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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小说(22)

听了几百声汽车喇叭的叫喊,我想,该走了。我鬼使神差地坐起来,穿好衣服,打开台灯,写了一张便条。我是这样写的:小丽,你自己回石家庄吧,保重。小娜,谢谢你的帮助。我把纸条和钥匙放到客厅的茶几上,确保她们早起能看到。我悄悄地开门,轻手轻脚地来到门外,再慢慢地带上门。

走到楼下,我辨别方向,确定该往右走,走到小区门口,站在大马路上,我再次辨别方向,却无能为力了。阴沉的夜空,看不到北斗星,我找不着北,也找不到南。我知道,大屯在回龙观的南方,再偏东一点。我要往南走。门口有一个打瞌睡的保安。我走过去,叫醒了他。我说,请问,哪边是南?他睁着惺忪的睡眼,笑了笑,抬手指给我一个方向。我就顺着保安的手指走了下去。

虽说是半夜,并不凉爽,空气中聚集着闷热的潮气,走了一阵儿,出汗了,衬衣贴在背上。街上车辆稀疏,行人更是寥寥无几。我刚发现,原来北京也有如此安静的一面。此刻,那些人都在睡觉,高卧于各自的巢穴。一辆出租车停在我身边,问我要不要坐,我摆摆手。我要走回大屯,天亮后到达。即使我现在走到目的地,也进不了明哥的公司。我希望我到达公司的时间,也就是贾兵出现的时间。我真想念这个小子。手机里有他的号码,真想拨通,聊上几句。

每当走到一个路口,我都要凑到路灯下,展开地图,确认一下路线。自从来了北京,我看地图的能力大大提高。我默念着那些陌生的地名,要把它们全部记在脑子里,以后和别人谈论起北京,好言之有物。北京的路真长啊。在地图上看起来挺短的,走起来真他妈的长,一条小小的街道,其长度胜过了我们村任何一条街道。无论怎样,我也要一直走下去。从一盏路灯,走向另一盏路灯,在两盏路灯的阴暗部分,就感觉自己好像一个鬼。孤魂野鬼就是我这个样子吧。

街边那些大楼,收敛着灯光,阴沉着脸,不怀好意。偶尔有一个半个的保安,在楼外游荡,腰上别着对讲机,发出刺啦刺啦的声音,犹如鬼叫。他们总是向我投来警惕的目光,仿佛我就是一个怀揣炸弹的恐怖分子。我所看到的更多的人,还是那些躺在屋檐下的民工,他们头对头,脚对脚,睡得坦然自若,浑然忘我。我把脚步放轻,不忍心惊醒他们。还有那些乞丐,总是躺在垃圾箱附近,身下垫着破烂的棉大衣。如果我也有一件这样的大衣,就能像他们一样随心所欲地睡在街上了。

一走起来,我的脚步就会不由自主地加快。我不住地提醒自己,慢一些吧,别走得太快,时间有的是。两点多了,穿越了四条街道,地图上是两截手指的长度。找了个台阶,坐下,休息片刻。想抽支烟,却没有。我没有抽烟的习惯。我只是觉得现在这种情况,特别适合抽支烟。看着周围的高楼,突然想到了“水泥森林”这个词。我不就是一只走在森林深处的蚂蚁吗?张楚有一首歌,就叫《蚂蚁》,我还会唱几句。我唱起来,蚂蚁蚂蚁蚂蚁蚂蚁蝗虫的大腿,蚂蚁蚂蚁蚂蚁蚂蚁蜻蜓的眼睛……

这天晚上,我走得特别有劲儿,也不觉得困倦。六点多,我看见了天创世缘的大楼。如果不是中途走错了路,我会提前到达的。天已经亮了,车多起来。整个大街像突然掉进了沸水中。天创世缘,好亲切的一座大楼。

我乘电梯上楼。贾兵还没有来,但也快了。我趴在门上,从猫眼往里看。新鲜的光线,空空的走廊,突然飘过一个女子的身影。我大吃一惊,差点叫出来。闭上眼睛,定定神,又趴在上面看了看,却看不到任何异常。刚才是幻觉吗?我笑了笑,庆幸自己总算遇到一件有意思的事。突然,女子的身影又出现了,从走廊移动到卫生间里,这次的速度比较慢,我看得很清楚。我不认识她。她绝对不是小丽,或者小娜。她俩的背影,我了如指掌。我一直趴在门上,期盼她从卫生间飘出来。

曾骞(2篇)

我和李某发生关系的一天

文/曾骞

有一个夜晚,我喝酒过了头,然后和小苏上了床。我和小苏原就不太熟悉,上完床后也并没有变得熟悉多少。小苏让我不要太在意,还说其实感觉很好。我们是在电话里谈论这个事情的。我一边打电话,一边在篮球场看别人打篮球。小苏说她正在经过一个工地,非常吵,不喜欢在这样的环境里打电话,后来就把电话挂了。后来我又想打电话给她,刚打通我又把电话挂了,然后删掉了这个号码。就是一种不想再见到这个人的感觉。

这不是很正常吗。我只是有点不安。又一个夜晚,我又碰到了一个这样的女人。我连她的名字也不知道。她也不知道我的名字。我们彼此之间随意称呼。她不会把我叫成香肠,我也不会把她叫得太难听。所以大家都心平静气,彼此满意。我把她们都叫作某,姓什么就叫什么某。这样很简洁,也很好记。让人不觉得麻烦,这是最重要的一点。男和女之间是这样,称呼上,也应该是这样。

然而这次却很麻烦。第二天我就觉得下面有点痒。都不敢看。只要想到有痒的这种感觉,就让我觉得很烦。我想到了激光,还想到了电线杆上那些广告,还想到了清朝时某个得花柳死去的皇帝。真可怜,真悲哀。我还想到了发高烧、全身溃烂和散发出来满房间的臭味,没有人会再与你上床,更没有人会再理会你,只能孤独地躺在床上死去。孤独地死,伤心地死,痛苦地死,最丑陋的一种死。我还觉得,我应该不会最丑陋地死掉。我总是不太幸运,所以最丑陋的死,应该是不会发生在我身上的。

我想到那个某,是我遇到过的女人里最漂亮的一个时,就觉得心里有些难受。我问,为什么她有病。又问,到底又是什么病。还问,到底可不可治好。按照我自私的性格和一向悲观的态度,我想到,她有病是她的事,我的病怎么办,依照我有限的经验,我有预感,自己的情况将会朝很坏的方向发展。包括,最丑陋地死掉,也不是没有可能的。头重脚轻,我在地铁里看窗外面跑得很快的广告,噩梦好多又怕,水泥街道、尾气、公交车的塑料握把、地铁的呼啸、人流、车流、汗水、涂得很亮的头发、商务套裙、假又长的睫毛、唇印、沙哑无力的声线、眼袋、深深的焦虑、快速食品、肥胖的肚子、黄旧的脸色、摆放整齐的报纸、人造公园、便利商店、交通灯、斑马线、突兀的写字楼、灯火通明的商场、打折的内衣、纯棉的外套、饭店门口莫名其妙冲你而来的微笑、电视讲话、办公隔间、电梯、楼宇广告牌、框架广告灯箱、大广告牌、大落地玻璃窗,眼睛好像变成了一双电子眼。我再也没有去打过篮球了,我自卑。

低着头,好像在公交车上打瞌睡的样子,我自己检查了一遍,没发现那里长东西,也没发现红,我对它说,你可千万不要烂掉。弟弟却竖了起来,挺直了腰地说,你要是再让我去一次某某那里,就肯定会烂掉。这让我吓了一大跳。我变得迷糊起来,越来越宅了,我真成了一个郁郁寡欢之人。或者说,此时的我,从来没有如此郁郁寡欢过,没有过这么宅过。说现实的,既然痒,而且有时很痒,所以就要想办法不痒。越抓越痒,所以不能抓。越来越痒。要不要去打一针,几百块钱打一针。到底是点什么。到底几百块钱打的是什么针。绝大多数情况下,我有点想挠墙。很想挠墙。在脑子里,不断地出现那个某。头发长,脸好皮好腿好手指好上下左右内外都好,也很美,草很美,水也很美。在她的草原上放牧,在她的池塘里钓鱼,她玩我,我玩她,在下雨的天气里互相玩。有什么好玩的啊,站在十七楼的阳台上,我好想跳下去哦。

我只想去打篮球,但现在只能在房间里吹口琴,时光飞转,在很久以前,那个醉酒的夜晚,夹在腋下的可能是小苏,而不久之前,那个醉酒的夜晚,我睡在街边的椅子上,醒来时,太阳正好升起来。太阳的阳光好像秦腔。我没有最丑陋而死,也没有去医院,自己也没有乱吃药。痒已经不再痒,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鸟人,你知道吗。十五六的满月,具有治疗的力量,我多谢忘记带钱包,睡在街上。也可能是外星人治好的吧。感谢宇宙。嘘,就在这一天,我认识了卖早餐的李某。

李某养有猫,还养有狗。黑猫肥狗。我有时会帮她喂猫,有时会帮她遛狗。有时我和她一起喂猫,有时还和她一起遛狗。那只狗走路的步子很慢,也很重,走在路上时的样子像是随时都有跌倒的可能。李某让我不要取笑它,并告诉我,走得很慢,步子很笨拙,只是因为它的睾丸太重。李某还说,它的睾丸有若干克,它的灵魂就有若干克。李某说自己的乳房有若干克,自己的灵魂就有若干克。李某还说她喜欢那副分量很重的睾丸和自己那副形状很好的胸。我说你喜欢的一切,都在我喜欢的范围之内。我还对她说,你觉得我有病吗?我告诉她,我向来有点行尸走肉。你不觉得我很行尸走肉吗?所以,有关自己的灵魂有多重这样严肃的问题,不但吓了我一大跳,而且也是完全回答不出来的。李某说不要紧,我要的只是你的身体,而无关你的灵魂,至于你的灵魂怎样,真的不感一点兴趣。而且经过我的大脑以每秒一千万烟缸的审核,我没有讲假话。李某还说,她感兴趣的是我的身体而非我的灵魂,这只是因为她并不认为我会大方地将我的灵魂交出。我说,只要你要,我就会交出来,只要你要,我就可以比干挖心,还说,你会不会把灵魂交给我。她说这事一时说不好,因为这事关灵魂。

她的眼神好迷茫啊,深深的缺乏,淡淡的惆怅。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我孤僻,我发现了,李某也是。我肯定她的自恋,她容纳我性格的反复无常。我们彼此不追问过往,也不谈未来。其实也谈的。聊到深夜,白天晚起。再睡点梦,梦到一堆蛇。掉进了蛇堆里。在夏天的夜晚,我们谈论雪山,怀着美好的心情谈论着山谷里的那些雪和死掉的昆虫,我们睡在帐篷里,外面有雨声滴滴答答的。但当我掀开帐门时,却并未发现外面在下雨。因为灵魂总是在游走不停,所以有时有点错觉,也是难免的。她放弃了几天不卖早餐,我们要野营一下,我们来到山里面,山里的空气明显要比城里的好得多,空气指数是零点五。从空气中挖一块,嚼着吃。

所以搞得也舒服。我们睡觉的地方在一个山丘下面,屎黄色的。在帐篷里睡觉,会好担心半夜帐篷被人拆掉了,所以有点焦虑,还是失眠,看李某睡觉,改善失眠。而且搞完我也会起得早一点,我发现,周围也好多帐篷啊。这些帐篷在一夜之间突然出现,完全地把我们包围了。像是一夜之间从地上长出来的。我,还是李某,都只喜欢安静和离群的生活。和我们的帐篷比起来,那些帐篷要大得多,那些统一的草绿和我们法国国旗一样的帐篷比起来,显然是显得外观很单调,又很呆板。李某继续在睡觉,睡得很沉重的样子。

我放弃了自己原来的想法:在清早时,我会从帐篷里走出来,在帐篷边生炉子做早饭。看起来好麻烦,一点也不浪漫。有点沮丧。我无法确认的事情变得很多。我一不能确认李某是否已把灵魂交与我,因为这一时说不好,因为这是件事关灵魂的事。我二不能确认自己到底身处何处。这种感觉最坏。我发现四周是乱糟糟的一片。有很多油漆桶,用光的,或是剩了半桶的。我靠,山上有些大块的石头被涂抹成了绿色,好绿啊,绿得刺眼,好多人在山上涂刷油漆。非常忙的样子。把油漆拼命地刷在山上。太超了,超的一比。我想,一夜之间,周围为什么出现了那么多刷油漆的人。原来屎黄色的山,好绿啊。李某还是继续在睡觉,肉包正新鲜,不用卖早餐了好好睡觉。

我都不敢叫她起床。但李某突然醒了过来。于是我走近过去,抱住她。抱了抱,亲了亲。她说,亲爱的。我说吃点面包吧。我想我最擅长的对人最关心的话,就是让别人吃点东西吧。李某一边吃面包,一边要一起去散散步。我说我也想一起散散步。我咽了下口水,去散下步,穿对皮鞋,脚下的泥巴踩起来很松,鼻子里的空气芬芳指数一万六,耳朵里的鸟叫声也不让人反感,手里摘来的树叶嫩绿,我要崩溃了,绿叽叽的,那个屎黄色的山已经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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