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时期关于经济问题的大多数奏折都是从陈述进一步节约的必要性而开始的。如倭仁所指出,国家的收入是固定的,如果皇帝的婚礼铺张浪费得越多,那么,政府必须的开支就会越少。宫廷的巨大开支成了不断批评的对象。无论实际上采取了何种步骤,使宫廷经常处于被批评的位置和不断发布反对奢侈的诏令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对政府节俭的真正重视在德泰事件中得到了证明。这一事件被一切近代编年史者和教科书作者视为中兴时期的五六件大事之一,并把它与太平天国的被镇压和总理衙门的设立相提并论。1868年御史德泰向皇帝呈递了一个计划。这个计划由内务府官员贵祥拟定。依据这个计划,不需动用内务府的钱,就能把圆明园修复一新。正当这个计划按照正常程序交军机处讨论时,突然遭到了一份来自军机处的奏折的严厉谴责。军机处认为,这个计划是想通过征收土地面积、村庄和户头税,巧妙地增加北京附近地区的税收。最后,“上谕”指出,这个计划是丧尽天良、不爱民而掠民、压民的极端例证,并分别给予德泰和贵祥以剥夺官职、流放黑龙江的处罚。“上谕”还宣布,朝廷已吸取了明朝因增加赋税而亡的教训,将遵守先帝永不加赋的承诺。
皇室的奢侈也许仍在继续,但它遭到了连续不断的抗议。1872年,两江总督李宗羲要求停止复修在1860年被英法联军烧毁的圆明园工程,以便使中国面临的严重问题有可能得到解决,中兴最后获得成功。
“抑商”的措施是中兴时期重视农业,谴责谋利行为和推崇节俭原则的自然结果。以抵抗太平军而著称的著名历史学家和地方官员徐鼒曾坦率地就隐藏于这一措施背后的动机作了说明:如果商业利润越少,从事耕织的人将越多。徐鼒观察到,经商比农耕容易,也更有利可图;凡是商业繁荣的地区,人们就纷纷弃农经商。对于徐鼒及同辈来说,这充分证明自古以来的抑商政策,对于维护儒家的农本社会是必不可少的。
对外贸易更被视为洪水猛兽。这里不存在任何新的优质消费品的诱惑,因为欧洲进口的商品在美观耐用方面是无法与传统的中国产品相竞争的。如果低廉价格意味着中国家庭手工业的破产,那么对于当时中国的政治家们来说,价格低廉的欧洲商品并非一种优势。
用于先进的制造业和交通业的机器尤其受到憎恶。然而并不能指责中兴时期的领导者们头脑蒙昧,惧怕机器这一可怕的怪物。对于一些乡下人来说,这些新的机器无疑像恶魔一样可怕,但官员们对机器的抵制则是基于两个推断:(1)机器的使用会加强外国人对中国的控制;(2)这种能使那些与外国人有联系的中国商人容易聚集财富的新工具,将破坏稳定的、节俭的和传统的社会秩序。
那些迫切要求实现经济现代化的欧洲人,也同抵制机器的中国人一样,承认濒于危险的是整个传统的文明。《北华捷报》赞同中国官员在这一问题上的立场:“经验向他们表明,西方文明的进步是多么地阴险狡诈,对于他们的国家制度是何等致命的威胁。”[18]一个赞成者写道:
我们还将继续掩饰真相吗?它将意味着所谓的中国哲学的消失和“士大夫”权力的废除。在占人类四分之一的自然财富被毁灭之前,为了人类的彼此利益,我们必须全力发掘和利用它。[19]
半个世纪后,当一系列保守的改革努力已经失败,现代的机器和观念摧毁了儒家社会,但没能提供一种新的共同体结构和国家生活结构时,中兴时期的观点,即要维护传统的文明就必须坚定不移地反对经济的现代化,受到了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李大钊针锋相对的批评。1920年李大钊奚落那些主张复兴儒学的领导者说:
你们若是能够把现代的世界经济关系完全打破,再复古代闭关自守的生活;把欧洲的物质文明、动的文明完全扫除,再复古代静止的生活,新思想自然不会发生。[20]
在1920年使中国免遭工业时代及其结果的影响的努力是愚蠢的,但在1860年代这种努力也许是徒劳的,但不是愚蠢的。
中兴时期的经济计划是要通过一系列措施,使农业经济恢复到能继续作为国计民生的主要支柱的水平。这些措施包括:整治水利、恢复荒芜土地的耕作、开垦新的土地、努力提高单位面积的产量。与此同时,进行地税改革,以减轻农民的负担,增加国家的收入。
通过征收厘金、盐税、贷款和捐纳,传统经济中非农业部分的赋税收入达到贸易所能承受的程度,这既是为了增加国家的收入,又有利于抑制商业的发展。中国对新的不断增长的国外贸易征税很轻,这是因为条约对关税率作了规定。关税收入对于中兴时期的政府来说是非常有用的,但它并没有因此想到要鼓励国外贸易,以增加税收。
在金融和财政政策领域,政府勉强保持着货币的稳定,并尽量加强对国家收支的控制。但是,尽管政府的开支在不断上涨,然而这种上涨却从来没有被认作是长期高支出的政府的时代之开端的标志。新的开支主要用于临时出现的紧急事件。如果奉行节俭,那么,正常的状况将会得到恢复,在农业生产稳定的形势下,固定的相对轻微的税收将再次够用。
土地政策
耕地面积的增加在1860年代,中国官员主要关切的是增加耕地的面积。在当时大量可耕土地已被荒芜、众多人口流离失所的情况下,显然这是一项明智的政策。既然传统的耕作方法是精耕细作,所以官员们对增加单位产量兴趣不大。因为要增加按人口的产量,他们就必须为数百万的难民、投降的叛乱者和被遣散的士兵寻找农活。
随着叛乱的逐渐平息,中兴政府所面临的问题是十分严重的。卫三畏写道:
1865年中国所面临的形势犹如威斯特发里亚和约签订后的中欧所面临的形势一样严峻,其被破坏的程度是一般人难以想像的。然而,恢复的速度——居民不仅恢复了旧业,而且重建了住所,整顿了贸易——甚至使那些一贯诋毁他们的人也感到吃惊,并转而赞誉很被人瞧不起的中国文化所显示出的复兴活力。[21]
在整个长江流域和其他遭受过破坏的地区,军事行动一结束就开始了重新安置的工作。欧洲目击者的报道证实了中国官员的说法,那些不久前还为叛乱者占领的地区的重新安置工作当年就已开始。来自苏州、杭州以及湖广、安徽和广西的报道,都称恢复了繁荣。例如,九江的人口,据估计1862年初时不超过8000人,但到第二年9月,已达4万人。1864年春,苏州地区的农民仍居住在小茅屋里,但农业已得到了恢复,河道已被疏通,桥梁得到整修。据说在军事管制被取消之前,附近地区的农产品就已源源不断地运进了苏州。1866年底,闽浙总督马新贻报告说,移民大量进入了浙江,除破坏最为严重的地区外,这个省的农业和养蚕业的形势总的来说还不错。
虽然人口向恢复地区的流动是自发的,但清政府为鼓励移民而采取的一系列给予开垦者之土地的措施也起了重要的作用。在整个江南地区,荒芜的土地被没收,然后以合理的价格重新出售。优先照顾那些有现款直接购买土地并立即耕种的人。其他难民则通过贷款,获得土地、种子和农具。贷款的条件不太苛刻,有可能在3年内还清。一些欧洲人在访问了一些从河北迁到江南的农家后,惊讶地承认,这个计划“表明了一种与我们熟悉的中国政府的通常做法不太一样的经济学知识”。在有的情况下,土地显然是无偿地分配给了能够从事耕种的农民。在另一些情况下,移民允许保留他们收成的70%。新设的招耕局负责鼓励互耕、分发种子和农具,每月给难民提供定量的口粮直到新粮出来。“上谕”要求各省官员都必须积极地招募流民,耕种土地,并在全国张贴告示,鼓励无地农民迁往那些需要农业人手的地区。[22]
虽然这些措施名义上是在两江总督李鸿章、闽浙总督左宗棠这样的高级官员主持下进行的,但那些杰出的地方官吏卓有成效的合作则是此计划能取得成功的基本原因。
荒田废土的重新垦殖不可避免地要影响到土地占有制度。随着社会秩序的恢复,原来避祸到中国偏远地区的地主和农民陆续返回到故土。例如,一度哀鸿遍野的安徽在移民的努力下得到恢复。但这时许多原来土地的所有者回到家乡。争斗、诉讼接踵而来。司法对此无能为力。地主仅仅保留田面的所有权,而农民则获得了永佃权和自由转卖权。这种事实,往往使诉讼更为复杂化。[23]
所有重新安置的地区都存在着混乱。土地所有权是不明确的,叛乱者的土地被黑市出卖。在此种情况下,要实现已宣布的恢复以前土地所有权的政策,无论如何都十分困难。尽管清政府的目标是维持一个稳定的保有不动产的农本社会,但一些地主似乎已经接管了那些失踪了的亲戚、朋友和邻居的土地。尤其是存在着这样一种倾向,即那些有钱的“大户”购买废弃土地,成为大土地占有者,并把土地租佃给那些没有永佃权的农民耕种。
清朝官员的直接目标是要使土地恢复种植,但他们没有认识到,那些从土地短缺地区迁移到荒芜地区的佃户对于获得再次成为雇农或佃农的机会是挺高兴的;他们也没有认识到,无意中给予地主增加其占有土地之机会的种种宅地法令已导致着直接与中兴目的相对立的土地制度的形成。
中兴时期,沿着满洲到新疆的边界开垦新土地的政策,是内地垦殖荒地政策的自然延伸。在满洲,这是对早期制定的意在保护满族人的发祥地免遭农业化和汉化的侵害、保护游牧部落的蒙古人的利益之政策的否定。蒙古人的支持,在早期清统治者看来,是统治中国必不可少的条件。然而到了中兴时期,把满洲圈围起来的好处已大部丧失。虽然传统的禁令偶尔付诸实行,但政府则主要致力于利用人口稀少的边境地区来安置难民,以增加粮食生产和税收。在圈禁地区,对那些被非法耕种的土地,中兴政府想使其合法化,从而好征收其土地税。[24]
在新疆,政府提供各种牲畜和农具以鼓励难民重返家园,恢复和扩大他们的种植。[25]内蒙古的垦殖,在北京授权的蒙古王公的领导下,进展迅速。1863年,瑞麟授权招募农民开始耕种热河文昌附近的8000多顷被保留的旗地。这些土地被赊账出售。计划很快就突破了原来拟定的界限。针对这种扩展,清政府力图防止未经允许的垦殖,但它没有做出任何努力以扭转当时向边界地区安置难民的明显趋势。
虽然满洲的垦殖比蒙古和新疆的垦殖的限制更严,但实际情况则大同小异。非法的耕种虽受到调查,然而得到允许的“例外”则越来越多。扩大种植的原因和其他地方是一样的,即为了增加粮食产量和税收,安置难民、流浪的金矿工人和其他不安置下来就可能闹事的人。随着树木的被砍伐和野兽的绝迹,北京政府减少了对保存早期皇帝狩猎区域的关心,而更重视追收土地税。
现存的很少几件有关清朝耕地面积增长的研究资料,没有提供1860年代耕地面积增长的确切数据。户部在1869年只是报告说,虽然耕地面积的增长令人满意,但仍有许多荒地有待开垦。最稳妥的说法是:叛乱所造成的耕地荒芜迅速得到了垦殖,清朝的耕地面积仍在不断地增长。
亩产量中兴时期除了有一个扩大耕地面积的计划外,还有一个不太重要的旨在增加粮食和棉麻亩产量的计划。尽管中国传统的农耕技术是集约农业,农业劳动力也很充足,但当改进的农耕方法能适应现存的农业经济时,它们仍能迅速引起人们的兴趣。冯桂芬就主张在南方那些经过战乱人少地多的地区使用外国农业机器。至少有一个中国人在看了蒸气犁的图片后定购了一套。左宗棠在浙江和福建致力于棉花栽培和养蚕方法的改进,在陕西和甘肃则注意改进棉花栽培、畜牧业、羊毛生产和植树造林的方法。
在福建布政使的指导下,科学的养蚕技术得到了系统的推广。外国观察家不无惊异地报道说:
缫丝机和其他有关养蚕的器具早已备好,当面就能交货。无论城里人,还是乡下人,只要想种植棉花、栽培桑树或养蚕,都能从当局那里得到棉种、树种和蚕种,以及有关必要的器具。[26]
由于农业集约化程度太高,中国的农业没有机会通过引进改进的耕作方法来实行彻底变革。但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那些切实可行的技术改进则阻力很少。
水利治理水利治理既可使旱涝的土地的耕种成为可能,又可增加贫瘠土地的产量。在叛乱年代之前,水利工程就早被逐渐忽视。实际上,在叛乱期间,中国的每一条江河和湖泊的堤岸都受到破坏。因此,老的水利工程的整修和新的水利工程的兴建,以及改进水利灌溉系统就成了中兴时期复兴计划的重要内容。
开垦一亩土地就要得到一亩土地的收入,这是崇厚对直隶东部荒地复耕的要求。那里的水利工程在前一个世纪时就已逐渐失修。卞宝第报告说,天津和宁河之间的水利灌溉工程可使目前杳无人烟的1.5万亩土地得到耕种。开垦直隶另外两个更偏远地区的6万亩土地和在直隶其他地方试种水稻、兴修水利的计划得到批准。山东、陕西、四川和其他省份也有类似的兴修水利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