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的创新生态系统下,中国很难出现破坏性创新,而只做所谓的“微创新”,中国的互联网永远只能跑在别人后头。
中美两地之间另外一点差异是:硅谷的创业者都崇尚破坏性创新(Disruptive Innovation)、革命性的创新,每隔5~10年就会有一个新的巨头通过革命性创新崛起,像早年的惠普到现在的eBay、Google、Facebook等都是如此,它们起来之后就会引导新的潮流,eBay引导了C2C(Consumer to Consumer),亚马逊引导了电商,Google引导了信息的联网,Facebook引导了人与人的联网……你会发现,硅谷在不断地引导着互联网的变革与进化。按我对创新的理解和要求,目前中国科技产业领域里的创新元素极少,典型的模式都是C2C,把硅谷的模式复制过来,大家还蜂拥而上,看谁的执行能力强,早点把产品做出来,在本土化上做得好一点,然后想办法推广。最典型的就是团购模式在中国成了万团大战,电商做成了人人创业皆电商。
在这样的创新生态系统下,很难出现破坏性创新,只能做所谓的“微创新”,中国的互联网永远只能跑在别人后头。长此以往,创业小公司越来越难以做得过大公司,只能做大公司很长一段时间内不太关注的,或者一些垂直的项目,才有可能做成。因为一旦某个领域有大机会出现,某家大公司(比如腾讯、百度)就扑上去了,它们在各方面都有充足资源,小公司能怎么办?当然,最近几年,这种情况有所改善,像腾讯也开始收购一些创业公司,而不是自己支起摊子来与创业公司竞争。
中国目前的互联网市场还没有完全开放,某些公司面对的竞争并不是真正全世界范围内最高层次的(比如百度之于搜索、人人网之于社交网络),但如果某一天市场竞争环境正常了,硅谷最好的一批公司都能进来公平竞争了,“Copy to China”还怎么玩得下去?必须得走自主创新、破坏性创新之路。与其被动等着那一天到来,不如早几年在这方面多做积累。
有些人可能觉得说到破坏性创新就是“高精尖的技术”,有畏惧心理,其实不一定。我们可以看生活中的问题、工作中的问题,哪些是实实在在的,哪些是让你不爽的地方,用你的想象力找出一个你所认为理想的解决方案,要比现有的要棒很多,让你感觉更愿意生活在那样的世界中,然后再尝试“忽悠”一个合伙人,一起做出产品原型。这其实就是扎克伯格去做Facebook的原动力,也是休斯敦(Drew Houston)去做Dropbox 的出发点。
另外,我们说破坏性创新,也不是要求每个创业者都去做引领潮流的事情,改变整个互联网行业,那不太现实。这种“破坏性”其实可大可小,像我投资的“宝宝拍拍”,如果以后做成了也是比较小的公司,但是也会改变很多年轻父母与孩子成长的方式。这种所谓的破坏性创新,不用改变每个人的生活,只让某一类人的生活变得更加顺畅,能做成这样的事情不就非常开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