,它流行于意大利,十六世纪初叶传进英国。此后,十四行诗成了英国最流行的诗体之一,产生了像锡德尼、斯宾塞这样著名的十四行诗诗人。莎士比亚更是以其精湛的诗作,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这种诗体。
济慈是莎士比亚的崇拜者,同时又是斯宾塞的忠实信徒。他从十四行诗学诗起步,操练诗艺,写了许多十四行诗,有的言志,有的抒怀,有的针砭时弊。他问世的第一首诗《孤寂》就是一首典雅的十四行诗。
呵,孤独!假如我必须和你
同住,可别在这层叠的
灰色楼房里,让我们爬上山,
到大自然的观测台去,从那儿
观看远处的山谷、河川,
锦簇的草坡;让我守着你
在树叶的阴影里,看跳跃的小鹿
把蜂儿吓得不敢把蜜采。
我喜欢与你一起赏玩景色
但我心儿更乐于
和纯洁的心灵亲切交谈,
(她的语言是优美情思的表象。)
因为我相信,最幸福的
莫过于一对心灵避入你的港湾。
这首诗在济慈二十岁那年发表在李·汉特主编的《检察者》杂志上。全诗语言生动,结构巧妙,起承转合十分自然,在最后的一副对句中点明了主题。这是一首典型的莎士比亚风格(又称伊丽莎白体)的十四行诗,从格律上说,是无懈可击的。
这首诗充满诗情画意,浪漫色彩很浓。尽管是论“孤独”,却也顽强地表现出诗人对生活、对大自然的热爱。
济慈生活在十九世纪初的英国。在那个资本主义已经相当发达、人与人的关系已被赤裸裸的金钱关系所代替的社会里,诗人感到自己是孤独的。他认为在世俗的天地里--“灰色的楼房里”,他只是孑然一人,尽管那儿有无数的人流;而只有在大自然的怀抱中,他才能得到欢欣,尽管那儿无人相伴。这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的莫大嘲讽,短短的十四行诗,把资本主义社会中人情薄如纸的现象一笔勾勒了出来。
由于在现实社会中得不到温暖,找不到他理想的王国,济慈便转向大自然,转向他想象中的理想世界。但是,济慈并不是一个撇开社会于不顾,醉心在虚无缥缈的世界里自得其乐的颓唐者。在他的作品中,可以明显地看出他对社会的关注。在《伊莎贝拉》、《许佩里恩》等诗篇中,诗人对自私自利、散发着铜臭味的贵族和资产阶级社会提出了抗议。同时,他有他明确的志向与创作动机。“我志在为天下谋利益。假如老天假我以年,我将在成熟的岁月里做这一工作。”从济慈的诗作发展阶段看,他确实在一步步地朝这个方向努力。在长诗《许佩里恩》里,我们已经看出一个严肃的社会主题在发展着。这说明,诗人对他的志愿是身体力行的。
即使在他的早期作品中,他也表达了对现实中丑恶现象的不满。当时《检察者》杂志主编李·汉特因撰文批评摄政王,被逮捕入狱,济慈闻之十分愤满。在李·汉特出狱那天,他写了一首十四行诗:
那又有什么呢!为了向好阿谀的政权,
说明真理,和善的汉特被捕入狱。
可他那不朽的精神,宛如云雀,
那么自由,那么欢愉。
荣华的宠儿呵!你以为他
只是等待,徒然望着四壁
直到你不情愿地打开监狱?
呵,不!他的灵魂远更高贵,
远更幸福,游荡在斯宾塞的厅亭,
把迷人的鲜花采取。
他和弥尔顿在广袤的天空
快乐地飞翔,直抵天才的家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