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进入后工业化时期以来,女性主义开始向所有现存的范畴提出了全面的质疑,这些领域包括知识基础、价值体系、话语体系、意识形态、方法论、组织结构、社会工作、社会福利等。当代女性运动也有很多新的关注点,如两性的平等待遇与特殊待遇问题、对女性的保护性立法问题、工业造成的健康灾害问题、离婚问题、孩子的监护权问题、性与色情品问题、暴力问题等。女性主义理论进入了一个又一个从未涉足过的领域。女性主义不再惧怕研究男女解剖学和生理学,例如强奸想像问题、虐恋性欲问题、性活动中的统治与服从问题等。当代女性运动的一些主要论争包括:强调相同还是强调相异;强调平等还是强调区别;强调法理社会(GesellSChaft)关系还是强调礼俗社会(Gemeinschaft)关系;强调自由参与竞争还是强调责任;强调王作的投入还是强调家庭的投入;强调社会教化过程的作用还是强调生理和心理的区别等等。总之,在各个领域中都有人从女性主义角度来提出和分析问题,这些问题既反映出女性状况的最新发展和最新关注点,又预示了女性运动在新世纪的发展方向。
一、生理决定论与社会建构论
1、生理决定论
性别问题上的生理决定论出现于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那时正是西方女性主义运动风起云涌的时代。反对女性运动的人们也在集结自己的力量,当时出版的几本畅销书就是男权制观点对女性运动反弹的表现。这几本书试图证明,男性的攻击性和男性的统治性具有生理的依据。它们主要的论据来自对灵长类的研究,试图以此证明“男权制的不可避免性”,向女性主义的人类平等的观点挑战。
人类生理性别的基本变量有以下几种:
染色体性别(chromosomal sex):女性是XX;男性是XY。
荷尔蒙性别(hormonal sex):雄性激素(androgens)和雌性激素(estrogens)
内生殖器性别(internal reproductive sex):睾丸、卵巢。
外生殖器性别(external genital sex):阴茎、阴蒂、大小阴唇、阴道外半段。
脑性别(brain seX)
心理学家马尼(John Money)对生理性别的发展阶段做了更为精细和全面的概括。他认为:两性是从同一组织中分化出来的,所有的人走在同一条路上,但是后来分了路,潜在的男性和潜在的女性通过一系列的岔路口分别走上不同的道路。这些岔路口包括:
1、染色体性别(Chromosomal seX)
2、性腺性别(gonadal seX)
3、胎儿荷尔蒙性别(foetal hormonal sex)
4、内生殖器性别(internal morphologic seX)
5、外生殖器性别(external morphologic seX)
6、脑性别(brain seX)
7、抚育性别(seX o士assignment and rearing)
8、青春期荷尔蒙性别(pul ertal hormonal seX)
9、社会性别身份与角色(gender identity and role)
10、生育性别(procreative seX)(Tripp,110)
高度概括地说,影响性别的生理影响因素有三大类:染色体、荷尔蒙和大脑结构。
染色体性别(只适用于部分灵长类动物),又称基因性别。染色体除了女性XX男性XY之外。还有XO、XXX、XXY、XYY。其他动物的性别并非全都由染色体决定,而有其他因素的作用,如温度。举例言之,鳄鱼在高温时孵化为雄性,在低温时孵化为雌性。鸟类的染色体与人相反,雄鸟有两个相同的染色体(XX,WW),雌鸟是WZ或WO。
荷尔蒙性别。生理决定论者相信,是激素造成了男女身体的不同。那些有犯罪、吸毒、暴力、虐待倾向的男性,雄性激素水平较高,攻击性行为程度较高。雄性激素水平高还导致了热衷于争夺领导权,企图影响或统治他人,容易表达愤怒等。
脑性别。700万年前,我们的祖先尚未直立行走,100万年前出现语言,取代手势。在东非发现的古人类表明,400万年前,人类大脑的体积只有现在人的一半大,10万年前才达到目前的体积。
关于大脑对不同性别的影响有一段特别有趣的人类认识史。19世纪,解剖学发现女性比男性脑子体积小,于是这一点成为女人智力低下的证据。科学家认为脑体积大则聪明,由于男性脑体积大于女性,因此认为男性的智力高于女性。
后来,解剖学证明脑体积与身高体重有关,与性别无关,即脑体积的大小仅仅是因身高体重不同导致的。男女绝对头高比例是100比94,相对头高比例为100比100。8,女性高于男性。成人大脑平均值:男脑重1388克,女1252克。但是相对于体重来说,男性每公斤体重的脑重为21。6克,女性每公斤体重的脑重为23。6克。这就是说,虽然绝对脑重是男性超过女性,但是相对脑重却是女性超过男性。但丁的脑重甚至低于男子的平均脑重。科学研究的结论是:“没有证据能证明才智与脑重之间有密切关系。”
于是科学家放弃了脑重与智力关系的性别差异的学说,转向脑内不同部位之间的差异。开始时,科学家认为额叶(frontal lobes)专司智力,因此说男性大脑的额叶大于女性,女性的额叶较小,而顶叶(parietal lobes)较大。后来,研究发现顶叶专司智力功能,与认知过程相关,这些科学家又改为说男性的顶叶大于女性,或者说女性的顶叶比以前所发现的要小。(Nadeau,14-15)
目前,学者们一致认为,脑体积和脑内各部分均无男女差别。(Nelson,et al。45)其实两性大脑的区别很细微,而且人类各个器官的可塑性很强。总的来说,两性的认知能力只有细微的差别。
女性主义理论家指出:颅相学和关于脑重量、脑结构的性别差异的谬误和作假说明:“社会偏见其实是科学事实”的理论总是最得势的。颅相学所犯的错误简直可以被视为丑闻,淋漓尽致地揭露了男权制观念与所谓“科学发现”的关系。
在颅相学的荒谬被彻底唾弃之后,现代科学家的研究发现了一些并不对男女任何一方特别有利的大脑构造差异的研究结果。例如,男女的语言功能在大脑的不同部位,它影响语言的流利程度、用语理性、联想的流利程度;男女的交流风格不同,解决问题的方式不同;男女的感觉不同,对触摸、味道、气味、声音感觉不同,视觉也不同。(Nadeau,12一13)从语言能力上看,儿时女孩的语言能力强于男孩,到上小学后差异才消失。
从大脑结构看,男性左脑发达,它控制线性的逻辑思维,连续有顺序的信息,抽象性、分析性的思维。女性右脑发达,长于想像、艺术活动,整体性、直觉性的思维,视觉与空间能力。女性比男性更多使用左右脑的连接神经组织,因此女性的这一连接组织比男性更发达。
解剖学的最新认定是,左右脑之间的连接神经女性大于男性。由于两脑之间的联系神经女性比男性粗,女性的认知功能分散在两个脑半球中,而男性则集中在一个脑半球中。女性的语言能力强于男性。女性的五种感觉(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都比男性敏感。以视觉为例,男性对亮敏感,女性对暗敏感。男孩对物比对人更感兴趣,身体更活跃。掷物跟踪活动男孩比女孩更强,攻击性更强。女孩比男孩更能认出人脸及其声音,对人的情绪(音调、表情)更敏感,对新人比对新玩具更有兴趣,喜欢合作性而非竞争性的游戏。(Nadeau,58)
生理决定论中的一个重要假说是变异性假说,用来解释男女两性因生理因素决定的智力状况的不同。这一假说认为:男性智力分布比女性大,即女性智力中常,男性智力或者很高,或者很低,更有可能出现天才或智力迟滞者。这一假说流行了很长时间,直到20世纪上半叶才证明变异假说不能成立。在各种心理能力的分布中,明显的两性差异并不存在。男女两性的智商并无差异。
在生理决定论那里,生理性别被认为是自然的分类。这一分类又常常被概括为三个档次的性征的区别:第一性征包括染色体、性腺(卵巢、睾丸)、生殖器;第二性征包括肌肉组织、体毛等;第三性征指发式、服饰等。
反女性主义的生理决定论观点的口号是:“生理即命运。”这种观点认为,人生而有荷尔蒙、解剖学和染色体的男女不同;女性先天就有比男性更麻烦的生殖角色;男性表现出男性气质的心理特征,女性表现出女性气质的心理特征;社会应当维护这一自然秩序,保证男性保有统治地位,而女性维持其服从地位。
对性别结构的生理解释大致是这样的:人类学记录表明,所有社会都是男权制,关于过去的母权制社会的故事只是神话。所有已知社会中,最高地位均为男性占据。男性争夺统治地位,愿意牺牲其他动机和报酬――对隋感、健康、家庭生活、安全、轻松、假期之类――以获取统治和地位。就像高个女人并不代表社会状况一样,例外的个人如成功的占据统治地位的女人不能驳倒“行为的生理根源”。(Nelson,et al。54)
就连进化论的创始人达尔文在性别问题上也是一位生理决定论者,他说过,男性与女性相比处于进化的较高阶段,赋有更多的智力和理性能力,因此天生应当做领导。男性暴力是男性气质的自然健康的表现。
进化论生理学与社会生理学很接近,二者的区别集中在性问题上。对人类性行为模式有一种进化论生理决定论的解释,其主要理论是:男性的精子要寻求更多机会使女性受孕以传种,女性则拒绝低质量的精于以保证后代质量。这种生理学力量决定了男性的滥交、不专一和女性的专一性。(Nelson,et al。59)
受到进化论生理决定论的影响,以往的医学教科书大多这样说:卵子是被动的,精于是主动的。近年来又出现了一种新的说法:精子在逃离卵子的捕捉。两种说法截然相反,却又都是歧视女性的,都是从男性的角度说话的,是赞美精于,贬低卵子的。令人感慨的是,性别主义甚至影响到人在显微镜下的观察及其对观察结果的描述和解释。
生理决定论除了用生理因素来解释人的社会行为之外,甚至还会用性别差异来解释身体的疾病,比如,由于男性占领医疗行业,男女受到不同的对待:男性的肺病就是肺病,女性的肺病却被认为是由子宫引起的病。(French,132)这种完全没有依据的假说居然也可以以科学和医学的面貌出现。
女性主义就是要推翻上述的一切。批评生理决定论的人们强调,生理原因决定的人类行为局限于生育或身体结构的不同,只对少数活动有影响,如打篮球、钻一个狭窄的洞等等,对于绝大多数的人类活动并无任何影响。
女性主义挑战生理决定论的一个主要理由是:它的存在就是为了支持社群之间的差异,证明现存社会秩序不论是否公正毕竟有其必然性。既然在每个社群中,个人与个人的差异就远大于社群之间的差异,又何必老是着眼于由出生决定的差别呢?一位美国的电视主持人曾经使两名生理决定论者张口结舌,窘迫不堪,她向他们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数学不好的男人是否就不算“真正的男人”了?
性别问题上的生理决定论又被称为性别生理本质主义(biological eSS- entialism),有些女性主义者对性别作出本质主义的解释,例如格茨(Gotz)自称是个“温和的本质主义者”。她认为,社会性别的认同有生理基础。如果否认生理基础,就会成为“绝望的相对主义者”。(Gotz,11)这种观点认为,女性的合作性、灵活变动性就是有基因基础的。
但是,大多数女性主义者是反对生理决定论和本质主义的。对本质主义的一个主要批评是,本质主义无法解释男性内部和女性内部的差异。著名女性主义理论家罗宾明确地指出:生理事实对于性别认同毫无作用。(Nadeau,103)
在极端的情况下,一个人的心理性别甚至可能与生理性别对立,比如易性者和易装者。这也是生理决定论无法解释的现象。
生理决定论或本质主义往往导致政治上的保守态度。例如认为一切先天注定,不会变化;认为女性不适合做某种类型的工作,不适合做家外的工作;认为男性的天生的强悍和攻击性决定了收入的差异。保守派作家吉尔德(G。 Gilder)竟然公开宣称:性别的差异就是收入差异的全部原因。(Dunphy,7)
生理决定论不仅导致政治上的保守,还会导致种族主义和法西斯主义。20世纪的纳粹主义就试图从生理上证明女性、有色人种和犹太人的低下。希特勒曾说过这样一句话:这个世界上所有不好的种族都是笑话。(Jackson,et al。57)有基因学者因此警告说,要对人类行为做基因和生理解释具有一种危险性,那就是希特勒式的种族灭绝。虽然社会行为受到生理因素的影响,但是不宜特别强调生理因素的作用。(Wood,47)
在反对和声讨歧视女性的生理决定论的浪潮中,女性主义阵营中有人走向了另一个极端,那就是前文所述及的文化女性主义。以戴利(Mary Daly)和格里芬(Susan Griffin)等人为代表的文化女性主义认为,女人更接近自然,这一点使其比男性更加具有直觉和创造性。(Jaggar,et al。285)以往的生理决定论都是从对男性有利的角度上分析问题的,而文化女性主义理论反其道而行之,发表了大量对女性有利但仍属于生理决定论范畴的言论,例如:雄性动物个头更大,毛色更漂亮,更有攻击性,更好动,在求偶行为中更加主动,有更多无用的身体器官,如犬牙。因此,女性更符合生态标准,比男性适应性更强。虽然男性的数学能力及下棋等人为能力更强,但其功能仅仅与孔雀尾巴的功能相同――为了吸引异性。女性比男性预期寿命更长,婴儿期死亡率更低,这些都说明女性在生理上是比男性更优越的性别。
社会建构论认为,文化女性主义的上述观点以及所谓大地女神的命题是政治上的幼稚病。社会建构论否定性别与性差异的本质性质,主张从饮食、职业、性别角色分工等解释两性区别。它揭露母性意识形态的文化再生产性质,否定“母性”与“父性”的区别,认为男性本质也有关爱性、养育性,是被社会建构加以改变的。它进一步认为,人的本质上也没有同性恋、异性恋、双性恋的区别,是社会文化因素压抑了一些感觉,表达了另一些感觉。
德沃金在1978年写作了《生理优越性:世界上最危险和最致命的观点》一文,批驳了文化女性主义者提出的女性在生理上优越于男性的观点。德沃金认为这一观点就像女性在生理上低于男性的观点一样的错误。她认为,生理决定论的任何形式都是法西斯主义的。(Jackson,et al。57)
脑神经专家列维(Le Vay)曾试图证明同性恋是由脑神经与常人的差异这一生理原因造成的,试图通过将同性恋归因于生理原因来抵制同性恋恐惧症――如果同性恋的成因就像左撇子的成因一样,常人不就不会歧视同性恋了吗?可惜,他的想法被批评为天真幼稚的想法,批评者反问:基因或荷尔蒙一类的成因什么时候动摇过种族主义与性别主义的基础呢?
2、社会建构论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的这场生理决定论(本质主义)与社会建构论的论争至今已经持续了40多年。在过去的近半个世纪中,生理决定论渐渐失去了影响力,社会建构论占了上风。如今,大多数女性主义者都反对生理决定论和关于人性分性别的观点。
从1960年代起出现的性别新概念认为:将某些行为归属于男性或女性只是一种社会习惯(就像将船称为“她”)。社会建构论最初的观点是:每个人的成长都是基因和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人类的许多差异都不是源于一个基因,而是许多基因的相互作用。性别是以生理性别为基础的社会建构,个人生而为男为女,并没有天生的性别认同,他们是在成长过程中获得性别认同的,在经过社会的建构之后才成长为男人和女人。虽然生理性别是天生的,但是社会性别既非内在的,也非固定的,而是与社会交互影响的产物。它会随着时间和文化的不同而改变。社会性别是由社会建构的。社会性别是社会和符号的创造物。
在1980年代初的西方性别学界,就连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的两分也被质疑:男女两性的生理区别是否就是固定不变的?加格认为,变化的社会实践会改变身体,例如,女性的身体正在变得越来越强壮。在女性体力强壮成为社会可接受的事实之后,女性的基因和内在生理学也改变了。原因很简单:如果社会喜欢娇小的女人,这些女人的生育机会就多些;如果社会喜欢高大的女人,她们生育的机会就多些。因此,生理学和社会实践是互为因果的关系。换言之,男女的生理差别也是社会建构的,是社会习俗的产物。社会性别并非固定的自然的男女生理差别的反映,而是为身体差异建立意义的知识。(Jaggar,et al。290)
社会建构论的一个论证是这样的:女性犯罪率在世界各地都有所升高,表明攻击性(常被当做由男性生理决定的)与社会因素而非生理因素有关。当社会条件允许时,女性可以变得同男性一样好或一样坏。例如女律师就全都表现出敌对性、雄辩性和统治性的行为。这种行为也出现在女性在学术上挑战男性学者提出的关于人性的偏见方面。(Ne!son,et al。58)
据此社会建构论认为,生理性别、社会性别和身体都是社会建构的,都不是自然的分类。由于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都是社会建构的,男性和女性(社会性别)的建构并不仅仅来源于男性和女性的身体(生理性别)。(Cromwell,33)男性和女性都是社会建构出来的,不是天生的,所谓男性气质和女性气质都是后天获得的。
极端本质主义认为:一切都是生理决定的;而极端社会建构论则认为:一切都是社会建构的,不存在先天的自然事实。论争双方各自坚持生理决定论与社会建构论的立场,相应的是“自然”与“文化’的两分法。前者强调天生的自然基础,后者强调养育的作用、社会条件、社会权力关系、或者个人选择。
社会建构论又可以细分为以下多种理论:
性别的文化建构论:性别建构的差异存在于文化与文化之间,以及某一文化之内。性别的文化建构是指,在不同的文化和社会中,性别的概念和行为规范会按照当时当地的习俗被建构起来。比如,亚洲文化要求女人被动和柔顺,亚洲女性的人格特征就会被这样建构起来。女性主义不仅强调社会性别的文化建构,还强调性别不平等的文化建构,性别构成的权力关系。
社会角色理论:男女的心理区别来源于社会角色不同,由于劳动分工不同,女性更多在家庭里活动,男性更多在社会上活动。许多文化都有男主外女主内的风俗。社会角色分工的起因部分来自身体的区别,主要包括女人的生育和哺乳的需要,身高和体力大小的区别等,但是更多地决定于社会习俗对性别角色的规定。
心理分析理论:男女两性的起源和发展是长期的争论,心理分析是最早涉足这一问题的。从弗洛伊德的儿童性欲理论可以知道,虽然两性具有极为不同的心理本质、性本质,但是所谓男性气质、女性气质、异性恋、同性恋都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获得的,是特殊的文化环境造成的。
社会建构论在许多问题上提出了与生理决定论针锋相对的观点。
以生育问题为例。在生育问题上,本质主义的观点认为:女性生育的孩子有限,而男性生育得却很多,他可以同很多女性生育。由于精于数量多,所以比较便宜;卵子数量少,所以贵重。反本质主义观点则认为:男女之间并没有本质的差别,只有社会经历和源自社会经历的观念的不同。
再以沟通和影响问题为例。社会建构论对交流和对他人的影响力的性别差异的解释有以下几种:地位特征理论认为,由于女性比男性地位低,所以男性对他人的影响比较大;社会角色理论认为,由于男女社会角色不同,男主外,女主内,所以男性的影响较大;既存性别模式理论强调儿童积累的性别知识影响其行为,由于环境是分性别的,儿童就会学着用性别分类来整理自己的知识;社会学习理论则认为,规范化和强化训练最终造成了分性别的行为模式。社会直接强化对正确性别行为的奖励,对错误性别行为的惩罚,或者通过直接强化,或者通过观察学习,人同时获得了对性别角色的知识与性别认同。
在性别的劳动分工问题上,社会建构论的解释是这样的:一个社会中男女工作类型不是由生理决定的,而是由社会安排的。工作的性别不平等是为男性利益服务的,然后被非正式的习俗和正式的法律体系加以强化。一旦这些社会结构障碍被去除,女性完全可以像男性一样工作,男女两性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果完全可以达到相同的水平。
此外还有女性美德是天生的还是社会建构的这一问题。男性在婴儿期同女性一样无法自立,要靠社会上的其他人来抚育,因此男性的社会性不应当低于女性。女性在历史上一直是关心照料他人的人,但是她们这样做并不是因为美德,美德倒是女性处境的结果:因为女性总是在照料他人,致使女性对个人自由评价较低,对相互支持和安全感评价较高。
社会建构论的渐成气候虽然是这几十年的事,但是一些思想家很早就萌发过社会建构论的思想。我们甚至可以追溯到19世纪的女性主义作家弗吉尼亚?沃尔芙,她就具有建构论的意识。她曾指出,在文学史上男女作品在质量和数量上的差异不是生理原因造成,而是由社会文化原因造成的。这些原因大多是物质性的(grossly material things),如教育、职业和政治过程的机会不均等。
19世纪著名的女性主义作家穆勒指出:“所谓存在于男人和女人之间的智力差别,不过是他们在教育和环境上的差异的自然结果,并不表明天性上的根本差别,更不必说极端低劣了。”
马克思、恩格斯也是反对性别问题上的生理决定论的。
自由主义女性主义者波伏瓦的名言是社会建构论较早的一个表达:人不是生而为女人,而是变成女人的。
女性主义理论家乔多萝也指出:对性别差异的意识并非天生的,而是后来发展起来的。(Meyers,15)乔多萝将男性性别认同与男性统治等同起来,认为它是男性统治的原因。
一般认为,生理性别是生理的真实,社会性别是社会的产物。福柯被认为是颠覆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关系的第一人,性别与权力共存,在两分的本质主义的性别区别中是因不是果。根据福柯的观点,生理性别,无论是男性气质还是女性气质,都是随历史的演变而变化的,是话语的产物,是异性恋霸权的产物,表现在性实践中。福柯提出了关于日常生活中的统治和抵抗的理论,这一理论涉及国家的管理技术、医疗、快乐学的知识领域。他的基本观点是,权力是生产性的,而不仅仅是压制性的,就连压制本身也是生产性的。
通过自然和文化的对比来定义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之间关系的最有影响的尝试是罗宾(Gayle Rubin)在1975年发表的《女性交易:性“政治经济学”笔记》一文,她的理论和跨文化分析指出,所有的社会都存在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体系:它是“一套安排,在其中,人类的性和生殖这种生理的原始物质被人类的社会干预所塑造,以传统的方式加以满足,无论这些传统方式有多么糟糕。”(转引自Glovep,et al。PXXIV)
1999年在英国广播公司开展了一场辩论,达尔文主义哲学家克罗宁(Helena Cronin)提出,存在于两性之间的深刻的心理差别可由达尔文进化论加以解释:由于男性为争夺女性而竞争,女性谨慎选择配偶,这就意味着,男性由自然决定比女性更具竞争性,更野心勃勃,更有地位意识,更投入,更一心一意,更不屈不挠。这是一个我们应当接受的几百万年的事实。男性有一套特定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女性有另一套思维和行为方式,它们跨历史跨文化地保持基本不变。(Tripp,2)
社会建构论者格里尔(Germaine Greer)则指出:“我同意男性气质与女性气质有很大区别……但是我也相信,男人为创造男性气质进行了艰苦的努力……他们行为方式的许多方面是高度文化式的,极端变化多端,能扮演多种角色的,能够被很快加以改变的……事物不能违反生理学,但是关键的问题在于文化参与制造了生理学。”(转引自Tripp,2)
格里尔认为,社会性别就是所谓男性气质和女性气质。按照格里尔的模式,社会性别只能被理解为一种可变的不确定的文化建构。男女两性的思维、行为和互动主要是由他们生活于其中的文化决定的,而不是与生俱来的。在不同文化和不同历史时期有着显著的不同。不同的文化对所谓生理学“事实”有着不同的解释,比如对母性的解释就很不同。
从政治上看,克罗宁的模式是保守的:如果人类行为和心理只是在长期的进化中才能改变,那么在短时间内就很难看到变化。格里尔的模式则是激进开放的:人是社会的产物,不停地适应和发明,发展和变化。如果性别结构是文化环境建构的,那么它就像文化一样可以受到政治的干预,发生巨大的改变。过去不可想像的事物最终将会变成可以接受的。
3、化装和表演理论
在社会建构论的思想流派中,有一大批思想家,他们的精彩论述为我们开启了观察性别问题的崭新视角。尤其是瑞维尔(Joan Riviere)的化装理论(womanliness aS a masquerade)和巴特勒的表演理论,更是重写了生理性别与社会性别区分的理论。
瑞维尔是弗洛伊德的一位分析对象,后来成为心理分析家。她的内心是男性的和高度智慧的。她本人在男权社会中就是化了装的,假装成一位传统女性。她关注的问题是:如何能够做到既有智慧,又做女人,如何做一个知识女性。她的思想原本已被埋没,后来由于拉康在著作中提到她和她的化装理论,才引起了普遍的关注。
她所谓的化装就是戴上女性的面具,化装成女性。她的情况属于女性在内心认同男性,但在表面假装成女性。在化装时,一个女人似乎在模仿真正的女性,但是所谓真正的女性不过是模仿和化装而已,它们是一回事。
对化装理论具有最强烈感觉的人是尼采,他受到女人、真理、面具和女性主义的烦恼,他说:如果女人没有做二等角色的直觉她就不会有追求时髦的天才。“她最艺术的一点是欺骗,她最关心的是容貌和美丽。”
拉康也从社会建构论角度专门论述过性别角色问题。他认为,社会性别角色是面具,而不是规范。他举过一个著名的例子:一列火车进站了,一对小兄妹面对面坐在火车包厢里。当火车停下来时,他们透过车窗可以看到站台上的建筑。哥哥说:“看呀,我们到女厕所了!”妹妹马上反唇相讥:“傻瓜,你难道看不出我们到了男厕所了!”(转引自Tripp,169)这个例子旨在说明:第一,像孩子一样,我们看不到社会性别和生理性别关系的结构,我们受到结构权力的影响,却根本没有意识到它的存在。我们根本不能辨认出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体系控制和局限我们的行为的程度。第二,两个孩子都用对立的性别来界定自己的位置。男孩只看到女厕,女孩只看到男厕。另一性别的事对于我们来说总是秘密。第三,生理性别与社会性别的区别是以语言的形式出现的,并不是自然或生理的事实。总之,社会性别在拉康看来并不是建立在任何主体的固有的、内在的、本质的性别特征之上,而是建立在与另一性别的符号对比之上的。第四,从所指到能指的整个体系最终是人为制造的,并没有自然或公正的理由。一个厕所(或一群人)被称为女性,另一厕所(或一群人)被称为男性,并无先验的理由要求这种划分。性别的划分是通过一系列的社会习俗完成的。第五,无论依据生理和社会性别的划分是多么人为,这一体制却得到了严格的执行。西方社会将继续将厕所作男女区分不是偶然的。女人如果穿男人衣服,就会被执法者要求提供她是女人的证据。第六,拉康并不主张解剖学即命运,但暗示文化为以解剖学为依据的性别发了通行证。男人要按男人的规则做,女人按女人的规则做。“解剖学的区别并不等于性别差别,但是解剖学的区别塑造性别差别,成为性别差别的唯一标准。”(转引自Tripp,169一170)
对于拉康关于性别的思想,女性主义作出这样的评价:第一,他改变了传统对生理性别和心理性别的看法,引入了社会建构论。第二,他认为女性的性是男性的补充。女性的性是被动的,来了快感而不知道。这是错误的。拉康的心理分析是阴茎中心论的另一形式。(Tripp,178)女性主义学者斯柯特(Joan Scott)对它评价也并不太高,她说:“拉康的火车并没有使女性主义走得更远一些。”(转引自Tripp,171)只不过是社会建构论而已。她认为,社会性别就是将一个社会建构的类别加在事先确定的分生理性别的身体之上。她提出应当将注意力从生理性别转向社会性别,在性别、阶级和种族的交汇点上重新定义和重新建构政治和社会平等的观念。
劳丽蒂斯(Teresa de Lauretis)将生理性别差异放在生理决定论一边;将社会性别差异放在文化建构论一边。她主张打破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的关系,认为社会性别并不是身体特征或早已存在于人体之中的什么东西,而是某些社会技术的产物和过程。(Tripp,172)
法国作家威蒂格(Monique Wittig)认为,唯一的答案是对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的全面解构。因为社会性别是性别之间的政治压迫和对女性的统治的语言指标;生理性别则是“发现社会作为异性恋霸权”的政治和哲学分类。在社会中,女性被打上生理性别的烙印;在语言中,女性被打上社会性别的烙印。她说,社会性别“是一个本体论上的不可能性,因为它试图完成存在的划分”。在这个问题上,女同性恋话语是对话语的重新彻底检查,它表明,存在是不能分割的。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的分类不是理解完全自我的方式。?开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抛开男女区分,社会将由本体论意义上的完整的主体组成。因此,我们应当感谢女同性恋现象所引发的语言学革命。(Tripp,178)
威蒂格指出,与性别的多元化不同,在与性别有关的语言中,男性的角度总是被当做一般的角度,如用男性人类(mankind)指称人类,用男性的他(he)指称男女两性都在内的他。她将语言革命视为社会变迁的先导,她认为,仅有经济变迁是不够的,必须制造关键概念的政治变迁。因为语言会极大地影响到“社会机体”,为它打上烙印,强烈地塑造它。(Glover,et al。PXXIX)
威蒂格指出,维护男女不平等,语言起到重要作用。它在无形之中否定了女性作为主体行动的能力。女性只能在与男性的关系中被定义,不能独立地被定义,不能因为其自身的存在被定义。因此,那些拒绝异性恋关系的人就等于拒绝成为男人或女人。
威蒂格主张用某人(One)代替所有人称代词(I,you,he,she,we, you,they,everyone)。她发明了一个新的自我,一个没有性别认同的人,这个人称代词非动物,非植物,非矿物,是不确定物。
关于两种“自然”的生理性别的种种特征是由社会性别制造出来的有一个证据:那就是在出生时两性器官不明显的人。医生以性别角色的文化价值观为基础创造出“自然”的性别――用手术取舍某一性别。这就证明所谓男性气质或女性气质并不是与生俱来的。
戴弗(Devor)讨论了变性手术对于性别理论的意义。她认为,被医生通过手术途径赋予的生理性别,被制造出来的第二种生理性别,并不比原来的生理性别更自然或更文化,人能够变性这件事本身,使我们认识到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角色的非自然性。但是变性手术既不是女性主义的,也不是解构的,它反而应当被视为对传统性别角色的强制遵循:如果想认同与生理性别不同的社会性别,就必须首先得到不同性别的人的身体,这究竟有没有必要?
戴弗反对用变性手术或选择性别手术处理此类问题,呼吁“性别混合”,并认为性别混合“能够成为从当前的男权性别主义社会性别模式过渡到废弃社会性别概念使之变得无意义的未来状态的一个过渡阶段”。(转引自 Tripp,180)
从表面看戴弗和威蒂格有像处,但是戴弗并不是去寻求一种前社会的完整主体,她的目标是创造一个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相结合的相当宽泛的领域,使性别这一概念不再成为制造歧视的基础。
德里达的性别解构论认为,不应当将性别差异理解为性别对立。我们应当超越性别两分,这一直是哲学和心理分析所作的解释的问题之所在。
德里达有一个关于梵高的作品《鞋》的著名分析。海德格尔和夏皮洛从中看到了农民、女人,德里达却通过他们的分析看出:对立――左与右,男与女,城与乡,农民与画家――以及能够看出这种对立的能力。在西方哲学中,只有当对象被划分为相辅相成的对子(男与女,阴茎与阴道,内与外)时,性别才成为可见和可想之物。(Tripp,181)
德里达寻求的是非两分的、非对立的性别,它“有着不同性别声音的多重性”,“非认同的性别特征表现在那些由不同设计所承载、划分和多重化的每一个个人的身体上面”。(转引自Tripp,181)于是性别差异就像伊丽加莱关于女性所说的那样:“她们的快乐不可能有什么规则,也不可能有什么话语。”(转引自Tripp,181)
德里达的想法被批评为“乌托邦”,因为在现实社会中从未有人有过此种经历。但是有些女性主义理论家赞成超越性别的两分和对立,认为这是德里达思想中对女性主义最有价值的论述。德里达的写作是明显的“乌托邦”,它构造了我们现行体制之外的另一处地方,而在我们的体制中,性别作为一种严格的身份存在于既存的异性恋模式当中。这种“乌托邦思维”对女性主义来说是重要的,因为它“要求对可能的然而又是不可表达的东西的不断探索和再探索。”(Tripp,181)
巴特勒的“表演”理论是社会建构论身体政治的一个主要论点。社会建构论认为:一个人不是生而为女人,而是变成女人的。人可以是生理上的女性,但拒绝女性气质。所谓女性气质是“一种对接受下来的性别规范的表演和再表演模式,它是表面的,就像人体的许多风格一样。”(巴特勒,1985年)
在《性别麻烦》一书中,巴特勒进一步解构了异性恋霸权,颠覆了当代社会把它当成是统治的、必然的、强制的性的逻辑。她反对生理性别通过社会性别继而通过性表演出来的理论,发展出一套“性别表演理论”。性别身份不是个人的特性,而是一种必须重复表演的行为。
巴特勒深受福柯影响,主张性别是通过重复的表演行为从话语中形成的。作一个男人或一个女人是“将一种持续的扮演当做真实的”。生理性别是“将话语和‘文化表演’的效果真实化了”。(转引自Tripp,14)
巴特勒在1993年《重要的身体》一书中写道:“前话语的‘生理性别’在社会性别的文化建构过程中及其作为行为的确定参照点并不存在……生理性别已经就是社会性别,已经被建构了……性别的‘物质性’是被强迫制造出来的。”(转引自Tripp,14)
对于巴特勒来说,“女人”和“男人”不再被当做分析的固定和基本的类型,是先于社会性别的文化构成的存在。巴特勒认为,社会性别是“公共行为”的符号形式,是一种戏剧性的隐喻。它既是历史的,又是个人的。社会性别是一种选择,是一种可以拿起又可以放下的身份。但是,巴特勒反对这样的观点,即性别是早上起来才决定今天要做哪个性别的人,晚上又换成另一种性别的人,人可以像一种消费某种商品一样来消费性别。在社会教化的过程中,一个婴儿被培养成一个男性或一个女性,这一培养结果是长期反复练习和强化的结果,并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不可改变的。正如有人(如哈伯斯坦,Judith Halberstam)在专门研究了“女性的男性气质”之后得出的结论那样,作一个“性别颠倒的人”可以是相当“自然的”。
巴特勒认为。生理性别是社会性别回顾性的投射,是它的虚构的起源。生理的性别被当做起源或原因,而事实上是制度、实践和话语的结果。生理性别并不先于社会性别,性别认同的意识是通过重复的表演或对我们的文化中社会性别的规则和习俗的引用而生产和再生产出来的。
巴特勒质疑生理性别作为自然事实先于文化建构的社会性别存在,她说:“社会性别之于文化并不像生理性别之于自然。”(Tripp,172)“自然是文化的真正起源”只是一种假象,然而这一假象对于文化来说是必然的,是它表达自身的基础。巴特勒的目标不是解构社会性别以发现自然的生理性别,在性别的最深处并不存在社会性别或生理性别的基本事实。社会性别作为一个话语因素实际上制造了对于前话语或内在的生理性别的信念。实际上,生理性别反倒是社会性别的产物,社会性别在时间序列上应排在生理性别之前:“社会性别是一种表演,它制造出一个内在的生理性别或本质或心理性别内核的假象。事实上,社会性别被自然化的途径之一就是通过被建构为一种内在的、心理的或肉体的(生理的)必然性。”(Tripp,173)
按照巴特勒的观点,生理性别在社会性别之后,并不意味着社会性别就是真实的东西,社会性别只是表演(drag,performance)而已,是一种特别形态的模仿。它并不是模仿一种真实的生理性别,而是模仿一种理想模式,这一理想模式是自我的设计,并不存在于任何地方。这一社会性别理想模式永远不会固定下来,而是被每一次社会性别表演不断地重复着。性别化的身体就像一个演员出演一场没有剧本的戏剧,这个演员拼命想要模仿一种从未经历过的生活。
巴特勒认为,生理性别与社会性别的关系是持续的自我解构。它建构了所谓自然,只是我们忘记了它是建构而成的。在解构过程中,结构的碎片被视为自然的,其实它们是建构的。
巴特勒在《批判性的酷儿》一文中提出,表演活动是权威讲演的形式,大多数的表演都是声明,也表演某些行为,行使与之相关的权力。巴特勒的社会性别的表演性质是下列当代潮流的反映:有意戏剧化的以问题为基础的政治运动,例如酷儿国(Queer Nation);时尚的和典型的性别模糊的身体艺术形式,例如文身和身体穿刺;性欲少数族群的公开性的增加,包括易性和易装。她的概括捕捉到了性别化身体的当代表现的流动性和表演性;我们对性别的可塑性和适应性的信念;我们所遇到的从外表“读出”身份的困难。
总之,女性主义既不是要建立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之间区别的真实性质,也不是要消灭这种区别,而是为性别特征的极端的不稳定性开放空间。女性主义在性别差异问题上最关注的是,把过去被认为是自然的、天赋的、不可改变的性别特征,重新定义为不固定的、可塑的。女性主义主张解放性别认同,使它向各种选择开放。它期望性别认同不再像传统社会中的“成为一个男性”或“成为一个女性”,而是“关于我们选择什么样的社会性别的微妙的心理和社会的权衡”。(Glover,et al。7)
4、身份政治
身份政治有三种立场:第一种是本质主义的立场,主张女性就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生理和社会身份;第二种是反本质主义的立场,主张解构女性这一身份;第三种是策略本质主义的立场,主张将承认“女性”身份的存在仅仅当做一个暂时的策略,从女性长远的利益出发,还是应当最终解构性别结构。
本质主义的立场是性别问题上最长久也最常见的立场。在20世纪60至70年代,为了将女性问题从个人领域进入社会领域,使用“女性”这一概念似乎有着绝对的必要性。但是当时只有知识女性中某种人的声音能够被公众听到,只有她们的利益被提上议事日程,随后更广泛的女性利益才被提出。
坚持女性身份的学者认为,不应认为“女性”这一概念只是策略本质主义,因为策略本质主义似乎隐含着女性这个类别实际上并不存在的意思。她们认为,应该将女性这一概念理解为一个复杂的多元的充满差异的概念。但是相对于男性,它还是一个可以成立的概念。(Jaggar,et al。297)
女性主义运动中的本质主义立场又被称为“反反身份政治”(anti-anti- identity politics)的立场,它的主要观点是:反身份政治的人们忽略了性别不平等问题,使得女性主义运动丧失了动员群众的话语基础。
持这一立场的人们认为这是问题的关键,如果女性这个类别不复存在,怎么会有女性运动?这岂不成了女性运动的取消主义?答案是:女人既然已经由社会建构出来,要想改变现状只能在社会和文化中改变。于是,当代女性主义陷入了一个两难窘境:一方面有建造“女性”身份并赋予它坚实的政治意义的需要,另一方面要打破“女性”这一类别和粉碎它的过于坚实的历史。
坚持本质主义立场的女性主义者认为,“女性”这个词可以保留,这样做不只是出于策略考虑,而是仅仅把女性看做是一个群体。
更多的女性主义者尤其是后现代女性主义者则认为:身份政治只是策略需要,但必须承认身份政治的许多形式的本质主义基础的性质和局限性。她们认为,身份应当被视为由话语建构的、必要的,但永远是偶然的和策略性的。
巴特勒的表演理论在女性主义内部引起了很大的论争:因为她不仅解构了男女的分类,而且解构了同性恋异性恋的分类。很多人崇拜她的理论,但是不喜欢她的神秘难解的腔调和精英的态度。她们认为她将“女人”和“同性恋”都视为很不稳定的分类,这就为女性政治和女同性恋政治造成了困难。
身份问题上的第二种立场是反本质主义的立场。这一立场以巴特勒的观点最为典型,它如何解决解构性别划分结构与现实政治斗争的矛盾呢?“女性”的概念是否有本质意义?巴特勒说:有人认为反本质主义是“寒潮”,使女性主义不能去寻找任何女性的共性,使女性丧失了结构性的共同基础。(Jaggar,et al。295)
对此,巴特勒作出了两个回答:
第一,“有政治必要性作为女性讲话或为女性讲话,我不想与这种必要性争论,但是一定要注意到女性内部的差异。”这就是说,巴特勒并不完全否认“女性”这个身份的策略意义,但是她希望人们在使用这个类别时,不要忽略了它内部的差异。
第二,“如果担心一旦不能再把主体及其属性、性或者物质性视为当然,女性主义将会一败涂地,那么明智之举是考虑一下让那些从一开始就设法使我们处于从属地位的前提保持在原位会产生什么样的政治后果。”把“女性”的身份视为天经地义的存在,视为“自然”的存在,那么男尊女卑的男权制也就是天经地义和自然而然的了。这是女性主义绝对不能接受的判断。
巴特勒在《暂时的基础:女性主义与后现代主义问题》一文中指出:“与后现代主义相反的一种努力,则试图加固那些首要前提,即:任何政治理论都需要一个主体,需要从一开始就假定它的主体、语言的参照性以及它所提供的体制描述的完整性。因为没有一个基础,没有这些前提,政治简直不可想像。”“主张政治需要一个稳定的主体,意味着声明这一主张不能有政治对立面……于是,这种单方面确立政治疆域的行动就像一个独裁阴谋,其目的是使关于主体地位的政治争论立刻得到平息。”
巴特勒说,女性主义犯了一个错误,那就是假定女人和男人各自从属于一个有着共同特征、兴趣、分享共同身份的群体。(Dunphy,29)在政治上很有必要使用“女性”、“酷儿”、“女同性恋”、“男同性恋”这些词,这些术语在我们能够完全理解它们之前就被说了出来。她认为,“女性”一词在学理上是模糊的,但是在政治上要清楚。区分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不一定对我们有帮助。
一个矛盾的模式是:社会性别不仅是我们接受的,也是我们抵制的。它维持我们的存在,又限制我们的存在。它影响我们的决定和行动。用巴特勒的话说:社会性别是一个“麻烦”。“社会性别不应当被建构为一个固定的身份”,而应被视为“结果”,是“身体姿态、动作和不同风格的有规律的重复的产物”。(Glover,et al。157)社会性别既非永远固定的,也非永远流动的,而是受到社会和文化的限制的。
有人提出一种分两步走的方案:虽然女性并不是一种固定身份,但文化和社会把它看成是某种身份,这是当前的现实。我们第一步是争取各种身份之间的平等身份,第二步是解构女性这一概念,不再把它视为一种身份,而是把它视为行为。“承认一种身份、一种标签无论多么有价值,总是有可能将其僵化、固定化,阻碍变化,使观点变成教条,立场被制度化,潜在的盟友被排除,从而使女性主义变成保守主义。”(Tripp,40)
持反本质主义立场的女性主义者提出到底是要身份政治还是要横断面(transversal)政治的问题,身份政治将男女两性的关系视为唯一的、对立的,排斥了政治身份的多样性;而横断面政治则承认具有各种特殊倾向的群体,具有更大的包容性。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女性主义同性恋研究者开始强调生理性别与社会性别的社会建构性。由此发展出来的酷儿理论在90年代引起极大关注。
酷儿理论超越了同性恋身份政治,在性别和性的问题上站在反本质主义的立场上。反对正统观念,提出性别非固定性的理念,破坏固定不变的分类,质疑所有的本质化的倾向和两分思维。
酷儿理论指导下的写作以性为主题,特别是从同性恋者和易性者的角度提出问题,质询对性、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的传统理解。所谓酷儿性(queerness)指的就是难以适应分类。所有那些自称“酷儿”的人最明显的特征就是难以为他们分类。不止是有男性气质的女人、有女性气质的男人、同性恋者、易装者、易性者,还有很多难以归类的人都会感到:“我的自我不仅仅是这样的,我比这个要多得多。”
塞芝维克(Eve Kosofsky Sedgwick)为酷儿所下的定义是:“酷儿可以指:开放的错综复杂的可能性、断裂、重新选择、不和谐、不协调、不一致与回应、共鸣、意义的偏离与超越,人的社会性别的形成因素并非与其生理性别完全一致。”(Glover,et al。106)如果说在女性和女性主义内部有着如此丰富多元的身份,单一的女性概念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身份政治中的第三种立场将本质主义和反本质主义二者都否定了,认为前者忽略了女性内部的差异,后者不能创造有效的理论和政治。它主张将性别划分只当做暂时的策略。因此,这一方案又被成为“策略本质主义”(strategic essentialism)。这是斯皮瓦克(Gayatri Spivak)提出来的。公开承认女性概念是一种政治干扰、政治介入,目的就是为了争取政治利益,而不是为了说明真实情况。“女性”不应当被理解为“一个自然的阶级”,而应当被当做一个为了特殊目的组成的政治联盟(Diana Fuss)。(daggar,et al。295)对女性作为一个社群的强调是一个阶段,这对斗争是基本的需要,虽然女性内部有差异,但是她们仍属于一个阶级。二,关于性别气质问题的论争
1、同与异的论争
长期以来,在女性运动中一直有两种主要的倾向,一种是强调男女两性的相似之处,另一种是强调男女两性的相异之处。这两种倾向之间一直存在着激烈的争论。有人为此将女性主义者划分为要求平等(equality)者和强调特性(identity)老两大类,并将女性运动中的这两大类概括为人性女性主义和女性女性主义。前者主张女性应当发展其人性,这一发展与性别无关;后者则主张女性应当发展其女性。前者强调男女两性的共性和平等,后者强调女人应保持和发扬自己的特性。前者要求对男女同样对待,后者要求对女性的特殊性质和活动加以特别的对待。前者强调女性应当享有同男性相同的地位,后者则强调女性特异的本质及其在社会生活中应当起到的更大的作用。强调平等的女性主义者如斯坦顿(C。C。Stanton),否定性别的差异;而强调特性的女性主义者如亚当斯(J。Addams)则认为,差异的存在对女性不是不利条件,而是有利条件。
历史学家将女性运动第一次浪潮中有关男女两性的同异之争做了精细的划分:从1848年至1890年,主要的思潮是强调男女的共性;从19世纪90年代至20世纪20年代则转而强调男女两性的差异和个性,其主要表现形式是对母性的公开讨论,强调女性的生理能力(主要指生育能力)影响了女性的性格。(Bacchi,19)随后,女性运动分裂为“同”与“异”两大阵营。一部分女性主义者主张男女应当“相同”,她们不愿生养孩子,追求个人机会与兴趣,接受法理社会的原则;与此相反,那些主张男女“相异”的人则接受礼俗社会的原则,强调传统女性角色,不赞成女性就业,主张在家内争取女性的经济独立和地位。如果从历史演变的大趋势来看,在女性运动的早期,比较强调的是“同”,是男女平等,女性运动的目标是去争取男性已有的权利,要求去做男性所做的事情;自2。世纪70年代以来的女性运动转而强调男女的差异,去争取的是女性的解放,女性特殊价值的实现,而不仅仅是男女平等。这是对一个多世纪女性运动最粗略的概括,是女性运动总的走势。
女性运动内部关于两性的同与异的争论是在三个层面上展开的:第一个层面是抽象的哲学层面,其争论焦点是男女两性基本性质和性格特征之异同;第二个层面是功能主义层面,其争论焦点在于男女两性是否有或应该有不同的社会角色与功能;第三个层面是体制层面,争论的是女性是否应当在制度和立法上争取到与男性不同的待遇。
弗里丹在《女性的神话》中曾引用过美国一位参议员在1866年发表的一个观点,他认为,如果给女性以平等权利,就会毁掉她们那种“十分温顺柔和的天性,正是这种天性,使得她们对社会生活中的动乱和斗争退避三舍,绝不参与”,“她们有比别人更崇高更神圣的使命,那就是在静处幽居之中造就未来男子的性格。她们的使命是在家里,当男人从生活的斗争中回到家里来后,用她们的奉迎和柔情去抚慰男人激动的心,而不是自己投身进去,在生活的斗争中火上浇油。”那些老式的保守主义者对争取女性财产权、就业权和选举权的女性主义者痛心疾首地说:“看来她们对自己失去女性特征还不满足,她们还想让全国每一个女人都失去女性特征。”还有人给那位在美国历史上首次出席州立法会议的女性格里凯姆写信说:“女人的能力就是她对别人的依附,正如葡萄藤,其力量和魅力就在于依附棚架,将一串串果实半遮半掩,如果葡萄藤也想像榆树那样,绿荫盖地,自由自在,那么,它不仅结不出果实,还会落入尘土,丢尽脸面。”弗里丹批判了那种以科学面目出现、实质是歧视女性的伪科学,她引了一段这种伪科学的典型观点:“所有的观察资料都表明了这样的事实:理性的女性是男性化的;在她身上,热烈、直觉的知识屈从于冰冷无益的思想。……社会心理学上的规律是这样的:女性受教育越多,就越有可能出现程度不同的性生活失调;在同一组女性中,性生活失调越严重的人,生的小孩就越少……她们不仅在生孩子方面,还在性快感方面,都已经失去了女性的特征。”
弗里丹在她的书中还批判了弗洛伊德对女性心理的错误概括,其矛头主要指向关于阉割情结和阳具羡慕的观点。弗里丹对弗洛伊德的批判颇有道理,理由如下:第一,认为男性比女性在身体构造上更完备是言之不能成理的:虽然男性有女性没有的器官,可女性也有男性没有的器官,只是有差异而已,谈不上两性中有哪一性在身体构造上是不完备的,或某一性比另一性更完备或更不完备。第二,没有证据表明女性对没有男性生殖器普遍感到“耿耿于怀”或“受到伤害”;个别女人会有这种感觉,这是可能的;但同样可以找到个别男人对没有子宫感到“耿耿于怀”或“受到伤害”。第三,即使女性真的以为自己比男性缺少一样器官,也没有证据表明女性就会因此而普遍地感到自己处境低劣,因而变得郁郁寡欢。
生育在女性运动和女性主义思想史中始终占据着独特的重要位置,因为生育对于男人来说是暂时的和他人的事情,而对于女人来说,它却是一件长时间的自身的事情。与此一脉相承的是一个较为抽象的问题,即母性的问题。早期的女性运动认为,女性在共同的人类精神上与男性是平等的,但是在育儿和母亲的社会功能上同男性相异。在争取男女平权的过程中,社会努力能解决的问题已经不剩什么了,剩下的问题要靠生理学来解决了。因此,波伏瓦和费尔斯通都曾主张,想要实现性别的平等,女性“必须要克服生育这一特殊性”(Barrett and Phillips,129)。
这一观点的极端不现实使得许多人难以接受。于是,与此相对立的观点主张,女人不应该变得“像男人”。这种观点来自两个方向:反女性主义的方向和赞美母性的方向。前者希望“女人要有女人样子”,所谓“女人样”还是传统中的温柔驯顺的那一套;后者则认为,西方文化中有一种对肉体的深刻的仇恨与恐惧,应当反其道而行之――充分肯定和赞美女人的身体及其繁衍和哺育的能力;赞美女人的爱和平和关心他人,反对男性的好斗和自私自利。结果引起了同与异之间的长期论战。在这一论战中,以波伏瓦为代表的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站在“相同”即平等一边;激进女性主义站在“相异”一边。这一论争建立在肉体与精神、自然与文化的两分的基础之上,争论的是二者孰轻孰重――是肉体和自然更重要,还是精神和文化更重要。
在男权社会中,男女两性的差异有时被夸大,有时被否认。在性别差异被夸大时,就强调女人的抚育特征和不善于理性思维等特点,使性别的等级制合法化;在性别差异被否定时,就忽略女性的特殊利益和问题,如性暴力、性骚扰和女性对男性的经济依赖等问题对女性的伤害。长期以来,女性所面临的选择或者是被排除在权力机制之外,或者是被同化在男性的阴影里,女性独特的价值一直难以实现。
2、性别与气质
主张两性气质不同的人们对男女的特质做了大量的区分和概括,例如:科学对诗意,活力对和谐,力量对美丽,智力对爱情,理性对浪漫等等。(两性气质的划分可参见下表)
在人类行为模式的研究中,医生采用荷尔蒙研究、生理学指标研究法采用了这样一些指标:生理女性指喜欢婚姻和婚礼,重婚姻轻事业,喜欢婴儿和儿童,儿时喜欢玩娃娃等。生理男性的证据则包括:喜欢活动量大的游戏和玩具,自信,想干事业,认为事业比家庭、做父母重要等。(Tripp,175)作这种划分的人们并不一定持有孰优孰劣的观点,他们当中有些人认为二者只是角色不同,价值是相同的;另一些人则为两性的不同气质赋予了或高或低的价值。
这场关于两性气质的旷日持久的论争在哲学层面集中在以下几对概念上:
第一是关于感情与理性的区分(亦有浪漫与理智的概括方法)。在感情与理性的问题上,西方文化中有一种传统观念,认为女人天生富于感情,缺乏理性,缺乏逻辑思维的能力。?托?威林杰的著作《性与性格》颇有代表性,他说:女人根本不懂人必须根据原则行动的道理,由于她没有连续性,她体会不出对她自己的思维过程进行逻辑佐证的必要,她可以被认为是“逻辑上神志不清的”。他首先将女人等同于肉体,继而又将其等同于无意识的性欲;最后等同于消极被动的兽欲。英国政治家切斯特菲尔德曾说:“女人只是长大的孩子;她们有着娱人的口舌,有时显得机灵,但却没有实在的理性或理智……事实上她们只有两种情感:虚荣和爱情。”
在女性运动内部,有些人比较强调理性,例如穆勒和沃斯通克拉夫特;另一些人如福勒(Margaret Fuller)则更强调浪漫。然而,极少有人能够对感情一理性这一划分本身提出挑战。直到后现代女性主义出现后,这一状况才有改变。女性主义者认为,浪漫主义和浪漫文化已经成为加强性等级分层秩序的文化工具,其中包括色情主义(eroticism),女性的性的私人化和美人理想对女性的压抑。(Pearsall,110)
第二是关于自然(nature)和文化(culture)的性别归属。很多人相信,女性更接近自然,男性更接近文化。理由有:女人的肉体看去更接近自然,女人的社会角色更接近自然,女人的心理更接近自然。不同意这种划分的人们则反驳说:女人并不比男人更接近于自然,男女两性都是有意识的,也都会死去,没有什么现实的证据表明一种性别比另一种性别更接近自然,或更远离自然。
第三是关于哺育性的问题。人们容易把哺育性同女性联系在一起,认为由于女性的生育和哺乳活动,使她们具备了一种养育的特性,并使她们更乐意从事养育性职业,如护士、保育员等。但也有人提出,虽然生育的功能把男女两性分开了,但是这个因素对于两性从事职业的影响并不总是一致的,例如,在西方社会中,医学主要是男人的事业,但是在前苏联,它主要是女人的事业;在欧洲,农业主要是男人的事业,在第三世界国家,农业却主要是女人的工作。尽管如此,人们注意到,有些差别是跨文化普遍存在的,例如男女两性的生理差别、女性较多地照顾孩子以及男性的价值占统治地位的现象等。
第四是关于攻击性问题。人们总是把攻击性与男性联系在一起,把柔顺与女性联系在一起。当人们衡量男人时,所用的标准是强壮、粗犷、能干、自信;当衡量女人时,所用的标准则是娇小、细致、软弱、体贴、美丽、优雅等。还有社会生物学家试图从进化论角度来解释男性的攻击性,他们是这样提出问题的:为什么多数动物的雄性比雌性身体大、较有攻击性?这是雄性动物为了获得与雌性交配的特权而在自己性别中开展竞争的结果。雄性搏斗,雌性选择。攻击性适合于雄性的竞争,所以攻击性是性交选择的产物。
第五是关于公众与私人领域的划分。在女性主义对现存各种意识形态的批判中,有一种被她们称为“领域划分”意识形态(“Separate SphereS” ideology),主要是指把人类活动的领域划分为两个,一个是公众领域;一个是私人领域。这一意识形态认为,公众领域是男人的活动领域,而私人领域才是女人的活动领域。这是一个最基本的区分。女性主义认为,“领域划分”这一意识形态贬低了私人领域的价值;私人领域不仅是性政治和性压制的基本领域,而且对公众领域有着不容忽视的影响。对这一意识形态的分析认为,由于挣钱工作与家庭的分离,强化了男人是家庭供养人的观念。人们大都认为,女人与生俱来的位置是在家里,是以家庭这个私人世界为其主要活动领域的;而男人则以工作和政治这些公众世界为主。社会上流行着这样的谚语:男人为土地而生,女人为炉灶而生;男人为剑而生,女人为针而生;男人用头脑,女人用心灵;男人发命令,女人服从。除此之外的一切只会扰乱人心。(Bryson,51)
无论是强调两性相同还是强调两性相异的女性主义者都认为,在精神与肉体、理性与感情、文化与自然、公众与私人这些划分中,男性总是自然而然地被划在好的一方,女性则被划在坏的一方。强调相同的一派女性主义者认为,女性在精神、理性、文化、公众领域同男性拥有相同的能力,或者说可以同男性做得一样好;而强调相异的女性主义者则认为,女性的肉体、感情、自然和私人领域的特征不仅同男性的那些特征同样重要,而且可能更有价值。
中国文化首创出阴与阳的概念,并传到西方,许多人认为,这一划分是遍及所有的文化、历史、经济,以及自然本身的。班昭所作《女诫》中说:“阴阳殊性,男女异行。阳以刚为德,阴以柔为用。男以强为贵,女以弱为美。”
中国人对于男女两性特征尤其是智力方面特征的概括带有典型的中国文化特色,其底蕴是阴阳调和、阴阳互补。例如,中国学者强调,男女两性在智力上并不存在明显的差异,其智商基本相同。他们将两性智能特征概括为如下几个方面:第一,从认知方式看,女性的味觉、触觉、听觉等比男性敏感,女性的阅读能力强,注意力集中,靠书本和课堂听讲获取知识能力强,但由于女性参加科技实践活动少,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相对差一些。第二,从记忆方式看,不论机械记忆还是理解记忆,不论在哪个年龄阶段,女性均优于男性。第三,从思维方式看,女性感情较细?,形象思维好,言语表达流畅,只是在逻辑思维能力方面比男性差,抽象思维能力较差一些。第四,从运用知识的能力看,女性较男性强,具有丰富的联想力,模仿能力很强,因此接受新鲜事物较快,但是灵活性和实际能力不如男子。第五,从发掘问题能力看,女性较男性观察力强。第六,智力分布较均衡,成绩最好与最差的两端,男生所占的比例超过女生;而成绩中等的女生居多,平均成绩男女并无明显差别。第七,从女性的大脑发育看,女性的大脑皮层比男子的更厚一些,这是人们思维活动的物质基础,它有力地证明“女人的智力不如男子”的传统观点是不科学的,应当予以摈弃。(况世英等,1988;徐南,1991年)
在此基础上有人进一步指出,由于在工业社会中,依赖体力的工作越来越少,需要智力和技术的工作越来越多,只要女性享有与男子同样的受教育和训练的机会,她们在智力和技术上就没有理由比男子差。因此,过分强调两性角色分工不仅没有意义,而且对社会和人类进步有害。
3、本质主义与反本质主义
女性主义认为,对性别气质的传统看法已经成为一种对女性的压制力量,它甚至会影响到人们对精神健康的评价标准。一个以精神病医生为调查对象的调查表明,他们头脑中精神健康的标准因性别而不同:他们对健康、成熟的成年男子的描述与对精神健康的成年人的描述几乎完全一致,其中包括独立性、冒险意识和自我肯定等;而他们对精神健康的成年女子的描述却包括温顺、依赖、易于为小事激动等。由此可见,传统的男子气质被医生看做是心理健康的规范和标准,这就使女性受到双重约束:一方面,如果她们打算做个健康、成熟的成年人,就很可能被戴上不正常的帽子(有男子气的女人);另一方面,如果她们用传统文化对健康成熟女子的要求来约束自己的举止,必然会感到忧郁、不满足和受到多种精神困扰。(雷泽蒂等,1995年)
因此,一些西方女性主义者激烈批判对所谓女性气质的规范化,认为这是男性文化对女性的压制手段。她们对弗洛伊德“阴茎忌妒”论的抨击特别激烈:阴茎忌妒理论认为,女性胆敢追求生理上达不到的境界,是女性受罪的根源,谁若渴望过一种较少羞辱和约束的生活,谁就会立即被说成是不自然的,是遗传身份的变异。一个女人想反抗“女人味”即女性的气质、地位和角色,便会被看做近于精神病,因为正如“生理就是命运”一样,女人味就是她的命运。(转引自王政,1995年)
一个轰动西方的、对人们在性别问题上的思维定式具有颠覆性的发现是玛格丽特?米德(M。Mead)对三个原始部落中与西方大相径庭的性角色的考察。她发现,虽然这三个原始部落坐落在方圆100英里以内,但其性角色规范却完全不同,尤其有趣的是,这三种规范又全都不同于西方文化中的性角色规范。其中第一个部落中,男女两性的行为模式都像西方文化中对女人的行为规范要求一样,即一种柔和的行为方式,在西方人眼中是“女性的”和“母性的”;第二个部落中,男女都如西方男性的行为方式,即一种残忍的富于攻击性的行为方式,脾气暴烈,敢作敢为,在性生活上积极主动,“具有男子气概”;第三个部落中,男人的行为就像西方文化中女人的传统行为方式――敏捷,负责购物,所负责任较女人为小,并在感情上依附于女人,而女人却个个精力充沛,善于经营,而且不事奢华,是不受个人情感影响的管理者。米德以她对原始部族的研究为女性主义理论提供了新鲜的证据和独特的观察视角。她的重要发现表明:世界上各个社会都有性别分工;这种分工的原因并非仅仅源于女性的生理功能;某种性格特质被认为是男性气质还是女性气质是因文化而各异的,因而是人为的,并不是什么与生俱来的“自然秩序”。尽管许多文化中都盛行男主外女主内,但的确也有男主内女主外的文化。米德的发现可以作为反本质主义的证据。
波伏瓦的观点也接近于反本质主义的观点,有一次,当记者问她如何看待“女人天生比男人爱和平,女人是生命的孕育者,男人是天生的破坏者”这种说法时,波伏瓦说:“那真是荒唐,因为女人应当从人而不是从女人的立场出发来争取和平。这种论辩是无意义的,因为如果说女人们是母亲,男人们就是父亲。……总之,不管人们如何假借女性气质或女性本能的名义鼓励女性为争取和平奋斗,女性应永远?弃这种‘女性’论证。这纯粹是男人的诡计,要使女性地位降低到只具生殖能力而已。其实女人只要有了权力,其行为就与男人无异,绝无例外。你看甘地夫人、梅厄夫人。撒切尔夫人及其他,她们当然不会突然变成慈悲或和平的天使。”
后现代女性主义者激烈批评性别问题上的本质主义,它的主要论点在于,否定把两性及其特征截然两分的做法,不赞成把女性特征绝对地归纳为肉体的、非理性的、温柔的、母性的、依赖的、感情型的、主观的、缺乏抽象思维能力的,把男性特征归纳为精神的、理性的、勇猛的、富于攻击性的、独立的、理智型的、客观的、擅长抽象分析思辨的。这种观点强调男女这两种性别特征的非自然化和非稳定化,认为每个男性个体和每个女性个体都是千差万别、千姿百态的。它反对西方哲学中将一切作二元对立的思维方法,因此它要做的不是把这个男女对立的二元结构从男尊女卑颠倒成女尊男卑,而是彻底把这个结构推翻,建造一个两性特质的多元的、包含一系列间色的色谱体系。这种观点虽然听上去离现实最远也最难懂,但它无疑具有极大的魅力,它使我们跳出以往的一切论争,并且为我们理解性别问题开启了一个新天地。
近年来,欧洲许多国家女性运动把反对小学教材中有歪曲女性形象的内容提上了日程,因为它在人们的心目中形成关于女性的错误的刻板印象。但是,像葡萄牙女性地位委员会“改变方案”组那样有系统、有组织的工作,还是第一次。所谓“改变方案”就是改变对女性态度方案。“改变方案”的发起人是位教育心理学家。她认为应该从尚未形成男女不同概念的幼儿开始进行教育。在里斯本,她们选了五所小学作为试点。她们制定了一份调查表格,让每个学生填写,从而了解孩子们在男女观念方面的状况,然后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如女孩子天性就是胆小怕事、羞羞答答的;男孩子是大胆泼辣、无所畏惧的;女孩子生来爱美,要注意梳妆打扮;男孩子注意的是知识、爱好学问;女孩子应该玩娃娃、过家家;男孩子才玩汽车、玩动脑筋的游戏;女孩子长大以后要带孩子、管家务、依靠丈夫;男孩子将来才是在外面挣大钱、干大事的;在家里妈妈总是比爸爸忙,妈妈做饭,爸爸读报,妈妈打毛衣,爸爸看电视,因为家务活是妈妈的本职等等。“改变方案”就是要改变这种错误的传统观念。从幼年时代起,就给孩子灌输一种新的观念:男女都是一样的人,除了生理上的区别之外,不论在学校里、家庭生活中和将来在社会上就业都没有理由因性别不同而有所区别;所谓男性职业、女性职业都是人为的。在家庭中家务由女性承担并非天经地义;教育女孩子要泼辣大胆些,不要自卑,而男孩子应该温柔细致些;教育女孩子要胸怀大志,树立男孩子能干的自己也一定能干的雄心;教育男女孩子自幼要互相了解、互相爱护、互相尊重,而这种尊重绝不是停留在表面上那种“女士先行’的形式上的尊重,而是实实在在地尊重女孩子的人格,承认她们的才干,平等地对待她们。(陆颂和,1986年)
几乎与此同时,中国的传媒却在讨论女性的“男性化”问题。这一讨论同上述西方女性主义者涉及的是同一问题,但方向完全相反――西方女性主义的努力方向是试图模糊性别区分,使女孩更“男性化”,使男孩更“女性化”;而中国的传媒却希望将被弄模糊的性别差异重新加强,使女人“更像女人”,使男人“更像男人”。
中国传媒提醒人们注意女性解放中蕴含的一种“危险”,即漠视女性特征的危险。有一位记者举例说,他参加过一次“中国新时期女性电影研讨会”,落座前排的女导演个个状如铁塔,声如洪钟;而坐在后排的男性评论家、理论家们倒是纤眉细指,低声低语。这种强烈的反差令他感到痛苦。这位观察者援引马克思的异化理论,旨在说明女性丧失其性别特征是一种“异化”。他还断言:女性与生俱来的温柔、慈悲、耐心、细致等特长不会随着社会政治与生产关系的改变而改变。(马凡,1988年)
的确,我国从上世纪50年代鼓励女性走出家庭参加社会生产活动以来,“男女不分”成为时尚,它既是对男女不平等的社会地位的挑战,也是对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的挑战。这一时尚在文革时期达到登峰造极的程度。它不仅表现为女人要同男人干一样的事情,而且达到有意无意地掩盖男女两性生理心理差异的程度。那个时代造就了一批自以为有“男性气质”或被男人看做有“男性气质”的女性。在那时,女人不仅要掩饰自己的女性特征,而且对于想表现出女性特征的意识感到羞惭,觉得那是一种过时的落后的东西。上世纪80年代以来,女性的性别意识在沉寂几十年之后重新浮现出来。最明显的表现是,女性开始重新注重衣着化妆,表现“女性特征”的意识一旦苏醒,立即变得十分炽烈。女性意识的复苏还表现在大量的影视作品中。
在否定文革中女人的“男性化”的过程中,又有人矫枉过正,表述了一种近似本质主义的思想:由于女性是人类生命的直接创造者和养育者,因而对生命有着本能的热爱,这种热爱生命的天性,使女性具有了独特的文化意识和文化心态。现代工业社会的最大缺陷,就在于它常常使人忘记了“人是生物”这一点,而生物离开生物性活动,就不可能获得幸福。如果男性文化将使生命变成机械并使其遭到毁灭,女性就必须履行自己作为生命的创造者和养育者的职能,发挥母性和女性独特的社会作用。这类思想的本质主义表现在几个方面:首先,它假定由于女性能生育,就“本能地”热爱生命;可是男人也为生命贡献了精子,也是生命的“直接”创造者,为什么他们就没有“对生命本能的热爱”呢?其次,它假定男性文化“将生命变成机械”,女性文化强调人的“生物性”,这是缺乏证据的。此类说法同西方有人将男性同“文化”联系在一起、将女性同“自然”联系在一起的想法如出一辙,而这种划分是本质主义的。
这种本质主义的性别观念深入到社会意识中,有时甚至以科学知识的方式表现出来。如前所述,人们在分析男女两性特质上的差异时都相信:女性逻辑思维不如男性;女性重感情,男性重理性等等。女性是否比男性更重感情?人们以为这是一个先验的事实,其实它却存在着极大的疑点。在我看来,这是一种本质主义的观念,没有实验的证据可以证明女性比男性更重感情,毋宁说,人类中有一些人比另一些人更重感情,但是前者不一定是女人,后者亦不一定是男人。换言之,有些男人是重感情的,也有些女人是不重感情的。把重感情当做女性整体的特征是错误的,而把它当成是天生如此更是本质主义的。
中国的传统性别观念与西方一个很大的不同点在于,西方人往往把男女两性的关系视为斗争的关系,而中国人则长期以来把男女关系视为协调互补的关系。阴阳调和、阴阳互补这些观念一直非常深入人心。但是,这并不能使中国人摆脱本质主义的立场,即把某些特征归为“男性气质”,把另一些特征归为“女性气质”,而且认为这些气质的形成都是天生的。后现代女性主义反对本质主义的立场对于上述文化理念来说是颇具颠覆性的,因为它根本否认所谓男性与女性的截然两分。对于深信阴阳两分的中国人来说,这一立场是难以接受的,甚至比西方人更难接受。这倒颇像法国和英国革命史上的区别:法国压迫愈烈,反抗愈烈,双方势不两立,结果是流血革命,建立共和;英国温和舒缓,双方不断妥协退让,结果是和平的“光荣革命”,保留帝制。在两性平等的进程中,西方女性主义激昂亢奋,声色俱厉,轰轰烈烈,富含对立仇视情绪;而中国女性运动却温和舒缓,心平气和,柔中有刚,一派和谐互补气氛。但是在我看来,也正因为如此,若要中国人放弃本质主义的观念,恐怕比西方更加艰难,需要更长的时间。
4、如何看待两性刻板印象
两性的刻板印象的存在是一个毋庸置疑的现实。应当如何看待这个现实的存在呢?
我们首先必须认识到,所谓男性气质和女性气质完全是由文化和社会建构起来的。即使男女两性确实存在如刻板印象中所说的那些差异,这差异也是由社会建构起来的,而不是由男女两性的解剖生理差异造成的。即使是生理性别也不纯属于生理领域。由于性别是社会建构而成的,因此,政治、社会和道德都会对肉体发生影响。
在自然(nature)还是养育(nurture)、先天还是后天的问题上,可以肯定地说,在男性气质与女性气质、同性恋与异性恋的形成过程中,养育的作用比自然的作用更重要,后天的因素比先天的因素更重要。正如第一代女性主义理论家穆勒所说:关于女性神经敏感、不适合于家庭生活以外之事,爱动,易变,不能坚持,易受影响,因此不适合做高级严肃的事务。这是精神活力的浪费,如果把它引到一个具体目标,这种状态就会终止。所谓女性的旗帜全是教养的结果,“一如自从‘发歇斯底里’和晕厥已不再时髦,我们就看到它们几乎绝迹了”。
从社会建构论的观点出发,对性别刻板印象的形成原因可以作出下列理论解释:
第一种是认知理论:从小灌输的信息和参照体系形成了性别的刻板印象。
第二种是社会角色理论:社会环境强化了性别信念。人们一般期望社会劳动者要积极活跃,而持家者应当富于交际性。这一期望要求符合规范的行为,因此公司雇员王作努力,持家者则富于团队精神。行为者本人和周围的人都促进符合规范的行为。男性不成比例地成为雇员,女性不成比例地成为家庭主妇。因此男性看上去更有力量,女性看上去更善于交际。
第三种是社会认同理论,它强调动机因素。刻板印象可以是一个群体的认知过程,而不仅发生在个人的头脑中。每个人都要在积极的群体中获得正面的身份认同。
第四种是权力的观点,强调社会结构因素,认为个人与群体是有意保持性别刻板印象的,以便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地位,压低其他群体的地位。
我们还应当认识到,男性气质和女性气质的区分是维持社会控制的王具(性别秩序)。性别刻板印象的直接后果是:限制知识的探索,误以为某种性别就是某种样子的;限制有独立目标的行为,要求按照规范行事。在现实生活中,女性对“女性气质”的焦虑像男性对“男性气质”的焦虑一样久远。这种焦虑就是来自遵从性别气质规范的压力。
人相信性别有差异,赞同许多刻板印象的性别差异,并且认为全社会都是这样看的。人按照他人的性别刻板印象的期望来行动,人规范自己的行为以符合性别刻板印象的自我建构,结果是所有的人都按照性别的刻板印象来做事情。
女性对男性化感到恐惧,冷峻、富于攻击性、有野心、忽视孩子、高智商的女性被视为不够“女性”的女人。男性对女性化同样感到恐惧,怕人说自己“女人气”、“娘娘腔”。女性把自己的男性气质、男性技巧掩盖起来,她们在同男技工一起工作时,把一些高明的建议假装成是“幸运的猜测”,以掩饰自己是个很懂行的人。
男人也不可避免地进入人际关系互动支持结构和相互依赖链,所有的社会都如此。男人在男权制系统中保有权力,同时也伴有痛苦的矛盾:他们必须压抑情感,变得异化和孤独。女性运动增加了男性的痛苦,但是有望将男性权力与男性的痛苦一起消灭。
总之,在对性别刻板印象的遵从的过程中,性别刻板印象变得越来越强大,越来越僵硬,越来越固定,越来越不容“越轨”,它最终建立起一种性别的秩序,限制了人的自由。
在2l世纪,性别刻板印象已经越来越过时。在女性普遍就业的今天,很难说在女性的生活和性格中的女性气质是否多于男性气质。许多女性家内、家外、家庭、事业都很出色、成功。互联网上没有年龄,没有种族,没有性别,没有健康疾病,没有强弱之分,只有精神和心灵。性别刻板印象已经无从谈起。在新的时代,性别刻板印象已经式微,一个性别气质上的多元时代已经离我们越来越近。
三、关于性问题的论争
过去的一个世纪是西方性观念变化巨大的一个世纪,而在中国这个变化发生于20年前。西方从维多利亚时代要遮盖钢琴腿以免引起下流联想,到在海滩上可以暴露腿、胸和臀,观念发生了巨大的转变,人们改变了对男女两性的看法,对性的看法。
美国性学家盖格农认为:性学时代是从1890年开始的,其间性研究者和活跃分子试图将性导入“科学”领域。最大规模的几次性学调查是:金西,12000例,1948-1953年;海特,15000例,1972-1986年;英国,20000例,1994年;马斯特斯和约翰逊,10000例。
20世纪60年代以来,性的问题逐渐成为一个政治问题,成为一个公众和学术话语的题目;到了80年代,性政治问题既是一个重要的社会论争的题目,又是大众文化中随处可见的因素。性问题所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例如,与家庭有关的性,性行为本身,性与母性,生育控制,堕胎与生育权利,性作为商品――卖淫业与色情业等等。对于女性主义来说,有关性的问题地位尤其特殊,因为性是女性研究的一个主要自变量。
1、女性主义在性问题上的分歧
女性主义者在性问题上的观点有很大差异。弗里丹把它放在次要地位,她认为,只要女性获得了社会平等,性问题就会自行解决;格里尔尽管不反对异性爱,但却要求解放了的女性不要结婚;费尔斯通则号召“在每间卧室中进行革命”,同性恋女性主义者倾向于把性解放摆在更为重要的地位,既要争取两性平等,又要争取性倾向选择的自由,她们争取女性解放的根本动机是性解放,并认为只有通过完全摆脱异性恋才能实现女性的性解放。
虽然女性主义者在性的问题上观点各异,但是概括起来,可以被大致划分为两个阵营――激进派阵营和自由派阵营。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女性主义内部出现丁关于性问题的激烈论争,这一论争使得两个阵营渐趋成型。激进派倾向于对性的基本否定,被称为否定性的一派(anti-sex);自由派倾向于对性的基本肯定,被称为肯定性的一派(pro-sex)。它们的论争引起了人们对两个问题的关注,一个是女性运动与性自由的关系,另一个是女性运动内部差异所具有的含意。
性与两性不平等的关系问题一直是女性主义内部最富争议性的问题。大多数女性主义者都认为,男性在经济和社会上的权力影响到他们与女性的性关系;女人在性的权利和权力上与男人是不平等的;双重标准的问题普遍存在。女性运动向传统的性观念提出挑战。传统性观念认为,如果一个男人与许多女人有性关系,那么他只不过是一个花花公子;可如果一个女人同许多男人有性关系,她便失去了身份和尊严。这种男女双重标准对女人显然是不公平的。此外,女性运动最常提到的一个要求是,“男人不应当把女人当做仅仅是一个性对象(sex object)”。女性主义向男性压迫与女性屈从的秩序挑战:过去一向是男人控制女人的性,男人“播种”,女人则应准备接受痛苦,被“耕耘”,被穿透;男人就像拥有土地和财产一样,也拥有妻子的性、生育能力以及她子宫的产品。
激进女性主义的性观点认为:异性恋性关系一般具有性客体化特征(男性是主体和主人,女性是客体和奴隶),它导致男性对女性的性暴力。女性主义应当拒绝任何导致或将男性性暴力“正规化”的性实践。作为女性主义,我们应当通过发展我们自己的性的优先权来控制女性的性,它与男性的性不同――更关注亲密关系,较少表演性。理想的性关系是发生在充分自愿的、平等的伴?之间的,他们有感情卷入,不扮演两极角色。(Jaggar,et al。314)
激进女性主义在性问题上的代表人物是麦金农和德沃金(MacKinnon and Dworkin)。她们两个人的名字出现在许多激烈反对两性性关系的场合,因此有人创造出一个带有讽刺的称呼“麦德分子(MacDworkinites)”。在某种程度上,激进女性主义的性观点已经被妖魔化了。
女性主义关于性机制是如何导致压迫的问题有大量的探讨。麦金农有一个相当惊世骇俗的说法,她说:“做一个女人就是做一个被操的人。……男人操女人;主语一动词一宾语。”(Mackinnon,124)在她看来,这就是女人最现实的状况,这就是这个社会中在性别问题上的最后真理。性别就是女人的性的客体化(sexual objectification)的结果。换言之,所谓性别身份就是男性把自己的性要求强加在女性身上。性关系本身就是男性对女性的压迫。两性的差别成为令女性屈从于男性的借口。“这种差异就像戴在统治铁拳上的一双天鹅绒的手套。问题并不在于这种差异是毫无价值的,问题在于它是由权力来定义的。无论这一差异被承认还是被否认,无论差异的性质被褒扬还是被贬抑,无论女人因此被惩罚还是被保护。”(Mackinnon,219)
按照麦金农的观点,社会上的人被划分为两群:操人者和被操者(fuckors and fuckees)。当然,在她看来,这一划分并不是天然合理的或是由自然秩序造成的;并非因为一群人长了男性生殖器,也并非因为女人要生育,这一划分就是不可避免的,就是女人不可逃避的命运。这种性别认同的规范是社会强加给人们的,而不是由两性生理的差异自然形成的。总之,她对性非常看重,她有一句被人广泛引用的名言:性在女性主义中的地位就像劳动在马克思主义中的地位。
在性问题的两大阵营中,激进派还持有如下观点:性自由所要求的是伴侣之间的性平等,双方都既是主体,又是客体;最重要的是要扫除男权制机制,其中包括淫秽色情品制售业,男权制家庭,卖淫,强制性的异性恋;同时要反对男权主义的性实践,例如虐恋(S/M),猎艳式的临时性关系,童恋,以及阳刚阴柔(butch/femme)角色的划分,因为这些实践会导致女性的性的客体化。
自由派女性主义的性主张包括:异性恋及其他一些性实践中存在压抑,父权制资产阶级的性规范压抑了每个人的性欲望和性快乐。通过将性少数派污名化,为了使多数派保持“纯洁”,受到控制。女性主义应当拒绝所有的理论分析、法律限制或道德评判,因为它们将性少数派污名化,从而限制了所有人的自由。作为女性主义我们应当通过要求实践所有能够给我们带来快乐和满足的性行为的权利来控制女性的性。理想的性关系是发生在完全自愿、平等的伴?之间的。他们通过协商使用任何他们选择的方式最大限度地获得双方的性快乐和性满足。(√aggar,et al。315)
自由派的观点与激进派针锋相对,她们认为,性自由所要求的是与激进派观念完全相反的实践,她们鼓励超越社会所认可的性行为规范,坚决反对将性行为划分为政治上正确和不正确的两大类,反对把性行为限制在所谓政治上正确的界限之内。她们借助于从弗洛伊德、马尔库塞到马斯特斯和约翰逊(Masters and Johnson)的理论提出,男女两性的性的基本不同点在于女人受压抑,因此释放女性的性能量比压抑男性的性能量更为重要。
因此,这两派的区别又可以概括为:自由派更看重释放女性的性能量,而激进派则致力于压抑男性的性能量。两派在对待性的看法上的分野实质上是赞成性(pro-sex)和反对性(anti-sex)两种态度。前者对性持肯定态度,对各种形式的性表达,包括淫秽色情品、同性恋、虐恋以及女同性恋中的模拟男女角色(阳刚阴柔)关系,全都持容忍或接受的态度;后者则对性持否定态度,反对淫秽色情品的制作和消费,反对性关系中的暴力及统治与服从关系等等。前者强调男女双方共同探索性的自由,后者却持有男性的攻击性性行为是许多社会问题的根源的看法。前者支持中性的立法程序,后者反对中性的立法程序。前者接近于法理社会的个人价值,后者则接近于礼俗社会的社区价值。
自由派持有一种关于享用性快乐的理论,它主张,女性主义应当把性快乐作为一种权力,因为如果总是把性作为一种控制手段来谈论,会令人感到性是一件很危险的事。在西方社会的观念中,女性的肉体既是低贱的,又是神圣的。女人们对性行为怀抱着一种羞耻、窘迫和害怕的感觉。她们讨厌自己的乳房,因为它们要么太大,要么太小;她们不喜欢自己的阴毛和臀部。对于青春期的性行为,男孩子受到鼓励,女孩子却受到训诫和禁令。女人因此认为性是危险的,神秘的、不可言传的东西。成年女性免不了性冲动,却又必须隐瞒它。凡此种种,导致了许多青春期少女和年轻女人学会了对自己的性欲感到恐惧,并讨厌自己的肉体。
将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相比,性被允许与生殖和婚姻家庭关系保持更远的距离。在性追求和性快乐的追求中也容纳了更多一般被归属为女性的需求,如情感的亲密、社交和性平等。在所有的动物当中,只有人类具有生殖目的之外的性活动,人不仅喜欢性活动,而且将其变为宗教仪式,变为一种持续的体育运动,甚至是一种职业。除生育外,性还是人类交流的工具。它既可以表达正面的情感:爱、亲密、兴奋和快乐;也可以表达负面的情感:统治、攻击、愤怒、仇恨和羞辱。(Barash,et al。37)性是人与人关系中最紧密、最亲热的方式。
自由派关于享用性快乐的立场可以追溯到女性运动的第一次浪潮,其代表人物是高德曼(Emana Goldman)。她以性的自由表达作为中心议题。她认为,性解放不仅是个人的实现,而且是人从剥削和私有财产制下的解放;她坚决反对男性对女性的性占有和性控制,反对贞节观念。她对性问题的看法虽然影响并不太大,但却较早注意到了这个被主流女性主义运动忽略了的问题。伍德胡尔(Victoria Woodhull)也曾公开主张女性的性独立和性自由,她在一次讲座中宣称:“是的,我是一个主张性爱自由的人。我有着不可转让的、宪法赋予的、也是天赐的权利,我想要爱哪个人就可以爱哪个人,想要爱多久就可以爱多久。只要我愿意,就可以每天换一个情人。”在上世纪60年代的女性运动第二次浪潮中,自由派的主张更加明确,那就是,应当将女性寻求性满足当做女性主义的一个重要目标。
然而,在艾滋病恐怖出现之后,自由派的观点受到挫折。社会上出现了一种新的性伦理,即有节制的性伦理。人们把性当成一种恐怖的事情(panic sex),性的文化价值和性行为方式都有改变,一反过去盛行一时的乐观主义的性解放和快感政治学(the politics of ecstasy)。在这个性传染病的时代,人们惊恐之余作出的反应是:安全的性行为,对身体的控制和管理,以及持续监视的美学(aesthetics of perpetual surveillance),因为性现在已经同死亡和疾病连在了一起。有的女性主义者抨击了这种貌似有理的道德主义回潮。女性主义者伊丽加莱说:我不赞成这种观点,因为这等于是说,性是罪恶和疾病,无论是什么力量,只要能起到限制性活动的作用,就是对人类的拯救。为此我们还要感激艾滋病,因为它将从诱惑中拯救我们,引导我们到智慧去的路。(Irigaray,61)
社会上一向存在着性问题上的双重标准。这个双重标准就是在性方面对男女两性有不同的要求,适用不同的道德伦理标准。自由主义女性主义认为,性平等就是女性享有像男性那样的性自由;激进女性主义则认为,性平等就是女性自己定义“性自由”,不为男性服务,不要像男人所拥有的那种性自由。
总之,在女性主义内部对性持基本肯定态度的自由派和对性持基本否定态度的激进派之间,一派强调女性的性的屈从性,另一派强调性的快乐。这种分歧还导致了下列问题上的论争:淫秽品问题,美与身体的问题,卖淫问题,虐恋问题以及暴力问题。这些论争全都与性有关。
2、女性主义的关注点
女性主义理论家罗宾认为,性的权力体系不能被归结为性别体系。它与性别问题有交叉,但是性与性别是两个领域。
女性主义对性的关注集中在以下领域和问题上:
一是探索女性的性的真正形式,更符合女性身体的欲望的性话语。
二是将某些女性的性方式理解为对男性统治的抵抗,或反对异性恋霸权的激进的越轨行动。
三是将某些性形式理解成对女性的社会压迫,对女性的暴力的潜在和系统的方式。
四是将性概念扩展到一种包括但不限于生殖器中心的活动。
五是将性理解为社会建构的、具有性别、种族、阶级和生殖实践的社会分层的意义,提出主观能动性,抵抗与权力问题。
六是将性建构成一个准独立的社会领域,允许他种解释、规范和价值的探索。
七是搞清性身份及与其相关的性别形成的概念。
在与性有关的具体实践和问题当中,女性主义讨论和关注过下列问题:
首先,关于女性性欲的问题。女性的性欲是与男性完全一样的吗?如果有不同,表现在哪些方面,对于理解女性以至对于理解人性具有什么样的意义?
法国学者伊丽加莱是女性主义中最早关注女性性欲问题的学者之一,她说,女性性欲的特殊性还从未被承认过。两性的性都是从阴茎中心主义的角度被理解的,专横傲慢的,仅仅追求性高潮的。而女性的性欲是多重的,非中心的,弥散的。女人有多种性器官,因此有多重性快感,不仅仅是单一的性高潮。(Jaggar,et al。323)她的意思是,女性的性欲不像男性那么单一,仅仅集中在生殖器官,仅仅关注于性高潮。女性除生殖器官外的其他身体器官也能感受到快乐;除了性高潮之外,还有非高潮类的快乐感觉。
伊丽加莱批判了弗洛伊德和拉康的心理学,认为他们否定了女性的性差异,压抑了我们的性。由于女性的性总是用男性作为参照物,因此在“男性气质”的阴蒂主动性与“女性气质”的阴道被动性的对立上,弗洛伊德及其他许多人总把不属于阴道被动性这个行为模式的性活动视为阶段性的活动、不成熟的行为或异类,有此类行为的女性不属于性方面“正常”的女性。阴蒂快感不存在阉割情结,而阴道是因为放置阴茎才有价值,被禁的手必须去寻找一个能够带来快乐的替代品。(Jackson,et al。79)女性主义的性观念主张为被禁止、被贬低、被病理化的阴蒂快感正名,承认女性性欲的特殊性,还女性性欲的一个“清白”,给女性性欲一个合法的地位。
第二,两性关系对性行为的影响。人类学调查表明,男女的角色越是格格不入、势不两立,性就越是成为一种困扰,越是被说得“肮脏不堪”(面纱),故做正经的或清教徒式的过分的性压抑以及如今以色情作品大肆泛滥为特征的性反抗,表现的同样都是那种性迷恋或性反感。在这样的社会里,人类对亲密的性行为的基本需求被异化了,暴力也因此酿成。女性主义的目标之一就是让女性能够享受到性自由。但是与此有着密切关系而且同等重要的是,女性能够从性别主义之下获得自由。
豪威(w。HoUway)将性话语中的性别差异概括为下列三类:
第一类是男性性动力话语。此类话语旨在说明,男性的性是直接由生理冲动造成的,其功能是保证物种的繁衍。而女性的性动力却极其微弱,可以忽略不计。
第二类是享有与占有话语。此类话语将女性划分为妻子与情人,处女与妓女,玛丽亚与夏娃。家庭光荣的维护在于女性完全屈从于男性的控制。
第三类是宽容话语。在此类话语中,一夫一妻的原则受到挑战。它主张,性是自然的,不应被压抑。它只考虑冲动和欲望,不考虑人际关系。一夜情就是此类性话语在人们行为中的典型表现。传统男女两性道德的双重标准并未消失,女性尚不习惯完全没有感情投入和责任感的与陌生人的性,而男人早就喜欢这种性活动。(Jackson,et al。110)
第三,还有一个引起许多争论的问题,即异性恋霸权问题。有一些女性主义者,其中最激烈的是女同性恋分离主义者,公开提出应当反对异性恋,认为它是男性压迫女性的机制;也有人不是绝对反对异性恋,而仅仅反对异性恋的霸权地位。这两种立场的区?在于,前者将异性恋视为女性受压迫的基本机制,而后者则把异性恋当做多种性方式当中的一种。
异性恋作为一个物质和历史实践的类别变成一个表演性的类别。通过引进性的可转变的行为、快感和幻想的场面,以及与无定型的外表相关联的新的色情语言,它能够被同性恋关系制造出来,传播社会特权和等级的清楚意识,反之亦然。(Jaggar,et al。317)
挑战人类性行为的各种形式的统治结构的斗争往往具有政治性。这些斗争无论被称为变态还是反常,受到社会与技术变迁的影响,这些变迁使质疑性别与性关系成为可能。规则、政策和控制的新形式不断涌现,有些属于新的“正规化”范畴。规范化机制常常在旧机制将退未退时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的保守势力大回潮中,规范性别与性的国家政策与公共政策表现为:大力提倡异性恋,从国家政策角度强化歧视,国家将艾滋病说成是同性恋疾病,法律不承认长期的同性恋伴?关系。家庭政策不承认单亲家庭、同性恋家庭。强奸案的处理中使女性成为受审者等。以致有一种观点认为,20世纪60-?0年代的性革命失败了,原因是:第一,换偶活动、性聚会、随意性交等,不仅从威胁健康的角度,而且从反淫秽力量(宗教右派加女性主义)方面,遭到强烈反弹。第二,离婚对儿童产生不利影响(性革命提高了离婚率)。第三,反对对配偶和子女的虐待(其中包括性虐待)。
第四,围绕虐恋问题上的论争。有一批女性主义者激烈抨击虐恋活动,认为此类活动中所包含的权力关系和暴力因素是男权制压迫女性在性领域的典型表现。她们在抨击男权制的两性关系时常常不成比例地使用虐恋的符号、道具和传媒形象,把它当做男性对女性的性暴力、性虐待的典型。例如激进女性主义者杰弗瑞斯(Sheila Jeffreys)就公开抨击虐恋活动,认为它是男性气质的尤其是男同性恋的性实践。她认为女性主义应当质疑快乐,并避免对权力和不平等的性感化。(Jackson,et al,238)
女性主义对虐恋的忧虑来自以下问题:受虐(否定个人权利)和施虐(享有无限权力)都是来自男权制原则的东西。虐恋中的施虐者与现实中的施虐者不好区分。弗洛伊德曾将施虐倾向归入男性气质,将受虐倾向归人女性气质。社会现实中的施虐与受虐同性的施虐受虐也不一定就完全没有相互重叠的情况发生。
虐恋的特点是:建立在不平等的结构上;说是自愿,实际上有强迫性;相互依赖;有权无权双方可以对换位置。
对于心理分析女性主义来说,关于女性是否天生有受虐倾向的问题一直是个敏感的问题。如果女性的受虐倾向是天生的,那么男性统治的社会结构就有了心理学的基础。女性主义认为,虐待狂是仇视女性的男权文化的必然表现,是利用女性内心最深处的性欲来强化男性的统治,使这一统治看上去是自然的。
一位心理学者为虐恋做了如下的定义:“所有那些包含把统治与服从关系色情化的性实践”。常常被引述的一位有受虐倾向的女性的故事是这样的:从6岁起,她的性幻想中就有盖世太保型的人物,他们强迫她很痛苦地裸露身体,使她受窘,羞辱她,伤害她的肢体,高高在上地统治她。她一直觉得自己不正常,是变态,直到她听到统计资料说,有25%的女性有过被强奸想像,就像《飘》里面的白瑞德对郝斯嘉所做过的婚内强奸那样,她才改变了对自己的严酷看法。一种被普遍接受的观念认为,粗暴地对待女性,似乎能够增加男性的魅力。如果所有的女性都有的天生的受虐倾向,那么男性对女性的统治和虐待就是天然合理的了。女性主义当然不能接受这样的理论。
使女性的受虐倾向问题大大复杂化起来的是有一大批女性并不否认自己对虐恋活动的喜爱。与反对虐恋的态度针锋相对的是,美国西海岸女同性恋组织(West Coast Lesbian Group)成立了一个虐恋组织萨莫瓦(Samois),这个名字借用了在虐恋经典文学作品《。的故事》一书中出现的一个地点的名字。这一组织的成立令女性主义者感到震惊和愤怒,因为这个组织是专为有虐恋倾向的女性而成立的,并自诩为女同性恋和女性主义的组织。它的宗旨是,积极鼓励那些有虐恋倾向的女性,让她们不必为此害羞,应当对自己的想像持完全接受的态度,接受这类想像所带来的性满足。它认为,这种以双方协商为前提的相互给予的快乐是自由和解放的表现,是对资产阶级家庭的性道德的挑战、是一种典型的不以生殖为目的的性活动、是用人的整个身体的每一根神经去体会人的热情和欲望。
Samois的主要理论家是罗宾(G。Rubin),她是一位人类学家。她批评美国全国女性组织(NOw)站在了性自由和性越轨者(sexual nonconformists)的公民权的对立面,因为这个组织对虐恋、跨代性关系、色情品和公开场所的性表现持否定态度。罗宾将虐恋定义为一般意义上的性自由,理由如下:寻求性快乐和性自由属于基本人权范畴;女性主义对虐恋的批评则属于性压抑的范畴,是把性神秘化,是压制人的性实践;反对性自由会威胁到女性运动的前途。在虐恋活动与女性主义原则的冲突问题上,关键的问题是虐恋中的假暴力关系与现实生活中的真暴力关系的区别。
虐恋有个人和社会、政治两个方面,形成一个个人和性与社会政治的结构。在这个结构中,存在着对虐恋的三种态度:第一种是在个人和社会两个方面都对虐恋关系加以肯定;第二种是仅仅从社会方面否定,但是允许个人的虐恋倾向和虐恋活动;第三种是不仅从个人角度允许虐恋活动,而且认为它根本不关政治的事,只是个人快乐的一种方式而已。
1994年11月28日,纽约某杂志的一篇文章写道:“在1974年是自由的性,1984年是安全的性,1994年是暴戾的性――虐恋文化进入主流文化。”1990年代被称为“虐恋高潮(繁荣)期”(SM boom)。由此评价可见虐恋活动的巨大影响。女性主义绝不可能也并没有忽略虐恋这个从女性主义角度观察是十分敏感的问题。
第五,在性的问题上,女性主义关注的还有男性对于女性的性的刻板印象,比如认为亚洲的女人都是驯顺的,黑种女人都是淫荡和性关系混乱的等等。此类刻板印象是对现实的歪曲,也是对当事人自由选择权利的限制。因此,女性主义反对使用此类刻板印象来描述女性的性活动与性特征。
四、关于淫秽色情品问题的论争
1、围绕淫秽色情品的论争史
在西方,围绕着淫秽色情品与检查制度的争论有很长的历史。维多利亚时代的净化社会和愚民运动,是从女王明令禁止出版淫秽书籍开始的,一开始还只是没收或销毁色情书,后来殃及许多著名的经典著作,就连莎士比亚、弥尔顿、但丁的著作都受到审查,甚至连圣经中与性有关的章节也遭到删节。
在17世纪的英国,没有宗教主题的淫秽色情品是不被禁止的;当18世纪反淫秽法通过以后,没有宗教成分的色情品也要受到审查了。在1868年,由英国法官希克林等做出的一项裁决中,曾为淫秽色情品下过一个定义,即要看被指控为淫秽的东西是否有意去毒害和腐蚀那些心里准备接受这种不道德影响的人,或是否有意让这类出版物落入他们手中。美国也立法禁止淫秽色情品的进口。在20世纪20年代,美国海关曾禁止巴尔扎克和伏尔泰等人的作品进口。
后来美国最高法院对希克林定义提出质疑,并根据《尤利西斯》一书出版案,提出了一个淫秽色情品的新定义:用当代社会的标准衡量,如果这个材料作为一个整体来说,它的主题是唤起一般人对淫欲的兴趣,而且完全没有任何社会意义。换言之,美国最高法院判定是否淫秽的标准有三个:首先,制约整个作品的主题必须是淫秽的;第二,它必须是冒犯了社会共同的准则的;第三,它必须被判定为完全没有社会价值。
1959年,美国最高法院根据这一定义,驳回了纽约州禁演影片《查太莱夫人的情人》的要求,批准放映这部影片,理由是:禁止“意识形态上或主题上的淫秽”是不符合宪法的。随后,在1964年围绕法国影片《情?们》的上映,和1966年围绕《范尼?希尔》一书的出版,最高法院又一再修正了关于淫秽色情的定义。由于这个定义实在难下,最高法院将解释权下放到州法院,有些州法院又将其下放到地方法院,允许其根据各自的标准下定义。由此可见,注重法治的国家与不重法治的国家相比,办起事来要复杂困难得多。
1970年,美国国会任命了一个全国专门委员会调查淫秽色情品问题,他们提出的报告令议员们大吃一惊。该报告发现,接触淫秽色情品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大体上都没有什么明显的损害。淫秽色情出版物与性犯罪、性过失没有必然联系。一个雄辩的事实是:没有一个社会因淫秽色情品泛滥而导致犯罪率升高,也没有一个政府因淫秽色情品的泛滥而垮台。对此的解释可以追溯到金西调查。金西调查早已发现,性幻想在社会地位低下和少受教育的男性的性行为中,仅占很小的份量;由于多数性犯罪者没有受过很好的教育,所以缺少性幻想;而对淫秽色情品的强烈反应是与幻想联系在一起的,因此淫秽色情品不是他们性犯罪中的直接因素。鉴于85%的成年男子和70%的成年女子曾或多或少地接触过淫秽色情品,而且无论法律如何禁止,大多数美国成人还是会接触到这些出版物,不如减少控制,放宽政策。这个专门委员会的最终建议是:取消各种对成年人接触使用淫秽色情品的限制和禁令,废除所有适用于成年人的反淫秽色情的法律。
在淫秽色情品问题上最广为人知的是“丹麦试验”。丹麦在1967年和1969年分两步放开了淫秽色情文学和视觉产品的市场。丹麦试验的两个主要结果是:第一,合法化以后,淫秽色情品的制售经过一个短暂的高潮之后急剧下降,大多数公民对淫秽色情品产生了厌恶感。一项对大量观看淫秽色情品的后果的研究表明:被试者的性行为并未发生变化,虽然最初他们对性幻想得多些,但不久他们的性幻想又降到了观看前的水平。试验表明,观看淫秽色情品产生了一种稳定地降低对淫秽色情品的兴趣的效果,不断接触此类材料的结果使人感到餍足和无聊。他们的欲望完全满足了,发?了。第二,犯罪率下降。1967年的犯罪率比上年下降了25%;1968年又下降了10%;到1969年淫秽色情品彻底解禁后,犯罪率下降了31%。其中猥亵儿童罪下降了80%;露阴癖的犯罪率和报案率下降;观淫癖只剩下很小的比例;暴力侮辱女性的犯罪(包括强奸和猥亵)也大幅度下降了。在淫秽色情品合法化后的10年中,任何种类的性犯罪均无增长。在英国、荷兰、西德和瑞典等国家,放宽控制淫秽色情品、同性恋和流产的法律努力获得了成功。从20世纪60年代到20世纪70年代,大多数西方国家都经历了从法律上的道德主义到更自由的法律制度的转变。
目前,在淫秽色情品问题上有三种基本理论:第一种是模仿论,即人们会模仿在淫秽色情品中看到的行为;第二种是宣泄论,即观看淫秽色情品会使郁积的性欲得到宣泄,这一宣泄会降低性冲动,使一些男人的反社会行为减少。据统计,西方的性犯罪率到20世纪60年代一直保持相对稳定,但到了20世纪60年代下降得相当快,而这正是许多西方国家对淫秽色情品放宽政策的年代;第三种理论是无关论,认为淫秽色情品并不会产生刺激或降低性行为的效果。
2、反淫秽品派女性主义
在淫秽色情出版物问题上,女性主义各理论流派之间也存在着激烈的辩论与极不相同的立场。围绕这一问题上的论争在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的女性运动中占据了非常显著的地位。女性运动对于这个问题的讨论不是从道德角度出发的,而是从?别主义和仇女主义角度来探讨这一问题的。
在英国,女性主义者在禁止淫秽色情品问题上分成了泾渭分明的两大阵营:激进女性主义者总的来说是反对淫秽色情品的,主张应当禁止淫秽色情品的生产和消费;社会主义女性主义则与此针锋相对,她们认为,检查制度的危险性超过了淫秽色情品的危险性。前者对后者的反驳是:检查制度并不是仅仅在淫秽色情品问题上存在,检查制度总是存在的,它无时无刻不在检查着各种出版物,检查和禁止淫秽色情品并不会对检查制度起到过多的推波助澜的作用。这两种立场出于不同的原则,强调不同的方面:反对禁止淫秽色情品的人们更强调言论自由的原则;而主张禁止淫秽色情品的人则认为,淫秽色情品的制售是对女性暴力的合法化。因此又有人将女性主义在淫秽色情品上的两种立场概括为反淫秽色情(anti-pornography)立场和反检查制度(anti- censorship)立场。
也有人把女性主义者在淫秽色情品上的态度按国家区分:在英国和澳大利亚,主张采取禁止和反对淫秽色情品的观点占上风;而在美国,更多的女性主义者为言论自由辩护,警惕检查制度的危险。在美国,国会和法庭上展开了如何对待淫秽色情出版物的辩论,人们分为赞成和反对制裁淫秽出版物的两派,反对制裁淫秽出版物的一派要求对方解释其立场的政治、法律与哲学依据。
在女性主义当中,围绕着淫秽品的论争已经变成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这场论争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一直没有停止过。反对淫秽品一派有美国的德沃金(Dworkin)、麦金农(MacKinnon),英国的罗塞尔(Russell)、艾森(Itzen)。
在20世纪70年代,对淫秽色情品持反对立场这一派的女性主义组织曾动员消费者抵制淫秽出版物,在制裁淫秽出版物方面十分活跃。她们的主要观点是,在色情淫秽品的制作与消费过程中,女性成为男性所消费的“商品”,她们是被统治、被利用、被羞辱的。反对淫秽色情品的女性主义者认为,淫秽(obscenity)只是一个道德概念,而淫秽品(pornography)却是一个政治实践,是一种同时涉及有权者与无权者的政治实践。但是,即使在这一派内部,关于淫秽色情品问题究竟有多么重要以及它对于女性的受压迫是因还是果,还是有着不少的争论。有些人认为,淫秽色情品是男人针对女人的暴力行为的直接原因,但不少人认为这种观点说服力不够强;大多数人赞同这样的观点,即淫秽色情品的制售是影响男人对女人态度的间接原因。
持这一立场的女性主义者非常强调有暴力内容的淫秽品,因此,在 pomography一词之外,她们又创造出gorenography一词,专指有暴力内容的淫秽品;还有人认为,不管淫秽品中是否有暴力内容,它本身就是针对女性的一种暴力。另一方面,她们也提请公众警惕那些不包含淫秽内容的纯暴力内容。她们提出,美国的电影定级制度忽略了针对女性的非性暴力内容。有不少暴力内容由于没有被定为淫秽而得以大行其道。
这一派女性主义者指出,淫秽品在美国有100亿美元的产值,而且已经成了一种得到公众的认可、尊重和职业威望的产业。1989年,美国人每个月购买900万册《花花公子》《阁楼》《妓女》,全年租淫秽色情录像带4亿部,在1991――1993年间,成人录像带的批发和零售在一般录像带商店增加了75%。(Chancer,64)她们特别关注一种被称为“杀戮”(snaff)的电影,据说是将杀戮一个女人的真实过程全程拍摄下来。这种电影遭到激烈攻击。
主张禁止淫秽色情出版物的女性主义者讨论了淫秽出版物对女性的影响,研究了大众传媒中的性暴力及其对针对女性的暴力的间接影响。她们的研究设立了一个因果模式,认为文化因素与个人变量的交互作用会导致反社会行为。她们认为,在传媒中,广告商们总是要有意无意地把受虐女性描绘为自愿受虐。有人用12幅印刷广告和一项电视广告为例,做了一次电话访谈式调查。调查表明,广告商完全意识到了广告中对女性暴力的含义,但认为这样做不过是出于幽默感;不少女性也认为,传媒中包含的侮辱女性的性质不是什么严重的问题。她们认为这说明女性在社会教化过程中已经对视自身为受害者习以为常。
在1986年,反对生产和出售淫秽出版物的运动使两个极端不同的群体搞在了一起,他们就是激进女性主义和福音派教会。但是,这两群人攻击淫秽出版物的原因和策略却有着显著的不同。激进女性主义认为,淫秽出版物是男人系统压制女人的做法,它暗示女性在内心深处暗自从性虐待中得到享受。他们寻找证据以证明淫秽出版物与针对女性的暴力之间有因果关系,他们支持反淫秽出版物的立法,理由是淫秽出版物侵犯女性的公民权,但是他们争取立法的努力以失败告终。福音派教会比起女性主义者在影响立法机构方面更为成功。他们也从实证研究中寻找证据,证明淫秽出版物伤害了家庭。他们成功地促使立法机构对淫秽出版物实行检查制度,把《花花公子》一类杂志从公众能方便得到的书店和图书馆清除出去。
在英国,由劭特(Clare Short)和理查德森(Jo Richardson)发起的反淫秽色情运动已经持续数年之久,运动的目标是促进立法程序,将以盈利为目的出版女性低级下流形象的行为规定为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女性反暴力团体认为她们的立场还不够激进,主张将淫秽色情品的制售规定为刑事犯罪。在澳大利亚,女性反暴力剥削组织也掀起了反对淫秽色情品的运动。
在禁止淫秽色情品一派中最为出名的人物是美国女性主义者麦金农(Catherine Mackinnon)和德沃金(Andrea Dworkin)。她们反对淫秽色情品的主要理由是,淫秽色情品的主调是男性统治女性。西方把淫秽色情品分为硬核(hard core)与软核(soft core)两类。在所谓硬核淫秽色情品中,女人被捆绑,被鞭打,被折磨,被羞辱,被杀害;而在所谓软核淫秽色情品当中,女人则是被攫取,被使用。德沃金指出:“性别关系是一个简单的非历史的形式,即男人压迫女人。这种压迫的机制就是异性恋的性交。”(转引自Campbell,25)她提出,淫秽出版物侵犯了女性的公民权;她主张,应当允许单个女性对因淫秽出版物而造成的损失起诉,成立这一新的罪名。她指出,古希腊的porne这一字根的原意是最下流的妓女,而淫秽出版物(pornography)中的女性形象就是把女人等同于妓女。她进一步指出,淫秽出版物是一种暴力形式,它唤醒了男性内心深处的死的本能,并将其指向女性。即使有些淫秽出版物本身并没有直接描写暴力,但它们的人物形象的背后的意识形态,仍然是男性世界观念的暴力表述。她称之为“男性真理”。
德沃金提出一个脍炙人口的口号:淫秽品是理论,强奸是实践。她认为,淫秽品有效地将女性变成妓女,成为男性使用的对象。一般反对淫秽色情品的人们认为,男性的凝视将女性客体化,淫秽品将男性统治性感化。在淫秽品的话语中,女性是客体,不是主体。德沃金则进一步认为,淫秽品的问题并非将女性客体化,而是这种形式本身就是客体化。德沃金反对将幻想与行动分开,认为制造和消费淫秽品本身就是行动的形式。(Jackson,8t al,297-300)
在淫秽品问题上,麦金农提出的一个引起争议的说法是:说就是做。罗马诺(Carlin Romano)反驳她说:为了证明说不是做,可以去想像强奸麦金农。很多女性对这个“思想实验”很反感,认为“说”就是某种程度的“做”。(Jaggar,et al,152)
淫秽色情品的制售究竟有没有违反女性的公民权?是否应当加以制裁?抑或它是可以得到允许的一种自由的表达方式?麦金农和德沃金坚决主张禁止淫秽品,提倡检查制度,她们二人起草法律,要求对其采取民法行动,得到“道德大多数”(Moral Majority)和极端保守团体的支持。1983年,反淫秽品法由麦金农、德沃金起草,得到明尼纳波里市政委员会的批准。反淫秽法的通过主要依赖于右派的支持。1984年,该法被用于印地安纳波里美国书商协会与哈德那特的诉讼案中,原告败诉。1986年,美国最高法院判定这项法律是违反宪法的,因为它违反了宪法第一修正案有关言论自由的条款。女性主义运动反对淫秽品,有与右派合流的危险,这一点特别遭到其他女性主义者的诟病,认为反对淫秽品派的目的是规范女性的性行为,而不是解放女性。
后来麦金农和德沃金又共同为印地安那波里市起草了一项《市政府法令》,该法令允许性暴力行为的受害者对淫秽品的作者――“对罪行负有间接责任者”――提出起诉。这项法令草案一开始没有被批准。在1989~1990年间,在美国的印地安那波里,地方权力机构批准了一项法令。这项法令规定,女性在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以提起诉讼:第一,在她们被胁迫制造淫秽色情品时;第二,当她们被胁迫观看淫秽色情品时;第三,当她们是某项侵犯的受害者,而这项侵犯是淫秽色情品所导致的直接后果时;第四,公开制售淫秽色情品是对女性公民权的侵犯。
麦金农区分了宗教右翼与反淫秽的女性主义。认为前者的反淫秽是出于道德原因,而后者则是出于女性主义的政治观点。她认为:与淫秽联系在一起的是美德与邪恶,与淫秽品联系在一起的是有权与无权。淫秽是抽象的,淫秽品是具体的。(French,167)其实,二者都是政治和道德的,二者的区别在于,反淫秽品女性主义想改变美国的文化气氛,降低针对女性的暴力,消灭那些降低女性自我评价和自信的力量;而反淫秽的保守派是反性的,使性成为禁忌,把它隐藏起来。
反淫秽女性主义相信,一半人口的安全和健康比创造女性的堕落形象的自由权更有价值。认为自由派的观点说的好些是将淫秽品中的女性形象合理化,说的坏些是促进虐待狂的暴力。(French,168)
她们认为,淫秽品是性别主义和法西斯主义的。淫秽品是反人性的和暴力的,不是性。
在美国,对淫秽品的检查制度只针对儿童淫秽品,对于成人淫秽品是没有限制的。因此,反淫秽品派的女性主义者抱怨说:我们好像不能反对伤害女性的淫秽品。淫秽品的行动被当做言论来加以保护,而我们反对淫秽品的言论倒被当做行动来消灭了。
3、反检查制度派女性主义
反检查制度派女性主义者对反淫秽品派女性主义者的批评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是反淫秽品运动具有对两性的性的非常简单的看法:女性总是被动的、受虐的,而男性是不道德的、虐待女人的,是由阴茎的不可抑制的欲望驱动的。
二是被批评为使用了错误的方法在淫秽品与性犯罪二者之间建立了虚假的因果关系。
三是夸大了淫秽品的暴力程度。
四是简化了淫秽品中的权力关系。
五是与右翼合流。
麦金农和德沃金所起草的反淫秽品法案一出台,马上引起激烈的辩论,法案的主要反对者是“女性主义反检查制度行动力量”(The Feminist Anti- Censorship Taskforce,简称FACT),它的对立面就是以麦金农、德沃金为首的女性反淫秽品组织,WAP(Women Against Pornography)。女性主义反检查制度力量的代表人物有万斯(Carol Vance)、斯尼托(Ann Sn~ow)、威利斯(Ellen Willis)、戈登(Linda Gordon)、米丽特(Kate Millett)、理奇(Adrienne Rich)和罗宾(Gayle Rubin)。
罗宾指出,在这个问题上有两种倾向,一种是坚决批判对女性性行为的各种限制和压抑,另外一种是赞成保守的反性的观点。她本人当然是前一种倾向的支持者。(Bacchi,211)她们担心的是,持保守反性观点的人会不知不觉落人道德派的陷阱,限制了女性对自身的性欲与快乐的追求;反对法案的理由还有担心它被保守派右翼利用来审查女性主义观点及出版物,为传统的家庭价值辩护。对于这种担心,德沃金作出的反应是:如果说反淫秽色情品的法律是带有检查制度色彩的法律,那么为什么反种族歧视的法律就不算是带检查制度色彩的法律呢?
罗素早年也表达过对女性主义者陷入道德派陷阱的担忧,他说过:“最初,男女平等所要求的,不仅涉及到政治问题,而且也与性道德有关……那些争取女性权利的先锋分子是一批极为严厉的道德家,他们希望用以前束缚女人的那些道德锁链来束缚男人。”
巨大的争议使得反对淫秽色情品运动进展缓慢。麦金农和德沃金被攻击为性别本质主义者,把性别的概念当成了跨文化和超历史的普遍适用的概念,为不同阶级、种族、民族和不同性倾向的女性的不同经验强加了一种错误的统一性。反检查制度派女性主义者指责这两位激进女性主义者并没有发现什么“男性真理”,而是臆造了一个激进女性主义的关于“男性真理”的神话;认为她的观点的效果不是增进了男女两性之间的了解与沟通,而是将两性的距离加大了。
反检查制度派主张,完全可以批评淫秽品,可以批评其中男权主义的成分,但是不应笼统地反对所有的淫秽品。
在这里,女性主义者遇到了一个两难命题:作为一个自由主义者,不应当禁止淫秽色情品的生产;作为一个女性主义者,又应当禁止淫秽色情品的生产。有人提出,女性主义不应当“自我检查”,同时也不应当允许别人来检查自己。既要反对“麦卡锡策略”,也要批判维多利亚时代女性的非性化(asexual)价值观。女性主义者瓦兰斯(Elizabeth Vallance)就曾说过这样一段深思熟虑的话:“我越来越倾向于这样一种观点,那就是,如果你是一个自由主义者,你将很难从理智上认为禁止淫秽色情品是有正当理由的。”(转引自Bacchi,205)持有反对禁止淫秽色情品观点的女性主义者认为,美国淫秽出版物检查委员会的报告夸大了淫秽出版物的有害后果,过于强调了淫秽出版物对于针对女性的暴力的潜在影响力。她们提出的主要争论点是,应不应当对有暴力内容的淫秽色情品和无暴力内容的淫秽色情品加以区别,将淫秽与色情加以区别。有一种较为精细的观点,将淫秽出版物与色情出版物加以区分。调查表明,前者得到负面评价,但后者得到正面评价,有暴力内容的淫秽出版物得到最负面的评价。(Senn and R,adtke,143-155)
反对禁止淫秽色情品的女性主义者指出,有调查表明,接触暴力淫秽出版物和影视作品基本上不会导致针对女性的攻击性或反女性的性想像和态度。在接触淫秽出版物与对女性的态度之间没有任何关系。除青少年之外,被认为易受淫秽色情品影响的是潜在的性犯罪者,淫秽色情品会导致这些人犯罪。但一项对在押性罪错者同其他犯人及普通人的对比研究表明,接触淫秽色情品对这三组人的影响并无差别;犯罪与否的差别倒是更多地取决于年龄、教育和社会经济阶层的区别。有人指出,淫秽出版物问题的最初提出是出于道德动机。虽然现在更多的人是从女权的角度提出问题的,但它仍是一个道德问题,只不过在现在的提法中,科学和科学家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他们创造出一个神话,即淫秽出版物与暴力的因果关系的神话。(Altimore,117一133)
在这场关于色情材料的论争中,特别引人注目的是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的反检查制度的立场。它强调指出,禁止色情材料的出版会伤害到出版自由和言论自由这一基本原则,为专制主义的检查制度张目;而对基本人权的损害也是对女性权益的损害;检查别人也会同时检查了自己。一个明显的后果是,如果要求一般地禁止色情出版物,也就要禁止女同性恋类的色情出版物,这就伤害了这部分女性的利益。因此,有人提议,应当做的事情不是一般地禁止色情出版物,而是改变过去色情材料以男性为主要消费对象的局面,多出版为女性服务的色情材料,以便既改变了女性在这个领域被剥削、被消费的局面,又维护了出版自由的基本原则。她们提出,我们女性所需要的不是去禁止男性中心的淫秽色情品,而是应当去生产女性中心的淫秽色情品;不是去禁止男性“消费”女性,而是由女性去“消费”男性,或女性自己“消费”自己。她们进一步提出,应当创造一套新的淫秽色情话语,用以创造出女性的淫秽色情品(female pornography/erotica),用女人的话语而不是用男人的话语来表达女性的性,改变传统淫秽色情品中所反映出来的权力关系――男人以女人为商品的消费。她们在淫秽色情品问题上提出的口号是:“由女人来生产,为女人而生产(by women,for women)”。(Richardson and Robinson,96)
这一观点的提出有如下实证依据:有人研究了男女两性对淫秽色情材料的敏感性的异同,结果是出人意料的:女性对淫秽色情材料的反应比男性强烈。过去人们有一种定型观念,认为男性对淫秽色情材料远比女性敏感,其主要依据是,在金西样本中,女性报告对淫秽色情材料有所反应的比例大大低于男性。例如,约有半数男性报告有时会被淫秽色情故事唤起性兴奋,而听过这类故事的女性中仅有14%曾被唤起性兴奋。但是,最新调查发现了完全不同的结果。在1970年,一项以男女各128名大学生为对象的对淫秽色情幻灯片和电影反应的研究结果表明,男女两性对淫秽色情材料的反应没有差异或差异很小。40%的女性报告比普通男性还要强烈的唤起反应;所有女性和差不多所有男性都有生殖器反应;是女性而不是男性报告在看这类淫秽色情材料后24小时内表现亲昵和性交行为者增加。因此,说女性对这类淫秽色情材料没有感应是没有根据的。
著名的1975年海曼实验采用了测量器具来记录男女两性对淫秽色情材料的身体反应。这项研究所获得的重要结果是:第一,明显的性行为描述类淫秽色情品刺激作用最大;在生理测量上和自我评定上,无论男女都对淫秽色情内容表现出最强烈的反应;女性对其刺激性的反应比男性还要强烈;而对于纯粹的浪漫故事,无论男女都没有引起性反应。第二,男女两性都感到,女性主动和女性中心的情节最具有性的唤起力。第三,女性有时会意识不到自己生理上的性唤起。
女性媒体受众对淫秽色情品的消费份额也再次印证了上述微观实验的结果。在美国,有线电视用户为2200万户,成人娱乐电视台200家。1985年统计,有线电视淫秽节目的观众60%是女性。根据1987年《时代》杂志的报道,每年色情级电影录像带的租出数量为1亿盘次,其中40%是女性租的。《红书》杂志调查了26000名女性(1987年),其中有一半人定期看淫秽影片,85%至少看过一次。(Mackinnon,120)斯堪的纳维亚一色情杂志的订户有40%是女性。除此之外,也很难区分开以男性观众为主的淫秽片和以女性观众为主的色情片(后者被定义为柔和、温存、不过于暴露)。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在西方的现实社会中已经出现了这样的现象:女性作为消费者,男性的形象作为商品。其中包括艺术中的男性裸体、女画家用男性模特、男性的封面画、男性裸体挂像。表演男性的剽悍和性感的男性脱衣舞70年代中期在美国出现,作为女性外出夜生活的节目之一。不仅大城市有,郊区小镇、中西部、南部也有这种活动。在此类活动中,观众全是女性,没有男性。将男性客体化也是女性主义应当争取的。
据分析,近几十年间女性对淫秽品的兴趣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女性解放运动的成功。著名女性主义理论家苏珊。桑塔格站在反检查制度一边,她提出的观点是,应当支持萨德对一切禁忌所做的破坏性挑战。萨德是法国大革命时期的一位著名作家,他的写作颠覆了所有的性行为规范和禁忌,表现出一种高度的自由精神。
女性主义作家安吉拉。卡特也持有反检查制度的立场,她指出,禁止淫秽品的结果会和20世纪20年代禁止贩酒一样,证明是失败的。它只会将淫秽品的行情交由犯罪组织来经营罢了。
反检查制度派的女性主义者主张,不仅应当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的权利,而且应当鼓励和正面支持反映女性和女同性恋性欲的淫秽品。女性主义社区和女性主义政治的重要政治功能就在于建构一个“女性”的正面类别。女性主义不应当回避性的问题。女性主义完全可以做到既反对严格的检查制度,又反对男权社会。
麦金农将反检查制度派女性主义者称为“女性主义运动中的汤姆叔叔”,大致是取其甘心做奴隶之意。反检查制度派被批评为赞成淫秽品,赞成男权制。尽管如此,反检查制度派并没有动摇自己的立场。一部名为《为淫秽品辩护》的著作表明了反检查制度派女性主义的主要观点。那就是:要保护所有公民的一般自由权利;禁止淫秽品将会威胁到女性的自由,尤其是性自由权利;禁止淫秽品行动已经并会继续导致自相矛盾和自毁的效应:限制淫秽品并不能改善男权制,反淫秽品法被加拿大政府错用来限制同性恋类和女性主义类的书籍。
反检查制度派女性主义者特别关注为人们的性幻想留下空间的问题,认为决不能将人的幻想和行为混为一谈。对于淫秽品这样一种幻想的产物,反淫秽品派认为,幻想反映了现实;反检查制度派则认为,性幻想和性行为并不必定反应在性活动范畴之外的态度和行为中。
反检查制度派女性主义者指出:一方面,全面禁止是不对的,因为有些女性喜欢淫秽品;另一方面,要反对淫秽品中所反映出来的男权。一方面,应当充分满足人们的性需求,其中包括对淫秽色情品的需求,另一方面又要反对性别主义。
综上所述,反检查制度派女性主义的淫秽品对策是:第一,淫秽品合法化,作为遵守宪法出版自由、言论自由的做法。第二,反对淫秽品中男权主义、性别主义的内容,主张淫秽品中的男女平等。
在淫秽色情品问题上,俄国的情况有点特殊:自从苏联解体以后,淫秽色情业十分兴旺。性自由与政治自由的气氛掺杂在一起,使那里关于淫秽色情品的论争带上了西方所没有的政治色彩。
在俄国,从1985年开始,传媒上展开了一场关于淫秽色情品的公开辩论。1988年,发生了一件最为有名的色情事件:在俄国中央电视台电视节目《午夜前后》中,播出了一场莫斯科伏洛夫斯基街的淫秽色情表演,其中有一位只在身上抹了一些奶油的裸女。这一事件将辩论推向高潮。此外,近年来,在俄国的报刊上出现大量女性“上空”照,半裸照;淫秽色情杂志以合资形式出现;全国各地涌现出许多公开销售淫秽色情照片的公司;1990年7月,还在索契举办了第一届俄国“色情节”(Pestival of Erotica)。人们对此感到疑惑:这些现象似乎是从性压抑下解放出来,但又同女性形象的商品化联系在一起。
俄国的这场公开讨论主要围绕着两个问题展开:一是此类活动可以被允许的界限,二是关于性道德和性行为的讨论。迄今为止,俄国所有的淫秽色情品展示的都是裸女,显而易见,它们是为男性观众服务的;目前性行为本身和非异性恋的性表现还比较少见。人们的意见大多集中于两个方面:从正面效果看,它是禁忌的放松,在国内营造了一种宽松的氛围;从反面效果看,这类现象是对女性的商品化利用和商业剥削。
1985年开始的这场围绕淫秽色情问题的辩论有一个显著的特点,那就是它带有相当明显的政治色彩。俄国刑法第228条是禁止淫秽品的,淫秽的度量尺度从最广义的到最狭义的幅度很大,而这一定义往往是根据政治标准而不是根据法律标准来确定的。在基辅,有一个地下组织,取名为“进步政治色情团体”。他们认为淫秽色情品具有反对保守派的意义;淫秽色情品的女主人公不仅是色情的象征,而且是政治革命之象征。(Rai,Pilkington,and PhizacMea,150-144)
五、关于卖淫问题的论争
1、卖淫问题
在西方,卖淫业经过了一个堕落衰败的过程。在古代的美索不达米亚,所有的女性都必须有一段时间在神庙里度过,她们在那里接待男性前来性交。在古希腊,法国的路易十四、路易十五时期,英国的维多利亚时代,卖淫都曾受到法律的公开承认或默许。在1820年,维也纳曾是欧洲性活动的中心,在它的40万人口中,就有2万名妓女;在1839年,伦敦警察总监宣布,伦敦仅有7000名妓女,可据统计实际上接近8万名;在1 860年的巴黎,警方承认有3万名娼妓;在1852年的旧金山,全市仅有25000名市民,就有3000名妓女;在1869年的辛辛那提,20万人口中有7000名妓女;费城的70万人口中有12000名妓女;在1866年,纽约有99座“幽会院”,有2690名妓女和数以百计的女招待。卖淫成为当时许多女性的第二职业。
早年,高等妓院中常有哲学家和政治家的聚会,此类高雅人士曾将妓院当做讨论智慧与知识方面问题的场所;现在,西方的妓院已经大多成为中下层阶级的泄欲场所,妓女的地位也越来越低下,名誉扫地。20世纪以来,卖淫越来越多地遭到法律的干涉,合法妓院的数量比19世纪中期大为减少。在美国,除了内华达州的少数地区之外,卖淫均被规定为非法。在该世纪的六七十年代,反卖淫的呼声很高,西方各国的“红灯区”渐渐销声匿迹。据统计,光顾过妓院的美国男性不到5%,经常去妓院的男性不到1%。但是,禁止卖淫的法律并未根除卖淫现象,据估计,在美国靠卖淫为生的女性达50万;还有些人偶尔卖淫,这群人的数量不固定。
在日本,从1958年3月3l日午夜12时起,公开的卖淫活动在日本历史上第一次遭到正式禁止。全国有15000个妓女(不包括许多未注册的妓女)失业了。当然,卖淫并没有真正结束,而仍在日本的许多地方存在。日本许多新富翁随安排周密的旅游组织奔赴曼谷、台北和马尼拉。其实在日本国内,按摩诊所、土耳其风格浴室都兼营嫖妓。
性剥削和性旅游已经成为世界男权制文化的一个典型表现。男性到第三世界的妓院消费被国际援助机构当做发展战略的一项建议提出来。如世界银行、美国国际发展机构等机构的做法。性旅游以东南亚为最甚,目标国主要涉及泰国、菲律宾、韩国。日本公司将招待商人去性旅游作为工作报酬来安排。女性在此领域的工作应当被视为服务行业的一部分,是国际性别劳动分工的一部分。前西德的私人婚介公司将亚洲、拉丁美洲女性卖为人妻。他们公开做广告,广告词中说这些女人“屈从,听话,驯顺”。整个过程由跨国旅游公司、连锁饭店、航空公司及下属工业和服务机构组织运行。
据1978年的调查,在泰国的曼谷有250多家旅馆提供性服务;另据1980年的统计,泰国女性中有近3%的人涉足性服务业;据1986年的统计,进入泰国的游客中,有73%是欧美日男性商人。搞清是哪些人在卖淫。妓女的不同经历:有的出于贫困,有的追求舒适的生活方式。(Jackson,et al,373)
在中国,满清被推翻后的民国初年,娼妓业比清朝时发达普遍,最盛时的1917年,仅北京一地注册妓院就有391家,妓女为3500人,私娼不下7000人。但是当时的妓院大多除性欲满足外,还提供美食饮料、音乐舞蹈。这一点既有中国文化特色,又同欧洲旧式的妓院有相似之处。1949年新政权一建立便开始禁娼。1949年11月,北京市第二届人民代表会议率先作出禁娼决定,当即关闭妓院,将妓女集中起来加以教育,并为她们治病,使其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2、女性主义关子卖淫问题的论争
卖淫是一种没有受害人的犯罪行为(在一些国家)或非罪行为(在另一些国家),因此卖淫问题毋宁说是一个道德伦理问题。在西方社会中,只要谈起性道德问题,无论是大师罗素还是福柯,无论他是哪国人,绝不会不提到英国的维多利亚时代,那个时期的性道德规范已经有了一种成语的地位――用它来指称典型的清教型的性观念。在那个时期,所有的女人都被列入贞女或娼妓两类,非此即彼;女人性行为的两种态度被塑造为相互对立的两种人,即好女人和坏女人。罗素在一篇文章里回忆说:“在我小的时候,有身份的女人普遍认为,性交对于绝大多数女人都不是一件快事,她们在婚姻中所以能忍受性交的痛苦,只是出于一种义务感。”他还指出:“维多利亚时代的女性在精神方面是受到束缚的,许多女性现在仍然如此。这种束缚在意识方面并不明显,因为它属于下意识的抑制。”
在如何处置卖淫现象的问题上大致有三种立场:卖淫非法化,卖淫合法化,卖淫非罪化。
第一种立场是视卖淫为非法。世界有一些国家和地区以法律形式规定卖淫为非法,但是警方对卖淫行为往往采取眼开眼闭的办法,并不严格执行有关的法律,或只对此做较轻的处罚,因此很少有什么国家能够真正取缔所有的卖淫活动。
19世纪的女性主义运动是反对卖淫的。当时女性主义提出的口号是“女人投票,男人贞洁”。男人的卖淫消费被当做男女双重道德标准的一个典型表现。性学家威克斯指出:从19世纪50年代以后,英国社会有一种对卖淫的社会含义的“广为传播的恐惧”,人们大量使用“社会邪恶”与“社会弊端”这些词汇,使卖淫具有了极大的“象征重要性”。卖淫对于“可敬的中产阶级已婚女性”构成了一个“他者”,直接影响了婚内性关系。人们相信,妓女有特殊的避孕方法,是不道德的,而反对避孕成为可敬的已婚女性的生育规范。(转引自Harding,27)
第二种立场主张使卖淫合法化。它主张使男女双方同意发生的性行为不成立为犯罪,不论有无报酬。卖淫合法化的一个好处是,通过对妓女征税,可以使妓女和嫖客的利益安全得到保障,这在很大程度上能够使妓女摆脱剥削,不必完全依赖于妓院老板。这种做法还可以减轻治安系统的负担,可以使妓女较少遭受黑社会的侵扰,在受到威胁和盘剥时,能有更多的机会寻求警方的保护。它把卖淫业与卖酒业相比:卖酒业由政府控制,抽取重税,对服务的时间、顾客年龄和持照人资格都有专门规定。已经采用妓女注册领执照,并开设红灯区的国家和城市有英国、法国、瑞典、荷兰、德国一些地区和阿姆斯特丹、汉堡等城市。有人担心如果卖淫合法化,新的妓女会大量产生。但是在卖淫合法化的国家并未发生这种情况。
主张卖淫合法化的人们往往从功能论角度分析卖淫:卖淫的社会功能是为广大男性军人、变态者和长相丑的人服务,还有许多男性找妓女是为了逃避传统男性异性恋角色。传统男性异性恋角色太过强调男性的能力、勇猛和统治地位。四分之一的嫖妓者是为了被动地躺在那里,让女人去做一切事。在北美所做的一项数干人的大规模调查表明,48%的嫖客向往“被动的性”,而另一项类似调查的结果中,这个比例更高达74%。(Segal,213-214)
对于卖淫现象应当采取什么态度,在女性运动和女性主义的各个流派中有着激烈的论争。最主要的困难在于又要反对卖淫又要保护妓女这一两难命题。女性运动不可能赞成卖淫,因为它使女性的身体商品化,供男性剥削和消费;同时,它也反映出女性地位的低下。另一方面,女性运动也不能支持禁娼的立法,因为它限制了女性掌握和处置自己身体的权利。于是,女性运动就在卖淫问题上陷入两难境地。
于是,在卖淫这个问题上出现了第三种立场,即自由主义女性主义关于卖淫非罪化(decriminalized)的观点。她们的态度受到了1963年沃芬顿报告(Wolfenden Report)的影响。英国沃芬顿爵士受政府委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为英国制定对同性恋和卖淫活动的法律提出专家报告,报告的题目是《关于同性恋与卖淫问题委员会的沃芬顿报告》,这个报告影响巨大,地位崇高,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上具有不容忽视的深远意义。报告的一个重要结论是:“私人的不道德不应当成为刑事犯罪法制裁的对象。”(Pearsall,124)刑法不应承担对每个不道德行为的审理权。例如,婚外性行为也是不道德行为,卖淫和其他婚外性关系只有程度上的不同,只惩罚卖淫行为是不公正的。因此,卖淫不应被从所有其他不道德行为中单挑出来,被置于刑法审理的范围之中。按照英国的现行法律,警察只能以拉客(强求)的名义逮捕妓女,而娼妓和嫖客不会因双方自愿的不道德行为受到刑事惩罚。
自由主义女性主义指出,反卖淫法是违宪的,这是因为:第一,反卖淫法是歧视女性的,它假定男性自然不会是娼妓,而且它不惩罚嫖客;第二,反卖淫法侵犯了人们控制自己身体的权利。女性是自己的主人,如何处置自己的身体,包括有代价地提供性便利一类的行为,均与他人无关。然而,自由主义女性主义同时又认为,卖淫在道德上是堕落的,所以尽管卖淫应当非罪化,却不应当提倡。
自由主义女性主义对卖淫的观点引起较大争论,反诘者提出:按照这个逻辑,人有没有权利把自己卖为奴隶?人可不可以这样来处置自己的身体?还有人提出这样的问题:卖淫的合同是否应当像一般的商业合同那样得到保护?在第四次世界女性大会上,有妓女在研讨会上提出,她们既不要非法化,也不要求合法化,而要求像做秘书工作一样的工作权利――做秘书并不用去领执照。
为了反对人们的歧视,法国、意大利、美国等国的妓女都举行过罢王和游行示威活动。2。世纪7。年代末,美国成立了一些保护妓女的组织,进行保护妓女的基本人权的活动,这些组织有旧金山的“抛弃旧道德组织”(GOYOTE)、纽约州的“纽约保护卖淫者组织”(PONY)、夏威夷的保护卖淫者组织(DOLPHIN)以及马萨诸塞州卖淫者联合会(PUMA)、西雅图卖淫者团体(ASP)、加利福尼亚的娼妓联合会等。
在卖淫问题上,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主张从社会背景上去理解卖淫现象。它认为,资产阶级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实质上就是卖淫关系――两个卖淫合成一个贞节。这是因为,在这种婚姻关系中包含有财产关系在内,是以婚姻形式表现出来的钱与性服务的交换。按照这一逻辑,街头的卖淫和有财产关系在内的婚姻关系之间只有形式的区别,实质是一样的――都是用钱来交换性服务,只不过一个是短期的,一个是长期的;一个是零售,一个是批发而已。因此,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的结论是,只有在推翻资本主义制度以后,才有真正的婚姻自由。
在大多数的社会和文化价值当中,女性的荣誉总是同对丈夫的童贞(virginity)、贞节(chastity)以及忠贞(fidelity)联系在一起的,可是激进女性主义却认为,在一个男权社会中,大多数女性都进入了以女性特征为其资本的服务行业,如保姆、服务员以及性对象。婚姻本身也是这样的行业之一。一切形式的男女交往互动都是卖淫形式的变种,无论是给男人做妻子,当秘书,还是做女友,都会起到维护男权统治的作用。激进女性主义之区别于自由主义女性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的一点在于,它坚持认为娼妓只能是女人,不包括男人和其他形式的有报酬劳动在内。
上述三个女性主义流派对卖淫行为看法各异,但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从女性的利益出发,它们都不认为卖淫是犯罪。在卖淫问题上分清犯罪与道德的界线是很有必要的,既然卖淫是一个道德问题,它就不再属于由法律来处治的范畴。由它所反映出来的是女性的地位高低、卖淫女性的道德水准和社会的道德水准问题,而不是刑事犯罪问题。
关于卖淫问题有一场著名的辩论,论辩双方都是女性主义者。由于论辩双方都采取了冷静而关怀的态度,道理又都讲得深刻,所以值得在此引证如下:
反对卖淫的一方有这样几个理由:
第一,在妓女和嫖客的关系中,性是个性的完全异化,使人变成了一架机器。第二,性和衣食住行一样是身体的基本的自然的需要,想满足衣食住行和性的要求并不低下,卖淫的错误并不在于对应当免费的事要钱,卖淫也并不比食品超市更不道德。但是,卖肉和卖“人肉”难道没有区别?在性活动中难道没有隐私、个性和亲密感是不适合于商业目的的?我们不能否认在卖肉的人和妓女之间有很大区别。人们对前者是尊重的,却认为后者是“不体面的”。嫖客不关心妓女的人性,只关心她的性表现,把妓女只看成是“一块肉”而已。第三,卖淫是男性对女性的性剥削,房产主和黑社会的保护人在剥削妓女。第四,服务和工作全都是身体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身体与自我意识也是不可分割的。妓女不能仅仅出卖其性服务,她也出卖其身体。第五,不应当拿性与衣食住行相比,因为没有后者会死,没有前者不会死。有时人有可能得不到衣食,但是性宣泄没有可能得不到。卖淫也不同于没有爱和感情的性关系,二者的区别不是在家吃饭和下馆子吃饭的区别,而是女性的自由与屈从的区别。性关系中的重要区分在于:性关系是自愿的还是强迫的。男女关系中最基本的问题不是性而是权力。卖淫是对男性作为性主人的公开承认,它将屈从作为商品在市场上出卖。
不反对卖淫的一方是这样阐述自己的立场的:
我们不应当认为双方自愿的商业性交易有什么错误,将爱与商业的性加以比较也毫无意义。认为卖淫和买淫关系中没有爱是反对卖淫的愚蠢理由。因为大多数的配偶并非双方有爱情发生的爱人。据统计,75%的嫖客是已婚男人,因此也并不能断言说婚内的性就是好的,婚外的性(尤其是嫖妓)就是坏的。与妓女的行为无论从伦理上还是美学上,都比无感情的夫妻性行为高尚。妓女的性服务质量也不一定低于“常规”的性行为。嫖客报告的对妓女的性感觉比婚内性关系的平均水平更高。妓女和嫖客的关系也不会因为是仅就人的一种基本因素做交易而必定是不好的。妓女并没有出卖她的身体和阴道,她出卖的只是性服务。一个有报酬的帮人清洗身体的护士与有报酬的妓女所做的事情没有什么区别。
有一位女性主义妓女写了一篇论述自己经验的文章,文中写道:我是个妓女――每一个女人的职业。她说,作为妓女要面临抢劫、暴力、强奸,甚至谋杀,为什么我干了12年呢?第一,以性换钱使妓女有了一种控制权,这种感觉不仅是指控制这一交易行为本身,而且是指控制她自己的身体和生活。通过与男性的讨价还价,商定的价格是双方认为最合适的,妓女并没有贱卖自己。他对她没有其他感觉,只是性宣泄而已,因此妓女用不着发誓忠实于任何人。第二,认为妓女出卖了身体是错误的,他并没有把她带回家,把她转卖掉,或者把她扔进垃圾堆。妓女在行为前、行为中和行为后全都掌握着自己的身体的所有权。她最多不过是出租了身体,而不是出卖。她们是以协商好的价格提供性服务。相比之下,与男性谈恋爱的女性比卖淫更容易被强迫,被强奸,还没有报酬。妓女要了报酬,所以不是强奸。强奸不是性,是男性对女性的控制。第三,男性权力控制每个女人,以致她认为,所有的女人都和她一样是妓女。在银行和在饭店工作的女性都和她一样是妓女。她出租身体做性服务,其他女人出租她们点钱和打扫房间的能力,办公室里的女人要用外貌取悦男人,还要被性骚扰。我现在不做妓女,在公司做职员,有一个公寓房,正在上学,有三只猫。我仍认为我是妓女,因为我是妓女。(Minas,364-366)
联合国文献在1959年(“关于个人和卖淫中的交易的研究”)提出,卖淫本身不应当是非法的。(Ericsson,367-370)根据这一精神,很少有国家将卖淫规定为非法,就连我国的刑法也并不惩罚卖淫者和买淫者,只惩罚强迫、组织、容留他人卖淫者。但是,在行政法规(如国家治安管理条例)中,却是禁止卖淫嫖娼的。一个社会不应当一方面允许卖淫,另一方面却剥夺人卖淫的条件,这只能导致妓女遭受更多的剥削。反对对妓女的剥削并不是反对卖淫。
女性主义还十分关注批判卖淫和批判妓女之间的矛盾。娼妓的人权难得保证,杀害她们受到的惩罚较轻或者比较不容易受到惩罚。妓女是男权制社会所有女性群体中最孤立、最污名化的,不但被整个社会贬低诅咒,还被警察、嫖客、皮条客甚至某些女性主义者贬低诅咒。(Chancer,168)
大多数国家规范公民的性行为是通过规范女性的行为,有些强调婚前贞节,有些强调婚后忠诚,使卖淫刑事犯罪化。虽然男妓一般占卖淫业的十分之一,但是一说卖淫总是说女性。男性从卖淫业获利,但却制定使之非法的法律。有些女性主义者尖刻地批评这种现象,认为也许这一法律的制定与男性的获利是相辅相成的。
自从我国实行改革以来,一些贫困地区的女性以卖淫为摆脱贫困的手段,在那里出现了“笑贫不笑娼”的情况。这同样反映了女性地位的低下,这是女性道德水准的下降和社会道德水准的下降。这种现象同一些女性“傍大款”做太太显然属于同一性质的问题,都是女性将自己的性服务作为商品出售的行为,只不过前者是短期的、多次性的零售,后者是长期的、一次性的批发。如果用法律手段来制裁,只制裁前者不制裁后者是不合逻辑的,而没有任何一个人会持后者应受到法律制裁的观点。由此推论,对前者用法律手段制裁也是不公平的。如果前述逻辑是完备的,我们只能得出如下结论:对付卖淫行为,只能采用提高女性地位、提高女性道德水平和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的办法,而不可采用将卖淫行为非法化、刑事化的办法来加以解决。正如沃芬顿报告所指出的那样:私人的不道德不应当成为刑事犯罪法制裁的对象。
综上所述,女性主义的卖淫对策有两项基本原则:
第一项原则是:卖淫非罪化以将伤害减到最少(拿非法化使妓女受剥削与非罪化相比,两害相权取其轻)。
第二项原则是:提高女性社会地位以最终消灭卖淫。
六、关子认识论与方法论问题的论争
1、女性主义认识论
女性主义的认识论所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究竟有没有可能创造出一种独立于一般认识论的女性主义认识论。女性主义认识论是女性主义与哲学十分艰辛的结合过程的产物。目前,虽然女性主义认识论这一新概念已得到承认,但不少人仍然认为,女性主义认识论哲学家与职业哲学家不同,女性主义认识论与“正当的”认识论不同,总的看来,女性主义认识论还没有被知识理论的正式圈子所接受。
女性主义的认识论是对男性中心(androcentric)认识论的批判。其批判矛头指向客观性(0bJectivity)、理性(rationality)、伦理的中立性(ethical neutrality)以及价值中立(Value-free)的神话。当女性主义者讨论到理性问题时,总要追溯到亚里士多德的理性观念,他把奴隶和女人视为理性不健全者,认为根本不值得对他们做出评论;他倒是曾讲到过理性和感情如何共同造就了身心健康的个人,可惜理性的概念一直是性别化的:理性化的男人和感情化的女人。
女性主义认识论对理性和客观性的批判有这样几个角度:首先,它认为所谓理性和客观性的认知主体是男性中心的,所以并不是真正客观的;其次,它认为纯粹的客观性是不可能的;最后,它为非理性和主观性正名。
首先,关于认知主体问题。
女性主义指出,那些自以为独立客观的认知主体实际上是一个小小的特权群体――他们是一群受过教育的、通常是富有的白种男人;女性主义批判了他们所谓的客观性、价值中立和普遍性,认为这些都是以男性为中心设计出来的,是根据典型的中产阶级白种男性的经验设计的;它压抑了这样一种可能性,即认知者的性别在认识论上是重要的。女性主义认识论反对后实证主义,反对以实证调查作为获得知识的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的观点,不相信对事物普遍适用的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是可以被发现和确定的;并且认为,只要这种观点还在大行其道,就不可能有女性主义认识论的地位。她们认为,男性把自己对世界的描述混同于绝对真理,把男性的偏差隐藏在中立和客观的表象之下。
女性主义认识论指出,西方哲学中所谓的理性和客观性排斥了女性和下层阶级的经验与特点,其中包括情感、事物间的联系、实践的感受和特殊性。它是系统地排斥他者(otherness)的产物。女性主义主张权力的分散,她们认为,过去认知主体(男性)的主体地位的丧失,使他们对文化少数派感到恐惧,他们拼命反对后现代主义,为自己特权化的认知地位辩护;他们拼命排斥女性、有色人种、下层阶级和同性恋。女性主义认识论因此特别提出,应当将以下五种因素中处于不利地位的人群加进认识的主体中去,它们是:性别、种族、民族、阶级和性倾向。女性主义认识论批评过去那些被公认的客观的科学对女性生活和身体的描述中的许多错误。
女性主义不仅抨击男权主义认知主体,认为他们不可能客观,而且赞美处于边缘地位的认知主体,认为这一地位对认知过程有利。有关在认识论中存在着特权地位与边缘地位的理论并不是女性主义首创的。西方女性主义运动的第二次浪潮将这一理论的发明权归功于新左派,他们虽然否定了马克思把认识的特权赋予无产阶级这一个阶级的做法(只有这一个阶级由于其所处地位才能认识到社会的发展规律),但他们仍然相信,处于社会边缘地位的人与那些处于社会中心地位的人们相比,在认识论上更为有利,也就是更容易看到事情的真相。事实上,不少女性主义者讲到女性时,就像马克思讲到无产阶级时一样,用的是同一种叙述模式。由于女性主义认识论强调认知主体的立场,因此又被称为立场认识论(Standpoint epistemology),有条件的知识和身份政治。
其次,关于客观性究竟有无可能的问题。
长期以来,西方的认识论建立在实证主义的对事实的认知之上。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都是如此。经验的世界一般被当做客观的世界,它是由内在规律加以控制的,这一规律是自然形成的。
在最近的2。年间,由于后现代主义的出现,人们对纯粹的客观性产生怀疑,并围绕客观性这个问题展开激烈的讨论,其中包括究竟什么是客观的,什么不是客观的?我们需不需要去追求客观性?我们是否有可能得到客观性?我们如何得到客观性,等等。在这一争论中,双方的分野是:实证论者对目的论者;客观论者对解释论者;现实主义者对结构主义者(其中包括后结构主义者)。女性主义认识论对于观察的客观性质疑,认为人的偏见与预期会影响到观察的结果。她们引用一个研究的结果来说明这一观点,在这项研究里,观察者被要求数扁形虫蠕动的次数。研究者让一半观察者预期有大量的蠕动,让另一半观察者预期有很少的蠕动,结果前者比后者报告蠕动的次数多一倍。这一研究结果被解释为,你预期什么就会观察到什么。
社会建构理论出现之后,实证主义的观点受到了强烈的质疑:认知并不是客观的、无偏见的、非政治的过程。学术范式就像人类意识的其他形式一样,是特殊世界观的表达。在认知过程中去除人的主观性的目标从来就没有达到过。最激进的社会建构论甚至认为,就连现实都是由话语创造出来的,关于现实的知识就更加是人类的创造物,知识只是关于某事的叙事和文本,甚至是某个群体的信仰。
福柯指出,现代知识是用一套正规标准来规训个人和群体,促使我们自我监视,以符合这些标准。我们的主体性是由社会建构起来的,我们的价值观甚至我们的自我意识都是某时某地的权力关系的产物。人类选择这种理论还是那种理论并没有理性的基础。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是将客体融入主体。客观真理并不存在。福柯的这一思想是振聋发聩的,具有雷霆万钧般的冲击力、震撼力和颠覆性,因此,这一思想的影响被称为“认识论电击疗法”。
女性主义者向传统的男权主义认识论提出挑战,她们在科学研究的各个领域揭示出,所谓客观性往往不过是皇帝的新衣。她们认为,当今世界上占据统治地位的现代认识论的渊源可以追溯到启蒙主义;自欧洲的启蒙运动以来,理性的概念就超越了其他一切概念,占据了统治的地位,人们全都相信人性的进步和相信科学方法在发现真理方面的至高无上的地位。社会科学对公众关于什么是真理、如何发现真理一直有着持久而强大的影响力。在西方思想界,一向是理性高于感情,客观高于主观,精神高于肉体。随后,它同实证主义一实验主义原则混合在一起,自我认定为纯粹客观和价值中立的认识论。
女性主义认识论提出这样的问题:客观性能够得到吗?值得去追求吗?很多的所谓“事实”都只不过是事物的一个横断面,既脱离背景,也缺乏整体性。例如,性别特征就被视为个人特征,而没有被视为制度化的社会实践的产物。在心理测试或社会学的问卷调查中,调查者让被调查者回答几十个问题,然后就把这些回答当做“事实”来看待了。这样的“事实”其实是实验和调查创造出来的,并不是人类生活实践的内在“事实”。
女性主义认识论批判了客观主义认识论的五大前题:第一,方法、程序和技术被当做价值中立的工具;第二,知识是有范围、分领域的;第三,存在着判断某种知识的有效性与真实性的标准;第四,知识是可以跨越时间和空间的永恒真理;第五,尽管知识是由个人获得的,但它却不是独特的和个人的,而是具有普遍性的。
女性主义认识论认为,人文社会科学中出现的“理性危机”是发人深省的,它具有认识论、方法论和政治的含义。它认为,危机发生的主要原因来自精神(及纯粹概念)超越肉体的历史特权。理性危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研究的客观性不再令人信服;像自然科学模式一样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实际上是不可能获得的:长期以来,以人类为对象的科学研究试图产生实证主义版本的“人类科学”,典型的例子有行为心理学和统计社会学,试图把研究对象――人性――缩小为物质对象,但并不是十分成功的;人文社会科学日益面临着理性自我认知的不可能性,这是一个两难命题――如果不能排除自我,理性中就必定含有非理性的内核;知识无法理解自身作为知识的自我发展过程;不可能在相互竞争的由不同立场产生出来的方法和范式中作出理性的选择。
然而,在女性运动内部也有人怀疑“理性危机”的说法,怀疑仅凭感觉、诗、神秘的沉默就能够取代理性。这种观点认为,发生了危机的并不是工具理性的可信性,而是它一向拥有的特权地位,是工具理性的统治程度。女性主义不应当从根本上否定理性,而应当反对理性的狭义的工具概念,以及过去人们加在理性问题上的性别归属――理性是有性别的,它是属于男性的。
最后,看一看女性主义认识论是如何为非理性和主观性正名的。
面对着哲学和科学中那种排斥和仇视女性的传统,女性主义者发明出新的更适当地了解世界的方法。一些女性主义者认为,休谟(Hume)的认识论同这种新的女性主义的认识论最为接近,因为他主张将道德与美的判断同事实与数学的判断结合起来。
在西方文化中占统治地位的实证主义把知识对象划分为两个论域,即事实的论域与价值的论域。它认为,价值判断是不能够被证实的,因此是无意义的,不应当让价值判断来歪曲事实。它认为,科学研究的主要目的就是在事实这一论域中发现事物所以形成的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实证主义方法不仅要适用于自然科学,还要适用于人文社会科学。这一认识论的前提是:假设存在着一种普遍的、同质的和基本的“人性”。但是,女性主义认识论却认为,人是社会的产物,是历史的变量,是被权力关系塑造出来的,不是天生如此一成不变的本质的存在。
女性主义认识论认为,客观主义的认识论是危险的,解决这种危险的办法是把主观性考虑进来。它在争论中提出这样的问题:为什么有政治导向的政治学研究能够得出比价值中立的生物学、社会科学研究更加准确的结果?为什么那些为女人而做的研究能够解答其他自然和社会关系的问题?它的回答是:人的社会经验不是性别中立的,因为它是有性别的人们的实践。
女性主义的认识论的一个典型形式是立场理论(standpoint theory),这一理论反客观真理论之道而行,公然标榜认知的主观性和观察事物的立场。正如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具有工人阶级的立场,女性主义认识论也公然承认自己的女性立场。
在一些认识论的具体问题上,女性主义也向传统认识论提出了挑战。例如,女性主义科学哲学家凯勒(Keller)提出一个问题:为什么科学界在单因性关系和交互作用这两类对事物的解释中特别偏爱单因论,总要为复杂的现象寻找一个最主要的影响因素?为什么在线性简化论和互动论当中它也总是偏爱前者?(Keller,1990)
福柯的认识论同女性主义的认识论十分接近,主要是他那种被压抑的话语的感觉与女性主义十分接近。但有些女性主义者提出,女性主义应当超越福柯,要从理论上说明有这样一种可能性,即人可以拥有一种非话语的感觉,这将是人的主观性的最终胜利;她们说:我们必须紧紧抓住自己那些难以用语言加以表达的感觉。(Ramazanoglu,94)
2、女性主义方法论
谈到女性主义的方法论,不能不首先提到获得许多女性主义者竭诚赞赏的一个关于女性主义研究的定义,那就是:对女性的研究、由女性来做的研究、为女性而做的研究(on,by,and for women)。另一种与此类似的提法是:由女性来做的研究、关于女性的研究、为女性而做的研究(by,about, and for women)。(Miller,33)由此观之,女性主义方法论完全不害怕被人攻击为不客观、不科学,反倒对自己的倾向性直言不讳。
有一种传统观念认为,只有男性可以拥有知识,女性只能拥有经验,而经验是低于知识的。可是女性主义的研究坚守主观性和个人经验的价值。有女性主义者主张:“所谓女性主义的研究绝对是并且必须是由女性所做的研究,因为在女权意识和女性主义之间有着直接的联系。”(Reinharz,3)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男人虽然可以支持女性主义,但不可以成为女性主义者,因为他们缺乏女性的经验。
但是也有一些人认为,男人也可以成为女性主义者,也可以拥有女权视角。有人甚至认为,男人研究女性会更客观,其结果更加可信,也更容易得到认真的对待。这就像由白人来研究黑人的家庭,就比由黑人来研究同一题目被人认为会更少“偏差”;相反,由黑人来研究白人则不但不会被人认为较少偏差,而且会被视为出于“黑人视角”。按照这一逻辑,似乎“高等”的群体可以研究“低等”的群体,其结果会被视为更加可信。比如,男人研究女人,白人研究黑人,异性恋研究同性恋。女性主义方法论认为,由“高等”人群去研究“低等”人群,由有特权的人群去研究被压迫的人群,这种做法很容易造成被调查者的客体化、“他者化”。为了反对将被调查对象“他者化”,女性主义质疑居特权地位者对受压迫者的研究资格。从女性主义方法论的角度看,早期人类学就是典型的帝国主义意识形态的产物,它居高临下地去研究“野蛮人”的文化,充满了种族或民族的优越感。正因为如此,研究者总是倾向于“往下”研究,而不是“往上”研究,因此在西方世界中,就很少有关于上层白种女性的研究资料。
这种把人群分等级的研究方法肯定是错误的,但是如果只分内外不分上下地看,由圈外人来研究某一群体似乎的确比圈内人来研究好些,前者至少不应当比后者更差,如果不会更好的话。当然他们必须首先克服对研究对象的偏见以及对研究对象不熟悉的弱点。可是,又有多少研究者在研究某一事物之前对它已经是非常熟悉的呢?从这个角度说,平等的观念和态度也许是社会研究方法的唯一出路。
女性主义研究对方法论领域的贡献可以被概括为两个方面,一个是研究领域的拓宽,另一个是研究方法的创新。女性主义的研究开拓了如下研究领域和新方法:第一,对特殊群体的研究,例如对上层女性的研究;对农场农妇的研究。对日裔美国女性的研究;对美国南部奴隶女性的研究;对美国印第安混血儿的研究;美国社会学家芭丽(Kathleen Barry)研究了性奴隶现象;还有人类学家研究了印第安医师,研究了世界著名的女恐怖主义者等等。第二,对特殊行为的研究,例如,对养家这一行为的研究,对改进社区环境的研究。第三,开创了研究资料的新形式,例如,关于女性的主观社会经验的资料,关于女性主观自我的资料等。(Reinharz,219)
在女性主义看来,传统的社会研究关注的仅仅是男性的社会生活。社会科学关注人的物质需求(马克思主义),性需求(心理分析),死亡焦虑(神学和世俗哲学),但是忽略生育现象,忽视对养育、人性发展、情感和亲密关系的理解,忽视私领域中的日常生活。由于公领域和私领域的划分,社会研究将政治、经济及其相关机制定义为比私人领域更具有社会性。从抽象结构角度论述大型社会体制的研究被视为“宏观”的,是更重要、更有价值的;而对个人的、人际关系的、情感方面的研究被视为“微观”的,在学术上不重要的,价值较低的。
女性主义的跨文化研究也有其独特之点:首先,它承认文化独特性的重要性;其次,它强调深入研究异文化的必要性;再次,它强调处于不同文化中的女性之间的共性;最后,它强调对研究资料作批判评价的必要性。它特别注重对女性主义研究中种族中心主义(ethnocentrism)的批判,反对忽略第三世界女性的倾向,批判那种以美国的中产阶级白种女性为全世界女性的代表的倾向。
女性主义研究的访谈方法偏爱半结构化的访谈方式(Semi-structured interview)。这是一种定质的(quantitative)数据收集技术。它既不同于采用参与观察方法的民族学方法(ethnography),也不同于传统的在调查者与被调查之间缺少互动的大型结构性调查(survey research and structural interview)。
女性主义研究的方法注重权衡访问熟人与访问生人的利弊。例如在美国,有些少数民族女性只愿接受熟人的访问,不愿回答生人的问题,因为她们害怕移民局的查询,对陌生人容易产生不信任感和敌意;相反,有的堕胎女性只愿接受陌生调查者的访问,在性问题的调查上也是这样,在这类情况下,调查者是生人更能使被调查女性感到轻松,容易讲出真情。
在女性主义研究方法中,也存在着亲近调查对象与同她们保持距离这二者之间的两难处境问题。如果同调查对象过于亲近,可能会感情用事,歪曲事情真相;如果同调查对象保持距离,又远离了“为了女性而研究女性”的原则。女性主义研究方法主张,研究者在研究过程中不应避开对调查对象做出个人反应,并且认为在研究中做出个人反应是有益处的。例如,在调查访问被虐待女性的过程中,研究者做出的个人反应完全可以成为研究的一部分。为什么有必要对调查对象做出情感反应呢?因为研究者的情感反应有助于打破调查对象对现状的困惑感和麻木感,而且研究者本身也需要得到对方的支持。此外,做出个人反应会给研究带来整体感。她们强调这正是女性主义研究方法的特点,她们认为:“归纳的方法对于理解有机体是不合格的,无论这些有机体是蜘蛛、星鱼还是女性;我们只有用一双饱含爱意的眼睛去看,才能理解有机体。”(Reinharz,3)
女性主义研究的方法论在伦理方面提倡调查者帮助被调查者,这在传统调查方法中是被完全忽略了的。在1980年代,女性主义学术研究的特点就在于,它是与社会活动相结合的。与过于强调价值中立的研究相比,女性主义研究是有价值导向的研究(value-oriented inquiry),研究的前提是为了改善女性的状况。大多数女性主义学者都有这样一个特征,那就是,她们认为目前的社会状况是需要改变的。
女性研究在传统的研究方法之外,创造出一些新的方法,如口述史的方法。口述史的方法可以在了解事实与行为的同时,发现被调查者的情感与主观性。这一方法促使女性主义者们去了解象征互动主义(symbolic interactionism),使她们更加关注过程,而不太强调结构,拒绝那些貌似中立和客观的研究,并在研究过程中使女性从单纯的客体变成研究的主体。历史上最早记录女性生活史的做法始于1890年,它的第二次浪潮是20世纪60年代末期。但是,口述史的方法在主流社会学中处于边缘地位,这种凭主观抽取调查对象的个人研究被主流社会学认为价值很低。
女性主义研究偏爱口述史方法的原因有以下几种:首先,为了发展女性主义理论;第二,为了表示对他人的敬意,例如,有些俄裔的移民喜欢用口述史的方法来记录她们祖辈人的生活;第三,为了社会正义,为了让人们通过这种叙述听到那些在某一社会中被大多数人忽视的人们的声音;第四,它有助于社会各阶层之间的理解与沟通,能够使中上层女性加强对下层女性的了解;最后,它能够揭示出某些事件在女人眼中的意义。
对女性个人生活史的访问和记录受到女性主义的高度重视,认为使用这种方法能够打破已有的边界,创造出新的公众话语。由于在过去的公众话语中,男性为主的色彩很重,因此女人的生活史在公众话语中的出现比起一般的个案生活史更具有特殊的意义。它有助于打破以男性话语为主的公众话语,使两性的话语在公众话语中都占有一席之地。
传统的社会调查方法把人分为调查者和被调查者,把被调查者变成不可能对社会现象有任何提示的客体。而女性主义则主张将对被调查者的控制改变为一种密切的关系,例如请女性用自己的话语表达她们自己。女性主义方法论相信,通过对调查对象的情感支持,能够得到更好的数据和对事实更富有意义的理解。做女性主义研究的唯一正确的方法应当是从女性的生活经验出发,使用定性研究的方法,并且不轻易做出强有力的宽泛的理论概括。(Chafetz,37)
在传统观念中,定量的研究方法一向被视为“硬方法”(hard metho――dS),如大型问卷调查和数据分析;相反,定性研究方法则被视为“软方法”(soft methods),如民族学方法(ethnographies)、深入访谈方法和观察法。女性主义者批评统计学,视之为“男权文化中所谓‘硬性事实’的僵硬定义的一部分”(Eeinharz,87),并主张女性主义的研究只应采用定性方法,不应采用定量方法。例如,心理学家格拉汉(D。Graham)和劳玲(E。Rawling)就断然否定任何自称属于女性主义研究的定量研究。她们将研究分为三类:女性主义的、性别主义的(sexist)和非性别主义的(nonsexist)。“女性主义的研究视角以定性为主,一旦采用了定量的技术,女性主义研究者总会感到需要为此表示歉意;而性别主义和非性别主义的研究视角却是以定量为主的,一旦采用了定性技术,研究者也总会为其研究将缺乏科学的严谨性而表示歉意。”(Reinharz,87)
在社会学研究中,使用实验组和对照组的实验方法一向被当做检验假设的最佳方法,但是恰恰是这种方法,忽略了人性的复杂性,也往往会忽视被试者的性别、种族和阶级特征对实验结果可能产生的影响。与定性研究相比,定量研究方法往往将复杂的思想和经验缩减成为可度量的变量,从而牺牲掉了整体的意味和对事物整体的理解。
但也有人忧心忡忡地提出,如果女性主义社会科学家们拒绝使用定量的方法,将会使她们自己被迫处于这一学科的边缘地位。据统计,美国的心理学研究目前有71%采用实验的方法;在美国的主要社会心理学杂志发表的文章中,采用实验方法的占到78%。如果完全否定实验方法,女性主义心理学将不可避免地处于心理学研究的边缘地位。
对女性主义方法论的批评还包括:女性主义研究方法的不可能性。因为研究者和被研究者之间的不平等地位是不可避免的,研究者可以选择对调查结果的报告内容,可以随时撤出现场,可以控制对资料的最终解释权。此外,定性研究方法往往样本很小,同质性强,代表性差,不能代表那些工作时间固定、家务繁重和不善言辞的人。(Chafetz,37)再有,定性研究对理论和政治运动的作用和影响往往比较小,这些都是女性主义方法论遭遇的障碍和问题。
因此,不少女性主义学者反对完全排斥量化方法的倾向,认为不应该排除量化和实验方法。她们指出,女性主义方法论与男权主义的方法论的区别只不过在于,前者乐于承认和采纳范围更广的方法和技术,其中包括那些并非不严谨只是不那么僵硬的方法和技术。
总之,女性主义的方法论不仅不标榜价值中立,而且还认为,每个人做研究时都不可避免地要在三个方面受到价值观的影响:如何选题、如何做这项研究、如何解释研究结果。应当指出的是,持有这种观点的并不仅仅是女性主义者,不少方法论专家也同意这种看法。
其实,女性主义首先是一种观点,而不是方法。但是的确有一些研究方法是女性主义所看重的,它也创造了一些新的方法。在我看来,即使是由女性主义者或从女性主义立场出发创造出来的方法,也都应当以进入整个研究方法的武库为目标。换言之,它应当努力成为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方法,所谓普遍意义有两个内涵:其一是它也可以适用于除女性研究领域之外的各种研究,其二是它可以由女性主义者之外的其他研究者普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