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妈妈常幻想自己是别人家的孩子,比如是远在法国的某个有钱人的小孩,有一天,她的亲生父母会回来找她,那样,她就可以跟着他们去普罗旺斯了。
为什么是普罗旺斯而不是巴黎?那时候妈妈所知道的法国城市大概也就这两个,巴黎这地方知道的人太多,而普罗旺斯知名度小很多,那儿有大片大片的薰衣草,在照片上看起来是个紫色的城市,比较鲜明。
从小,妈妈就是个喜欢别出心裁的小孩。
她出身不好,家境不好。家境好的小孩也许也会幻想自己是别人家的孩子,但是没有一个人会像她那样执着。
妈妈这一生,很少见到她的父亲。生平和父亲见面的次数,少到一双手就数完了。当然这样也有好处,那就是,妈妈忘了她生父的样子,甚至忘了他的名字,她可以把任何一个她喜欢的成年男人,都当成是自己的父亲。
其实,父亲是什么?对于少女来说,父亲是一只手电筒,虽然一个人走漫漫夜路时,没有手电筒也能摸索着行路,但是,开了手电筒,前方有一束光,总显得亮堂一点,有底气一点,也温暖一点。
但是,妈妈就从来没有那只“手电筒”。
少女时代,妈妈所有的朋友都比她家境好,比她住的房子大,穿的衣服时尚,零花钱多,她几乎就没有零花钱,口袋里常常镚子儿没有,那时候,妈妈走路就低头,她想,能捡到十块钱就好了。
妈妈身材很不错。像她那样不到170公分的女孩,极少有九头身的,她有八头多,比例好,亭亭玉立这个词就像是为她设置的。
所以妈妈穿衣服很好看。别人穿的不好看的衣服她穿起来也好看。
她常常穿舅母的旧衣服——她寄住在舅舅家,舅母常拣一些过时的,颜色黯淡的,款式老气的衣服给她,还说“我的衣服料子都是挺好的”,长大后妈妈看张爱玲,看到张总是拣后妈的旧衣服穿,心底很是唏嘘。
那些衣服老是穿不完——和张一样,妈妈总是没法把那些一件又一件的旧衣服穿完,那时候她甚至想,大概这辈子都穿不完了吧。
后来,妈妈自己上班赚钱了,买了一堆又一堆漂亮衣服,近乎于病态和疯狂,家里根本塞不下,舅母也来拣她的“旧衣服”穿——可那些衣服都是全新的,连标签都没有剪掉,舅母笑笑说,现在是轮到我来拣你的旧衣服穿咯。
其实舅母人不坏。妈妈常和人这样讲。
她好像忘了她曾经在某一个冬天——那个冬天,正过年的时候,她穿了一件舅母的旧大衣,六七分旧,拖到脚踝的长度,她瘦,舅母胖一些,又是宽松款,那衣服越发显得像条麻袋,又是她讨厌的绛红色,无可奈何的妈妈披了一条绛红色的麻袋去走亲戚,她走在路上,看到对面来了一个那个时代的时尚青年,穿一袭纯黑色,电影《卡萨布兰卡》里同款的系带大衣,贝雷帽,皮靴,那女青年身段也很好。古人说,身段身姿之美超过容颜之美,妈妈那时候还没念过这样的书,但她却偏在那一刻无师自通,与几百年前的古人灵魂契合,她压根都没顾上看那个女人长什么样子,只觉得她的服饰之美与身姿之美,就像是某些剪的很好的电影片花,有时候实在是精彩过正片。
妈妈用乡下小姑娘看时装模特的眼神盯了许久,终于,她在心里对自己说,以后我也像她那样。
长大后的妈妈,果然成了她自己所期许的那样,之后她的衣着,打扮,品味,身段,足足震撼了不少小姑娘,后来,妈妈有了一个外号,叫作“震八街”,意思是她一出门,附近八条街的女孩,谁都比不过她,谁的心都在随着她的步态而震动。
咚咚咚,咚咚咚,那种声音,堪比春天里的那一声声春雷呢。
十八岁以下的岁月,一年都可以当三年过,每一天都很漫长,那时候的妈妈,大概整天想的都是,怎么可以拥有一套真正属于自己的时髦新衣服。
妈妈没有上大学。一来那时外婆根本没有多余的钱替她再付四年学费,二来,虽说可以问人借一些,或者让舅舅资助几年,以后再还他——外婆就是这么对她说的,但是妈妈坚决不答应,这么说来,她至少还要穿四年小舅母的旧衣服,她穿腻了,穿伤了,穿绝望了,妈妈想自己18岁的身体,无论如何都不想再去套上小舅母那潦草乏味的旧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