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典赤·赡思丁——忠君泽民,赤子情深
赛典赤·赡思丁(1211年~1297年),全名为赛典赤·赡思丁·乌马儿,至圣穆罕默德后裔,出生于中亚布哈拉(今乌兹别克斯坦境内)。1219年,成吉思汗西征,第二年,西征军占领布哈拉时,赡思丁的祖父,当地首领赛典赤率骑兵千人,带着花豹白鹤迎降,少年赡思丁和他的父亲苦马鲁丁也归附了成吉思汗,并随之征战各地,直至忽必烈时代。几十年间,一直受到信任和重用,由帐前侍卫先后升任丰、靖、云内三州(今大同市西北、呼和浩特一带)都达鲁花赤、太原平阳二路达鲁花赤、燕京路断事官、燕京路宣抚使、中书省平章政事,受命出任陕西、四川行中书省平章政事、云南行省平章政事。他为官多年,政绩斐然,最大的贡献是开发、治理云南,统一、繁荣西南边陲。
1271年,忽必烈建立了元朝,在继续用武力扩大领土的同时,不断加强对各地区的控制,以图形成统一、强大的元帝国。
在过去长期的征战中,忽必烈纵横驰骋,对各地情况比较了解,他认为最难治理的地方是云南。那时,云南多民族杂居,部族首领各管一方,没有完善的行政机构,经济文化落后,生活习俗与内地差别很大,社会很不安定。忽必烈即位后,便封他的第五个儿子忽哥赤为“云南王”,令他前去治理云南。不料,忽哥赤竟被部下毒死。再派宗王脱忽鲁去镇守,仍然不见成效。于是,忽必烈决定按照管理其他地区的办法,在云南建立“行中书省”,并挑选得力人员担任行省的最高长官——平章政事。
忽必烈选中了赡思丁。
忽必烈充分信任赡思丁,当面交代任务,并给了他“便宜行事”的谕旨,即不经奏闻就能酌情处理事务的权力。
1274年,已经63岁的赡思丁身衔重命,立即进行入滇的准备工作。他找了熟悉情况的人,详细了解云南的山川城廓、水陆交通、特产资源、风俗人情等,心中有了初步的治滇方略,随后就动身去云南。镇守云南的宗王脱忽鲁听了身边人员的话,担心赡思丁来了要夺他的权,便用武力进行戒备,以阻止赡思丁入滇。赡思丁派他的儿子去见宗王,表明心迹,又邀宗王的代表来面谈。宗王终于明白了赡思丁来云南完全是抱着“忠君泽民”的一片诚心,便主动欢迎赡思丁的到来。
赡思丁到云南后,首先对都元帅府、亲王和行政部门各自为政、互相争权的局面加以整顿,建立了行中书省,把军事、治安等部门置于行省管辖之下;王府则只对行省起监督作用,不再管理行政事务。这样,就理顺了上层领导及领导机构之间的关系,使政令得到统一。第二步,就是在云南境内划分行政区,建立地方行政机构。赡思丁用了一年多的时间,按照路、府和州县三级划分了行政区,行省之下分为37路、5府、101个州或县,各级分别委任了总管、知府、知州和县令。各级地方政权的隶属关系和管辖范围都得到明确,以往由“千户所”、“百户所”的武官和土司们随意行使地方行政权力的混乱局面得到整治,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行政管理体系。
赡思丁大刀阔斧地变革行政体系,必然触及到一些人的利益。有几个地方官吏认为没有得到重用,他们一起到朝廷告状,指控赡思丁专权。忽必烈高度信任赡思丁,深知他忧国爱民,认定这些人是诬告,便下令把这些人带上刑具,押送云南交赡思丁处治。赡思丁为了稳定大局,以政治家的气度命人去掉他们的刑具,对他们说:“你们不知道大汗给了我便宜行事的权力,因而控告我专权,我现在不认定你们有罪。我还要委任你们做官,你们能尽心把事做好立功补过吗?”这几个人没有想到赡思丁如此宽宏,一齐叩头拜谢,说:“我们犯有死罪,平章大人不但给了我们活命,还给我们官做,我们一定誓死相报。”
云南有个地方叫萝槃甸(云南元江一带),那里的首领率众自立,不服从上级之命,赡思丁不得不带兵前去解决。但他尽可能不动刀兵,以免流血伤人,力争以和平手段解决问题。兵士们把萝槃城围了三天,不见对方动静,赡思丁派人到城内会见土司,晓以大义,又等三日,对方仍不归降。有的将士不耐烦了,擅自攻城。赡思丁急令鸣金收兵,并要对带头攻城的军官严加惩办,他说:“天子是命我来安抚云南的,不是让我来杀人的。”城内的首领知道了这一情况,深受感动,说:“平章大人如此宽仁,我再抗命是不会有好结果的。”就率众出城,表示归顺。云南境内还有类似的部族首领也纷纷效仿萝槃甸,主动地表示服从。赡思丁未杀一人,团结了云南各少数民族首领,正确处理了民族矛盾,从而使云南全境安定下来,实现了政令的统一,加强了国家一体化管理。
云南地处边陲,社会发展缓慢,经济文化远远落后于内地,赡思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发展生产。一是大规模地实行军民屯田,屯田面积达200万亩,使大量荒废土地变为农田;二是兴修水利,搞了包括治理滇池在内的许多水利工程,既减少水患,又扩大了灌溉面积;三是引进当地所没有的水稻、桑麻等农作物品种并积极推广其生产技术,使原来比较原始的生产手段得到提高。这样,云南的经济很快地发展了起来,时人描述云南的面貌是“居民凑集,禾麻遍野”,“百姓富庶,少旱虐之灾”。
与此同时,赡思丁还注重搞好文化建设。1276年,他创建了云南第一所学校,当地没有师资,便从内地聘请来教师授课。元代统治者很重视儒家文化思想,赡思丁在云南修建了孔子庙、明伦堂,并按照汉族习俗,改变原来的婚丧方式,使儒家文化得到广泛传播,使云南各民族与整个中华民族在文化观念上有了进一步地融合。
赡思丁治理云南一共6年的时间,他忧国忧民,倾注全部心血来办各项事业,直至去世。他为加强国家的统一,为增进中华民族的融合和团结,为发展云南的经济和文化作出了卓越的贡献,赢得了云南广大民众的敬仰。他去世时,群众非常悲痛,史书称“百姓哭巷”。元世祖忽必烈对赡思丁的工作给予充分地肯定和很高的评价,要继任者“尽守赛典赤成规,不得辄改”。追封赡思丁为“雍国公”,后追封为“咸阳王”。(史作杰)
阿合马——理财权臣,助成大业
阿合马(?~1282年),元初大臣,元世祖忽必烈时期的理财家,出生于中亚费纳喀忒城(今乌兹别克斯坦的塔什干西南锡尔河右岸)。中统三年(1262年),管理中书左右部,兼任诸路都转运使,负责管理财赋。至元元年(1264年),升中书平章政事,以善于理财深受元世祖忽必烈的信用。阿合马主政理财达20年之久,在元初政治经济生活中影响很大。
阿合马是弘吉刺部贵族按陈那颜的属下,后来以忽必烈的妻子察必可敦(按陈那颜之女)侍臣的身份进入忽必烈的潜邸。阿合马为人精明,做事干练,很快受到忽必烈的赏识。中统元年(1260年),忽必烈登上帝位后,正值征伐南宋前后,对外要继续进兵江南,完成统一大业,对内要与皇室内部的敌对势力进行斗争。进行政治制度制定的同时,又采取措施,恢复因长期战乱遭到严重破坏的经济生活和社会秩序,因而,朝廷费用浩繁。为满足朝廷在财政上的巨额需求,忽必烈亟需挑选一批精干的理财家来掌管财政,增加收入,适应政治和军事上的需要。“善于理财”的阿合马就是在这种形势下得到了赏识和重用。他上任后,采取兴铁冶、铸农器、增盐课、扩户口、推行钞法、籍括药材等措施,使财政支出得以应付当前形势。他好言财利事,这正投合了贪财嗜利的忽必烈的嗜欲,所以深得忽必烈宠信。
中统元年(1260),阿合马任开平同知兼太仓使,其后不久,负责燕京亿万库,理算钱谷。可知阿合马一开始便是忽必烈的财政管家。中统三年(1262年),阿合马主管中书省左右部,兼诸路都转运使,掌管钱谷的征收、转运和仓库出纳。中书省左右部主要负责承上谕下行文,包括吏治、民户、赋役和狱讼等事宜。中统五年(1264年),中书左右部并入中书省,阿合马升任中书平章政事,进升为荣禄大夫,开始位列宰相。至元三年(1266年),阿合马改任尚书省平章政事,兼任制国用使司,开始全面掌管朝廷财税。制国用使司负责“通漕运、谨出纳、充府库、实仓廪、百姓富饶、国用丰备”。他任职期间,以精明强干、善于理财受到忽必烈的信任与赏识,“世祖急于富国,试以行事,颇有成绩”。至元七年(1270年),制国用使司撤消,成立尚书省,阿合马任尚书省平章政事。至元九年(1272年),尚书省并入中书省,阿合马又改任中书省平章政事,成为这一新设机构的最高行政首脑,任职10年。
阿合马自执掌朝廷财税,直至被谋杀,为忽必烈理财长达20年之久。为充实朝廷国库收入,满足忽必烈统治集团的经济需求,做了不少事情。将元代史籍中关于阿合马掌权时期国家财政和社会经济状况的记载(包括农业、矿业、课税、经理以及钞法等项)加以综合分析,阿合马主要有如下几项理财措施:
其一,设置诸路转运司,负责征收财税。元代,盐、茶、酒、醋以及金、银、铁冶等项,由国家官卖,征收课税,此外还有商税和三十二种额外税,由阿合马直接参与并主要负责。中统、至元初期课税额数字比较小,后来越来越高,实际上税率并未提高。商税税率一直是三十分取其一,对外市舶贸易一般是十分取其一,粗货是十五分取其一。税率不变,税额增高,说明平南宋以后税源扩大,也说明财政上的欺隐冒漏诸弊端在不断得到治理。所以《元史》说,“世祖立法,一本于宽”,“可谓知理财之本”。这说明阿合马理财有方,确实是一个敛财能臣。
其二,大兴铁冶,官营牟利。阿合马比较重视鼓铸之利。中统四年(1263年),阿合马就在河南钧、徐等州兴办铁冶,颇有成效。他又用输出的铁铸造了20万件农器,与农户交换粮食4万石。至元三年(1266年),阿合马还建议采冶石绒(石棉),扩大采冶范围。其后朝廷成立诸路洞冶总管府,负责各地矿产采冶事宜。
其三,推行“经理”制度。“经理”也叫“钩考”,是阿合马当政时,实行过的一种理财办法。由朝廷派员到各地清算钱谷等项,以防止豪强隐瞒和官吏贪侵。如地方上有把熟田冒充为荒地以逃避赋税的,有因避免差徭而隐报户口的,也有富民买贫民田而仍旧由贫民交税的,以致造成“岁入不增,小民告病”。至元七年(1270年),尚书省的一项任务,就是调查全国户口,颁布条例,目的是为了杜绝欺隐,增加赋税。但是,这项正常的理财措施,在具体实行时往往由于期限紧迫,官吏任用不当,出现了官绅相互勾结等事情,并没有起到成效,而真正受害的还是老百姓。
其四,实行官俸制度。元世祖忽必烈初期,朝廷的各级官吏没有俸禄,这等于公开地让他们去勒索百姓,贪污中饱私囊。这严重影响了元代正常的统治秩序,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至元元年(1263年),阿合马曾订立条例,要减并州县和规定官吏员数,分别品级官职以给俸禄和颁发公田,并且要计算月日以考核优劣,但并没有施行。至元三年(1266年),阿合马任中书平章兼任制国用使的时候,正式规定了京、府、州、县、司官吏的俸禄和职田。至元七年(1270年)又规定了军官的俸禄。之后,虽然曾有暂时停俸禄和减官俸的事,但是官俸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制度从此确定了下来,勒索百姓,贪污钱财不再是合法的行为了。如至元四年(1267年),大名路达鲁花赤爱鲁,总管张弘范等盗用官钱,就受到罢官的处分。
其五,发行纸币。元代钞法是世界上最早的纯纸币流通制度,在世界币制史上具有特殊的地位。至元元年(1263年),阿合马在各路设平准库,钞一万二千锭,作为钞本。并且负责买卖金银,以维持物价平衡和保证纸钞的信用。初期钞法施行十分严密,并且盐、茶等税收都用纸钞,保证了纸钞雄厚的物质基础。“钞法疏通,民受其利”。然而,由于连年用兵,费用浩繁,纸钞不断增发,从至元十七年(1280年)以后,开始通货膨胀,纸币贬值,物价飞涨。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忽必烈不得不召开中书省臣、集贤大学士会议,讨论钞法问题。但是,朝廷财政用度巨大,不能量入为出,因而这一根本性问题没有解决。
元初,由于长年战争,人口大量流失,农业生产遭到巨大破坏。元世祖忽必烈登基不久就开始重视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至元六年(1269年),下诏各地劝课农桑,并命中书省负责农桑事宜,“相风土所宜,讲究可否,另颁行之”。第二年,成立司农司,颁布农桑制度十四条。由于内地跟西域地区的交往频繁,西域的棉花种植在中原广大农村迅速推广,棉纺织技术也随之兴起,这对于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的改善都起了很大作用。据历史记载,司农司设置的五六年间,“功效大著,民间垦辟种艺之业,增前数倍”。当时阿合马作为中书省平章政事,可能参与了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阿合马主政理财的20年,确实起到了为忽必烈敛财的效果,使忽必烈得以平定叛乱,灭亡南宋,完成统一大业,制定了元代的相关制度。但是,阿合马恃宠日益骄横,苛政理财,以权谋私以及任用私人,招致朝野上下怨恨。由于忽必烈离不开阿合马这样一个敛财能臣,在每次的较量中,忽必烈百般庇护,阿合马反而更加的受到忽必烈的重用。这也使得阿合马更加肆无忌惮,不知收敛,终于招来杀身之祸。至元十九年(1282年)的一天夜里,益都千户王著与僧人高和尚等乘元世祖忽必烈和太子真金去上都的机会潜入大都,诈称太子真金回大都做佛事,把阿合马骗来,用铜锤砸死。忽必烈听闻后,立刻返回大都,并捕杀了王著和高和尚。后来,经过调查证实了阿合马的诸多罪行,忽必烈表示“王著杀之诚是也”,并追治阿合马的罪,戮尸于大都通玄门外,并且株连其家族和亲信。他的子侄被处死,亲信被革职或罢官,家产被全部抄没。
综观阿合马的一生,虽然,阿合马为忽必烈掌管财税,并且受到忽必烈的重用和信任。然而,他只是一个搜刮财富的敛臣,他只有敛财的义务,却没有支配财物的权力,也无权干预支出。元廷连年征战四方,再加上忽必烈对诸王、大臣的频繁地巨额赏赐,从事祭祀、佛事活动和宫廷挥霍,开销十分庞大。阿合马面对巨额开销,曾经也试图影响朝廷的开支,但往往无济于事。他只有尽力地搜刮、敛财,保障朝廷的财政用度,这是他的无奈之处。同时,阿合马作为忽必烈的亲信臣子,除了生前为主子搜刮财富,供其挥霍,死后又为主子背负苛政的历史罪名,这是他的可悲之处。还应该指出:阿合马被谋杀,除了他贪赃不法外,还与当时的政治集团斗争和民族矛盾有一些关系。(马志俊)
倒喇沙——是非功过,身后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