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卷主要内容是耶稣的七个公开的神迹:A.在加利利迦拿婚筵中将水变为酒;B.治好大臣的儿子;C.治好毕士大池旁的一个残疾病人;D.用五块饼两条鱼让五千人吃饱;E.耶稣在加利利海面上行走,救门徒脱离风暴;F.治好生来瞎眼的人;G.叫拉撒路从死里复活。除了这七个公开的神迹外,耶稣在复活之后,为门徒行了第八个神迹——奇妙地捕到鱼群。约翰所记的大部分是补充性的资料,其中有百分之九十二是其他三部福音书所没有的新资料。虽然如此,约翰最后仍然说:“耶稣所行的事还有许多,若是一一地都写出来,我想,所写的书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约翰写这书的目的,就是要叫他的读者能相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四十、《使徒行传》
《使徒行传》共二十八章。一般认为,《路加福音》和《使徒行传》的作者都是路加。
该卷卷名初为“行传”,而未提到“使徒”。因为该卷书并未记载使徒的全部历史。有几章描写了彼得和约翰的工作,其余的章节则记载了保罗的悔改和传道工作,直到他第一次在罗马被囚。所以该书并没有完整地记叙任何一位使徒的工作,也没有讲到大多数的使徒。在十二个使徒中,只有彼得、约翰和雅各在叙述中占有主要地位。书中大量篇幅用来记述保罗。他虽然身为使徒,但不是原来的门徒之一。所以采用“行传”为卷名。
《使徒行传》是《新约》中惟一的一本历史书,记载了在紧接着耶稣基督受死、复活、升天之后的一段日子的教会历史。《使徒行传》是《路加福音》的自然延续,记载了教会的神学历史与发展过程,即基督教由耶路撒冷传至罗马这一阶段的历史。
路加概述了教会如何一步一步地摆脱犹太教的限制,从犹太教的一个分支发展成为一个国际性的宗教,直到保罗能够说福音已“传与普天下万人听”。路加记载了成千的犹太人,包括一些祭司,很早就接受了福音。逼迫使腓利把福音传给撒玛利亚人和部分犹太化的埃提阿伯(埃塞俄比亚)人。他述说彼得如何传道给罗马百夫长哥尼流。他强调了塞浦路斯人和古利奈人怎样第一次向非犹太人传道;在打开了门户以后,保罗和他的同工又是怎样向大批外邦人传道的,他们又是怎样在彼得和雅各的帮助下,确认了外邦信徒不需要遵守犹太教的仪文。在《使徒行传》的最后,他生动地描写了福音传遍了罗马帝国的东部。他看见基督教成为一个主要由外邦人所信奉的宗教。
四十一、《罗马书》
《罗马书》共十六章,又译《罗马人书》,全称为《保罗达罗马人书》,简称《罗》。它是由使徒保罗写给当时在罗马的教会的一封信,内容包括他对基督教信仰尤其在罪及救恩等问题的独特见解。《罗马书》显然是保罗第三次外出传道,在哥林多逗留的三个月时间里写的。许多学者认为这次行程发生在公元57-58年的冬季,也有些学者认为更早一些。
《罗马书》写于哥林多的依据是保罗提到了该犹和以拉都,以及他推荐非比,说她在哥林多东部港口坚革哩教会中担任特殊的工作。保罗写《罗马书》时,快要回巴勒斯坦去了。他携带马其顿和亚该亚教会的捐款,要送给耶路撒冷基督徒中的穷人。他想此行以后去罗马访问,然后再去西班牙。他虽然一直想去访问罗马帝国首都的基督教会,却未能成行。他认为自己已经完成了在亚洲和希腊的传道工作,就急于往西去加强意大利的工作,并把基督教传到西班牙。为了完成后一个任务,保罗希望得到罗马信徒的祝福和合作。他预料到自己的这次访问,就给他们写了这封信,以清楚有力的言辞概述了福音的伟大原则。
《罗马书》的主题是人类都犯了罪,以及上帝普及全人类的恩典。它提供了一种方法,使罪人不仅能得蒙救赎,而且能恢复到完全和圣洁。这种方法就是信靠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他曾死而复生,永远活着,从事调停和恢复的工作。
保罗在写《罗马书》的时候,心中所想的都是他与犹太教师所争论的问题。他把基本的问题都一一提了出来,然后广泛地阐述了罪以及上帝应付罪的计划。对所有这些问题,他先说明所有的人,不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这是无可推诿的,因为所有的人,不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都曾接受上帝旨意的启示,所以众人都被定了罪。罪人根本不可能摆脱这个命运,因为他们处在堕落的境况中是没有办法顺从上帝旨意的。依靠律法的人试图顺从上帝的律法,不仅注定要失败,而且会表现出一种高傲自大,自以为义的精神,不肯承认人的软弱、不需要一位救主。只有上帝能提供救法。他牺牲了自己的儿子来提供救法。所求于堕落人类的只是运用信心,凭着信心接受遮盖他过去罪恶的恩惠,凭着信心接受过公义生活的力量。
这就是保罗在《罗马书》前几章所阐述的福音。《罗马书》后面几章谈论福音实际应用于选民和教会信徒有关的若干问题。
四十二、《哥林多前书》
《哥林多前书》共十六章,这一简短的卷名见诸于现存最早的《哥林多前书》抄本,写于公元3世纪左右的切斯特·比提纸莎草《圣经》抄本,原书并无此卷名。一般都认为该卷书系保罗所著,是保罗写给哥林多教会的四封信里的第二封。
哥林多的古城位于连接伯罗奔尼撒和希腊大陆的地峡上,作为一座重要的商业城市和海上航路的要道,骄奢淫逸成风,以致“哥林多”一词就成了“耽于声色”的代名词。“哥林多化”就用来指“奢侈淫荡”。
哥林多教会是在保罗第二次外出传道时建立起来的。保罗在这里度过了至少十八个月的时间。他的工作虽然辛劳,却取得了成果,一个兴旺的教会建立起来了。教会建立以后保罗不在的三年时间里,发生了许多问题,引起了保罗的注意。
首先是教会分了派。其次,许多已经放弃了罪恶行径的哥林多教友,生活在淫乱的哥林多人中间,现在又恢复了以前的生活习惯。一些人还怀疑耶稣复活的事实和方式。
这封书信的主题有两个:A.责备堕落的行为,这种堕落是因在教会中引进败坏福音教训的行为而造成的;B.阐述了信徒们要求澄清的有关信仰和行为的若干问题。保罗对罪恶并没有表现出宽容的态度。他在责备罪恶时十分公正,没有以任何方式掩盖罪恶。他严厉而坚决地斥责离开正路的行为。在揭露错误,斥责教会里日益滋长的不法行为的过程中,时时表露出一位圣徒所怀的同情、怜悯和温慈。他的一颗爱心始终在设法拯救堕落的人,找回迷路的人,医治受伤的人。
保罗知道改变和征服人心的乃是爱,而不是武力和强迫。所以他在给哥林多教会动了属灵的“外科手术”以后,就敷上了温柔慈爱的油膏。13章中所出色阐述的基督徒之爱,特别表现了这一点。书信从教诲的立场论述了一些实际事物,如婚姻、吃祭偶像之物、教会礼节中的行为、圣餐、属灵恩赐的恰当运用等。
这封书信在保罗所有的书信中是“内容最丰富、最富有教育意义、最有力”的一封。
四十三、《哥林多后书》
《哥林多后书》共十三章,是《哥林多前书》的延续。
使徒保罗着急知道哥林多信徒对他上一封信的内容有何反应,尤其是关于教会如何处理犯罪之肢体的问题。因此,他离开以弗所,前往特罗亚,盼能见到提多。遇不上提多,他便再到马其顿去。提多在那里为他带来好消息和坏消息,促使保罗写这封信。
信的前面部分讲到哥林多教会如何接受他的前一封信,回顾了上一次所讨论的若干问题。遵照保罗的指示,教会已经开除了乱伦的人。现在他指示如何得回犯错的人。
信中强调了马其顿和希腊各教会为穷人募集的捐款。保罗很关心这个计划,因它会使外邦和犹太的基督徒团结在一起。外邦的信徒通过这个计划会看到犹太基督徒为把福音传给他们而作出的牺牲,而犹太信徒也会看到,这些奉献无声而有力地见证了弟兄相爱的精神。然而哥林多教会在这件募捐的工作上疏忽了,使募捐工作远远落后于马其顿的各教会,也许是因为专注于纷争和不良行为的结果。在这封信中保罗发出最后的呼吁,要求他们立即行动起来。
《哥林多后书》的前9章主要是感谢和称赞,后4章则比较严肃地替自己辩护。有人说前几章是写给接受保罗规劝和责备的多数人,后几章是写给那些反对他在教会中恢复和睦精神的少数人。保罗千方百计地证实自己的权威,为自己在他们中间的做法辩解。为了证实自己的使徒身份,他谈到了自己从主所领受的启示和异象,他为主耶稣所受无比的苦楚,以及盖在他工作成果上上帝悦纳的印章。保罗在给哥林多教会的信中讲到某些假使徒,也许就是教会中的少数成员时所用言辞之厉,至今仍有其影响力,这是在他给其他教会的书信中所没有的。
这封信的内容与《哥林多前书》大不一样。前书较为客观和实际,后书则较主观且带有个人风格;前书的语气镇定而谨慎,后书则反映了保罗急切盼望着哥林多的消息,提多来到后给他带来的宽慰和欢乐,以及他有效地处理教会问题的坚定宗旨。前书反映了哥林多教会的情况,后书表现了使徒对教会的热情。虽然后书的主要目的不是谈论教义,像《罗马书》和《加拉太书》那样,但它仍阐明了一些重要的教会真理。
四十四、《加拉太书》
《加拉太书》共六章,是一封保罗写给加拉太教会的信函。
加拉太是罗马的一个省,位于小亚细亚的中部,居民多为高卢族,也有犹太人及其他种族的人。加拉太南部有彼西底的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特底等城,保罗第一次旅行布道时曾到过这些地方传道,多人接受福音,以后成立了教会。加拉太人重感情、冲动善变,保罗在那里时,他们很热心地接待他;以后有犹太律法派的假师傅来到加拉太,叫外邦人要受割礼,并遵守摩西的律法才可以得救。许多人接受了这种教训,保罗一听见这事,就立即写这封信加以驳斥,并阐明福音真义。
《加拉太书》的主题是因信耶稣基督而得到公义。这与犹太人的看法是对立的。犹太人认为公义是靠着犹太法律体系所规定的“行为”而获得的。这封信宣扬上帝已经借着基督成就了拯救人类的工作,断然批驳了人能靠着自己的功劳称义的观点。信中彰显了上帝白白的恩赐,与人类自救的企图形成对照。
保罗和加拉太异端教师们争论的主要问题是:遵行犹太教的仪式和规条就能使人得到上帝的悦纳吗?保罗认为基督徒既然“凭着应许做儿女”,就是“承受产业”的人。他们在基督里成为新造的人,“被圣灵引导”,因着信,基督活在他们心中,上帝的道德律法写在他们心里面。他们不再像没有长大的孩子,需要“训蒙的师傅”来引导他们。
保罗解释说,福音的应许原是以立约的形式向亚伯拉罕发出的,公元430年以后上帝所启示的律法并没有改变立约的内容。律法的颁布并不是用来代替所立的约,或者提供另一种得救的方法,而是为了帮助人理解和掌握上帝恩典之约的内容。“律法”并不像犹太人所想的,本身是目的,它是引导人根据立约的应许在基督里得到救恩的一种手段,即“训蒙的师傅”。“律法”的目的是引人归向基督,而不是向他们打开另一条得救的门路。可是大部分犹太人自愿留在无知之中,不明白上帝使人因信基督而称义的计划,用“行律法”来确立自己的义。
保罗进一步解释说,上帝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为外邦人提供了救恩,而“律法”并没有这种功能。所以外邦人是借着相信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而不是借着“律法”得到救恩的。
《加拉太书》中的“律法”既包括道德律法,也包括仪文律法。事实上,仪文律法若没有道德律法就毫无意义。仪文律法在主被钉十字架时就已废止,可是道德律法——十诫——仍充分有效。人们举行献祭仪式却不知道这是象征着基督。所以基督徒不论在什么程度上犯了靠自己的努力遵守十诫来拯救自己的错误,他们都是从恩典中坠落,“被奴仆的轭挟制”。对于这样的人,“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加拉太书》的警告适用于他们。基督徒守十诫,不是为了得救,而是因为他已经得救。只有一个得救的人才能遵守十诫,因为有基督活在他的心中。
《加拉太书》的警告也适用于那些为了在上帝面前达到更高水平的义,就严格遵守有关基督徒生活的标准,如服装和饮食方面的种种人为规定。基督徒应当遵守上帝的一切命令。可是他这样做的目的不是为了在上帝眼中蒙悦纳,而是因为他借着信靠耶稣基督的救恩成为上帝的儿女后,在生活上与上帝所表达的旨意和谐一致。
《加拉太书》对今日教会最重要的教训与保罗的时代是一样的,即只有借着单纯地信靠基督的功劳才能得救。人所作的一切,都无法提高他在上帝面前的地位,增加他获得宽恕和救赎的机会。律法不论是道德的还是仪文的,都无法救他们脱离所处犯罪的状况。这就是保罗的“福音”和犹太教师们的伪“福音”的区别。
《加拉太书》最后规劝人不要滥用因福音而新获得的自由,而要过圣洁的生活。要以基督徒的爱心引导加拉太人防备假虔诚的精神,善待那些陷入错误的人。教会应当表现出善行来,就是圣灵的果子,但是绝不可以用善行来代替信靠耶稣基督拯救的功劳。
四十五、《以弗所书》
《以弗所书》共六章,这是公元62-64年保罗在罗马监狱中所写的第一封书信。其是由推基古送出去的,与《歌罗西书》、《腓利门书》属同一时期。
保罗写这封书信的时间和环境构成了他信息的背景。嗜血成性的尼禄当时在位。他放荡、奢侈而又凶残。在这种混乱的形势下,经过思考,保罗发表了他最高尚的言论之一,叙述了那唯一能恢复人类和平和团结的信仰。这封信在保罗写给教会的九封信中被称为“新约的阿尔卑斯山”。
《以弗所书》的主题就是在基督里的合一。他所致信的教会里有犹太人和外邦人,有亚洲人和欧洲人,有奴隶和自由民——代表着这个四分五裂的世界中各种各样的人,他们都要在基督里恢复到团结统一。这就要求个人、家庭、教会和整个人类的统一性。在每一位信徒的生活上恢复了统一性就保证了上帝整个宇宙的统一性。在整封书信中合一的主题是含蓄的,而不是明言的。
保罗呼吁所有的人要有最好的品格和行为,不仅在教义和组织上达到统一,而且在元首基督里,在基督奇妙的身体——教会之中达到合一。保罗在这封信中对恩典要比信心谈得多。在他的早期著作里,他强调的是个人与得救的关系。在这封信里他则强调团体、教会和身体。他讲述了“在基督里”,而不是“借着基督”所成就的;讲到基督活在信徒心里,而不是基督被钉十字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