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那陶红杳觉得,她上辈子一定是和绍广铭眉来眼去了一千次,所以这辈子他们才在电梯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相遇了。
这一切还得从陶红杳决定离家出走说起。
陶红杳是一个十分安静的乖张少女。一般来说,陶红杳的人设通常不好拿捏,但是这两个不搭调的形容词碰撞在一起反倒将陶红杳表现的淋漓尽致。在看起来唯唯诺诺,一身软骨,容易揉捏的少女外表之下,陶红杳却含着一颗毒辣坚韧的内心。而这种性格,通常带着些叛逆。
所以,在她爸第十三次让她留在本地工作的时候,她毅然决然的选择了远赴他乡,就是为了清静。
从北京到上海,她老爹不知道为她疏通了多少关系。不过最后还好,她的职位从小文员变成了私人秘书,也不用每日朝九晚五之下,还得忍受顶头一片上司的压迫,至少目前为止,她只用忍受一个。
但是,后来,她觉得她错了。不过这是后话了。
现在的她,拖着两个大箱子从北京千里迢迢的来到了上海。她老爹给她在公司附近租了一个房子,往地图上一看,不得了,离机场还有两三个小时的路程。她忍着出租车的晃荡和恶劣暖气的熏陶,在下车的那一刻,终于忍不住干呕起来。
蹲在马路边疏泄了五分钟之后,陶红杳只吐出一些空气。她抹了抹嘴角,深吸了一口气,才有力气抬起头看自己的住所。这一看,她又后悔没有早点拒绝她老爸的“好意”。这楼太高,而她恐高。
她从背包里掏了掏自己的钥匙卡,发现自己住十六楼。陶红杳无奈的叹了一口气,她不喜欢住在这么高的地方。她站在电梯口犹豫了一会,然后拎着两大箱子上了电梯。
身体素质一向不怎么好的陶红杳在经历了一天的长途跋涉以及晕车晕动症之后,实在觉得自己搭乘电梯不是明智之举。封闭的失重空间,容易出现不能挽回的意外。她抚了抚自己隐隐发慌的胸口。
电梯门在关闭之前,一只手伸了进来卡住了门。电梯门“叮”的一声再次打开,陶红杳脑袋一下激灵。一个穿着西装革履,身材修长,戴着细金丝框眼镜的男人走了进来。他的脚步有些虚浮,目光微微涣散,但犹可以从他价格不菲的精致衣着看出,他是一个成功人士。
她看到男人的第一眼,脑海里就“噔”的冒出了四个大字——斯文败类。这种感觉在看见男人清俊的脸庞时更加强烈。陶红杳向来对衣冠楚楚的男人嗤之以鼻。因为,她知道,他们其实不过就是披着羊皮的狼。如果在职场上遇到这种人,最好躲得远远的,不然被吃掉了都不知道。
陶红杳就瞥了一眼那男人,然后把头偏向了另一边。
她正在安静的趋避这个男人身上的酒味。
电梯开始启动,浓烈的酒气和失重的感觉让陶红杳心头一阵荡漾。她感觉到自己的胃在自由的翻江倒海,她的肠子正在欢快的扭秧歌,还有她的喉咙已经在火辣辣的燃烧。
而这一切,仍在陶红杳的忍耐极限之内。但是,有的人比她更迫不及待的宣泄自己的不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