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到悬崖底下,晁信义仔细看了看脚背,已经有一个如豌豆大小的黑点,心中明白是毒蛇,毒性已经开始扩散。晁信义又拿出一个药丸,嚼碎之后敷在脚背上,用小刀割下褂子的一条,把脚包扎起来,折了根树枝当拐杖,开始往山谷外走。
晁信义来过多次,知道这附近没有人烟,至少也要走几个时辰才有一个偏僻的山村,只要走到那里,自己就有救了。
山路崎岖难行,起初的一两个时辰,晁信义没觉得有什么意外,但渐渐就脚步沉重,头昏眼花起来,心中预感到不妙。中途换了一道药,发现脚背上已经黑了一大片,依然不疼,不麻,只是有些肿,用手指一按,肉就陷了一个洞。
“难道我今天要把命丢在山谷之中?不死则生,不进则退!没什么可怕的!我要活着回京城……”晁信义一边鼓励自己,一边站起来,无意之中看到山谷中有一股炊烟袅袅升起。
有炊烟的地方就有人,只要找到人,就有获救的希望。
晁信义朝着炊烟升起的方向走去,终于,他看到一条小溪的对面有几间竹楼,三面用竹子扎成一个栅栏,围成一个小院子。院子前,一条黑色的狗发现了晁信义,狂吠起来。
晁信义心中一喜,坚持着来到小溪边,眼前一黑,一个踉跄,人就栽倒在小溪之中,昏迷过去……
晁信义苏醒过来,嗅到一股淡淡的清香。他从小在胭脂水粉作坊里长大,对香味有一股特别的嗅觉。
他支起身,发现自己躺在一张竹床上。褂子已不在,光着的上身搭着一条布毯,床边放着一条麻布褂子。他忙看了一眼自己的左脚背,上面的黑色不见了,变成灰乌色。他活动了几下脚,感觉不出什么,头也不昏了,只是身上有些乏力。
这个房间不大,是用木头和竹子扎成的,床头有一个木板钉成的简易箱子。房间里还有一个用几块木板隔成的书橱,里面摆着几本厚厚的书,有《药经》《医经》《本草纲目》,都是医药方面的书,还有一个大夫出诊用的药箱,晁信义的口袋摆在旁边。
晁信义暗暗称奇,坐了起来,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是三间竹屋,一个干净整洁的小院,自己躺的是中间一间。左边一间里有些瓦罐、灶台、碗筷之类,应该是厨房。右边一间里有一张竹床、一些衣物,从衣物上看,应该是一个女人的。
门是用竹排做成的,虚掩着,屋里除了他,没有其他人。
晁信义心想,自己倒在小溪之中,肯定被人弄了回来,人呢?他记得还有一条黑色的狗。
晁信义站了起来,活动了一下手脚,穿上床边的麻布褂子,走到门口拉开门。屋边有几块菜地,菜地里有一些菜,朝前面望去,就是他昏倒的小溪……
四周静悄悄的,没有人。人呢?
晁信义倚在门边,鼻子之中还是那淡淡的香味,是从屋里飘出来的。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回头,不由自主就走了进去。
那也是一个简单的房间,没有门,只挂着一条麻布帘子,而且是挽起来的,里面有竹床、衣物。床边有一张用木板做成的桌子,桌子上摆放着十几个几寸高的竹筒,还有一些用小木条、竹条做成的工具。其中有两个竹筒是上下盖在一起的。
那淡淡的香味就是从那两个盖在一起的竹筒缝隙之中飘出来的。晁信义小心翼翼地揭开一个盖子,大吃一惊,里面装着半筒雪白的水粉。他用手指头沾了一点,感觉细腻水嫩,比晁家最好的水粉有过之而无不及!
晁信义又揭开另外一个竹筒,里面是胭红。晁信义拿着竹筒盖子出神:这荒山野岭的,怎么会有这么好的胭脂水粉?是自己做的呢,还是从别的地方买来的呢?看这情形,分明是自己做的呀!什么人能做出这么好的水粉呢?
正出神之际,晁信义听到有什么跑了进来,抬头一看,是一条大黑狗,正抬头对着他,吐着舌头。
“大黑,不要吓着客人……”一个温柔如水的声音传了过来。晁信义心中一颤,只见一个姑娘走进来,长发披在肩头,穿着淡白色的麻布衣裙,脸如白玉,眼睛如泉水般清澈。她的肩膀上背着一个小竹篓,手里提着一双布鞋,手指纤细、白嫩。她没有穿鞋,或许是刚刚从小溪涉水过来,赤着脚,小腿上还有些水的痕迹。
晁信义从来没有看过女人的脚,一时痴了,忘记了动。
姑娘嫣然一笑,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脚,侧过身去,把手中的鞋子放在地上,弯下腰穿起鞋。这时候晁信义才看见,她肩膀上的竹篓里有些野草、树根。
“你醒过来了?吃过饭没有?忘记给你说了,我在锅里给你留了粥……”姑娘落落大方,抿着嘴唇微微一笑,她的唇上有淡淡的红晕,说不尽的美丽。
“谢谢姑娘救命之恩!”晁信义双手抱拳,深深施了一礼。
姑娘只是微笑:“不是我救了你,是你自己救了自己,你若不走到我家门口,我怎么能救你呢?”
晁信义一怔:“还是姑娘救了我呀!请问姑娘芳名?”
姑娘抿住笑:“我叫花红蓝。你先回床上,你的伤还没好,适当走动一下可以,我给你重新上点药!”
“我叫晁信义,晁是姓晁的晁,信义就是……信用和义气那两个字!”晁信义忙自我介绍,他本是口齿伶俐之人,现在却有些慌乱。
花红蓝还是嫣然一笑。
晁信义回到房间,坐在竹床边,心中起伏。他对花红蓝这三个字太熟悉不过了,因为做胭脂的原料之中,最主要的是红蓝花,而这个姑娘居然叫花红蓝,岂非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正胡思乱想时,花红蓝端来一个木盆,木盆里有半盆水,血一样红,放在晁信义的床边说:“你把伤脚泡在水中!”
晁信义把左脚泡在木盆之中,感觉水入骨,有些灼热。花红蓝拿了个竹凳子,坐在他的对面,说:“你是被火焰蛇咬伤的吧?”
“火焰蛇?”晁信义并不清楚是否有这种蛇。
“就是浑身如火焰一般红,几寸长,小指般粗细!”花红蓝淡淡地道。
“是。”晁信义奇怪地道,“你怎么知道呢?”
“你口袋里装着火焰果,肯定是在摘火焰果的时候被蛇咬伤的!”花红蓝轻描淡写地道,“我爷爷说过这蛇毒,因为你服用和敷了药,才能坚持那么久,不过时间有些长,蛇毒已经入骨。”
“啊……”晁信义吃了一惊。
花红蓝微微一笑:“不过你放心,三个月内,你的蛇毒可以清除,我今天就是去给你找解药去了。”
晁信义忙问:“你去哪里找解药?”
花红蓝道:“毒蛇出没之地,七步之内必有解药。”
“难道这药与火焰果树有关?”晁信义看着木盆之中的水,惊讶地问道。
“这就是火焰树的根,捣碎之后倒入水中,水才会变红,能拔蛇毒!”
晁信义想到她居然到悬崖上去拔火焰树的根,心中感激不尽:“谢谢姑娘,即使粉身碎骨,也不能回报!”
“爷爷说,医者仁心,救死扶伤,不求回报。”花红蓝微笑。
“你爷爷是个郎中?”晁信义问道。
花红蓝点了点头。
“爷爷出外给人诊病去了吗?”晁信义迟疑了一下,问道。
花红蓝摇了摇头:“走了!”
“走了?”晁信义看她眼神微微黯淡了一下,明白她说的走了的意思,忙解释道,“不好意思,我……”
花红蓝缓缓地站起来道:“生老病亡,岂非正常?我给你端粥来,你一定饿了。”她转身出门,长发和麻布裙子飘飘欲飞,晁信义的心也跟着一起飞了。
晁信义把自己的家世告诉了花红蓝,花红蓝也把自己的家世告诉了晁信义。
花家祖先是皇宫御医,最擅长的不是治病,而是美颜之术。不料出现意外,导致皇贵妃毁容。先祖自知在劫难逃,一面欺骗皇帝,说这是美容的正常情况,把体内的毒排出来,三个月内必然自消,一面悄悄安排家人分散逃走。
花家这一支逃到四川万州,以花为姓,至今已有四百余年。逃到其他地方的各支,因为彼此没有联络,花家并不清楚。逃到四川的这一支,人丁并不太旺,几代都是单传。花家以医为生,美颜术只是作为家传手艺代代相传,却又轻易不展露。
到了花红蓝父亲这一代,仍然只有两个孩子,一男一女。按照花家祖训,花氏医术和美颜术,只传花红蓝的哥哥。不料,父亲带着哥哥采药的时候,遇到山体滑坡,父子俩被滑下的半边山埋了。母亲从此一病不起,半年后也离开了人世。
花红蓝从此和年迈的爷爷相依为命。为了不使花家祖传的医术和美颜术失传,爷爷改变了传男不传女的祖训,开始将医术和美颜术传给孙女。不久,爷孙俩从万州迁到了大宁谷,一来,爷爷喜欢这里的清幽;二来,花红蓝需要认识各种药材,离自然近些更好。
花红蓝听晁信义说起他家是开胭脂铺的,嫣然一笑:“做胭脂嘛!我也会呀!”
“你不是会,你是做得非常好。你怎么做得那么好呢?”晁信义赞不绝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