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伯拉罕·林肯在此过了14年。刚搬来时,冬天的初雪已飘落,所以汤姆·林肯匆匆忙忙地赶搭了一个当时的所谓“三面营帐”。它没有地板、没有门、没有窗口——只有三面墙及木条和草丛编成的屋顶,第四面就任由风雪吹打,完全敞开着。现今印第安纳任何一个农夫也会拿它作为牛棚或猪舍的,而林肯全家却在这棚屋里度过了严冬。
南茜和孩子就像狗一般,蜷伏在屋角肮脏的地板上,靠树皮和熊皮来取暖。
至于食物,他们没有牛油、牛乳、蛋、水果和青菜,更没有马铃薯,全靠野生动物和栗子为生。汤姆·林肯想养猪,但饥饿的熊总是把猪偷偷地掠去。
在印第安纳那几年,林肯遭受的贫困,恐怕超过后来他解放的千万黑奴。
那个地区没有牙医,最近的医生也在35里外;因此当南茜牙疼时,老汤姆·林肯大概是仿效其他拓荒者的治法,先削一支木钉,对准有问题的牙齿,然后用石头重击钉头。
早期在中西部有一种神秘的疾病叫做“牛乳瘟”,它对牛羊和马是致命的,且有时整个村落的人也一并送命。没有人知道它的起因如何,而一百年来它一直困扰着医学界。直到本世纪初,才知道起因于动物吃了一种植物叫做白蛇根草,这种毒素即由于乳汁传入人体。白蛇根草繁殖在多木的牧场和幽暗的峡谷中,至今依然为害人命。每年伊利诺伊州的农业部总要在州法院公布,劝诫农民除灭此种植物。
1818年秋天,这个可怕的祸害降临到印第安纳的鹿角山谷,毁灭了许多家庭。南茜帮忙看护猎人彼得·布伦那的妻子——他家的木屋只离半里远。布伦那太太终告死亡,而南茜也被传染了。她头晕、腹部有尖锐剧痛。一阵严重的呕吐后,她便被抬回家,放在那个树叶和兽皮铺成的床铺上,奄奄一息了。
终于,南茜已无力抬起头来了。说话微弱,她示意亚伯拉罕和妹妹靠近她。他们弯下身去听她说话,她说——他们需要彼此和睦,照她所教导的方式生活,并且要敬奉上帝。
这些便是她的遗言,因为她的咽喉和整个内脏早已麻痹。她陷入昏迷状态,终于在得病的第七天,即1818年10月5日,与世长辞。
汤姆·林肯将两枚铜钱放在她的眼皮上,让她瞑目。然后走进树林砍下了一棵树,劈成粗糙不平的板子,用木钉固定好,用这个粗劣的棺材,葬了南茜。
两年前,他用雪橇把她带到这个地方,而现在他仍用这个雪橇——他拖着她的遗体到四分之一里外,一个多树茂密的山丘顶上,未经礼拜仪式就把她埋葬了。我们永远无法知道她的长相,因为她短暂的一生,几乎全在幽深的森林中度过,很少与人接触。
林肯逝世后,有位传记作者想要探寻一些有关总统母亲的资料,那时她已死去半个世纪了。他拜访几个曾经见过她而至今尚在的人,可是他们的记忆一如消失的梦境含糊不清,甚至对她的仪表外貌亦无法回忆。有人描述她为“矮胖的女人”;但有人说她有“纤瘦优美的体态”。有人认为她是黑眼睛,另一个人则说是淡褐色的,又另外一个人确信是绿中带青。她的表兄弟丹尼斯·哈克斯曾经和她生活了十四年之久,说她有“淡色的头发”,但再三追忆的结果,他推翻自己先前的说法,而认为她的头发是黑的。
她死后60年来,甚至没有一块石头标记她安葬的地点,因此,如今只晓得她坟墓大概的位置。她埋葬在曾经养育她的舅父母身边,却不知3个坟墓中何者是她的。
南茜未死之前,汤姆·林肯建了一个新木屋,四面有墙,但是没有地板、窗户,连门也没有,一条肮脏的熊皮悬挂在进口处,屋内又暗又脏。
汤姆·林肯整天在森林里狩猎,留下两个没有母亲的孩子看家。莎莲煮饭,亚伯拉罕则负责生火,并且要到一里外的山泉去打水。没有刀叉,他们便用手指,手又难得洗干净,因为取水不易又没有肥皂。南茜自己能制造软软的灰肥皂——但是她留下的早已用光,小孩子不懂得如何制造,汤姆·林肯又不肯做,于是他们变得更肮脏了。
漫长寒冷的冬季,他们从不洗澡,也很少洗衣服,树叶和兽皮的床铺变得污秽。阳光照不进来,他们仅有的亮光只是火炉或油灯。我们从那些描写边境地带木屋的书中,可以想象林肯的木屋是什么样子,它臭味扑鼻,充满跳蚤,而且害虫猖獗横行。
这样过了一年,连老汤姆·林肯也受不了;他决心续弦以便照顾家庭。13年前,他曾向肯塔基一位名叫莎拉的女人求过婚。当时她拒绝了他,而下嫁哈定郡的狱吏;如今这狱吏去世已久,留下三个孩子和一笔债。汤姆·林肯觉得如今正是重新求婚的绝好机会;因此他到小溪里沐浴一番,用沙土揉擦他污秽的双手和脸,佩带他的刀,直奔肯塔基。
当他到伊丽莎白镇时,又买了一副吊带,然后得意洋洋地吹着口哨,沿街走去。
那时是1819年,许多事情正在发生,一切都在进步,一只轮船正横过大西洋哩!
渴望读书的山里少年
“我成年时,所知并不多,仅仅能够读书写字而已。我从未上过正式学校,我目前仅有的一点进步,都是平时因急切需要而学来的。”
林肯15岁时,他认得字母,并且能够读一点书,但很费力。他不会写字。那年秋天1824年——有一位流浪的教师,来到比奇昂河一带,在那里开办了一所学校。林肯和妹妹早晚得走4里路,穿过森林,受教于安德尔·道西这位新教师。道西开办一间所谓“朗诵”式的学校,孩子们要大声朗读,他认为这样可以知道他们是否用功。他在室内踱来踱去,手执教鞭,见到有人静默不语就是一鞭。既然他鼓励喧哗嘈杂,学生们便喊叫得一个比一个响,往往在四分之一里外便可听见喊声。
上学时,林肯戴着一顶松鼠皮的帽子,穿着鹿皮裤。这条裤子短得可怜,裤脚离鞋面甚远,于是一段又瘦又青的胫骨,便暴露在风雪中。
上课是在一间粗陋的木屋里,高度仅够老师站立。没有窗户,每面墙留些空间,糊上油纸,以便让光线进来,地板和座位乃是用劈开的木头所做的。
林肯读的课文是选自《圣经》里的章节,而字体则以华盛顿和杰弗逊的书法为楷范。他的笔迹酷似他们,十分流畅、清楚,人们都很欣赏,当时有一些不识字的人,常跋涉好几里路请亚伯拉罕写信。
他逐渐对学习发生兴趣了。在校的上课时间嫌太短,所以他把功课带回家。纸张稀少又昂贵,所以他用木炭在板子上书写。有时他就在刨平的木头上面作记号或计算,写满了,他就用刨刀刮去表面,重新再写。
因为买不起算术课本,他只得向人借一本,将它抄写在信纸上,然后用细绳缝合起来,如此便有了自己编制的算术课本。当他去世时,他的继母仍然保留着这本书的好几页呢!
他有别于其他人的特质开始展露出来。他不仅能写一些短评,有时甚至写几首诗。他把他的诗文拿给一位名叫威廉·伍德的邻居指正,他把诗句背下来,然后朗诵给别人听,但最引人注目的还是他的文章。有一位律师对于他的一篇关于国家政治的论文大为欣赏,就替他发表了。俄亥俄州的一家报纸,还将他有关禁酒的论文登出来。
当然这是以后的事了。他在学校的第一次作文,就是对于同伴们残酷的戏谑有感而发的。他们常爱捉一些水龟,将炽热的煤炭放在龟背上,林肯恳求他们不要这样做,并且赤着脚踢开了那些煤炭。他的第一篇作文便是为动物求情,他年轻时已经表现出对受害者有深刻的怜悯心了。
5个月后他又就读于另一所学校,但是时读时辍——正如他所谓的“一点一点地学习”。
就这样结束了他受正式教育的历程,总计还不到12个月。
1847年,他在国会要填履历表时,碰到一个问题:
“学历如何?”他填写:“不完整”。
他被提名竞选总统后,说:“我成年时,所知并不多,仅仅能够读书写字而已。我从未上过正式学校,我目前仅有的一点进步,都是平时因急切需要而学来的。”
那么谁是他的老师呢?就是那些漂泊的老学者,他们相信巫婆,并以为地球是扁平的。可是,就在这些时而中断的求学期间,他获得了最宝贵的东西——爱好知识,渴望学习。
读书给他展开了一个新奇、从未梦想过的世界。它改变了他,拓展他的胸襟和洞察力。读书成为他最爱的嗜好。他的继母随身带来了5本书:《圣经》、《伊索寓言》、《鲁宾逊漂流记》、《天路历程》和《辛巴达水手》,他如获至宝似的阅读着。他把《圣经》和《伊索寓言》放在身边,随时翻阅,这两本书大大地影响到他的文体、谈吐以及辩论的方式。
但是这些书远远是不够的,他渴望阅读更多的书,却没有钱。因此他开始借书、报纸或任何印刷品。他曾走到俄亥俄河边,向一位律师借了一本修正的印第安纳州法律,这是他生平第一次读到《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
他向邻近的农夫借了两本传记,因他常常帮那个邻居耕种,其中一本就是帕逊威姆斯写的《华盛顿传》。这本书简直使林肯着迷,他一直看到天黑,再也看不见字为止,然后把书塞在木头缝里,翌日一早又拿起来看。一天晚上突起暴风雨,把书本浸湿了。书主拒绝收回,林肯只好花3天时间去割草捆堆,以便偿付。
在他的借书经验中,收获最多的是《斯克特教本》。这本书指导他如何作公开演说,并使他认识到西塞罗和狄摩西尼斯的著名演说辞,以及莎士比亚剧本中的人物。
他常常拿着《斯克特教本》,在树下走来走去,高声朗诵哈姆雷特对戏子们的吩咐,或模仿安东尼在恺撒尸首边所作的演说:“朋友们!罗马人!同胞们!请听我说,我是来埋葬恺撒,不是来称赞他!”
当他读到对他特别有吸引力的段落时,若没有纸张时他总是用炭写在木板上。后来他做了一本粗糙的抄写簿,用羽毛笔和浆果汁制成的墨水,写下所有他喜欢的词句。他随身携带这本抄写簿,用心研习直到他能够背诵许多长诗或词句。
当他到田园工作时也带着书本,休息的时候,他就坐在栅栏上用功研读。中午时,他并不是坐下来和家人吃饭,而是一手拿着玉米饼,一手拿着书本,两脚抬得高过头部,沉醉于书中。
每逢开庭时,林肯总要步行15里到市镇去听律师们辩论。后来,当他在田间工作的时候,常会丢下锄头或干草叉,跨上栅栏,复诵一些他在市镇上所听到的律师们的讲词。有时候,他还会模仿小比奇昂河教堂的保守派牧师大声传道的语气。
亚伯还时常带着一本《奎恩的笑话集》到田里去;当他跨坐在木头上高声朗诵时,树林的回声好像在捧腹大笑;然而,杂草长满了田间,小麦也变黄了。
那些雇用林肯的农夫都埋怨他懒惰,“懒惰极了!”他自己也承认。
“我的父亲教我工作,”他说:“却不曾教我爱它。”
老汤姆·林肯发出断然的命令:所有这类愚蠢行为必须禁止。但没有用,亚伯还是继续讲笑话和演讲。有一天,当着众人,老父亲打他一个耳光,使他跌倒在地,亚伯哭了,但一言不发。父子间慢慢有了隔阂,至死不曾彼此谅解。虽然林肯在他父亲晚年时,常寄钱给他养老,但1851年老人家临死的时候,这个儿子并没有去探望,“如果我们再相会,”他说:“恐怕会苦多乐少。”
1830年冬天,“牛乳瘟”又侵袭鹿角山谷,再一次带来死亡。
心中又恐怖又沮丧,这个常流浪迁徙的老汤姆·林肯便处理掉他的猪和玉米,将他的农场卖了80美元,造好一辆笨重的牛车——载着他的家人和家当,叫亚伯执鞭,大声向牛吆喝着,全家向伊利诺伊一个肥沃的山谷地带出发了。
牛慢慢往前爬行两星期之久,笨重的车子吱吱作响地越过山丘,经过印第安纳阴暗的森林,又横过荒凉寂寞、人烟稀少的伊利诺伊大草原,满目皆是枯黄的长草。
在富协涅斯,林肯第一次看到印刷机;当时他21岁。到迪开特时,这批移民便露宿在法院前的广场;而经过26年后,林肯还能把那一辆牛车所停留的位置指出来。
“当时我并不知道,我有足够的见识做一个律师呢!”他说。
赫登告诉我们——
林肯先生曾把这段旅行叙述给我听。他说地面的冰霜还未完全化掉,白天路面会融化,但一到晚上就又冰冻起来了,这样便使牛车的前进非常缓慢而困难。没有桥梁,因此若遇河流,只得涉水而过,除非找到迁绕的途径。清晨的溪流结着薄冰,牛每前进一步总要踏破一些。他们还带了一只小狗,它跟在车后跑。有一天那个小家伙跟不上牛车,等到大家都过了河,发现它丢了,便再往后寻找,却看到它站在对岸,又叫又跳。流水冲着破碎的冰块,那可怜的东西不敢渡过河来。若要掉转牛车往回走,是划不来的,因此大家为了赶路,就决定丢下它不管了。“然而我连一只狗也不忍丢弃啊!”林肯诉说着:“鞋袜一脱,我便涉水过河,终于把那颤抖的狗夹在腋下,得意洋洋地带回来,它欣喜若狂地蹦跳,用各种姿态表示它的感激,让我觉得冒险是值得的。”
当牛车载着林肯一家横过草原时,国会正慷慨激昂地争论着:州政府是否有权退出联邦政府?在那次辩论中,上议院的丹尼尔·韦伯斯特以响亮如洪钟的声音,发表了一场演说,这是后来林肯认为“美国演说中最优秀的楷模”,被称为“韦伯斯特答感恩书”。其末尾有著名的几句话,林肯后来奉为他自己的政治信仰:“自由与联邦,现在和将来,一体而不可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