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量进价金额核算法是以实物数量和进价金额两种计量单位,反映商品进、销、存情况的一种方法。主要内容包括:“库存商品”的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统一按进价记账。总分类账反映库存商品进价总值;明细分类账反映各种商品的实物数量和进价金额。“库存商品”明细账按商品的编号、品名、规格、等级分户,按商品收、付、存分栏记载数量和金额,数量要求永续盘存。
数量进价金额核算法的优点是能全面反映各种商品进、销、存的数量和金额,便于从数量和金额两个方面进行控制。但由于每笔进、销、存货业务都要填制凭证,按商品品种逐笔登记明细分类账,核算工作量较大,手续较繁,一般适用于规模较大、经营金额较多而交易笔数不多的大中型批发企业。
数量售价金额核算法。
数量售价金额核算法是以实物数量和售价金额两种计量单位,反映商品进、销、存情况的一种核算方法。主要内容基本与数量进价金额核算法相同,都是按商品品种设明细账,实行数量和金额双重控制。其不同的有两点:“库存商品”总分类账和明细账均按售价记账。设置“商品进销差价”账户,记载售价金额和进价金额之间的差额,定期分摊已销商品进销差价,计算已销商品进价成本和结存商品的结存金额。
由于采用售价记账,商品售价变动,就要盘点库存商品,调整商品金额和差价,核算工作量较大,因此,数量售价金额法一般适用于小型批发企业、零售企业的仓库商品和贵重商品的核算。
售价金额核算法。
这是在实物负责制的基础上,以售价记账,控制库存商品进、销、存情况的一种核算方法。其主要内容包括:
1,建立实物负责制。
根据岗位责任制的要求,按商品经营的品种和地点,划分为若干柜组,确定实物负责人,对其经营的商品承担全部责任。
2,售价记账,金额控制。
库存商品的进、销、存一律按销售价格入账,只记金额,不记数量,库存商品总分类账反映售价总金额,明细分类账按实物负责人分设,反映各实物负责人所经营的商品的售价金额,在总账控制下,随时反映各实物负责人的经济责任。
3,设置“商品进销差价”账户。
由于“库存商品”账户按售价反映,而商品购进支付的货款是按进价计算的,因此,设置“商品进销差价”账户,以反映商品进价与售价之间的差额,正确计算销售商品的进价成本。
4,加强物价管理。
商品按售价核算后,如遇售价变动,就会直接影响库存商品总额,因此,必须加强物价管理,明码标价。
5,健全商品盘点制度。
“库存商品”明细分类账按售价记账,没有数量控制,只有通过盘点才能确定实际数量,因此,必须加强商品盘点,才能检查库存商品账实是否相等,考核实物负责人的工作质量和经济责任。
采用售价金额核算方法,可以简化核算手续,减少工作量,是零售企业商品核算的主要方法。其不足之处是由于只记金额,不记数量,库存商品账不能提供数量指标以控制商品进、销、存情况,一旦发生差错,难以查明原因。
进价金额核算法。
这是以进价金额控制库存商品进、销、存的一种核算方法。其主要内容包括:
库存商品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一律以进价入账,只记金额,不记数量。库存商品明细账按商品大类或柜组设置,对需要掌握数量的商品,可设置备查簿。平时销货账务处理,只核算销售收入,不核算销售成本。月末采取“以存计销”的方法,通过实地盘点库存商品,倒挤商品销售成本。其计算公式为:
本期商品销售成本=期初库存商品+本期进货总额-期末库存商品进价金额。
采用进价金额核算方法,可以简化核算手续,节约人力、物力,但手续不够严密,平时不能掌握库存情况,且对商品损耗或差错事故不能控制,一般适用于鲜活商品的核算。
(第六节)商品流通企业的会计工作组织
组织是企业的骨架,健全的组织形成良好的管理风格,良好的管理风格保证企业目标的实现,使企业走向成功。一个“好的”组织结构是指在这个结构中,每个人可以用最方便的方式去做他该做的事,而且达到共同目标。因而我们在考虑结构方式时,首先要对企业的目标有一个很清楚的了解,而且这种了解要很细,细到每一个环节,只有这样,才可能会找到一种合适的组织构架。
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工作是一项细致而又严密的综合性的经济管理工作。要做好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工作,较好地完成商品流通企业会计的任务,就必须合理组织会计工作。各个商品流通企业都应当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和有关规定,结合企业自身的具体情况,合理地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专职的会计人员。并且按照国家制定的会计法规和会计制度进行工作。
会计机构。
会计机构是直接从事和组织领导会计工作的职能部门。合理地设置会计机构,是加强会计工作、保证会计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每个商品流通企业都必须根据《会计法》的规定,设置会计机构。大中型企业还要设置总会计师,主管本企业的会计工作。
会计机构的设置,应根据企业规模的大小,会计业务的繁简来确定。根据现行有关规定,凡实行独立核算的商品流通企业,会计专职人员配备在3人以上,都应当单独设置会计机构;会计业务较少,会计人员不足3人(但至少2人)的小型企业,可以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但要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负责办理本企业的会计工作。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会计工作和财务工作都是综合性的经济管理工作,而且它们的关系非常密切,所以通常把两者合并,设置一个统一办理财务和会计工作的“财务会计部门”,称为财务会计处、或财务会计科、股、组等。在只设置会计部门的企业,如会计处(科、股、组),它所进行的工作,实际也包括会计、财务两个方面,但会计机构不能与计划、供销、企管等部门合并。根据《会计法》规定,各单位设置的会计机构,既不能过于庞大、重叠、人浮于事,也不能机构不健全,影响工作。
会计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拟订本单位办理会计业务的具体办法;参与拟订经济计划和业务计划,考核预算、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办理其他会计事项。
为了充分地发挥会计机构的职能作用,还必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一个会计工作岗位的职责和权限,以责定权,切实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以保证会计工作有条不紊地顺利进行。企业财会机构内部还应建立稽核制度,预防工作差错,提高会计工作质量。
企业会计部门应按照规定,向企业主管部门、财政、税收、银行和审计部门报送会计报表,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并接受他们的领导和监督,按时足额地完成财政上缴任务。
会计人员。
会计机构设置以后,还要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配备足够的、德才兼备的会计人员,是做好会计工作、完成会计任务、发挥会计作用的决定性因素。每个商品流通企业,都必须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确定会计人员编制,配备好会计人员,并力求稳定。
会计人员的配备,应本着精简的原则,根据企业规模的大小、业务繁简、会计核算形式以及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而定,但不得以精简为名,任意削减会计人员,以致削弱财会工作。
孙子的“择人”同时还有精兵简政的一层意思。《行军篇》说:“兵非益多(越多越好)也,惟无武进,足以并力(合力)、料敌(判明敌情)、取人(取胜于敌)而已。”同样,企业人员也要精干,只有不断地清退掉工作无积极性、能力较差的人,选用工作主动积极,能力强的人,企业才能兴旺,有效益。
提高效率关键在于有效降低相对投入。对于企业而言,有效降低相对投入的关键首先在于维持人员的精干。许多成功的企业都认为,企业的人员必须维持精干,如果违反了精干的原则,就将会人浮于事,人员的工作潜质无法正常发挥,过多的人员环节还会使事务的处理陷于混杂,两者相互作用,导致人员的工作意志逐渐消退,企业效率日渐低落。
精简人员虽然对企业的发展有利,但精简人员的过程必须谨慎。
为了充分地调动会计人员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1978年9月国务院重新修订颁发了《会计人员职权条例》,1984年7月财政部颁发了《会计人员工作规则》,1985年2月,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签署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这三个文件明确规定了会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对会计人员的职权在法律上给予充分保障,每一个会计人员都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权限。
根据《会计法》规定,大中型企业可以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要由具有会计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主管本企业的会计工作。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按规定的程序上报主管部门的人事、财务部门同意才能任免。
会计人员是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国家人事部制定的《会计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明确对会计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规定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四个等级。为了加强会计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充分发挥会计人员在社会主义四化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1992年3月12日,财政部、人事部又联合颁发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资格考试按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分为: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会计师资格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后,不再进行相应会计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各地区、各部门为评定相应会计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所进行的考试一律停止。
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
会计制度是组织和开展会计工作所必须遵循的规范和准则,是经济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科学的、健全的会计制度是会计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保证会计工作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会计法》的颁布施行,是我国一项重要的经济立法,为制定和执行会计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于1992年11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长签署并发布的,共10章66条。它是会计核算方面的规范。《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和颁发,为全国各所有制、各部门、各行业统一了会计核算标准,实现全国所有企业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统一性,体现了《会计法》的精神。《企业会计准则》是会计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制定各类会计制度的依据。
《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是按照打破所有制界限、打破部门界限,以从事商品流通为主营业务的核算单位作为会计主体制定的。凡从事商品流通或以商品流通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包括国有、集体、私营等的商业、粮食、对外贸易、物资供销、供销合作社、图书发行企业等,均执行本制度,原来财政部制定的、财政部与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联合制定的或主管部门制定的各种会计制度同时废止。
《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由总说明、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组成,并附有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
借贷记账法。
借贷记账法是以复式记账原理为依据,以“借”和“贷”两个字作为记账符号,来记录和反映各项会计要素增减变动情况及其结果的一种复式记账方法。
1,借贷记账法的账户结构。
把每个账户分为左、右两方,左方为借方,右方为贷方。资产和费用类账户的借方登记增加数,账户的贷方登记减少数,期末余额在借方;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收入类账户的贷方登记增加数,借方登记减少数,期末余额在借方。费用(成本)和收入类账户在期末结转有关账户后,一般无余额:各类账户的期末余额计算公式为:
资产类账户期末余额=期初借方余额+本期借方发生额-本期贷方发生额。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类账户期末余额=期初贷方余额+本期贷方发生额-本期借方发生额。
费用(或成本)类账户期末结转有关账户无余额。
收入类账户期末结转有关账户后应无余额。
2,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和会计分录举例。
按照复式记账原理,每一笔经济业务的发生都必须以相等的金额同时记入到一个(或两个以上)账户的借方,和一个(或两个)账户的贷方。
凡是涉及到只有两个账户的经济业务,必然是记入到一个账户的借方和另一个账户的贷方。
凡是涉及到两个以上账户的经济业务,必然是记入到一个账户的借方和另外几个账户的贷方;或记在一个账户的贷方和另外几个账户的借方,金额相同,方向相反。
3,借贷记账法的试算平衡。
运用借贷记账法记账,由于每一会计事项账户的借方金额相等于贷方金额,则全部账户的借方发生额合计数必然相等于贷方发生额的合计数。即:
全部账户借方本期发生额合计数=全部账户贷方本期发生额合计数。
发生额相等后,则全部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也一定相等于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即:
全部账户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全部账户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
上述即是借贷记账法的试算平衡方法,称为直接平衡法。如果全部账户的借贷方发生额的合计数或余额合计数不等,必然账户记录发生差错,应进行逐笔核对。在实际工作中,通常是通过编制“总分类账户本期发生额对照表”或“金额平衡表”进行试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