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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稀奇的经验(1)

军队要塞,来了一个孩子。当时,有关叛军间谍无孔不入的谣言到处都是,孩子的到来引发了一连串的骚乱,最后发现……

我现在尽可能回忆出来的这个故事,就是少校说给我听的那个。

这是一八六二年冬天的事,那时我是个司令官,驻守在康涅狄格州新伦敦特伦布要塞。跟在前线相比,那里的生活算是枯燥的了;可任何地方有任何地方的好,我们也不是那么无聊的——没有什么重大事件发生,并不代表我们的大脑就要变成个空壳子。就说这么件事吧,那时候的北方,谣言满天飞——传言说,街上那些鬼鬼祟祟的人都是叛军的间谍,他们要把北方的要塞全炸掉,旅馆全烧掉,还要把带传染病的衣服送到我们这里,这件事你该记得吧?对我们来说,这算是刺激的了,我们的无聊生活全靠它打发呢。还有呢,我们那里其实是个招募新兵的地方——这就意味着,我们根本不可能把时间用在打盹、做梦,或者无所事事地东游西晃上。唉,我们看得再严,每天还是有一半的新兵,刚来的当天晚上就落跑。参军的补贴可是个大收入,所以啊,一个新兵就算把两三百块钱拿给看守他的人,让他逃走,剩下的,对于一个穷人来说,也算是不小的一笔财富了。总而言之,我就是想说,日子也不是那么难打发的。

有一天,我自己在营房正写东西,忽然有个孩子闯进来。这孩子看上去十四五岁,一张脸煞白,衣服穿得跟乞丐似的。他倒挺懂规矩,先冲我鞠了个躬,才说:

“这里是招新兵的地方吗?”

“对啊。”

“长官,能收下我吗?”

“啊呀,你的年纪和个头都不够啊,孩子。”

我的话一定让他失望了,可能不仅是失望,他简直灰心了。他垂头丧气地转身,像要走了一样。顿一顿,他又把脸扭过来,说话的语调我现在想起来都心酸:

“我没有家,也没有亲人,真希望你能收下我啊!”

这怎么可能呢?我只好把语气放得温柔点儿,跟他说明白。然后我把他叫到火炉这里来,让他坐下烤烤火,还问他:

“我这就做东西给你吃,饿吗?”

我没听到回答,也根本就不需要回答;瞧他那双水汪汪的眼睛,透着感激,比说话都明白。他就坐在火炉那儿,我还接着写我的字,时不时悄悄瞅他一眼。看得出来,他的衣服鞋子,虽然脏得跟从垃圾堆里捡出来的似的,又破烂不堪,可是看剪裁质地,都是上乘货。真是引人深思啊!还有呢,他说话柔和动听,眼神沉稳忧伤,态度有礼,措辞文雅——这孩子一定是家里出了什么变故。我的兴致上来了。

我边想边写,写着写着就把这孩子给忘了。我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偶尔一抬头才看见他。孩子背对着我,可我能看见他的侧脸——那里有一行泪,正往下淌。

“哎呀,坏了,”我想,“居然把他忘了,这小可怜还没吃饭哪!”我只好为自己的粗心大意道歉,说:“来吧,孩子,和我一块儿吃,今天就我自己。”

他那双水汪汪的眼睛啊,又这么感激地看了我一眼,表情变得开心起来。走到餐桌那儿,他又手扶椅背立正站好,直到我坐稳了才坐下。我举起刀叉——唉,我只好就这么举着,因为这孩子虔诚地低着头,开始做餐前祈祷。我忍不住地想叹口气了,我也想起了我的老家,我的童年,这些干净的、对我来说永远神圣的记忆,还有我的信仰,它们都已经渐行渐远了。说起信仰,对于一颗受过伤的心来说,没有什么是比这更好的药方了,它不只是药,还可以抚慰我的心,让我不再苦闷,重新燃起希望,可这些都跟我无关了。

吃饭的时候,我还看出来,小威克鲁——哦,他叫罗伯特·威克鲁——知道餐巾的用法;他还知道——唉,总之,看得出来,他受过良好的教育,具体的就不多说了。他还很坦诚、单纯,这一点我喜欢。我们谈了些话,主要是关于他的;弄明白他的来历一点儿都不难。他是在路易斯安那长大的。说到这里,我更可怜他了,这个地方我也住过,密西西比河的入海口,那一带我都熟。那些地方都很合我的心思,我离开也不久,所以时常还会关注那里。就连从他嘴里吐出来的那些名字,我听着也过瘾——就因为过瘾,所以我专门把话题往这里扯,好让他多说。什么巴顿勒什啊,帕勒括明啊,德纳斯维勒啊,六十米点啊,伯尼廓尔啊,大码头啊,开罗顿啊,轮船码头啊,汽划子码头啊,新奥尔良啊,朝勃特勒街啊,斜堤啊,好孩子街啊,圣查里斯旅馆啊,迪普利圆场啊,贝壳路啊,彭彻特兰湖啊,最让我高兴的是,我还能听到“李将军号”啊,“纳彻斯号”啊,“日蚀号”啊,“库德玛将军号”啊,“丹可·肯纳号”啊,这些一度很熟的汽艇名字。这感觉就跟重新回到那里一样,真过瘾啊!这些名字,把这些东西的样子全都带到我眼前来了。干脆说吧,小威克鲁是这么回事儿:

他曾经住在巴顿乐什附近的一个农场上,农场产量丰富,属于他们家已经五十年了。他和父亲,以及有病的姑母住在一起。他的父亲因为维护联邦统一,备受排挤,尽管如此,仍不放弃。最后,一个夜晚,一些蒙着脸的人点火烧了他的房子,一家三口只好离开了那里。经历了被人日夜追赶、穷困、饿肚子,以及流离失所中的一切艰难以后,生病的姑母终于经受不住生活的折磨,离开了人世。那一天雷雨交加,她像个乞丐一样死在野外,没有遮蔽,雨水直接打在她身上,头顶雷声轰轰作响。没多久,一队全副武装的士兵捉住了他的父亲。小威克鲁在一旁苦苦央求,可士兵们还是当着他的面把他的父亲勒死了。讲到这儿的时候,孩子的眼神黯淡下来,他喃喃地低声自语:“就算不能当兵,那也没关系——我总能想出主意——我总能想出主意。”勒死他的父亲后,这些人立刻对他说,如果一天内不离开,他就要倒霉了。夜晚,他偷偷跑到河边的一个农场渡口,藏在那儿,直到“丹可·肯纳号”停靠过来。他游过去,在这条船后面带的一只小艇上藏起来。这是条夜行船,一晚上开出了三英里,天还不亮,就到了新奥尔良以外的一个大码头。威克鲁悄悄爬上岸,走了好长一段路,才来到好孩子街,找到他的一个叔父。在这个叔父家里,总算可以不用再受居无定所的苦了。但这个叔父和他的父亲一样,也维护联邦统一,没过多久,这个人就决定,还是不要待在南方了。他不声不响地收拾了行李,带着小威克鲁,乘帆船离开了那儿,来到纽约。他们住在阿兹德旅社。在那里,小威克鲁有过一段愉快的时光,他常去百老汇溜达,见识了很多在南方没见过的北方特景。但世事无常——无常往往意味着变故,这位叔父本来兴致挺高,慢慢地却垂头丧气起来,而且个性变得古怪,暴躁易怒,总是说,钱只出不进——“这样下去,能养活一个人就不错,更别说还有一个了”。直到有一天,威克鲁一早醒来,发现他不见了。孩子马上到账房去问,得到的回答是,前一天晚上叔叔就把账结了。旅馆里的人推测,他应该是去了波士顿,可是没有证据,谁也不敢肯定。

孩子孤苦无依,不知该怎么办好,思前想后,还是觉得应该找找他的叔父。他想搭轮船,可来到码头才知道,他荷包里的这点钱,根本就买不到去波士顿的船票——但能买到去新伦敦的票——所以他决定先去新伦敦,并向上帝祈祷,希望能走完剩下的这段路。现在,他在新伦敦已经闲逛了三天三夜,饿的时候就向人讨点儿吃的,困了就在哪个地方随便睡会儿。这样挨到现在,他都有点儿绝望了,既没了胆量,也不再期盼什么。他只希望能到部队里当个兵,就感激涕零了。要是不能当兵的话,那他当个鼓手够不够格呢?啊,如果给他这个机会,他宁可豁出命,也要回报这份恩情!

这就是小威克鲁的经历,可能有点出入,我尽可能回忆,把他的话复原出来。我说:

“这下不用愁了,孩子,这里的人都会是你的朋友。”他一听,一双眼睛闪闪发亮!我让人叫约翰·瑞本上士过来——他老家是海德阜的,现在还在老家待着,你可能认识——跟他说:“瑞本,把这个孩子送到军乐队去吧。好好照看他,别让人欺负他,我想让他当个鼓手。”

到此为止,这个环绕要塞司令和未来鼓手展开的场景就该落幕了,可我还是老想着这个可怜的孩子。我时刻留意着他,希望他一天比一天快乐,但我的心思好像白费了,时间过去这么久,他一点儿变化都没有。他从来不跟别人扯到一块儿,魂不守舍的,不知道在想什么,而且总是一副忧伤的表情。一天早晨,瑞本请我跟他单独谈谈:“您别怪我,司令,有些话不说不行了,军乐队的兄弟都快急疯了。”

“啊,怎么了?”

“就是小威克鲁,司令,他快让弟兄们烦透了,您绝对想不到。”

“哦?你接着说,他怎么了?”

“这孩子总在祈祷,司令。”

“祈祷?”

“对啊司令,这家伙没完没了,一队人都跟着他不得清净。起床第一件事儿就是祈祷,到了中午还是祈祷,晚上——啊,简直就是魔鬼附身!弟兄们想睡觉?不可能!只要他那虔诚的祷告开了头,可就折腾起来了。从乐队长开始,接着号手头儿,再来低音鼓手,他挨个儿祈祷,甚至还领着他们跟他一块儿祷告,非得全队的人都过个遍儿才算完。全神贯注的程度,让你觉得他好像不久于人世了,一定要找个乐队跟他一块儿升天才开心,所以在好好儿地给自己挑队伍,选些可靠的人,到了天上,一奏国歌,也能配得起天堂的庄严。唉,司令,就算冲他扔靴子都不能让他停下来,房间里乌漆黝黑,他又不肯光明磊落,每次都跑到大鼓后边儿跪着。所以啊,就算大家约好了一块儿拿靴子扔他,人家还是无动于衷——不慌不忙,照样祈祷,好像我们在给他叫好似的。弟兄们干脆喊起来,‘快闭嘴!’‘消停消停吧!’‘把他毙了!’‘把这小子拖出去!’这也没用,他简直像灵魂出窍了,理都不理你。”瑞本沉思了一会儿,接着说:“其实他是个傻乎乎的乖孩子,每天早晨一起床,先把一地的靴子一双双整理好,各归各位摆回去。弟兄们拿靴子扔他太多次了,所以谁穿什么靴子他全知道,闭着眼睛都能把它们收拾好。”

瑞本又沉思起来。我强忍着不打断他。

“要说最骚扰人的,还是等他祈祷完了——如果他的祈祷有个完的话——他清清嗓门儿,开始唱歌。啊,他说话的语调向来动听,这您也知道,可他唱歌的声音,如果您相信的话,司令,能把一只生铁造的狗引过来舔他的手。笛子的声音算好听了吧,跟他的歌声一比,根本就是噪声了。唉,万籁俱寂的夜晚,低沉动听的歌声,让人身处其中简直就像上了天堂。”

“这怎么叫‘骚扰人’呢?”

“这就是症结所在了,司令,您去听听他怎么唱的。

“看看我——穷困,背运,又目盲——

“您哪怕去听一次,看您听了会不会全身颤抖,眼泛泪光!他总是能把歌唱到你的心坎儿上——直唱到你心里去——每次都能让你魂不守舍。您听听:

这些满身罪恶、受了伤的人啊,你的心也被害怕笼罩着吧,

不要再等待了,现在就诚心投向上帝吧;

不要浪费了这种爱,

因为这种爱是上帝给的啊——”

“这样的唱词,听的人真觉得自己就是全世界最坏心肠、最不辨是非的人。这还不算,他还唱他的故乡、母亲、童年、回忆,那些早就不存在了的事和死了的朋友,让你把这辈子难以忘怀的、过往的事全都一一想起来了——这才真叫唱得绝妙、引人入胜呢。司令——可是,这也真叫人心痛啊!军乐队——啊,弟兄们全哭了——每个人都哭了,哭得酣畅淋漓的。您能想象吗?就是这些冲他扔靴子、打他的人,全都从床上跑下来,穿过黑漆漆的屋子搂着他,就是这样——他们还吻他,使劲儿地吻,把他弄得全身都是口水,还软绵绵地喊他的小名儿,求他原谅。这时候,如果谁想招惹这小鬼头,哪怕是一个军团的人,哪怕就是拔他一根儿头发,他们也会跟这个军团豁上命的!”

瑞本又停下了话。

“你想说的就是这些?”我问。

“是啊,司令。”

“原来是这样,可这有什么好抱怨的呢?他们想怎么样呢?”

“怎么样?喔,上帝,他们想请司令发话,别让他唱了。”

“这话是怎么说的!你不是刚刚还说他唱歌引人入胜吗?”

“所以说啊,这也太引人入胜了吧,哪有人受得了啊?瞧他唱的这些歌,掏心掏肺的,把人感染得都不能自已了。他自己心里难受,觉得自己有罪,该下地狱该受罚,待在哪里都觉得自己是玷污了圣洁之地,就把这种感情放到歌里,丝丝缕缕地唱出来。这种没完没了的忏悔不是也太奇怪了吗?好像人生一点儿慰藉都没有一样。还有,他们要这么哭下去,您去看看——早晨起来他们看见对方肿桃儿似的眼睛都难为情。”

“哈,这倒稀奇,状也告得罕见。那他们是真的不想让他再唱了吗?”

“对啊司令,他们真的是这么想的。他们也不想做得太过分了,如果能不让他再祈祷,或者别没完没了地祈祷,那当然更好,可关键还是唱歌的问题。只要别让他再唱了,那祷告再怎么折腾人,也算是可以忍受的了。”

我对上士说,这件事我会好好想想,晚上就偷偷到军乐队营房探听情况。瑞安一点都没有夸大其词,暗沉沉的夜里,我听见了祈祷的声音,乐手们被惹恼了骂人的声音;靴子破空的“飕飕”声,和它们落到大鼓旁边的“噼里啪啦”声。这些声音让我听了深有感慨,但也觉得很有意思。接着是耐人寻味的寂静,一会儿,歌声响起来。难以想象,凄清的音调里居然有这么震撼人心的力量,我想不出世界上还有哪种声音会像它一样真挚感人。我只在那里站了一会儿,可就是这一会儿,让我感受到了和要塞司令的身份不搭界的另一种情感。

我第二天就下令,不准再祈祷、唱歌。接下来的三四天,总有新兵一拿到参军津贴就落跑,这样的事让军营生活不再那么无聊了,可发生得多了,也挺让人心烦的。事情接二连三,我一开忙就把小家伙扔到脑后去了。但是,一天早晨,瑞本上士又来了,对我说:

“司令,那个小家伙行为异常。”

“异常?”

“是啊,司令,他从早到晚地写字。”

“写字?他都写些什么?信?”

“弄不清,司令。他只要下了班,就跑到炮台上,自己东游西逛,四处张望——我敢打赌,炮台上没有哪个旮旯是他没去过的——更奇怪的是,没多大会儿,他就掏出纸笔,不知道画些什么。”

我开始紧张,这种感觉实在算不上好过。我真想讽刺他疑心过重,可当时的形势这么紧张,再怎么疑心都不算过分。那时,北方总有乱子发生,所以我们必须时刻保持警惕。我立刻想到,这个孩子是从南方来的,而且是最南的南方,路易斯安那——这件事意味深长啊,真叫人不得不生疑。但是当我命令瑞本解决这件事的时候,心里却隐隐不安,好像一个父亲暗中捣乱,让自己的孩子受辱、被伤害。我让瑞本秘密处理,找个机会把威克鲁画的东西弄一些给我,别让他发现。我特地嘱咐他,千万别露出什么迹象让他察觉,还告诉他,别阻挠这孩子的行为,但是当他去城里的时候,找个人远远地盯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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