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进步的根本原因取决于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推动社会进步的决定性力量是人民群众为自己利益奋斗的行动。同样,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的根本原因是人民群众对自己精神文化利益的诉求,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的决定性力量是人民群众为实现自己精神文化利益奋斗的行动。精神文明属于意识形态范畴,存在决定意识,社会的物质存在决定着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的需求。比如,现阶段我们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作为契约经济,反映到思想道德领域中主要是要讲“诚信”,守信誉。讲诚信对经营者与消费者都有利,不讲诚信对经营者与消费者都有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这一职业道德就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利益,建设“诚信社会”就应当成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任务。只要把这个“利益”问题向群众讲清楚,群众就会跟着我们去搞这个建设;只有有了群众的积极参与,诚信社会才能够建成。又比如,随着经济的发展,恩格尔系数不断下降,人们文化消费相应上升,发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就成了人民群众的新的利益诉求。我们能为此制定相应的政策,人民群众就会积极地来参与文化设施的建设、文化产品的生产和文化商品的消费,文化建设就能得到进一步的繁荣和发展。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在思想、道德、文化的各个领域都存在,只要我们抓得准,群众就会跟着我们干,只要群众参与进来,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如果相反,群众就会远离我们,那么我们就什么事情也做不成了。
根据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为人民群众提供一条能够为之奋斗并实现利益诉求的路径,这是走好党的群众路线,为人民服务的又一项重要工作。实践证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党的群众路线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成功运用,是精神文明建设战线为人民服务的一条有效路径。因为,无论是文明村、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还是文明城市创建活动都始于基层,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建立良好社会秩序、形成良好社会风气、营造良好生活环境的利益诉求,是人民群众为自己创造美好生活的伟大创造。它源于基层,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同和参与。由于创建活动是“从人民群众中来”的,所以我们才能够使其更广泛地回“到人民群众中去”,形成今天这样一个生机勃勃的工作局面。要巩固和发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我们就必须一方面要了解和把握好当前群众在精神文化中的利益诉求。与改革开放初期不同,我们正在迈进工业化和城市化、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阶段。人们对精神文明建设产生了新的诉求,比如,过去在窗口行业要求的“来有迎声、走有送声”等等,现在已被诚信服务所取代。又比如,过去的环境建设强调净化、硬化,现在人们更需要的是治污、绿化,有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等等。创建活动要赢得人民群众的参与,就必须抓住人民群众变化之中的、新的、现实的需要。另一方面,要始终把握好创建活动的群众性和广泛性。既然人民群众是活动的主体,要有群众的广泛参与,那么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就不能只局限在一些条件好的地方,总是那么几个城市、那么一批村镇和单位。文明不文明是相对的,按照不同区域、不同经济条件进行分类指导,使更多城市、村镇、单位的群众都参与进来,经过努力都能达到自己的上一个目标,这样就能普遍调动广大城乡、各行各业和各界群众的积极性。人民群众的力量被广泛调动起来,才能够推动社会文明程度的普遍提高,人们才会普遍享有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
农民工亦工亦农,是我国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过渡,迈入工业化、城镇化这个历史阶段中人数最多的群体,他们是我国现阶段中最大的劳动大军和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在工业化、城镇化的历史进程中,这一最大群体不仅要产生出新的经济、政治诉求,也会萌发出新的精神文化诉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一定要特别关注农民工的精神文化利益,一定要千方百计地把他们组织到精神文明建设中来。我们在搞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社会志愿服务、我们的节日等活动中都要想一想他们的需要,我们在组织开展这些活动时都要想办法设计一些他们能够参与的载体。把人民群众中这一最大的群体对精神文化的诉求搞清楚,把人民群众中这支最大的力量组织到为自己的精神文化利益奋斗中来,精神文明建设就一定会获得本来应有的活力,就一定会呈现出生机勃勃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