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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6章 林肯外传(3)

这个旋风式的联邦案件,要等到30年后才得以解决,但并不是靠能干有为的韦伯斯特,也不是得天独厚的克雷,更不是鼎鼎大名的卡尔恒,却是一个笨拙又一贫如洗且默默无闻的人。他现在正向伊利诺伊州走去,穿戴着洗熊皮帽和鹿皮裤粗声高唱着:“喂,哥伦比亚,快乐之地,若是你没有醉,便是我见了鬼!”

劈柴工人的梦想和现实

令他最惊骇的是——莎士比亚或伯恩斯都没上过大学,并没有比他多受过教育。

林肯一家在伊利诺伊州靠近迪开特的一片林地住下来,那儿沿着山边,下临桑嘉孟河。

亚伯帮忙砍树、建造木屋、清除丛林、整地、开垦15英亩荒地、种玉米、劈栅栏木将家园围起来。第二年他在邻近地区当雇工,替农夫们干些杂事,耕田、捆扎干草堆、劈削栏木、杀猪。

亚伯拉罕·林肯在伊利诺伊州度过的第一个冬天特别冷。大雪霏霏,草原上积雪15英尺厚;牛群死去,鹿和野鸡也几乎灭绝,甚至连人也被冻死。

在这严冬,林肯却要劈削栏木,以换取一条染上树皮汁的棕色粗布裤。他每天必须走3里路去做工。有一次,渡过桑嘉孟河时,独木舟翻了,他掉进冰冷的水里,他还没有到达最近的人家前——瓦尼克少校家——双脚便冻僵了。整整一个月,他不能走路,所以他就躺在瓦尼克少校家的壁炉前,说说故事打发时间,并阅读伊利诺伊州的法律。

在此之前,林肯曾向少校的女儿求婚,但少校颇表不悦。什么?他的女儿,一个瓦尼克家的小姐,会跟这个愚钝又未受教育的劈柴工人结婚吗?一个没有土地、积蓄,又没有前途的男人?绝不!

诚然,林肯没有土地;不但如此——他根本不想要土地。

他在农场生活了21年,已饱尝垦荒农耕的辛酸。他厌恶那种过分的劳碌和单调无味的生活,他渴望出人头地,和社会人士交际。他想要找一种工作,好使他能见到更多的人,让他们围着他,对他的故事拍手喝彩。

还住在印第安纳的时候,有一次亚伯被雇划船到纽奥良去,那次遭遇真是十分有趣啊!新奇、刺激、冒险。有一夜,船只停泊在杜杰斯夫人的农场边,有一群黑人,带着刀棒,爬上船来。他们打算把船员杀掉,将尸首扔进河里,然后把船开到纽奥良的贼窝去。

林肯抢过一根木棒,用他又长又有力的手将3个强盗打落在河中,其他强盗也被赶上岸。但是在搏斗中,一个黑人用刀砍伤了林肯的额头,使他在右眼上留下了一个永久的伤疤。

汤姆·林肯并不束缚亚伯这个孩子一定要留在垦荒农场里不可。

一到纽奥良,亚伯就谋得一份船上的工作。以一天5角钱,外加奖金的代价,他和异母兄弟、表弟替人砍树,伐圆木,顺流运到锯木厂,建造一只8英尺长的平底船,装上腌肉、玉米和猪,然后顺着密西西比河航行下去。

林肯为他们煮饭、驾驶船只、讲故事、也玩玩纸牌,并高声歌唱……

这次航行给林肯留下深刻永存的印象。

赫登说,亚伯拉罕·林肯在纽奥良时,第一次目睹奴隶制度的惨状。他看见“带着枷锁的黑人——被拷打着”。他的正义感对此非人道的作风大为不满,那时他才体会到以前听过或读过的一切事了。无疑地,正如他的同伴说过:“奴隶制度当时就在他内心深处烙上印记了。”

一天早上,他们3个人在市区漫步时,经过一个奴隶拍卖所,一个健壮又漂亮的混血女子正要被出卖。她被买主详细地检验着,他们拧她还叫她像马一样地跑来跑去,表现她的动作姿态。这是为了像拍卖人所说的“让买主看清”他们要买的货物有没有瑕疵。这一切太令人作呕了!林肯满腔憎恶地离开,他招呼同伴们一起走,说:“天哪,同伴们,快走吧!假使我有机会,我必定给它一个致命的反击。”

丹顿·欧佛特,就是雇他到纽奥良的那个人,很喜欢林肯。欧佛特喜欢他的笑话和故事,也喜欢他诚实可靠,他就叫这个年轻人回到伊利诺伊,盖了一间木板的杂货店。这是一个小村庄,不到20户人家,在曲折的桑嘉孟河上游,沿着断崖居住。林肯就在此地当店员,并且经营一所磨坊和锯木厂。在此地他过了6年的岁月——对他的将来有绝大影响的岁月。

这村庄有蛮横、好斗的一群恶棍,叫做克拉利从林少年帮。这群人自命不凡,夸耀无人比他们更能喝酒、咒骂和摔跤,而且打起架来比伊利诺伊境内任何帮派更凶狠。

其实他们并不是穷凶极恶,他们忠信、坦诚、慷慨、又富同情心,只是太自大。因此当欧佛特夸赞他的店员亚伯拉罕·林肯的技能时,克拉利丛林少年帮就大为不悦,他们打算要给这位新来的小伙子一点颜色看看。

谁知结果适得其反,因为这位年轻的巨人赢得了徒步赛跑和跳跃竞赛的胜利;而且凭着他那长臂膀,他抛掷大腿或投掷炮弹比任何人都远。此外,他会讲一些他们听得懂的有趣故事,使他们听了一直笑个不停。

有一天当全村都聚集在白橡树下,围看林肯和他们的首领杰克·阿姆斯登摔跤时,可说是林肯在纽奥良最出风头的时候了,当林肯把阿姆斯登打倒时,他便占了上风。从那时起,克拉利丛林少年帮忠心服从他的指挥。他们请他做赛马和斗鸡的裁判。而当林肯失业无家可归时,他们便接他回家,供他膳食。

在纽奥良,林肯终于找到几年来一直追求的机会了,就是公开演说。从前在印第安纳他只能对田里的工人们讲话,然而在纽奥良,有一个“文学会”的组织,每逢星期六夜晚就在罗特利基酒店的饭厅里聚会。林肯很踊跃地加入,成为极活跃的人,他讲故事、朗诵自己的诗歌、作即席演说、谈桑嘉孟河航行的一类问题,又辩论一些当天发生的各种问题。

这项活动是极其宝贵的,它扩充了他的心智,激起了他的雄心。他发现自己有非凡的才干,可以用言词来影响别人。这个发现增加了他的勇气和自信心,这是前所未有的。

几个月后欧佛特的商店倒闭,林肯失业了。这时选举将至,人们都热心政治,因此他打算展露一下他演说的才华。当地的学校教员蒙德·葛雷帮他写讲稿,他便向群众发表他的首次演说,他说,想成为州议员的候选人。他发表政见:“内政改革……桑嘉孟河的航行……改善教育……正义公道……”最后他说:

“我出生卑微,没有显贵的亲戚朋友来举荐我。”然后他用令人哀怜的文句结束:“如果善良的人民凭着他们的智慧认为我不该当选,那么我已饱尝失望的经验,所以也不致耿耿不乐的。”

几天后,一个骑兵冲进纽奥良,宣布一个可怕的消息,说印第安酋长黑鹰,正带着他的勇士,沿着洛克河一带,放火烧屋,掳掠妇女,屠杀居民。

在惊慌失措中,雷诺特州长征集志愿兵。林肯既然是“失业、分文不名、公职的候选人”,也就报名了,并被选任为队长。他想操练克拉利丛林少年帮,但是,他们对于他的命令却还口说:“滚蛋!”

赫登说,林肯一直把他参加黑鹰战役之事看做儿戏,事实上也正是如此。

后来,在国会的演说中,林肯提到他们并没有攻打任何匪徒,却在“洋葱田中乱冲”。他说他并没有看到任何印第安人,却“和蚊虫作过好几次流血的生死搏斗”。

打仗回来,林肯队长就又投身竞选活动中,挨家挨户拜访,握握手,讲讲故事,对每个人的意见表示赞同,随时随地看到听众,就要演说一番。

选举来临了,虽然他在纽奥良208票当中得到205票,不过,他还是失败了。

两年以后他又参加竞选,果然当选了,但必须借钱买一套礼服,才可出席议会。

他在1836年、1838年及1840年连选连任。

当时在纽奥良住着一个怪才名叫杰克·凯尔逊,他只管钓鱼、拉小提琴或朗诵诗歌,因此他和妻子只能靠收房租来维持生计。大部分人都蔑视杰克·凯尔逊。然而林肯喜欢他,与他结为好友,并且深受影响。他还未认识凯尔逊之前,莎士比亚或伯恩斯等人对林肯仅仅是人名而已。但是当他倾听杰克·凯尔逊朗读“哈姆雷特”,或背诵“麦克白斯”,林肯才了解到英国语言音节的和谐悦耳。它是一种多么美丽的事啊!是多么雄壮浑厚的感觉和情绪啊!

莎士比亚令他肃然起敬,伯恩斯却赢得他的爱与同情;他甚至感到和伯恩斯同病相怜!伯恩斯也曾和林肯一样贫困,出生在一间木屋里,看起来并没有好过亚伯诞生的那一间。伯恩斯也做过农夫,但是这个耕童,居然把野鼠、耕犁之事看成一部小悲剧,并在一首诗歌里赋予了不朽的价值。借着伯恩斯和莎士比亚的诗歌,林肯进入一个充满意义和感觉的新世界,里面的一切都是可爱的。

然而令他最惊骇的是——莎士比亚或伯恩斯都没上过大学,并没有比他多受过教育。

因此他就常常思考,他虽是目不识丁的汤姆·林肯的失学儿子,或许也可以成就一些有意义的事,而不必永远卖杂货或当铁匠。

从那时起,伯恩斯和莎士比亚便成为他最喜爱的作家。他所读的莎士比亚作品要多于其他人的作品,这对他的文体颇有影响。甚至他进入白宫以后,南北战争的重担和忧虑,在他的脸上刻印着深深皱纹的时候,他仍花好多时间读莎士比亚。他虽然忙碌,可是还同莎士比亚的权威学者讨论剧本,写信时还经常提及某行某句。他被枪杀的前一个星期,还向一批朋友朗读了两小时的“麦克白斯”。

这个懒惰的纽奥良渔夫杰克·凯尔逊的影响,竟然达到白宫里……

纽奥良的罗特利基酒店的主人,是一个南方人,名叫詹姆斯·罗特利基。他有一个非常美丽动人的女儿安妮,林肯见到她时,她只有19岁——一个蓝眼褐发的美丽女子。虽然明知她已许配给城里最富有的商人,林肯还是爱上了她。

安妮早已和约翰·麦尼尔订婚,但要等到她念完两年大学后,他们才能结婚。

林肯到纽奥良不久,就有一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麦尼尔卖掉了自己的商店,说要回纽约去把父母和家人带到伊利诺伊来。在临走以前,他向安妮告别时,表白了一件事,这几乎使她昏厥过去。然而,她还年轻又深爱着他,便相信他了,他向安妮挥手道别,答应经常写信。

林肯那时是镇里的邮政局长。一个星期邮车来两次,但邮件却很少,因为寄一封信得花费6美分到25美分不等,依其送达距离而定。林肯把信件放在帽子里,人们碰见他的时候,总要问一问有没有他们的信,他就摘下帽子,将信翻一翻。

一个星期两次安妮总要来打听来信。3个月后第一封信才到达。麦尼尔解释他没有及早写信,是因为到俄亥俄州时患了热病,有3个星期卧病不起,不省人事。

又经过3个月,第二封信到了;而它比没来信更糟糕,语气冷淡而含糊。他说他的父亲患病甚重,而他正被他父亲的债主缠身,不知何时才能返回。

以后安妮又盼了好几个月,但终一无所获。他真的爱她吗?现在她开始怀疑了。

林肯不忍见她痛苦,便自告奋勇地要去找麦尼尔。

“不!”她说:“他晓得我住的地方,如果他不关心我,不给我写信,我想我尽可不必过分关心,而麻烦你去寻找他。”

于是她才向她的父亲提起麦尼尔临走前的一番表白。他承认好些年来,一直以假名过日子,他真正的名字并不是麦尼尔,而是麦纳马。

为什么他要这样欺骗人呢?他说,他父亲从前在纽约经商失败,以致负债累累。他是长子,就偷偷来到西部想多赚点钱。他怕使用真名字,家人会晓得他的下落,那么他就要被迫供养全家。他不希望在刚做生意时,由于如此的负担而影响事业的进展。因此他改名换姓。如今他已积蓄不少钱了,他要把家人带到伊利诺伊来,让他们共享他的成功。

这事在村里传开以后,便惹起了公愤。人们都说那是最要不得的欺骗,并且辱骂他是一个骗子。大家添油加醋把他说得更坏:“他是——哎,也说不出他是什么,或许他早结过婚了,或许他正在逃避那些三妻四妾哩!谁晓得呢?也许他抢过银行,也许他杀过人。也许这样,也许那样。总之,他遗弃了安妮,但她应该为此感谢上帝……”

纽奥良的舆论即是如此。林肯虽不说什么,却想了好久。

最后,他所等待的机会来临了。

初恋恋人是他心上的坟

转瞬之时,一息之间,如花美眷,竟成尸朽,朝藏金屋,夕卧青冢,嗟尔浮生,何骄之有?

罗特利基酒店是一所简陋又饱经风霜的木屋,简直和一般木屋没什么两样。不相干的人绝不会多看它一眼的;然而现在林肯却不能忽视它了,他的心思更无法脱离它。在他看来,它高耸入云,每逢他跨进门槛时,心跳总要加快。

他向杰克·凯尔逊借了一本莎士比亚剧本,就躺在店里柜台上,翻开书页,总要反复地念——

啊,且看!窗扉射入何等光华?

是东方黎明,因朱丽叶照耀如白日。

合上书本,他开始发呆。他在那里躺了1个小时,梦想着,追忆前晚安妮对他所说的一切可爱的话。他现在只为着一件事活着——与她相见,共度时光。

那时妇女的“缝纫会”是很普遍的,安妮也被邀去参加这样的聚会,因她纤细的手指用针极其灵巧。林肯早上送她去,傍晚时接她回来。有一次他很大胆地走进屋子里面——男士们很少进这种地方——坐在她的身旁,她的心悸动起来,脸颊也红了。她在兴奋紧张中,针脚也不整齐了,较为年长的女伴们看见了,彼此微笑着。主人把这一床棉被保存了好多年,当林肯做了总统以后,他很得意地拿给客人看,并指出他的情人所缝的不整齐的针脚。

夏夜,林肯和安妮沿着桑嘉孟河的堤岸漫步,树林里有鸡鸟低鸣,萤火虫通夜飞翔,像是在编织金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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