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之睿,你是个混蛋!”我坐在冰凉的地板上,歇斯底里的骂着。
“继续!”安之睿双手斜插兜,倚在门框上看我发疯。
真是个混蛋。
“让我离开!”这句话,不知道被我说了多少遍,说得我都要崩溃了。
“除了这个,其他我都会答应。”安之睿露出一张冰冷的脸,让我的心逐渐得凉了下去。
这个屋子,本来装修得极其豪华,自我被关在这里以后,能扔的东西都被我砸碎了。
“以晴,帮我看好她。”安之睿离开了。
以晴居高临下的看我,眸里带着一丝不屑。我不想在她的面前丢了面子,索性把头发往后一拢,盘腿坐在地板上,丝毫没有窘迫。
“呵呵,谢黄宝,你也就这点本事!安之睿怎么能看上你这样的女人?瞧瞧你现在,像一个疯子。”
多犀利的话,可是我已经免疫了,若是以前,有人敢和我这么说话,看我不一个大嘴巴子抽死她。
阶下囚,我还是不要这么猖狂,免得被她分尸了。以这个女人的嫉妒心来看,她八成想要了我的命。我还是能吵架尽量不动手。
“你是想说安之睿是瞎子吧?他的确高攀不起我,而我,勉勉强强的从了他如何?”我笑得太过狰狞,她怔了怔,大概觉得我不是好惹的主,识趣的离开。
“慢着。”我叫住了她,这个女人很喜欢安之睿,我若是不利用一下,那就太可惜了。
我开门见山说“你喜欢安之睿对不对?”
顿了顿,她点了点头。
“只要我离开了,你就可以独享他。当然,我需要你的帮助。”
“我为什么要帮你?”她很冷静的看我,我从她的眸子里看到了一丝光芒。
“你可以选择不帮,但是有我在的一天,他的目光就不可能留在你的身上。”我说的很自信,但毕竟这就是事实。
她定定的看我,然后点了点头,说,“好,要我怎么做?”
我笑了笑,“一瓶红酒,还有机票,飞往中国G市。”
只要回到中国,我就能脱离他的控制。
晚饭,我乖乖的吃完,安之睿照惯例来看我。我对他笑,坐在床上慢慢的晃动着酒杯,鲜红色的液体,缓缓倒入口中。
“怎么喝酒了?”他皱了皱眉头,走到她的床边坐下,面无表情的夺走她的酒杯。
“不许再喝了!”他的声音很冷,冷得我想逃跑。
“要不你喝?”我把整支酒递给他,他没接,我又往他的身边挪了半分,这次,把杯口直接对在他的唇上。他看了我半晌,终于承认我醉了,82年的拉菲,他沒道理拒绝。
红酒的甘醇,辛辣入喉,他的嘴上立刻被贴上一张软软的红唇。
他瞪大眼睛,有些不可思议,宝宝她,居然在吻他!
她的吻很青涩,但却撩人,安之睿下腹如一团火在烧,不一会,燃烧了世界。
日光从窗户间照了出来,他捏了捏头,有点痛,是酒喝太多的原因。
对了,宝宝!他立刻回头,床上已经没人了。
“谢黄宝!”他大吼一声,从床上爬了起来,立刻换上了衣服。
“来人,谁知道谢黄宝在哪?”
管家战战兢兢的摇头,“不知道!”
“不知道?你居然说不知道!是谁放她离开?马上给我派人去找!”
“是我放走她。”以晴从楼上走了下来,她很淡然的看他,自然,她料定安之睿不会对付她。
“谁给的胆子!冷以晴?”安之睿手握得死死的,突出了关节发白。他的瞳孔很黑,这通常是他发怒的征兆。
“她不爱你!你囚着她也没用!我在你身边那么多年,你可有在乎过我的感受?”事已至此。以晴只能对他控诉。
“我从来也没让你留在我身边,以晴,我这里怕是容不得你了。”
他用漫不经心的语气说着冷酷无情的话,冷以晴的心几乎都要碎了。
“你就那么的狠心?”以晴歇斯底里的质问。
“不要让我说第二遍,我没那耐心!”
以晴知道,他向来说一不二。她跟了他那么多年,看着他在美国辛苦的打拼一直到现在的地位。而他,居然不念旧情。
安之睿站在落地窗前,看着外面的风景,安之萌穿着上好衣料做得睡衣,双手抱臂。
“以晴被你赶走了?”
“是。”
“不就为了那个丫头,你值得么?之睿,成大事者,不能在乎儿女情长。”安之萌苦口婆心的劝说。
“姐,我知道了。”
顿了顿,安之萌说,“你知道就好。”
安之睿何尝不想忘了她?可是他一闭上眼睛,都是她的影子。
以晴说他疯了,他的确是疯了,当他第一眼看到她时,就自己疯了。
第一次是在一张照片上看到她,她才十六岁,穿着白色的洋装,头发微卷,一个很像天使的女孩。姐姐说,那是他的妹妹。
妹妹?他勉强的笑了笑,好像,喜欢上了她。
她没有见过他,所以他轻而易举的观察她。他发现,她真的是一个很可爱的女生。他明白,现在的他什么都不是,只有一个空皮囊,是绝计不会被她喜欢。那个时候,她的眼光很高。
姐姐让他去美国读书的时候,他想也没想就答应了下来,他相信,留学是一个契机,让他配得上她。
等到自己已经能配得上她的时候,她却不在了。
一定要不留余地的找到她!
而此时,我正坐在飞机上,看着窗外云卷云舒。
自由,我终于感觉到了自由!在他的别墅里,我几乎要憋死在那里。到了中国,我终于可以如鱼得水了。
冷以晴那个女人一定会被迁怒,她太了解安之睿。怪只怪我看她不顺眼。
飞机到了G市,一下飞机,我立刻打车到火车站,买了一张卧铺到N市。
安之睿那么有手段,我只能躲一时是一时。想我堂堂的谢家大小姐,竟然落得这个田地。算了,已经到了一个地步,就由不得我选择。算一算,兜里没有多少钱,冷以晴这个女人太抠门,还好身上有值钱的首饰。
我坐在公园的长椅上,目光落在远处的一个骑着单车的孩子上,他很吃力的瞪着脚踏车,一个转弯,他突然倒在地上,倒是不在意的拍拍身上的泥土,彼时,天色慢慢地暗了下来,夜幕降临后,嬉戏的小孩子少了很多,我也打算找个旅馆过个夜,我感觉自己越走越远,连散步的老人也渐渐看不见了,四周更显冷清,在日光下茂盛可爱的花木丛林成了一簇阴影。心里不由有些发怵,正想原路返回,不小心走近小路边的灌木林,脚一扭,摔了个狗吃屎。
流年不利!
我揉着脚踝,心里忍不住叫骂,良好的家教让我喜怒不形于色,但在美国的那段日子,我几乎耗尽了我所有的骄傲。
脚踝很痛,是那种钻心的疼,我收回了意识,现在的我,还有什么值得喊疼?
“小姐。你没事吧?”一个好听的声音从我的脑袋上传来,我下意识的抬头。
那是个很帅的男人,穿着休闲的运动衣服,额头沁满了汗珠,大概是附近的居民吧。
“没事。”我笑了笑。
可他坚持把手递给我,想要扶我起来。我也没矫情,把手递给了他。
“能走么?”
“还行。”我刚说完,一迈步,差点惊呼起来。太TM的疼了!
“我送你去医院吧。”他温柔的一笑,趁我一恍惚的时候,他拦腰把我抱起!
我瞪大了眼睛,脸上很快飘上了两朵红晕。
他也有点不好意思,白皙的脸上也有两朵红晕,“这不是要送你去医院嘛!这种事情……就不要在意。”他口上说不在意,可是那娇羞的表情,实在让人怀疑。
医生看着片子,很严肃的推了推眼镜框,对我说,“你们女孩子就喜欢穿高跟鞋,殊不知,摔一跤,这脚就得受伤!”
我勉强的笑了笑,其实我穿高跟鞋穿得挺狠,还能穿着它跑步。只是马失前蹄,一不小心摔着了。
“要三个月的静养!”
三个月?
我看着缠满绷带的脚踝一阵冒汗,我才刚到N市,住的地方都没有找到,更别说养三个月?
帅哥柔着声音问我,“我送你回去,你家在哪?”
“呃,我刚到N市。”
“朋友或者亲戚?”
“我能说我现在孤苦伶仃么?”
他默然了。
“你要是不介意,去我家住吧。”
“你家?”我妈妈在我小的时候就告诉我,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所以我的表情就是那么的愕然。可是我妈没有预知这功能,我现在的状况很糟糕。
没钱没认识的人,脚还残疾。
他咳了咳,“我的意思是你先去我家休息,我家还有其他人,你别误会。”
“恭敬不如从命。”这个男人看起来不坏,最起码有爱心啊。
“你叫什么名字?我叫谢黄宝。”
“白慕安。”
他说有人在住,是一只狗和一个十岁左右的女孩子。
小女孩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瞳孔分明,“你是谁?是哥哥的女朋友么?”
“不是,是你的钢琴老师。”我注意到他家的客厅,有一架很大的三角钢琴。
“你会弹琴?”他愣愣的看着我,好似我是是个怪物。
“不可以?”
“可以。”
“作为你收留了我的条件,我帮她补习。”
小姑娘开心极了,拉过我的手,把我带到钢琴前。
“姐姐,我喜欢致爱丽丝!能给我弹一遍么?”
要考考我?
“当然。”
我慢慢的坐在钢琴前,手指轻轻搭了上去,深呼吸了一口气,我开始弹起来。
还在我对这个曲子很熟,所以很熟练的弹了下来。小姑娘满意的点点头,“姐姐,你弹得真好。”
慕安笑了笑,“慕夕很调皮,我怕你吃不消。”
“没关系。”
慕夕是白慕安的妹妹,听慕夕说,她哥哥是个工作狂,很少有时间来照顾她,她通常都是叫外卖来吃。慕夕还说,她爸妈已经身亡,只能和哥哥相依为命。
她比我幸运,我是谁也依靠不了。
白慕安是一个很温柔的男人,他的笑容很温和。就像一个天使。
我真的不是骗人,他真的就像一个天使。他在马路上看到流浪猫或者流浪狗,就会给它们喂食喂水。所以他的包里通常都会有几袋猫食狗食。
他对我的温柔,就像给路边的流浪动物喂食一样,只不过我是被捡回家。
我在休养的期间,学会了好几样菜。别说是慕夕,就是我,也吃够了腻死人的外卖。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刚开始,我磨刀霍霍,照着菜谱一点一点的做。菜出锅了,我尝了尝,还行,就是有点淡。
慕夕却吃得很开心,她说,她好久没吃过家人做的菜。
我被她的话感动,却又觉得心酸。她已经把我当成一家人。
晚上,白慕安回到家里,我给他准备了一个大惊喜,好吧,其实也不算什么,只不过是一桌子菜,由我和慕夕联袂“出演。”
他愣了愣,眼里闪过一丝不可置信,盯着菜半天,才吐出一句话,“你们怎么叫那么多外卖,吃得完么?”
我和慕夕囧了囧,这得有多迟钝啊,把这一桌子卖相欠佳的菜当成外卖?
“哥哥,这是我和宝宝姐姐做的晚饭,怎么是外卖呢?”慕夕连忙推着慕安去洗手间洗手。慕安洗完手后,坐在餐桌前,目光扫了扫桌子上一干菜式,嘴角露出一丝笑意,“我太惊喜了。”
慕夕立刻献宝,她夹了一块排骨,“哥哥,你快尝尝糖醋排骨!这是慕夕跟小米姐姐学的哦!”
慕安慢条斯理的啃完一个骨头,点了点头,“很好吃!”
我松了一口气,他喜欢就好。慕夕是一个很具有音乐天赋的人,我教她几遍,她再练几遍,就会了。我觉得给她找老师纯粹是浪费,好吧其实是我自己觉得不好意思了,赖在他家里不走。
“谢小姐,你也辛苦了。”
“谢谢。”
他永远是那么的客气和温柔,所以我才越来越不好意思。
算一算,我已经死皮赖脸的呆在他家有一个月了,也是时候离开。
终于有一天,我对他说了这件事,他愣了愣,很诧异的说,“你要去哪?”
我笑得很尴尬,“忙烦你们太久了,我要出去找工作。”
他笑了笑,反问道,“这里的工作不是挺好?而且幕夕很喜欢你。”
“慕夕根本不需要我教她,她很聪明。”
一直躲在门后的慕夕跑了出来,她一把抱住我,一开口,声音哽咽,“宝宝姐姐!你不要走好不好!”
我为难的看着慕安,慕安耸了耸肩,仿佛在说,“慕夕喜欢你。”
因为慕夕的缘故,我又留了下来。
安静平淡的生活,几乎让我忘记了那些不好的事情。直到一件事情的发生,让我措不及手。
我怀孕了。
孩子的父亲是安之睿。
化验单皱皱巴巴的扔在垃圾桶里,慕安坐在我的对面,沉默不语,在他的心里一定会认为我是个不三不四的女人吧。
“我想离开。”我应该尝试着新的生活。
“孩子的爸爸……”他顿了顿,我知道他想说什么。
“对,我要回去找他,谢谢你们的照顾。”言不由衷,大概就是我现在的状况。
“是么?”他的声音低沉,有股难以掩饰的落寞。
“谢谢你的收留。”我的声音居然哽咽,死死咬住嘴唇,不让自己发出任何的声音。
我真是个该死的女人!
慕安苦笑,张了张嘴,看了我半天,才吐出一句话,“保重。”
“谢谢。”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遇到过这样一个男人,他如阳光一样,温暖了一世花开,而你,又不得不离开他,从此,你的人生再无那般的温暖。
我如荆棘一般,途经我的人,我都会想方设法的勾住他们的衣角,因为我是如此的孤单。慕安,从一开始,就注定了离别,所以,我要故意忽略你的温暖。
自被囚到美国后,我是第一次给小米打电话。
我不是一个没心的女人,之所以不和小米联系,自然怕表哥知道,还怕被安之睿知道,我好不容易才逃出他的高墙的禁锢!
小米见到我那天,哭得稀里哗啦,眼泪鼻涕一直往我衣服上蹭。她的男人,正是她的邻居,朱城舟。我不禁感慨,果然只有这样的极品男,才能打败我表哥。
我叹息一声,“好了,好了,我这不是好好的么?”
“你哪里好好的?”小米瞪着我的腹部,恶狠狠的说,“你都怀孕,肚子里带了一个种!”
我拍了拍肚子,淡淡道,“赠品。”
“……”
“不过这段时间先麻烦你了。”我歉意的对他说,他对我点了点头。
他们的家已经换成了一套100多平的大公寓,三室一厅。
“想吃点什么?孕妇应该多吃点水果。”小米一边絮絮叨叨,一边扒着冰箱里的水果。
“不用麻烦了!”我笑了笑,在沙发上坐了起来。
朱城舟每天都去上课,而小米也已经辞职了,所以这诺大的家里,只剩下她们两人。
跟以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