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种预期支出幅度增加。在黑龙江省双城市乐群乡友好村,村民佟明岩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家中开浴池,每年收入5000多元,2004年收获了近6万斤玉米,也有近万元的纯收入。
但是43岁的佟明岩却不敢消费,佟明岩说,由于面临孩子上学、老人看病、自己未来养老等一系列难题,因此,赚来的钱主要还是存在银行里。
双城市农委干部说,现在农村很多地方的学生从初中开始就实行封闭式教育,吃住在校花费较大,加之一些地方的中小学校乱收费,农民应付这些开支的压力增大。另外高校扩招,使许多农民对孩子上大学的希望增大,但是高昂的学费,又迫使望子成龙的农民不得不提早存钱,以备后用,从而减少了即期消费。
与此同时,“高价农资”对农民增收的消极影响也值得关注。
2004年以来农业生产成本,特别是化肥价格持续上涨,在很大程度上侵蚀了粮食增产带来的收益。由于各种预期支出太多,农民即使有大量的消费需求,也难以转化为即期消费。辽宁省昌图县农委副主任告诉记者,在80年代中后期的两次农产品大幅涨价中,农民凭借对未来收入的良好预期,大量进行超前消费,比如借钱盖房等等。但是,农产品价格在短暂上扬后就陷入了长期的低迷,以至于部分农民至今仍未还清当初的债务。因此,尽管去年农民普遍增收,但他们仍选择了紧缩开支、谨慎消费,以珍惜这次增收带来的难得的现金收入。
结论:启动农村市场的发展,任重而道远。
四、地区均衡与投资效益投资效益不但取决于企业本身的努力,还取决于所在地区的环境因素,比如产业配套、交通条件、能源供应、政府的优惠政策以及办事效率等等。一般而言,发达地区往往有着更好的投资环境,投资回收快、投资回报高。因此,如果仅从投资效益的角度看问题,无论是个人投资,还是国家投资,似乎都应将发达地区作为首选。有一位将企业从内陆省份迁入上海的企业家就曾说过:“在上海不但信息和机会多,而且只要照章纳税,像我们这种普通企业根本没人会来打你的主意。而在外地,效益稍好一点的企业就可能招来很多方面的‘骚扰’。”
然而,若完全从投资效益出发,就很容易形成地区之间的两极分化:越是发达的地区,因越容易吸引投资者而发展得越快。而越是落后的地区,则因资本和人才越容易外流而发展得越慢。这种状况若任其发展则很危险:一方面落后地区的人民会不满,严重者甚至导致分裂活动;另一方面也可能对发达地区产生不利的影响,比如由于外来人口过多而造成环境的恶化。在巨大的地区差别以及发达地区魅力的“诱惑”下,落后地区不少无甚专长的普通劳动力也会怀着较高的期望而来寻找工作。由于中心城市适合他们的工作较少,而生活费用却较高,不少人由此而陷入困境。加之所见所闻与自己生活的悬殊差别,一些人会转而仇恨社会,以偷、抢、骗、绑等不法行为作为谋生和报复之道,并由此而影响了中心城市的治安状况和生活质量。
由上可见,投资于发达地区容易产生更好的回报率,但如果地区差距过大又会反过来破坏发达地区的投资和生活环境。因此从国家的整体利益出发,加大对于落后地区的投资力度,尤其着力于改进其投资环境,以留住和吸引投资者,是非常重要的。
案例:大城市治安问题
2004年1月8日的《南方报业网》刊登了题为“城市民工犯罪问题”的文章,以下摘录的是其中的部分案例,其中的涉嫌犯罪人均用化名。
(1)因讨欠而绑架。王伯军今年29岁,是一个四川籍的小包工头。2003年3月,他在昌平的秀峰山庄工地承包了28栋别墅的木匠活,手下有50名工人。到了年底为发工钱,几次找上面的包工头罗强讨钱,却均无结果,还和罗强找来的帮手们打了一场群架。无奈之下他就绑架了罗强。第二天被捕时,王伯军并没有反抗。只是他的母亲号哭起来:“我们犯什么法了?我们就是为了要工钱!”王伯军的老父亲在一边流泪,但一点声音都没出。
(2)无钱而抢。任维发是河北易县农民,初中文化程度,曾在一家洗浴中心打工,半个月之前遭到解雇。由于找不到工作也没有钱,晚上就睡在魏公村马路边的椅子上。任维发最后一次和老乡见面时说,实在坚持不下去了,想回老家,准备去抢点钱回家用。在海淀区魏公村车站的过街天桥上,他抢了一个女人的皮包,却被路人抓获。“当时他没有任何反抗。”协助抓捕的那个人说。案发之时,任维发刚刚过了18岁生日。
经办此案的检察官说:“这是每到年底最多、最典型的案件。
他们一点也不像专干那种事的人,大都来北京没几年,多数是第一次犯案,没有前科。”
(3)虚荣行骗。郭大鹏,1.86米的大个头,被捕前,先后在两家保安公司干过。这个20岁的辽宁阜新人已经有5年“城市流浪史”了。1998年他从家乡出来的第一站是驻马店。在那里他被人骗了。2000年,他来到北京。当上保安后,他就自己置办了一套警服、一个警官证,在他暂住的小区的人们眼里,他一直是一名警察。他常常只穿着警裤,把皮带上的警察标志露出来,这样就足够了。
他的邻居有两个是收废品的,几个做小生意的,大都是进城的农民。在这样的人群中,郭大鹏属于最有本事的人。“他们都很敬畏我。但我更喜欢结交城里人,尤其是城里的‘上层人’,我喜欢和他们吃吃喝喝,喜欢和他们吹牛。”他告诉收废品的张某,他能找到大宗的建筑工地的钢材,要的话先把钱给他;他告诉做生意的刘××说他可以搞到口罩(SARS时期);有时他去找人借点钱,没人敢不借给他。在持续一年多的时间里他先后从他的邻居那里弄了3万多元。最后,他因涉嫌招摇撞骗而被捕。“我爱慕虚荣。”他对自己这样总结道。
(4)无专长而偷。尹霄初中一年级没念完就从农村跑到北京。干过很多临时工:建筑工地的壮工、饭店服务员、送水员、送煤气面粉等等。SARS之后长期找不着工作,钱也差不多花完了。舅舅的同乡好友解某给他介绍了一家饭店的工作。尹却借着在解家睡觉的机会偷了1000元。“我没有一个城里的朋友,只是看到商店里人家几千几千地买名牌衣服,大饭店里大把地消费,心里有点那个……”当问到偷来的钱是怎么花的时候,他显得高兴起来:“住酒店,交女朋友,我住过天津最好的凯德大酒店,400多元一夜。”
检察官张枚特别提醒记者注意年轻一代农民工在城市犯罪的心理。“他们一般由学校直接进入城市,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农民。进入城市后,无法融入城市生活,加上自己承受挫折的心理差,心理容易扭曲,更容易快速走向犯罪。”张枚举了两个案件:一个案件中的主角是一个小女孩,父母在北京生活了五六年,有固定的面食店。但她觉得在店里帮工既不体面又累,就去学习电脑。熟悉了电脑之后,她利用学电脑时认识的朋友售买假印章。另一个案件中的主角是一个18岁的小男孩,没有钱又找不到工作,就找同乡带他去偷。同乡嫌他小不愿意带他,他非要去。第一次出去,同乡躲在暗处,说:“你把那边的箱子抱过来就行了”,他就跑出去抱,结果被抓。箱子里是电子产品,涉案金额达六七万元,可能要判10年以上。“多可惜。”张枚说。
(5)对抗心理。20年前,农民工的出现让城乡间的壁垒开始松动,但是在另一个方面,城乡之间的心理对峙却严峻起来。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王春光在调研中结识了一位饮料厂的农民工,他提醒说:“王老师,软包装饮料你千万别喝。
我有时候看不惯城里人,工作的时候就偷偷吐一口痰进去。”这是一个群体的心理写照。对于城市,他们已经无法言及“爱”与“归属”。社会学者李强说:“这个群体被城市排斥在边缘位置上,没有机会进入主体社会,他们往往在边缘的、违规的亚文化群体中生活,对主体文化是完全不认同的。他们中的很大一部分从事着‘灰色’职业,轻微的违法违规行为普遍存在。”
边缘群体距离犯罪,间隔往往很小。在北京市处理的犯罪人员中,外来人口所占的比例,1980年是3.41%,1985年达到9.28%,1988年上升到23.3%。早在1999年,上海进城农民犯罪就占到了全部刑事犯罪的53.43%,广州的这个数字是52.29%,东莞为80.96%。外来人员犯罪比例的提高,是在城市外来人口总量没有明显增加,甚至还有下降的情况下发生的。
农民工从乡村的“熟人社会”进入城市的“匿名性社会”,犯罪成本降低,同时普遍面临着巨大的心理落差,承受着来自城市的被剥夺感。居高不下的犯罪数量,是多种因素作用之下的结果。
(6)边缘化的传承。在对北京“浙江村”的调查研究中,社科院社会学所研究员王春光通过对于农民工幼儿园和打工子弟学校的调查,逐渐产生了“新生代农民工”的概念。在他看来,这个特殊群体在农民工城市犯罪现象中是极为重要的因素。他们的心理预期高于父辈、耐受能力却低于父辈;他们亲眼看到纷繁诱人的都市生活景观,自身的处境却得不到根本的改善,依然须从事苦累脏差的工作;他们远离乡土,不再拥有农业技能,却同样远离都市,成为游移在城乡边缘、失去归属的群落。最后可能酿成的,是比他们的父辈更强的反社会情绪。
王春光指出,如果第二代的教育得不到保证,无法通过自身的努力改善境遇,就可能形成积累性、世代性的边缘化,并将酿成更加深层的社会问题。大批1990年代以后进城的农民工子女,很快就要成为劳动力。毕竟,他们的体验和经历无法倒退,更难以逆转。
小结:外来人口的犯罪必然是两方面力量的合成,一方面是他本身的原因,另一方面是社会的原因。只有改善农民工的社会地位、生存状况,同时加大对于落后地区的投资力度,改进那里的投资和生活环境,促进城乡的均衡发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第二节)收入分配的决定因素
分配必须兼顾效率与平等的要求,但作为前提,必须先搞清楚现实中决定收入多寡的因素究竟有哪些。
一、功能分配与规模分配对于收入分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功能收入分配(FunctionalDistributionofIncome),另一个是规模收入分配(SizeDistributionofIncome)。两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1.两者的区别
首先是所反映的关系不同:功能收入分配也称要素收入分配,所反映的是各种生产要素与其所得收入之间的关系。而规模收入分配也称个人或家庭收入分配,所反映的是各种收入水平与具有该水平的人口数量之间的关系。
其次是所突出的重点不同:功能收入分配突出的是收入分配的原因,关注的是各种收入因子在人们之间的分布状态,当事涉收入及收入不平等的来源时就属于这种研究;而规模收入分配突出的则是收入分配的结果,关注的是总收入在人们之间的分布状况,当事涉个人或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有多大、发生了怎样的变化时即属此类。
2.两者的内在联系
首先是功能收入分配基本上决定着规模收入分配。在今天,不少要素已为私人所分别占有,社会基本上所奉行的仍然是按投入品的贡献和稀缺性进行分配的原则。这样,人们收入中的主要部分来自于所拥有的资源,而规模收入分配的特征也基本上得由功能分配的状况来解释。
其次是后者会影响前者。功能收入分配取决于各要素在经营中的重要性、稀缺性以及投入人之间的博弈。但根据前面有关平等反作用的分析,这些因素的发挥又会直接或间接地受到规模收入分配的影响:当收入差距较为合理时有利于实现要素的充分发挥及互相协调,而当差距过大或过小时则可能有损于这种状况。我国沿海地区的劳资冲突及“民工荒”,从某种角度讲,也正是收入不平等的一种“报复”。
二、个人收入差异的决定因素
有关投入品对于收入分配的影响,实际上在第二篇中关于“权利分配的规则”、“激励方式的根据”以及“权利分配中的剥削”等章节中已有了较为详尽的讨论,因此这里将着重讨论决定个人之间收入差异的其他重要因素。
1.个人选择的不同
由于收入往往要付出代价,因此个人之间在获得收入和减少代价之间往往会有不同的选择。常见的选择有以下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