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制”是我国特有的一种社会主义政治制度。邓小平在1981年首次提出了“一国两制”的政治制度构想,这是一个伟大的科学构想。而且邓小平同志在谈“一国两制”时指出:“历史上不是没有这样的先例。”的确,我国历史上就曾实行过“一国两制”政策。
我国北魏时期就实行过“一国两制”政策,中原及大部分地区沿袭封建制度,鲜卑族内部及故土则实行奴隶制度。这个“国策”自公元398年拓跋珪称帝至494年孝文帝迁都洛阳、改鲜卑为汉姓,历经北魏六代皇帝,也持续了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
鲜卑族拓跋部原本漠北的一个小游牧部落,后来取得了大酋长的位置。在公元338年拓跋什翼犍即代王位,376年前秦灭代绝杀王族,然而王孙拓跋珪幸免于难。十年之后他召集旧部开始复兴代国,改国号为“魏”,史称北魏、后魏等。在公元398年,拓跋珪于平城(今山西大同)正式称帝,即魏道武帝。北魏鼎盛时拥有冀、鲁、晋、陇之全部及苏、豫、陕北部与辽西等地,占据北方大部分土地。
鲜卑人进入中原,并没有像其他胡族那样深受汉文化的影响,而是保留了大量氏族社会的传统。根据他们的风俗,拓跋珪登位祭天需与七位功臣“蒙毡团拜”,七功臣代表着最早加入联盟的七个部落,史称“帝室七族”。帝室七族与拓跋氏构成宗室八姓。这就说明北魏的统治权并不是对一个姓氏说了算,而是八族机会均等。于是拓跋珪为了巩固自己的皇权,就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来稳定鲜卑诸部骨干的军事力量,遂实行“颁赐群臣将士各有差”的政策,主要是按将士的战功大小分享虏获品,以此刺激鲜卑诸部形成强大的好战集团。从公元389年到451年,北魏俘虏人口百余万,均分给鲜卑诸部各级将士为奴隶,为其织绫锦、盖房屋、种蔬菜、牧牛羊。所以北魏政权在鲜卑族内部实行的是奴隶制度。
另外,北魏在占领中原之后,拓跋珪意识到,在人口、文化、生产方式等方面,汉族地区都比鲜卑族占有一定的优势。于是,他大胆地做出了这样的决定:让中原地区继续实行封建制度,任用汉族的士人,尽量录用有学识的汉族人,广纳良策。吸收汉民族文化,制定出适合汉族地区的典章制度和赋税制度,建立封建政权机构。拓跋珪采取“计口授田”的封建生产方式,“劝课农桑”,扩大屯田,减轻租赋,并迁徙民众来充实京师,发展农业生产。在平城的郊区,那里的种田人大多来自中原。同时,稳步实行“离散诸部、分土定居”之策,推动拓跋鲜卑向封建制度进化。
直到孝文帝拓跋宏亲政后,北魏的“一国两制”制度才得以终结。孝文帝于公元494年迁都洛阳,全面改革鲜卑习俗,规定以汉服代替鲜卑服,以汉语代替鲜卑语,改鲜卑姓为汉姓,将自己的拓跋改为“元”,故孝文帝也叫元宏。北魏经过孝文帝的改革,成为一个强盛、统一的封建国家。
我国的“一国两制”政策在辽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辽太祖征服以农耕为主的渤海国、辽太宗占据燕云十六州后,境内的民族成分复杂,生产和生活方式也都不一样,产生了多样化。契丹人及其他游牧民族,“畜牧畋猎以食,皮毛以衣,转徙随时,车马为家”;汉人和渤海人则“耕稼以食,桑麻以衣,宫室以居,城郭以治”。辽朝统治者根据南北的生产方式、生活习俗和民族构成等不同,采取相应的统治方式,以维持各民族原有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即“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这一政治策略的基本宗旨是“蕃不治汉,汉不治蕃,蕃汉不同治”。这便是典型的中国古代“一国两制”政策了。
“一国两制”的治国方略是一个英明的政治制度,它不但有效地避免了各民族在政策上的混淆,而且也有利于各民族地区的安定和整个国家的稳定团结。历史证明,这是一种比较成功的治国方略和民族政策,对后来朝代的统治也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