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被请上黑轿车后,立即直驶台北市博爱路警备总部“保安处”,被安置在讯问室的最后一间——第5房,开始办打指模等收押手续。旋即进来两名特务,一高一矮,连夜疲劳审问,向他提出种种问题,由矮的主问,高的在旁记录,记录用的是本活页簿,上面有字,是要问的各种问题。(1)
自此约4个小时一轮班,总是两人一组,夜以继日,问个不停。所谓夜以继日,其实是想象中的说法,因为疲劳审问下来,他根本难以分清是日还是夜。(2)
讯问室第5房是间内有洗手间的小套房,除一窄床、一小圆桌、一小茶几和四把藤椅外,别无他物。天花板是一块块有密集小孔的甘蔗板,板面白色,小孔看起来黑色,内装录音线路,角落有闭路监视镜头伸出,一举一动,全程监视。房正中央屋顶悬有五盏六十支光的灯泡,不分日夜,永远开着,房的四墙和地面都钉上深褐色的塑胶布,布后是泡绵,摸上去走上去都软软的,连床也是如此,也被塑胶布包住,床固定在墙上,床上是实心的,整个房间却没有窗户,换句话说,全靠灯光和空调气孔维持人的视觉和呼吸。(3)
全房只有一扇门,门上方有一手掌大小玻璃,透过玻璃,门外的警卫可以窃视室内动静,门口的警卫24小时从没有中断过。换句话说,除了在洗脸、大小便时有个死角外,一举一动,全在闭路电视和警卫一人的监视中。正因为第5房的装修如此奇异,所以当他被夜以继日、日以继夜地疲劳审问中,完全无法辨别是日是夜,只能从早餐的情况感觉出又一天开始了。(4)
从1971年3月19日晚上被收押起,大概经过三四天或四五天的疲劳审问,他始终浑身疲累却满口谎话,不得要领。特务们侦讯的方式只是翻来覆去听他说说说,偶尔在旁做记录,4小时换一班,接班的两人翻看记录后,即立刻进入情况。轮番上阵——追问他过去多年所做“害”国民党的事,尤其是“跟监”他的14个月中,竟神通广大,在被“跟监”中做的许多“害”他们的事。
在所有问题中,最令他困扰的是一再问什么是“两个半”?(5)
他说“两个半”是中国民间传说有两个半军事家,一个是杨杰,一个是蒋介石,半个是白崇禧。
他们说你李敖胡扯,我们问的不是这个。
他说,既然不是这个,请你们给一个边,否则无从答起,最后终于告诉他魏廷朝说“两个半”是自己是一个台独、谢聪敏是一个台独、你李敖是半个台独。在台湾肯干的台独,只有你们“两个半”。事实上,魏廷朝从来没跟他提过什么“两个半”,他又何从答起?
最后侦讯人员告诉他,得到的情报是以彭明敏为首的叛乱活动,“台湾本部”有5个委员,李敖是其中之一。他听了大惑不解,因为关于这“台湾本部”,事实上,他一无所知,乃是被逮捕以后才得知的。听了这一天方夜谭,他说半个正好是“两个半”的五分之一,“两个半”自是指五委员而言,这样看来,“两个半”岂不正是五委员的秘密代号吗?(6)——他在忧患中仍不失幽默,来段讽刺。真是处变不惊。
为了坐实李敖是五委员之一,特务们硬要从他口中,落实这一事实,因而把他刑求,刑求内容从拶指到夹竹竿,不一而足。(7)
事实上,他对这难题毫无所知,所以无从承认起。纠缠了十几天,他感到“既然台独分子和官方情报咬定我是台独五巨头之一,我不遥为配合,恐怕不得了结”。于是心生一计,说:“我对谢聪敏开过加入的玩笑。”他心里想:这样既可有加入之事,又可因玩笑减轻。听了他自承开玩笑加入的说辞,联合小组的调查局代表刘科长还用文言文反问他一句:“奈何以玩笑出之?”李敖笑笑而已。(8)
经过夜以继日、日以继夜的侦讯,他终于悟出来诬他成为台独大员是符合特务们和台独分子们的双方利益的!
最后他对特务们说:我的整个感想是台独分子希望把这案子做大,咬住李敖,硬替他们捧场,对外宣传说:大家快看,“台独运动”不但有外省人参加。并且还是顶呱呱的外省人李敖加入我们的行列!
另一方面,你们国民党情治人员也希望把这案子做大,案子有李敖参加,自然就顿时变成大案,扣住李敖,硬替你们捧场,可以对上面报告破了巨案,可以多领奖金。这样双方你推我拉,李敖又还有何话可说?(9)
就这样的,在暗无天日的“保安处”讯问室第五房住了下去,在这房中,多少个子夜、多少个晦冥、多少个“昏黑日午”,他噙泪为自己打气,鼓舞自己不要崩溃,但当十个月后,小情人小蕾终于写信来,说她不再等了,他捧信凄然,毕竟为之泪下。(10)
小蕾身高1.7米,长发清纯,可爱无比,除了忧郁不足外,十足是琼瑶《窗外》里的小女生,在《文星》星沉的日子里,她一直在李敖身边,伴他度过被国民党大力封杀的岁月,在山边、在小溪、在花园、在电影院、在保龄球馆、在特务跟踪的日月潭……他们一起徜徉大化,过了无数欢娱的时光。小蕾是最善良的少女,从没跟李敖发生争吵,永远依偎在他身边,任李敖提议做想做的任何事。
李敖与女人离合,都是情随情迁,但与小蕾的分手,却是情随事迁,是他政治性入狱导致的生分、导致的生离死别,所以留下的只有怀念与美感,无复其他。
小蕾的离去,相对于李敖被刑求逼供,是他遭遇的另一困境,两个困境都发生在他陷身牢狱的这一年,这时他36岁。(11)
小蕾来信后18天,1972年2月28日,李敖终于离开“保安处”第5房,改押景美军法看守所,(12)等候军法审判。
3月10日,开庭了,判他十年,收到判决书后,他拒绝上诉,准备坐它十年。但是有位军事检察官说判得太轻了,提出申请书,说:“李敖‘犯罪情节并无轻微,亦无可悯恕之处,又无法定减轻之原因,乃竟分别酌减或处以最低度之刑,量刑似嫌过宽,爰依军事审判法第187条第一项声请复判。’”(13)
既然要复判,也不是李敖说了算的,也就只好继续等。
自来到景美军法看守所后,他一直被关在2号房。第2号房还关进另一囚犯,自言是犯了军法的警备总部上尉,名为同住,实为监视。这房不到两坪大,扣掉四分之一的马桶和水槽,更是狭小,“散步”五步就得回身,两人一起“散步”,每次都要侧身而过,其局促可知,过了几个月,那囚犯被调走,又变成了一人独居。(14)由于7月里要修房子,就将他改调11房,11房是大房,大了一倍多,“容积率”为3人,但他亲眼见过关到11人,“也不知道是怎么睡的”。(15)
他住入11房后,改关3人。(16)1972年7月14日下午,忽然外面哭声大作,远远地听到一个人连哭带喊,渐渐过来,中间还夹着脚镣拖地之声。不料到了他们房间时,忽然房门大开,一个大汉,满面泪水、满身汗水,上身赤条条,下体只穿内裤、挂着脚镣,被监狱官和马士官长一拥而入。
大汉一进房就大喊:“李先生啊!什么案子嘛!他们判我死刑啊!”声音发自山东男低音的一种嘶喊与绝望,令人悲愤、令人同情。
马士官长向李敖说:“李先生,我们老乡情绪不稳定,我们不得不偏劳你照顾他,代他写个状子。”随即对“大汉”说:“你别担心啦!有李先生照顾你,给你写状子,包你无罪回家。戴几天脚镣,不算什么。”
他听了,突然双膝跪倒,扑通扑通向李敖磕起头来,大喊:“李先生救命!李先生救命!”李敖赶忙将他扶起来,弄得身上都是泪和汗。李敖安慰他,说:“不要担心,有李先生在,一切都没问题。”就这样的,折腾了两三个小时,情绪才稍微平静。
晚饭到了,大家席地而坐,要开吃了,他忽然从行李里掏出五条鸡腿,中午加菜时,囚犯每人一条鸡腿,而他以外投身份,竟“贪污”到五条,让他们大吃一惊!他分了两条给李敖,另外两人各一条,他自己一条,就大吃起来,了无异状。饭后李敖向另一人偷偷说:“这家伙原来是‘政经分离’的呢!判死刑归判死刑,大吃大喝归大吃大喝,两者互不相干。现在你知道他为什么那么胖了吧?”(17)
吃完之后,李敖仔细研究了他的内容。共分14点来为他喊冤,写成以后,他对李敖感激涕零,自然不在话下。(18)
在为他写状子后两个月,这时复判判决迟迟不下来,他心中忐忑,自然是人之常情。他一再问李敖什么时候可以下来,李敖说大概就在这几天吧。
李敖当时已知道“军法处”的习惯:他们要枪毙人,复判的决定,是拖至临刑前一两小时才通知的,通知的时候,已经把人犯五花大绑了。所以,得知死刑判决确定之日,也就是押赴刑场枪毙之时,他是不可能事先得知的。可是,这一真相,李敖是不愿透露给他的。(19)
由于李敖对国民党的习性颇有研究,已预感他的案子,虽然经细心写状,也是无济于事。他的处境,是凶多吉少了。果然,不出李敖所料,1972年11月1日的清早5点钟,11房的房门突然间被打开,七八个禁子牢头冲进来抓住他,用布条缠住他的嘴巴,把他架出房门。他的声音,在布条缠嘴的时候,立刻就由哀嚎转变成另一种嘶咧,“一生中,我从没听到人类能够发生那种声音。”李敖坐在那里,披上小棉袄,目击全部快速动作的完成与牢友离去,神色夷然。
远远的,又一两声的惨叫,在冬夜中,声音凄厉可闻。他显然是被拖到安坑刑场去了。(20)
先前他家人送来一堆水果,牢友说他小气,不肯分给大家吃,李敖说谁吃这些水果,还不知道呢!有两个牢友是忌讳的,李敖和另外一个牢友分吃了,真是“一饮一啄,莫非前定”,本来该在他肚里的,却装进“别个”肚里了。(21)
当天晚上,大家谈起清早的事,一牢友说:“在那样可怕的情形下,你李敖可以冷静地做一个旁观者,还不忘记照顾热水瓶,你可真狠!”
李敖说:“‘希腊左巴’在亲近的人死去的时候,他提起亲近的人心爱的鹦鹉,走出去了,死者已矣,救活的更重要。并且,在观察人间万象的时候,你必须冷静,有一天,我会为他做更多的事。”(22)
不过,在这11号房中,有一件事让李敖坐牢以来第一次大笑:
在11房还见过一个19岁的小偷,长得奇黑,我用台湾话给他起外号叫“欧卡曾”(白话是“黑屁股”、文言是“黑臀”,古人真有人叫“黑臀”)。“欧卡曾”,浙江奉化人,眷区出身,因我对他不错,他说很感谢我,他出狱后,一定找个脱衣舞女,用摩托车载来,在我窗下大跳一次,在警卫赶到前,再用不熄火的摩托车载运逃走。他说:“龙头啊!不要太用功了!那时候该休息一下,看看脱衣舞,看看死脱瑞普(strip的日语发音),看看也好!”他一边说,一边扭动,学脱衣舞的模样,丑态可掬,使我笑得腰都弯了!我坐牢多年,但是从来没有那样大笑过。(23)
不久之后,他又被搬到第8房,第8房是在警备总部军法看守所的独居小房,在小房中,整天过四面面壁的生活。佛教里的达摩老祖只面壁一面,李敖却面壁四面,小房有三叠大,扣掉四分之一的马桶和水槽,所余空间,已经不多,一个人整天吃喝拉撒睡,全部活动,统统在此。不过不以人为本位,小房间内也不乏“生物”,白蚁也、蟑螂也、壁虎也、蜘蛛也、蜈蚣也。……都户限为穿、来去自如。
墙与地的交接点上,有一个小洞,长方形,约有三十乘十五厘米大,每天三顿饭,就从小洞推进来;喝的水,装在五公升的塑料桶里,也从小洞拖进来;购买日用品、借针钱、借剪指甲刀、寄信、倒垃圾……统统经过小洞:甚至外面寄棉被来,检查后,也卷成一长卷,从小洞一段段塞进。小房虽有门,却是极难一开的。(24)所以,一切事情,都要趴下来,从小洞办。这个小房,才真是名副其实的“洞房”。在“洞房”里,随着阴晴、日夜、光暗等变化,一个人有不同的感受。(25)
1973年12月9日,他在狱中写“与阳光有约”:
每天午饭后,到下午开始做运动前,有两个多小时特别安静的一段时间,比夜里还安静,因为经常梦魇的邻居们午睡时倒不叫。我认为午睡是浪费,所以从来不睡午睡。所以我特别能清醒地独占这两个多小时的特别安静。本来每天24小时都属于我,但这两小时好像更属于我,尤其是星期天的这两小时。
只要天气好,我每天中午都有一个约会,约会的对象不是人,也不是人活在上面的地球,而是比地球大一百万倍的太阳。冬天时候,太阳午后会从高窗下透进几块——真是成块的,于是在这小房间,除了我外,又增加了动态。
阳光总是先照上水泥台,再照上地板,再很快就上了墙,再很快就上了胸前那么高,就断了。为了利益均,我把塑料碗、塑料筷、塑料杯等,分放在几处阳光下面,然后自己也挤进去。因为阳光只有几块,所以就像照X光一样,要一部分一部分照,照完了这只胳臂再照那只,若想同时全照到,那就只有“失之交臂”了。
太阳虽好像是个小气鬼,只照进那么少,那么短,但对我已是奢侈品(过去一年没见过)。阳光在冬天虽然热力有限,但至少看起来也暖和——几块暖和,这种光与热,都是在人群中、在地球上得不到的东西,它们从天而降,从九千多万英里的地方直达而来,没有停留、没有运动,前后只不过八分钟,光热从太阳身上已到你身上。这种宇宙的神秘,我不知道有多少人能同时感受到,有了这种感受,你仿佛觉得,虽然阳光普照,可是却于你独亲,世态炎凉,太阳反倒是朋友了。(26)
但在阴天的时候,感受却大不同,他的经验又翻开了新页:
为了使光线好一点,为了干净一点,我买了两刀稿纸,来糊四面斑驳的墙,印格子的一面朝墙,四边抹浆糊,贴上去,立刻弄平。从最下面贴起,墙与地板接缝处露缝宽窄不一,先用桥牌栏腰一摺,成九十度角,一边贴墙上,一边贴地板上,再盖上稿纸,一张稿纸可盖住四张半桥牌。桥牌也是正面朝墙,于是自王(King)到后(Queen),和什么保皇党杰克(Jack)等,都像法国路易十六(LouisXVI)和玛丽·安唐尼(MarieAntoinette)等等一样,都完了。浆糊干了的时候,稿纸就绷得很平。大功告成以后,一行行稿纸背面,白里透绿,一个个小格子都衬出来,每个格子都是空白的,就好像每天的生活一样。
原来糊的时候,只求光线好一点、干净一点,并无其他奢求——稿纸已为自己做了这么伟大的眼务,还奢求什么?当然它们不够白,但白纸买不到。白报纸虽可买到,但质料太差,快变成褐报纸了。打字纸又太薄,糊上去什么都盖不住。所以还是稿纸最好。想到当年靠稿纸惹祸,今天把稿纸用来糊墙,颇有焚琴煮鹤的味道。
阴天来了的时候,我才意外地发现来了新作用。房间湿气重了,关节上的风湿开始隐隐作怪,稿纸们吸足了潮气,纷纷鼓了起来,好像也在作怪。随着抹浆糊的痕迹,纷纷鼓出了各形各状的“浮雕”。一个个看去,颇为好玩。有美女侧影、有妖怪半身、有戴高乐的鼻子,还有好几条香肠。打蚊子留下的痕迹,有时用湿抹布擦不干净,索性加贴一小块稿纸上去,加贴的部分,因为全部是浆糊,引起四面八方的起伏,活像是一只白螃蟹,在那里横行。整个的感觉是,自己不但活在湿气里,还活在一台千奇百怪的湿度计里。(27)
在这种空间的感觉以外,还有时间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