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业合伙人的选择
061.为什么要选择合伙人
选择合作伙伴不能凭感觉,也不能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去做,必须要有端正的态度,必须从多方面审视自己,同时也必须对周围的环境和切身利益做周密的思考。为了避免麻烦,一开始在选择合作伙伴的时候你就应该慎重。
大体来说,人们之所以需要合作伙伴,是出于这样的一些原因:
资金问题。独自创业资金不够,希望大家能一起凑一凑。
交情问题。大家本来就是好朋友,吃饭做事都在一起,一起创业也是件自然而然的事。
资源问题。一个人如果拥有很好的资源,大家创业时就会自然而然地想到邀他入伙,以便利用其资源。比如很多人开饭馆时,都会想到邀请税务官员或者工商官员的亲戚或朋友入伙。又比如很多官员还在台上时,就有很多人打主意要与他们一起合伙创业;一旦这些官员离开官场,立刻就会有人将他们接入“市场”,这是因为有“背景”的人与自己在一起,不但可以带来某种管制上的方便,而且可以带来滚滚的客源和财源。
专业能力。光有钱是不够的,还要找些懂管理、懂市场营销的人,方方面面的专业人才一起创业,创业成功的把握才会更大一些,这就是那些离职的外企“高干”,如吴士宏、唐骏等如此吃香的原因。一是因为他们见多识广;二就是他们的专业能力,经过外企高职正规化的训练和熏陶,这些人的管理能力确实胜人一筹。
几个人合作起来创业,与单打独斗式的创业比较起来,其优势是十分明显的。比如说可以风险共担,在决策时可以群策群力,众人拾柴火焰高,创业资源更加充裕,人员调遣更加从容,可用资源更丰富,能使企业成长速度更快,效果更好。
062.合伙人之间合作的关键是利义并重
人与我、义与利是合伙人相处时接触最多也是最难处理的关系。有些人在创业时能够有难同当,一旦事业小成,有了利益可图时,就只剩有福我享了。这样就不可避免地与其他合伙人产生利益冲突,解决不好就会导致企业垮台。
因此,合伙人在经营中要注重合伙企业的整体利益,注重与其他合伙人的关系。但是作为合伙人之一的“我”又有自身的个人利益,这就导致在决策时自己的观点和意见与其他合伙人不一致,甚至冲突。简言之,就是个体与整体的关系、全局与局部的关系,人与我、义与利的关系。要解决好这对矛盾,就是要在人与我、义与利之间保持适度的平衡,人我两利、利义并重。此时,合伙人既不会放弃个人的利益,又不会损害其他合伙人的利益,在个体与整体之间求得最佳平衡点。在这种状态下,合伙人就能友好相处。
合伙人的利益就是你的利益,只有通过合伙企业发展,才有个人的发展,这样就能人我两利、利义并重。有了这种心态,合伙人才能友好相处。
063.信赖是合伙人之间的合作的基础
经营之神松下幸之助曾经说过:“用人的关键在于依赖,其他的都是次要的。如果对同僚处处设防,半信半疑,一定会损害事业的健康发展。”
合伙人的经营管理理念不尽相同,个人意见很可能不被其他合伙人采纳和接受。如果大家都能互相信赖,相互谅解,相信彼此都是为了把生意做好,自然不会搞出其他的事情。互相信赖是合伙成功的基础条件。当然,它是与疑而不用紧密联系的。如果一个人,你觉得他没有诚意、居心叵测、缺乏能力,总之和你心里的合伙人形象相悖就不能与之合伙,更不能与他相互信赖。但如果经过仔细调查和观察,觉得他可以信赖,是你理想的合伙人,就一定要推心置腹,充分信任。
信赖是对他人人格的尊重,是人与人之间最可宝贵的感情。没有信赖,就不能使他产生自尊,也就不可能使合伙人充分发挥他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
当然,相信他人在生意场上是要冒一定风险的。然而,除非你不打算合伙,否则就必须相信你的合伙人。一定要有“用人不疑”的气度,才能使生意有更大的发展,千万不可疑神疑鬼。一个各怀鬼胎的合伙生意,决不可能做得长久。
064.合作,要有共同的“志向”
巨人集团初创的时候,是由史玉柱和几个朋友合作搞起来的。皇天不负有心人,经过艰苦的劳动,他们终于让自己的产品被消费者初步接受了。计算下来,公司有了大约20多万元的利润。当时几个合伙的好朋友想一人分得几万元,好好享受一下,也算劳有所获。但史玉柱坚决反对,他说:“既然大家选我当经理,那我就要对公司负责。我们公司现在刚起步,现在还不是享受的时候,要看长远发展。”经过史玉柱的耐心劝说,大家接受了他的建议,把这笔钱全投入了广告,结果他们获得了数以百万元的回报。
合作伙伴在—起,要想良好合作,最好有共同的“志向”,即共同的价值观、价值取向。“志”指的是目标和动机,从广义上讲包含了创业者建立公司的动机、目标,以及创业者确定的公司目标、规划等诸多复杂的内容,可以是赚钱、扬名、实现理想……“道”就是实现“志”的方法、手段,即公司的经营思路和经营策略。著名公司老板艾科卡选人的首要标准就是志同道合,要求部下必须熟知他的领导作风,对他的管理办法坚决贯彻执行。
所以,选择合作伙伴时,志同道合很重要。创办一个企业到底为的是什么?你要明白你的目的。如果你的合伙人只想尽快收回成本并得到最大利润回报,而你的目的却是要做成一个长久性的公司,做成百年老字号,那么,双方的矛盾将不可避免。
065.合伙人应重信守约
重信守约是宝贵的商业道德,也是合伙经营中对合伙人的基本要求。
原香港新鸿基公司总经理李兆基说:“诚信乃创业之本,育人为立国之基,融二者于一体,自能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经营之道,贵在把握时机,运用市场规律。既要勇搏善战,又需严谋明断;同时还应承担社会道义之责任,古今中外皆然。”
新加坡大华银行主席兼总裁黄祖耀说:“企业成功最重要的因素是:正直。待人正直,必能赢得对方的信任与忠诚。成功的华裔企业家,是建立在长期互利的基础上,而绝非短视及贪图小利。一言九鼎,讲到做到,这等企业家必获商界的尊敬,而商界必助他成功。”
曾经与人合伙,创立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的香港富豪郑裕彤在总结其创业的经验时,更是以“二十三字箴言”强调诚信的重要性。这“二十三字箴言”是:“守信用、重诺言、做事勤恳、处事谨慎、饮水思源、不见利忘义”。
在合伙企业中,对合伙人的道德要求非常必要,也非常重要。人上一百,形形色色。我们所接触的人难免泥沙俱下,鱼龙混杂。如果在合伙企业中混入了不具备基本商业道德的人,很可能把企业的前途断送了。首先,内部的人防不胜防,“堡垒是最容易从内部攻破的”。契约和制度规定得再详细、考虑得再周密,也免不了有所疏漏,为居心不良者留下可乘之机。其次,合伙人的革除比较困难。在合伙企业建立之后,如果发现了合伙人居心不良,不再愿意与他打交道,就通过让其退伙或散伙的方式解决,而这就会严重危及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很可能从此一蹶不振。
066.合伙人最好优势互补
合伙企业就像一架由多个部件组成的机器,各部件之间相互配合,互为补充才能使整台机器正常地运转。一个合伙人组合,如果各自都有各自的优势,而且互补性强的话,不仅能为合伙人自己发挥其优势提供更好的条件,还能产生单个人都不具备的新的力量,而使整体的能力得到加强。
最成功的合伙企业是由才能和背景不相同而能默契配合的人们创办出来的。
早已闻名遐迩的劳斯莱斯高级轿车实际上是由两位创办者的姓氏合并而成的。在高级轿车的制造上,两人合作无间,使得劳斯莱斯家喻户晓,然而在个性上,两人却有天壤之别。劳斯出身英国贵族世家,从小养成勇敢进取的性格。长大后迷上赛车,不计代价地希望得到天底下性能最优越的赛车。莱斯则是一名实事求是的工程师,在他看来,一部车只要安全就行了。两人的意见虽有分歧,但加在一起造就出的车,却成了爱车人梦寐以求的精品。
总之,理想的合伙人不仅是一个能提供金钱、安全感或其他方面帮助的人,而且更重要的他应该是一个能让你信任、尊敬、同甘共苦的人,是一个与你具有共同的发展目标和价值观念的人,是一个能与你的才能、性格及其他方面相互补充的人,但却不一定是最好的朋友或亲属。
067.选择合作伙伴要考虑可替代性
几个人合作一起来做番事业,来创业,与单打独斗式的创业比较起来,其优势是十分明显的。比如说可以风险共担,在决策时可以群策群力,众人拾柴火焰高,创业资源更加充裕,人员调遣更加从容,可用资源更丰富,能使企业成长速度更快,效果更好。但它的麻烦同样显而易见,比如人多嘴杂,各有主张,决策意见难统一。
为了避免这些问题的出现,在挑选合作伙伴时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技巧,那就是,在选择合作伙伴的时候,着重看他的可替代性。
当你在挑选合作伙伴的时候,首先要考虑对方在企业中的位置是否可以替代,或者现在虽然不能替代,但在可预见的将来很容易替代。如果你的这位或这群创业伙伴是很容易替代的,那么,对你来说就是有利的,这意味着你可以将整盘生意始终操控在自己手里;反过来,如果你是被别人挑选来作创业伙伴,那么,你首先要考虑的也是自己在合作关系中的可替代性。如果你是轻易可以被替代的,或者现在虽然不能替代,在将来的某个时间段却是很容易被替代的,这样的创业合伙关系对你来说,就是一种危险的合伙关系。
068.合伙人之间矛盾化解技巧
由于合伙人之间认识上的差异、合伙人信息沟通上的障碍、态度的相悖以及相互利益的互斥,矛盾冲突在所难免。当破坏性的矛盾冲突发生后,合伙人就应该坐下来,通过协商的办法来解决,但在协商中也应注意一些技巧的运用。
1.自我批评
合伙人之间的矛盾冲突是由多方面原因引起的,有自己的原因也有对方的原因,还可能有第三者的原因。要顺利地化解矛盾,就应该从自我批评开始。这样,会给对方也造成负疚感,也会坦诚地把自己的错误找出来,不致将矛盾激化。当然,提倡自我批评并不意味着没有原则地迁就对方。从某种意义上说,责己既是手段又是策略。
2.回避退让
回避不等于逃避,而是为了防止矛盾激化,并在回避中等待解决矛盾的时机。当矛盾或分歧比较严重,并且一下子难以解决时,为了不使矛盾进一步发展,达到激化的程度,应有意识地减少与有矛盾的合伙人接触,避免正面冲突,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3.求同存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