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认为,“安百姓”这等事虽圣如尧舜,犹恐不能完全做到,可见“安人”乃是管理的最高理想。管理者可以逞权威、施压力来管人,但作用力越大,反作用力越强,不能使追随者心悦诚服。表面或许顺从,内心殊为不乐。因而暂时忍耐,应付了事。管理者也可以用敬重、信任来理人,比较容易收到“敬人者人恒敬之”的效果。追随者深感知遇,当然会加倍努力。管理者最好以关怀、珍惜来安人,时时抱持“患不安”的心情,使追随者身安心乐而又安居乐业,则大家自动自发、分工合作,必能各尽心力,做好应当做的工作。“安人”以“仁”,正如孔子所说,“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管理者称自我为己,称追随者为人,而仁即盘旋其间而无阻。仁就是“相亲相爱”,“亲爱”而能达于“交相”的境界,己安人亦安,所以说“为仁由己”。管理者以仁安人,追随者就会慕名而来,自然人才济济而又人尽其才了。
修己及安人,都应该采取至善的立场。因为立场至善,而至善表示此时此地的合理点,才能执两用中,以明明德、亲民,使其臻于至善。所以还要“止于至善”。“止”就是“立”,现代叫做立场。《大学》传之三章说:“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管理者站在仁的立场,追随者站在敬的立场,无论组织内外,都要坚持信的立场。这样,各方面站在最为适当的立场上,止于至善。“至善”的意思,是最佳、最适当、最适时,这就需要不断地调整,发挥“不停滞”的精神。管理者应当体会永续的价值,如何使其立场经常保持“事理当然之极”,以确保组织的永生,这才是止于至善的真谛。心系天下,天下归心修己安人,就要求管理者在做任何决定前,都要心怀天下,兼顾被管理者的立场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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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
[主旨]说明管理决策的过程。管理自己叫修己,管理他人则是安人。两者都需要决策。做决定的时候,最好先明白自己的定位,站稳应有的立场。有了定位和立场,才能够坚定不移,去除私心,凡事为公着想。这样一来,心不妄动,自然安静下来。心安才能客观、冷静地深入思考问题。如果思虑能够达到周密而详细的地步,必然会出现合理的解决方案,获得预期的决策。管理者决策之前,固然无法预知可以获得何种结果。唯一的办法,就是站在“所系正大”的立场。管理者所系正大,才成美德;所系不正大,则一切决策悉成恶德。管理者要求成功的愿望是一致的,但是在选用方法、决定手段的时候,务必留意所系正大这一原则,以此为起点,即为真正的道德管理。管理者所系正大,其决策才能达到安人的目的,才能从两个以上的方案中,选择最适当的方案。为达成最终的安人目的,管理者还可以把它分割成若干中间目的,例如企业管理站在所系正大的立场,以“股东的安”、“员工的安”、“顾客的安”与“社会大众的安”为目标,还可再进一步,将这些中间目的分为若干直接目的,从生产、销售、财务、人事等方面,来探讨其利润、绩效、安全与责任。
依据管理者的定向,潜心研究有关的信息,此时心不妄动,自然能静。重视信息的时代,必定产生信息泛滥的流弊。管理者如果缺乏定向,面对纷繁复杂的信息,势必不知所措、心慌意乱,无法潜心研究。既能心不妄动而潜心研究,则管理者无论何时何地,都会考虑信息的必要性与正确性,所以能心安理得。管理者自身能安,生活正常,才不致因紧张不安而导致误判,必可获得能够安人的良策。管理者得到合理的决策,则一切事务的本末终始,无不了然,自可依其先后缓急制订计划,再按顺序执行,并适时考核,调整误差,获得安人的管理效果。西方的一些决策论者认为管理的主要过程即决策,美国管理学家、经济学家西蒙(H.A.Simon)甚至肯定管理就是决策。可见,管理者需要良好的决策能力,必须所系正大。
修己安人,要日新又新商汤盥盘上的铭辞说:“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任何管理制度,绝不可能凭空创立,或无端消失。它必定有其渊源,早在此项制度创立之前,就有其前身,然后渐渐地在创立。它也必定有其流变,早在此项制度消失之前,已有其后影,逐渐地在变质。管理者的任务,即洞察其渊源,依据组织外在的需要与内在的用意,创立合适的制度。同时,体会其流变,按照实际的利弊与产生的影响,适时予以调整,使管理制度得以日新又新。日新又新,绝非今日所时常强调的“求新求变”。一味地求新求变,根本就是一种偏道。如果只知宇宙在“变”,时代在“流”,而不知“变”中有“常”,“流”中有“住”,便无法把握住变中之常,因此为变而变,极易流于怪妄。我国文化传统,以孔孟为主流,掺以老庄的自然思想,而对于管理最具影响的,即在注重“务实”、“不执著”、“中庸”的态度。我们从小便被教导着要知道随机应变,不可固执己见。但是我们同时也不敢忽视“常道”,在“实务”之中“不执著”,权宜应变,以求其“恰到好处”,即“中庸”。这种“执经达权”的权变原则,使我们“权不离经”,越变越通,亦不舍离根本。中国人太善于权变,必须用“经”来约束,才不致乱变。管理者投身于变化之中,必须使变化能够反映若干不可更改的价值观念,否则随波逐流,仅在求其适应而已,不能算是“具有理念依据”的管理。
明智的管理者既然所系正大,又以发扬人类最高文化、表现人类最高道德为己任,则必有其理想,而不是把自己局限于“利润”、“绩效”的达成,徒然贬低了自己的价值。管理者抱有崇高的理想,最好通过适当的沟通,形成组织成员的共识,作为大家共同遵行的常道,即不易的“经”。然后按照常道,顺应内外环境的变迁而“权”宜应变,一方面在这瞬息万变的世界中求生存,另一方面又能够坚守不变的原则。这种“以不变应万变”的精神,才能使变化有纪律而且确保其向善,达到“日新又新”的境界。日新又新的“新”,其实与时间并无太大的关系,我们并不认为现在的必定比过去的好或未来的必然胜过眼前。我们认为好就是新,重点在于品质的良窳。过去的和现在的好都属于新,否则便不配为新。
中国人实践的态度,使得品质重于形式。实质的进步,是日新又新追求的对象。怎样做到日新又新呢?最好以“有所不为、有所不变”为经,也就是根本,而以“有所有、有所变”为权,也就是作用。本立而道生,管理者必须把握根本,凡事站在不变的立场来变,才能够避免乱变。梁启超说:“儒家哲学,范围广博,概括起来,其功用所在,可以《论语》‘修己安人’一语括之;其学问最高目的,可以《庄子》‘内圣外王’一语括之。做修己的功夫做到极处,就是内圣;做安人的功夫做到极处,就是外王。至于条理次第,以《大学》上说得最简明。《大学》所谓‘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就是修己及内圣的功夫;所谓‘齐家、治国、平天下’,就是安人及外王的功夫。”修己、安人都能够日新又新,这是个人道德修养的最高目标。
无为而治是管理的最高境界
无为而治是我国先贤共同追求的理想。管理既然为“修己安人的历程”,管理者所需要努力的,即在“修身以正人”,以身作则,以道诲人,便可以“无为而治”。
道家老子居于自然之道,把归根复命的原理应用到管理上,主张“为无为则无不治”。他认为“贤明的管理者是不发号施令的;发号施令的管理者似乎并不贤明”,倡导管理者以无为的态度来处理事务,实行“不言”的教导。因为贤明的管理,旨在净化同仁的心思,满足同仁的安饱,减损同仁的心志,增强同仁的体魄。常使同仁没有伪诈的心志,没有争盗的欲念,使那些自作聪明的人不敢妄为。用这种无为的态度来管理,相信任何机构没有不上轨道的。老子肯定“清静为天下正”,因而用“治大国若烹小鲜”的妙语来形容清静的无为而治。庄子“只听过世人希望安然自在,没有听说过要管制天下”。他认为“管理者最好依据自得的德来成全于自然。就像远古的君主治理天下那般,出于无为,一切顺其自然”。
因为“即使用尽天下的力量,也不足以奖赏善举;即使用尽天下的力量,也不足以惩罚罪恶。天下之大,既然不足以处理奖赏惩罚,而三代以后,却吵嚷着要以奖赏惩罚为能事,当然弄得没有空闲来安定性命之情”。管理者如果“有为”,便不能为治;所以“莫若无为”,使大家安定性命的真情。法家无为而治的理想,与道家相似,但所采取的途径,却颇不相同。老子以清静致无为,申韩(申不遗、韩非,法家代表人物)则以专制致无为。法家的观点,是借重明法饬令,重刑壹教的手段,来达成“明君无为于上,群臣竦惧乎下”的境界。管理者有势,又善用术,依法行使刑赏,便可以无为而治。无为而治也是墨家和名家的理想目标,墨子主张兼爱非攻,名家倡导循名责实,都是达到无为目标的有为手段。
中国人特别爱好自由自在。我们不是不了解“天”的威权能降临祸福,但是“天人合一”的观念,却使我们在“天定胜人”,顺天者得福、逆天者不免得祸之外,更开拓出“人定胜天”的力量,肯定祸福由人自招。孔子“尽人事以听天命”的主张,早已把中国人从迷信鬼神的领域中拉了出来。《中庸》开宗明义,指出“天命之谓性”。命是命令,天命即天的命令。依据科学研究,万物运行的方式、万物变化的方法、万物运动的顺序,以及万物运行的目标,都是先天规定的,绝非万物自己规定的。因为各种物类,其先天还没有存在。“命”是秩序的来由,天命是人一生所应走的路。不过人为万物之灵,就是人自己也可以发出命令,来决定自己是不是服从天的命令。物听命属于必然;人则不同,我们的服从天命,是自由的,全凭自己做主。所以人类可以相亲相爱,也可能自私作恶,只是无论如何,都必须负起自由所带来的责任,承受自由所产生的后果。这种自作自受的规律,也是天命的一部分。
“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帝力于我何有哉!”一直是中国人向往的境界。我们普遍不喜欢受管,总觉得自己可以管好自己。孔子说自己“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实在描画出中国人理想的目标。“人性不喜欢接受他人的管治,却应该自我修养,把自己管治好”,大概是无为而治的基本原理。每一个人都修己,也都尽量求能安人,当然可以无为而治。由于时代的变迁,无为而治有其不同的意义与功能。无为而治的传统意义及功能孔子重视正名,主张“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他认为有君的名,就应该尽君的权责;不过孔子固然明君臣之别,却与唐太宗所谓“君虽不君,臣不可以不臣”大不相同,而谓“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即君必须以礼待臣,然后臣才会以忠报君。孔子不认为臣应该无条件地听命于君,这是管理上最可靠的制衡作用。因为君有威权,臣多半会畏惧而顺从。万一君的决策错误,而臣又唯唯诺诺,岂非火上浇油?后果必定不堪设想。孔子认为每事从君之命,不得谓忠,盲目服从,根本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孟子更进一步指出:事亲要顺,但有其限度。而事君的义,则为“不要顺”。孟子论为人臣者的人格,分为四级,以容悦于君者为最低级。因为专图容悦的人,只配做《梁惠王上》所说“不足使令于前与”的便嬖,不足为辅佐之臣。他认为“为大臣为能格君心之非”,如此重大的任务,绝非一味顺从所能达成。君有志于道的,也有志于非道的,更有志于道而误以非道为道的,所以臣不可以唯顺于君。但是不顺的结果,或则遭贬,或则革职,甚至惨死,历史上并不少见。于是,君主无为,成为比较有效的方式。天子无为于上,使贤相有为于下,就是无为而治的原则。在我国传统的君主政体之下,天子的位子几乎是世袭的。
由于天子之子未必皆贤,必须依赖宰相传贤来辅助。同时宰相的位子不安定,正好借天子传子来补足。那时政府之内分设两种机构,其一传子,地位确定;其他传贤,得以随时更换。政府既能新陈代谢,而中枢又不至于发生动摇。天子地位确定,无论贤或不肖都不方便更换;宰相地位不确定,如果不贤,随时可以撤换。为了让宰相得以充分发挥潜力起见,我国先哲提出无为而治的构想,使天子就位之初,不待他人规劝,即能自动采取无为的立场。否则以天子的权威,难保宰相不敢有所为,以免多做多错,甚至性命不保。事实上,天子要确保地位,最好的办法,也就是无为。自愿居位于无为的位置,才肯尽力礼聘贤相,让其施展才能。
贤相殊不易得,所以君主必须礼贤下士,贤人才会闻风而来。同时,天子无为,才能保持客观的立场,做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从老百姓的具体反应做出公正的评鉴。我国古代通称君王为“九五之尊”,并没有人赞扬“上九之尊”。圣君的位置,只在九五,不可以高高在上,把自己视为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人,即不能居于上九。这就是无为之治的奥妙之处。“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龙代表君德,天代表君位。飞龙在天,正好在九五的位置,不可以再往上升了。这时具有君德而又居于君位的人,最重要的工作,便是“利见大人”,礼聘贤才,来辅助自己得民安民。
“利见大人”有两层含义,一指圣君,一指贤相。一方面是说得天位的君王,必利见有大才大德的臣,才能够成天下之治,有如尧得舜、舜得禹、成汤得伊尹、文王得吕尚。另一方面,是指有君德而无君位的君子,必须利见有大才大德之君,然后可以行己之道,好像舜遇到尧、禹遇到舜、伊尹遇到成汤、傅说遇到高宗、吕尚遇到周文王一般,才有展现的可能。两者相辅相成,而天下大治。圣君居于九五的位置,放手让贤相有所施为,便是无为而无不为的具体做法。如果君王自视甚高,刚愎自用,为所欲为,必致脱离群众,失却民心,因而导致懊悔。当然,儒家倡导“仁治”,法家提倡“法治”,名家主张循名责实,墨家强调兼爱非攻,都以有为来达成无为。老庄则鉴于君王过度作为,满怀成见,极易事事以自我为中心,而引起无谓的纷争,毅然主张自然无为,即注重个性的自由发展,一切顺性而不可妄为。但是,老庄究竟不同于自由放任或无政府主义。庄子以天道与人道来区别君与臣的运作,结果还是导出“君无为而臣有为”的分工,只是希望大家共同秉持“为而不有”的信念,做到“功成弗居”,而减少纷争。
无为而治的构想,确实是封建及专制时期的良好制衡,一则可以避免独裁,再则可以让真正有才能的人,得到发挥的机会。最大的好处,应该是圣君贤相的最佳搭配,成为老百姓安居乐业的最好保障。无为而治的现代化意义及功能传统及近代管理,以大众所说的齐家、治国、平天下,即家庭管理、行政管理及教化管理为主。现代社会特别重视职业生活,将以往的成家立业分开为齐家、立业,所以多了一项企业管理,而且居于相当重要的地位。所谓“现代”,不但是一个时间观念,而且是一个内容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