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参赛,练功时间会更长,文化课的时间往往被占用。获得过金狮奖的一个女孩回忆参赛前集训情景:早晨6点开始练功,除早餐一小时外,直到12点,没有午休,晚上还要练到11点多,天天如此。春节在训练场吃的年夜饭,过年只放了两天假,大年初三就开始训练。
学童从入学到毕业一般经历这样的过程,以杂技艺术学校为例:两年基本功,然后开始上技巧课,外地实习演出,毕业分配。之所以分基本功课和技巧课,是因为我们看到的呈现在舞台的杂技节目经过这么几个步骤:基本功训练→节目技巧→舞台编排。舞台编排属于后期加工,学校通常只负责教学童前两项。其他民办学校和团体的教学方式、过程与此类似,只是有所“精简”或合并,主要是“精简”了基本功,由两年缩到半年,或者不以时间为标准,而以拉伸开胳膊、腿,简单活动过筋骨为标准,即开始学习节目技巧。
学童在校全部是封闭式管理,平时不许私自外出,不允许家长随意探视孩子,很多学校都是规定一个月一次探视日,杂技艺术学校、职教中心杂技学校、县团团带班都有这样的明确规定。民办团校往往没有那么严格,大体也是这样,不允许家长过多探视孩子,主要是怕学童分心、想家,也怕影响其他学童的情绪。
这些学童虽然也上文化课,但是比例相当小。最正规的杂技艺术学校,每天只有3节课。文化课老师说,差不多只能勉强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把课本上的东西讲完,基本上无法像普通学校一样,做练习、加深难度等。该校只到初一就截止了,因为到这个阶段,学童基本就该毕业了,开始学艺年龄越小,接受的文化教育越少。文化课教材和国家义务教育教材一致,但该校老师反映较难,因为学童们把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放在了练功上,文化课很难跟上普遍学校的进度,教学大纲教学要求很难实现,期中期末考试和该县普遍学校保持一致,越高年级差距越大。虽然他们毕业得到的是中专文凭,但文化程度根本达不到。在杂技艺术学校,文化课还是很正规的,老师以科目分类,上课纪律很好,老师要备课,讲课也比较认真。某民办杂技学校的景象令人深思。学童下午有一节、晚上有两节文化课,由于只有三十几个学童,被分在3个班,一二年级是一个班,叫低班,三四年级是中班,五六年级是高班,三个老师各自管一个班,所有科目通教。
不管怎么样,以上两所学校形式上还在上文化课,有些民办团校文化课常常被“精简”。杂技艺术学校是三位老师,专业老师、文化课老师和生活老师,而许多民办团校,文化课老师和生活老师合二为一。文化课老师和生活老师往往是不区分的。
对此,杂技学童自身又是怎么看的呢?在杂技艺术学校,下午4点多,学童们结束了一天的练功,在准备上文化课,当笔者问到练功累不累时,有个学童说累。但是,当问到,如果让你选择你现在愿意继续练功还是上文化课的时候,她却很果断地告诉笔者练功。很多学童自己都承认就是因为不喜好上文化课才来这里的。
据说,这些民办团、校的学童们很多只认识简单的字,有的以认识自己的名字、出门找得到男女厕所为标准。因此才会出现不会填汇款单的“笑话”。
可见,当今杂技学童学艺具有双重性。一方面,在时间、地点上固定化了,有了独立的学艺行为,这对他们个人身心健康、人格的健全发展和杂技行业的发展都有着其历史进步性。但另一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需引起注意。
主要社会关系变化
目前关于杂技的研究,有杂技教育的发展形式变化方面的,却没有历史上如何教与学的记载和研究,文献记载也往往止于师父打骂或者耐心指导、徒弟刻苦练功,而没有如何教功和徒弟如何学艺的记载。学艺和演出的过程是难以分割的,因此,对大多数杂技艺人而言,学艺的经历和演出是相同的。而且,目前笔者所能找到的资料对学艺过程的介绍非常有限,因此,也只能从杂技艺人演出经历中寻找支离破碎的记忆。
一、历史上师徒关系
1.拟家庭特征
历史上学艺一般要拜师。拜师有两种:一种是自幼拜师,之前没有基础;另一种是带艺拜师,自己已经会点技艺,拜师是为获得门派身份而不为同行排斥,或者只会简单的节目,自认之前所学肤浅,拜师是为增长技艺,也有的是二者兼备。但他们技艺的习得主要来自流动演出中,就是民间所说的边学边演。
一个师门内成员的关系似一个大家庭,成员包括师父及其家人、师兄弟姐妹。从这层意义上说,他们之间的关系具有拟血缘关系。特别是在徒弟签订生死契,自幼年即跟随师父、师母学艺。可见,历史上徒弟和师父生活在一起,吃住都在一起,和师父呈现出一家人的表征。
有一种收徒形式更能证明其拟家庭性质。这就是收买养子(女)。在杂技行业,收买养子(女)是一个较普遍的情况,收买者多是一些班主,收买养子(女)是一种廉价的收徒形式,遇有灾区难民,贫穷之户,可以用很少的钱买下养子(女),或将亲属之子(女)认做义子(女),或将遗弃的女婴收养,养子(女)几乎终身为收养人卖艺,待成年后,收养人也多将养子(女)与团内骨干演员成亲,更增加了收养人的收入。在访问中,收养女的多,养子的少,艺人们说,养子不好收,收了麻烦事多,娶妻、盖房,与子女争财产等。在小说《杂技王传奇》中,杂技艺人孙桂在客栈吃饭时,遇到逃荒被父母卖到小饭店当丫头的四妹,小姑娘生病,又饿,5岁的她骨瘦如柴。被孙桂买下,收为义女,跟自己学杂技。史德俊在演出前曾拜师,1908年,7岁时,父亲史芳春让他和小他两岁的弟弟一同拜邻村张烈山为师开始学艺,当时规定学艺期限是3年,师父管吃管住,演出收入全部归师父。在师父家学艺几个月后,他学会简单的技巧、翻跟头等,即开始跟师父外出演出,边学边演。
孙福有学杂技时9岁,没有拜师,而是偷学偷练。因为村里很多人学杂技,这给孙福有偷学创造了机会。当时学艺和农业生产没有完全脱离开来,很多人利用耕作之余,在田间地头练功、授艺,基本功的练习大多大同小异,所以在吴桥不是秘密,需要避开人的技巧和绝活,这在田间地头就看不到了。他就在干农活时偷偷观看基本功练习,回家后偷练。他家院中有棵枣树,他就以此为练功的道具,比如练空翻,先在地上练,然后选择较低的树干练,逐渐增加高度和难度。这样,他具备了一定的基本功和简单节目的技巧。
孙凤山是家传,父亲孙海宗是杂技艺人,常外出演出。孙凤山从小在家练过一点基本功,“控顶”、拔草时用草拧成绳子两端系上鞋练水流星、用草筐练“刀门子”等,11岁开始在冬天没有农活的时候外出随父到东北演出。
张万顺学艺则是既有家传又有偷学。从小跟随父亲学艺,并走南闯北地演出,他从父亲那里学的是耍马叉,但技艺平平,不够精湛,只能勉强糊口。1900年前后的一个冬天,在山东济南撂地卖艺时,遇到另一个杂技艺人也在表演马叉,张万顺见他表演得好,就要求拜师,可遭到对方拒绝,对方称是祖传授艺,不外传,为了学艺,张万顺就偷学,他的办法是,那个杂技艺人走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偷看,回去后练习。
不论何种形式,学艺一般都是在会些节目的时候就开始演出,在演出时继续增进技艺。孙福有外出学艺、卖艺先到北京、天津,然后一直往北走到东北。他在这一路卖艺过程中,学会了一些节目。但由于他是以打杂伙计的身份被招进来的,所以班主不按演员给他支付报酬。虽然孙福有在外出卖艺前已经会些基本功和节目,可是还是以打杂伙计的身份开始演出经历的,从中可见演出前基础之差,他后来技艺高超,名气那么响,基本都是在演出经历中逐渐习得的。这种情况在吴桥杂技艺人中极具普遍性。
伦金兰的学艺是零基础,从打杂开始的,7岁的他拜同村杂技班主丁振青为师,秋末随班主外出卖艺,他因为是学徒、不会功夫,就做小挑担工,渐渐可以演驯兽等简单节目。目,在这个师父手下演出了好几年,不过一直是师父管吃住不付薪水。学艺期限到叫“满师”,满师后,徒弟可以自谋出路,也可以跟师父继续卖艺。后来,他在北京天桥演出的时候,随河北霸县以“飞叉”为长的杂技艺人靳五把,外号“飞叉太保”,学习飞叉。伦金兰不止拜过一个师父,这也是杂技艺人拜师中一个特点。
2.打骂徒弟,视徒弟为私有财产
然而,拟家庭关系的外衣下,掩盖的是师父对徒弟的随意打骂。
艺人都立柱是这样陈述他的学徒生活的:
我6岁跟张家洼的孙宝恒学艺,是爹领着我去拜师的,拜了师,写了合同,我就不想去,跑回家来藏了起来。孙宝恒来家要人,娘知道,爹不知道还帮着找,找不着人,孙宝恒就使了一计,假装说走了,躲在一边不吭声。我小,不懂,听外头没动静了,就从麦秸垛里钻出来,问娘:“娘,他们走了吗?”正让孙宝恒抓了个正着。没法,只有跟着走了。跟师父学艺,练功太苦了,早上起来推柱子,三百把、四百把,偷懒就挨打,师父是真打,火筷子烧红了就往身上甩,打得我可老实了,师父在屋里,开开门站在门口,不敢进屋,打得身上一脱衣服就流血,我跑了好几回,一回是在绥远,要演出了,就害起怕来了,怕“失托”,因为如果“失托”就会挨揍,就跳墙头跑到地里趴了一天一夜,是一个叫发叔的把我给找了回去。一次是在内蒙古的五担厅,平时积攒下几个钱,舍不得花,就塞在衣襟里藏着,给师父发现了,问我什么时候偷的钱,我一想还不是一场死揍啊,就跑了。跑也不敢往远处跑,师父说,我手里有合同,你要是跑了,我就弄死你的爹娘、你的全家,那时小,就给吓住了。跑,也只是想躲开眼前的一场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