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交警大队认定,李阿二是撞在了堆在路边的一堆红砖上,红砖是康泰公司砌围墙使用的,晚上堆在路边。因而引发了该起交通事故。交通警察调查,李阿二是喝了酒,骑的又是没有年检的摩托车……
于是,一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就拉开了序幕。
李阿二把砌围墙的康泰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康泰公司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等三十多万元。康泰公司辩解,围墙工程是承包给了泥工阿明的,且有承包合同为证,这个事故与其无关。于是阿明也作为被告被传唤到庭。阿明承认,围墙是他承包的,路边的砖是他堆放的,与康泰公司无关,但他认为,李阿二是醉酒驾车,况且摩托车是没有年检过的不合格车辆,他是不赔的。李阿二声称,阿明在砌围墙时堆砖占用路面,没有合法的手续,并且在夜间没有明显的安全措施,应当负责赔偿。
后来在法庭调解中,法官指出,阿明在建造围墙时,在路边堆放红砖,确是没有经有关方面的批准,是不合法的,在夜间又没有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是引发这次交通事故的一个原因;再说李阿二,在吃了半斤“老作坊”后驾驶了没有年检的摩托车,是属酒后驾驶,且夜间行驶车速过快,对前方观察不够细致,是造成这次事故的另一个原因。在调解中,李阿二明知自己是酒后驾驶,责任难逃;阿明也是知道自己的红砖非法占道,是自己的疏忽,愿意承担部份责任。现在由法庭这样调解,也是理在情中,没有什么好说的。康泰公司也表示自己愿意与阿明一起承担责任。经法庭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阿明赔偿李阿二各种损失10万元,分二次付清,康泰公司对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纠纷是平息了,矛盾也解决了,但事故给我们的教训是深刻的,我们不得不联想到,还有许许多多的类似的事故隐患存在于我们的平常生活中:
建筑物非法占用人行道,迫使行人与非机动车进入机动车道;
车辆随意停靠在人行道上,迫使行人与非机动车进入机动车道;
夜间车辆乱停在交通要道的两侧,交通要道仅剩下窄小的车道;
机动车停在小区、厂区、路口的出入处,影响了路内进出的车辆或行人的出入视线;
在工程修建中的路面、桥面、人行道没有警示标志,没有夜间安全措施;
凡此种种,虽然有的是临时的,有的是短暂的,但事故的发生往往是在一瞬间。我们倘有一丝疏忽,那后果是不堪设想的。为了他人的生命与安全,为了社会的和谐,从我做起,建立和完善制度,规范相关手续,谨慎施工,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的隐患。
(发表于2008.5.8《江苏法制报》法庭传真版)
离婚面面观
婚姻是温馨的港湾,婚姻是幸福的乐园。可是当婚姻一旦出现久修不复的裂痕时,人们总觉得婚姻就成了痛苦。此时此刻,人们想到的就是离婚,他们认为,只有离婚才能解除这种痛苦。于是离婚就热门起来。法院的离婚案件在整个民事案件中要占到30%左右。纵览当今离婚的原因,不外乎有以下几种:
一是70、80年代出生的第一代独生子女,他们集父母长辈的宠爱,生活自理能力较差,感情易冲动,夫妻之间缺少相互包容,日常生活中稍不如意就会发生矛盾。惯于“以我为中心”男的常常有大男子主义思想,在家庭中以我为中心,大事小事说了算,他们把自己的妻子当作工具,稍有不顺心就对妻子呵斥与漫骂,甚至动手殴打,倘若妻子心情温顺懦弱,那还能勉强地维持下去;若妻子稍有个性,那五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夫妻就成了冤家,婚姻就成了累赘,接下来的就是上法庭,闹离婚是必然的事。这是离婚大军的主力,占离婚案件的大部分。这些青年离婚,家庭矛盾往往是最为激烈,常常是呈现非离不可状,很少有调合的余地,有的甚至在财产的分割中还要吵闹打斗,难于言劝。有一对夫妻,结婚六年,生有一子,因感情不合,女方几次三番闹到法院,要求离婚,男方说女方有外遇,女方说男方有第三者,谁是谁非,那能弄得清,结果法院去男方家清点财产时,一意不合,男女方家长竟然打了起来,当时男女方非但不劝阻,也加入了打斗。像这种在离婚时出现的激烈举动,为数虽然委少,但影响极坏,如果不妥然处理,对社会会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二是夫妻之间缺乏信任和沟通也是导致离婚的一个重要原因。面对越来越沉重的竞争压力,夫妻二人从单位至家庭二点成一线地来回奔波,夫妻之间忽略了交流与沟通,婚姻缺少精神支撑。有时男的在外面二三天不回来,妻子在家里就会有些想法;有时妻子在外面回来晚了些,丈夫就对妻子存在猜测与怀疑。夫妻一方怀疑对方有第三者,某种程度上加剧了夫妻关系不和,影响夫妻感情。其实像这一类婚姻只要双方加强勾通,相互理解,问题是会得到解决的,但当夫妻间一出现这种相互猜测与怀疑时,事情往往会朝坏的方向发展,使这种猜测与疑虑步步升级,越演越烈,直到最后以离婚而告终。
三是夫妻双方在处理经济与子女教育的问题上存在分歧。有这样一件离婚案,男方与女方都在事业单位工作,结婚二年生育一儿子,儿子一直由男方的父母照看,当儿子二岁时,女方突然将儿子带回了老家由她的父母照看了,男方几次要求女方将儿子带回来,可是女方说什么也不肯,男方说,父母就是为了在家照顾孙子,就双双提前退休,儿子放在自己父母身边我们都能全心搞好工作;女方说,自己的父母是退休教师,在家也无事,我把儿子带回去处他们照看,对于儿子的成长是十分有利的。为此夫妻二人产生了矛盾,最终还是闹上了法庭,要求离婚。从审判实践看,这对夫妻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但缺乏一定的夫妻感情与相互理解,由于双方再三要求离婚,并要求儿子的抚养权,这就给法官增加了断案难度,离婚容易,儿子难分!
四是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的脾气个性都缺乏一定的了解,相识几个月就草草结婚,婚后才慢慢地显现出各方的弱点,双方因此就产生了矛盾。有这样一对夫妻,结婚半年后,男的赌博、抽烟、酗酒的恶习慢慢地显露出来了,抽烟抽得满房间是难闻的烟味,赌博赌得彻夜不归,吃酒吃得回来吐得满地满床污垢。女的再三劝说,男的非但不听,反而对妻子训斥谩骂,妻子不堪忍受,于是就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讼。还有一对夫妻,经人介绍,认识一个月就结了婚,谁知结婚不到二年,孩子还没有生,男方就闹上了法庭,要求离婚,理由是女方常常出去跳舞,男的忍受不了自己的女人与别的男人搂着腰扭来扭去的,更忍受不了外面的风言风语。可是女的根本就不听他的唠叨,我行我素,仍然热衷于在舞池中穿梭。最后,男方对女方提出了离婚要求,女方却是一口应承,还说“离就离,还怕找不到男人!”。
五是精神病人离婚诉讼也呈高发态势,尤其在每年的春秋季节,精神病发病更为突出,通过对受理案件的分折,为引起诉讼的主要情形有以下四种:
(1)一方婚前已有精神病,患者及其家属隐瞒其精神病史,欺骗对方而成婚。婚后不久,对方发现其有精神病而提出离婚。
(2)一方明知对方患有精神病,但是出于某种原因或者利益的考虑而与患有精神病的人结婚,婚后发现难以共同生活,遂提出离婚。
(3)婚前双方状态都很正常,或一方精神轻微受损无大碍,但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已受过损害的一方因精神上受到严重刺激而引发精神病或病情加重,另一方难以忍受,遂提出离婚。
(4)患精神病一方丧失劳动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不但不能为家庭作出贡献,而且给家庭带来很多麻烦乃至危害社会,另一方出于卸包袱而提出离婚。
另外,涉及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有的还涉及子女抚养,精神病患者的监护责任等等。因此审理涉及精神病人离婚案件的难度显而易见:一是精神病患者家人不愿意作为监护人代为诉讼;二是精神病患者也不要求委托他人代为诉讼;三是提出离婚的原告一般不是精神病患者本人,而是相对方,要求强烈;四是精神病患者家人对立情绪大,往往以“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传统理念来压制对方;五是当事人双方各执一辞,各揣一策,致法院审理难,调解难,判决更难;六是精神病患者丧失劳动能力,子女抚养和本人生存都无着落等等。
人们常常认为,只有原汁原味的的东西是最有味的,是最可贵的,婚姻也是如此,只有原汁原味的婚姻才是最可贵的,那一对对银婚夫妻,金婚夫妻永远是沉浸在和谐幸福之中,相敬如宾,白头到老就是人们夫妻生活的真实追求。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事关社会和谐与稳定。因此,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加强司法调解力度,给双方充分沟通的机会,“宁拆一堵墙,不拆一个家”,这是法院对待众多离婚案件的一个原则,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现在的婚姻太容易了,要结就结,要离就离,来去自如。我们要尽力让人们过好锅碗瓢盆的日子,尤其是对待70、80年代出生的离婚夫妻,尽可能地疏导、化解他们的婚姻烦恼,增加缓冲和冷静的过程。
以上的几种离婚原因有些通过双方的谅解与沟通是完全能够克服的,在生活中,我们要学会谦让、体谅与宽容,“夫妻本是同林鸟,相辅相助到白头”,再有争执,再有矛盾,有什么解不开的结,非拼得个你死我活?当然,对于那些有品格缺陷,打骂成习,不尊重人格者还是早分手的好。但愿我们每一个人和和睦睦地过好婚姻的每一天,都能过上那个“金婚银婚”的美妙日子。
(发表于2007.6.18《江苏经济报》)
情断公堂
新屋相邻兄弟俩亲密无间
落日隐去,暮色笼罩,劳累了一天的人们都在陆续地收工,正在新屋外砌围墙的王阿大见兄弟王阿二骑着摩托车从东面过来,他放下手中的泥刀,对阿二说:“老弟,楼梯装修完工了吧?”
王阿二见大哥问他,就立即停下来:“还没有完工,明天可经结束了。”
王阿大与王阿二是同胞兄弟,几十年从来没有吵过嘴,红过脸,相处和睦,往来频繁,这次在拆迁中兄弟二人的新屋建在同一个小区内,阿二在前,阿大在左后面。咫尺近邻,加上亲兄热弟,关系就更加亲密了。
“老弟,天色不早了,要不在我这里吃了晚饭再回去?”大哥热情地相邀阿二。
“好呀。”阿二觉得肚子是有点饿了,回去也有四、五里路,加上兄弟之间也没有什么客气的,便停下车来,进了大哥的新屋。
“灶台上有酒,要吃自己拿,我还有一点点活,干完后再进来。”阿大看着阿二进屋又补了一句,然后自己又砌着围墙。
当阿大砌好围墙进屋时,阿二已经半瓶“沙州优黄”(黄酒)下了肚。他抹抹嘴对阿大说,“老哥,再有半瓶你来解决吧。”阿大为老弟泡了一杯茶,自己也坐下吃起老酒来。忽然,阿二的手机响了,阿二接完手机对大哥说,时候不早了,我要回去了,大哥知道有人在催他回去了,也不再挽留他,送他出了新屋,见他发动了摩托车,“老弟,这天黑咕咙咚的,当心一点。”阿大可有点不放心,顺便叮嘱了一句。
阿二把大手一挥:“不要紧的,我能喝半斤‘老烧’,这一点‘老黄’算不了什么。”阿二说完,便发动摩托车上了路,大哥看着老弟拐上了开发区的大道,消失在茫茫的夜色中,便回到了屋里。
黑夜阵阵,悲剧从这里开始
王阿大全然不知,悲剧正像这黑沉沉的夜色向他袭来:
王阿二出事了,他从大哥家里出来,摩托车上了东南大道,不慎撞在东南大道正在施工的隔离花台上,经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噩耗终于在这对亲兄弟中发生了,消息传来,王阿大险些被击倒。他急匆匆地赶到医院抢救室,只见阿二直挺挺地躺在担架上,一块白布罩住了全身,弟媳阿英与侄女小琴哭得死去活来。面临着这惨烈的场面,阿大也显得手足无措。残酷的现实很难使他接受,刚才还鲜龙活蹦的老弟竟然会一下子离开了这个世界……
后经交警大队认定;王二酒后驾驶着未经年验且制动不合格的二轮摩托车,驶上东南大道,撞在路中央施工中的隔离花台上,颅骨碎裂,抢救无效死亡,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另外,道路施工队,在未完成的工程中,夜间未设置警示灯,也有过失。最后通过村委会与道路施工部门协调,道路施工部门愿意赔偿受害人家属损失92000元。这样的结局,总算对死者有了交代,对受害人家属有了抚慰,赔偿款已经全部到位,丧事也办了,可是这起意外的灾难却是远没有结束,为替父亲的意外死亡讨公道,侄女小琴又把老伯王阿大告上了法庭。王阿大拿着法院开庭传票,百感交集,还没有摆脱失去亲弟悲痛的阿大却又卷进了一场锋芒毕露的官司中……
为争赔偿侄女大伯情断公堂
在法庭上,亲侄女声色凄厉,情绪激动。要求老伯对王二的死承担20%的责任,赔偿各种损失7万元。
说也难怪,一家突然走了一个当家人,上有老,下有小,这种灭顶之灾,叫人难于接受,大伯对侄女的在法庭上激动的情绪,尖利的话语,情有可愿,对他们的一家也深表同情。再说他也是一夜间失去了一个亲兄弟,悲伤至极。可是一听说到要他赔偿7万元,他死活也不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