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马克·吐温晚年的作品。小说的叙述者是一条狗,它用简练的语言,生动地讲述了自己的生活,包括各种变故以及历险故事,并对人性和道德等问题进行了别开生面的思考。
一
母亲告诉我,她是个“柯林种”,父亲是个“圣博日那种”,我却是个“长老会教友”。对我来说,这些名字不过是听上去响亮的符号,它们之间有什么差别,我也弄不清楚。可我母亲喜欢这么说,她不只这么说,还边说边看别的狗。那些狗看上去又诧异又嫉妒,好像诧异的是她受过多好的教育。实际上,这根本就不是什么教育,我母亲不过是在故意显摆。一旦有人在屋子里吃饭或者在会客室谈话,又或者趁着跟孩子们去主日学校的机会,我母亲就格外留意那些听起来高深的词汇,听到就记下来,一遍一遍地背,好把它们记住。这样,等四周的狗集中到一块讲学的时候,她就把这些词语挨个从嘴里吐出来,让大狗小狗猛狗弱狗都大吃一惊。他们被她的虚张声势蒙住了,甚至开始自惭形秽。如果这时刚好有个新加入的狗,他也会先大吃一惊,等他回过味来,几乎一定会对我母亲起疑的,他会让我母亲解释她那些话的意思。他以为我母亲会瞠目结舌答不上来,但母亲总能对答如流,最后瞠目结舌的反而变成了他自己——其他的狗早知道会有这样的结果,因为他们也有过和他类似的经历。他们为我母亲骄傲,并为自己没有像他一样提出傻问题而沾沾自喜。每当我母亲跟人解释这些高深词汇的含义时,都会有很多艳羡的目光从四面八方向她投来,谁也不会对我母亲的解释起疑。这显而易见,因为首先,她对答如流,说的话好像是从字典上搬下来的;其次,他们怎么可能弄得明白这样解释对不对呢?除了我母亲以外,没有一只狗是受过教育的啊!我大一点以后,记得她有一次记住了“弱智”这个词,接下来的一整个星期,她在各种聚会上显摆她的词,把人弄得没劲极了。就是这一次我才发现,在这个星期中她参加了八个不同的集会,每场集会上被人问到这个词语的含义的时候,她都能脱口而出一个不同的解释。这时我就明白了,与其说她学识渊博,不如说她镇定自若,不过这句话我当然不会说出来的。她有一个挂在嘴边的名词,这个词简直是她的保命符,一旦她觉得自己撑不住要垮台了,就会赶快把它拿出来应付一下,这个名词就是“同义词”。如果她正在显摆几个星期以前学来的词汇,这时有个新来的,听了她的话,晕头转向了好几分钟才反应过来。这时她的话题早就不在这里了,她已经扯到别的地方去了,但这个新来的忽然问她那个词语的含义,我就能看出来,她有点底气不足了——我是唯一能把她那些花招看透的狗。可她只停了一会儿,很快恢复到信心十足的状态,用和夏天一样饱满的声音说,“就是‘分外工作’的同义词”一类的话,不然就用诸如此类的长句子把人绕晕,然后悠然自若地离开,轻描淡写地转到另一个话题上去。她每次都能如愿以偿,知道吗?这个新来的被撇在一旁,一脸窘色,看上去狼狈不堪。旁观的那些专家们就一块拿尾巴打地板,表情也变得不一般了,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
听到好听的成语也是这样,我母亲只要一看上哪个成语,就会把它原原本本地带回来,连续显摆六个晚上加两个白天。每次被人要求解释含义的时候,她就会换一种不同的说法。没办法,她只能这样,因为她只知道这句成语,至于成语的含义是什么,那可不是她关心的事。况且这些狗也都没什么学问,她再怎么胡扯他们也挑不着错。唉,这才真叫一个厉害哪!我母亲特别擅长这种生拉硬拽,她对这些傻瓜狗的孤陋寡闻有十成的把握,所以根本就不怕被揭穿。有时候家里的主人和客人边吃饭边说笑,她还会在一旁听那些有趣的小故事,听到就记下来。但她总是胡乱拼凑,把一个笑话好玩的地方硬往另一个里塞。这当然很牵强,根本就是乱扯一气,但她一说到这种地方就大笑不止,笑得倒在地上前翻后滚,还“汪汪”大叫,跟狂犬病发似的。其实我看得出来,她想不通为什么同样的话到了她嘴里,就不像听别人讲的时候那样生动有趣了,可这没关系,妨碍不了其他的狗也跟着她打滚,“汪汪”乱叫。这些狗又滚又叫,其实都是为了掩饰内心的羞愧,因为母亲的话他们中没有一个人听得明白,但他们不觉得问题出在母亲身上——她说的那些话完全没有章法,根本不可能被听明白——他们还以为是自己的问题呢。
我说了这么多,你该知道这是个多虚荣多不规矩的母亲了吧。其实她也不是浑身只有毛病的,跟她的优点比起来,这些缺点可能就不足挂齿了。她心地善良,姿态也总是彬彬有礼,就算别人得罪了她,她也不放在心上,转眼就忘;她还教导我们像她一样,养成一副好性情,遇到危险的时候要表现得果敢迅捷,勇于担当,不能逃避;不管落难的是朋友还是陌生人,我们都要伸出自己的肩膀帮忙,不要计较自己的牺牲,一定要竭尽全力帮助别人。她对我们的教导不是只放在嘴上的,自己也身体力行做出表率,要知道,没有什么是比言传身教更好的教导了。啊,说起她的果敢,她做过的那些事才叫一个精彩呢!她是位真正勇猛的战士,可她从不自夸。总之,她的所作所为让你不得不心服口服,也不得不向她学习,就算和她待在一块的是一只“查里斯王种”长耳狗,也不敢完全看轻她。所以,您该明白,除了学问,她还是有一些不能忽视的优点的。
二
我长大一点就被卖掉了,被别人领走,成了别人家的狗,那以后,就再也没见过她。我们都很难过,泪流满面,难舍难分。但她还是劝我说,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有责任的,我们要为了一个更远大更崇高的目标而活,不要抱怨,碰见什么就接受什么,先人后己,至于结果是好是坏,那就不是我们能管得了的事了。她说,一个人如果能在这个世界里做到这些,那到了另一个世界一定会得到无上的尊崇,我们虽然不是人,不去那个地方,可踏踏实实做好自己的事,不求回报,也还是能让我们短暂的生命过得更有价值,更受敬仰的,这本身也是一种尊崇啊。这番话是她跟孩子们去主日学校的时候偶尔听到的,她听得很用心,比听那些字词成语用心多了。她不只把这番话牢牢记住,而且还仔细地想过其中的道理,花这么大工夫,就是为了让自己和孩子都获益。从这一点上,你可以看出来,她虽然有点爱面子,又有点浅薄,但也不是没有大脑,不肯花心思的。
一番劝慰以后,我们彼此对看了最后一眼,含泪告别。她吩咐我的最后一句话是:“当别人身处险境的时候,不要想自己,想想我,按我说的做,就当是对我的怀念吧。”她一定是故意把这句话放在最后说的,就是为了让我牢牢地记住。
我会忘吗,你觉得?一定不会。
三
我的新家可真有意思啊!房子又豪华又宽敞,还装饰着很多图画和精致的饰品,房间里的摆设都很考究,找不出来一点不明亮的地方。家里的每个角落都是五彩斑斓的,全都浸在阳光里,看上去鲜活明亮。房子四周还有片敞亮的空地,啊,还有个花园,这么大的花园,铺着一大片草坪,种着高高壮壮的树,还有这些花,简直数不过来!我一到这里就融入进来了,俨然就是这个家里的家庭成员。这家人对我好极了,把我当宝贝,还管我叫原来的名字——娅林·麦弗宁,这让我高兴极了。这个名字是母亲给我取的,所以我觉得特别亲切。母亲是从一首歌里找到的这个名字,这首歌克莱夫妇也听过,所以他们也说,这是个漂亮的名字。
克莱太太大概三十岁,她长得特别好看,个性也特别讨人喜欢,这种模样你简直难以想象;莎蒂十岁了,跟她妈妈简直一模一样,只是更瘦弱一点,更讨人爱一点,就像比着妈妈的样子复制出来的缩小版,红褐色的头发在背后编成辫子,上身穿件短上衣;还有一个一岁的娃娃,胖嘟嘟的,脸上两个酒窝,他也很喜欢我,抱起我来没够,还总拉我的尾巴,边拉边哈哈笑,一脸纯真;克莱先生三十八岁了,是个瘦高个儿,五官很好看,就是前面的头发有点掉了,他是个聪明人,反应很快,办事特别利落,而且总是一副严肃的样子,思考问题从来都很理智,他把自己的一张脸修理得干干净净,好像一个没有温度的智慧发光体!他是一个科学家,据说很有名。我弄不清楚科学家是什么,但我母亲一定知道,她知道这个名词怎么用,知道怎么把它拿出去显摆,知道怎么用它把一只多管闲事的小狗弄得悻悻而归,把一只哈巴狗弄得后悔不迭,她最知道的是,怎么才能把这个词用得让人口服心服。但这个词其实不是最好的名词,我听过最好的名词是实验室。如果有这么一个实验室,能把每一只狗脖子上套着的、挂着缴税牌的颈圈拿下来,那我母亲一定会召集一个托拉斯,成立起这样一个实验室。实验室不是一本书、一张画,也不是用来洗手的。大学校长的狗说实验室是洗手的地方,这显然不对,洗手的地方叫盥洗室。实验室可大不一样,那里面满是瓶瓶罐罐,有金属丝、电器,还有一些奇形怪状的不知道什么机器。这间实验室,每周都有别的科学家进去,坐在机器前面讨论些什么,还做他们口中的什么实验,还有什么发现发明一类的东西。我也经常去那里,站在一旁听讲,想学点什么——我要用这种方式怀念我母亲。虽然站在那里听啊听,却什么都听不明白,真是种煎熬,但我明白了我母亲花了半生心血想做到的事,她为这些不知所云的话费了多少心思,这些在我听来根本就是天书的话。
平常我就待在女主人的工作室里,趴在地板上睡觉。女主人很慈爱,把我当垫脚凳,她知道我喜欢她这么做,因为这也是爱抚的一种啊。我有时会到育儿室里待几个小时,让孩子们把我全身的毛弄得乱糟糟的,这也让我觉得舒服;有时保姆趁娃娃睡着了,要出去几分钟处理娃娃的事,我就在他的小床边守着他;有时我会跑到空地上或者花园里,和莎蒂疯玩疯闹、胡蹦乱跳,玩不动了,我们就到树荫底下,她看书,我痛痛快快地睡一觉;有时我会去找邻居家的狗玩,我们家附近有好几只狗,其中一只名叫罗宾·安丹尔,他有一身卷毛,长得很好看,待人客气,很有礼貌,他是只“爱尔兰种”猎狗,和我一样,也是个“长老会教友”。
家里的仆人对我也很好,也很喜欢我,所以,你知道,我在这里生活得很自在。世界上一定再也找不出比我活得更滋润、更懂得感念的狗了——我这么说,因为这些都是事实:我谨遵母亲的教诲,规规矩矩,多做些正派的事,好让我现在拥有的幸福时光能延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