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病房静得出奇,人们都进入了梦乡,不时有鼻鼾声传来,我试着与人们的熟睡融为一体,特别像那些无病痛的陪客,在梦中把自己变成一朵玫瑰,抑或一枚小小的草莓,不求辉煌,只要如期的走过一生。闭上眼睛,忽觉一股凉意从脚传遍全身,才猛然悟起在这大冬天的夜里,寒气也会侵袭冬鞋而入,自然气候如此,生活又何尝不是这样,多变与挤压通常不会顾及你已经不堪一击的心,甚至连天灾大难也会追踪着你的逃避而来。
曾认为,一生一世,总会有个人,身体宽宽大大的拥着我,乃至把我背到背上,载着我东奔西走,哭的时候,泪水流进他的嘴里,笑的时候,任我捶打他的胸前,沉默的时候,两颗心互相映照。生命与生命之间,不用契约,一路相伴着走向死亡并超越死亡,然而,得到的东西却摧毁了你的梦,这便是生活所蕴的哲学,这种哲学常常使你不能忍受但又无法拒绝。
我知道自己不能再往下想下去,为了避免失眠,我一直不再使自己往感情的死胡同走,那个胡同太冰太冰犹如地狱,我的身边缺乏石英暖炉,无法为我冷寂的心烘烤出暖意和慰藉。我换了一个姿势。耳边又喧闹异常,声画如屏,依旧没有睡意,我索性睁开眼睛,黑暗中触及的是弟弟分不清熟睡和昏迷的脸,我久久的探视着,想透过时光找回那个活泼可爱,知冷知热的弟弟,挽回属于弟弟那个灿灿烂烂的青春,然而,那青春的红颜分明被无情褪去,剩下的是一张瘦削而枯瘁的脸。密密如蚁的凄凉,一丝丝渗入我的每一条神经,以至于泪水盈盈。
在这零乱飘飞的意境里,我欲排遣孤独,孤独愈深。凌晨,气温越来越偏低,外面的风狂猛地舔着左右的窗子,仿佛也想挤进来寻求温暖似的,呼呼而作,不时有花盆什物摔落地面的响声传来,让人心惊肉跳。
我蜷缩在那个角落里,恐怖阵阵袭来。这时,与我有走道之隔的那个男子坐起来披衣,他要小解,我很羞惭,赶忙闭上眼睛假装入睡。
窸窸窣窣,很明显,这个无人照顾的男人拖着受伤的脚朝我走来,他会干什么呢?我很紧张,更为直观的感觉是,他好像在我扑着的床头前停了下来,我不敢动一下,暗地里,只紧紧抱着装满热水,用来暖手的盐水瓶,我想,只要有什么意外,或是这男人的手碰着我身体的某一个部位,这热水瓶就砸在他的头上。
我依旧沉默假寐,先意识到背上被披上了一件沉沉的什物,后又听见脚步声走开,黑暗中用手一摸,才知我身上盖了一件长长宽宽的军大衣,我睁开眼,对床的那个人已经艰难的挪到床上,躺了下来,我一览无余的是他单薄的被盖下那枯瘦而扭曲的身躯。
这一刻我感觉到自己不是用躯壳而是用一颗心托起了这厚厚的棉衣,不知不觉中,我的泪水已把铺着的那方床单湿透,彻彻底底。
是呀!人世间还是有许多的真情和友谊,试着原谅过去不曾原谅的东西吧!
冥冥之中,这棉衣似一尊滚烫的火炉,使我的周身感受到了生命的暖意。
夜的声息繁复无边,我在其间想象,在梦里游弋。
身为女人
身为女人,却有一个很男性化的名字。于是注定了今生不尚脂粉雕琢,偏爱长河落日,怀想异乡羁旅,崇尚古道热肠……记得“吾家有女初长成”时,母亲常常在耳边的谆谆诫语就是:女孩要有女孩样。女孩是什么样?传说西方的夏娃,是用亚当的肋骨做成,东方的贾宝玉,认为女儿是水做的骨肉,肋骨也罢,水也罢,界定了身为女人,可以如一朵莲般温柔不胜娇羞,可以如临风的衣袂纤尘不染,但首先,她必须学会真实的生活。接受正规的教育,具备良好的素质,然后就业,独立面对人生风雨,学会与同事和睦相处,懂得柴米油盐酱醋茶的价格和使用,如果不会与单位的姐妹们织毛活、话家常,就终日与书籍为伴,与自然为伴,与孤灯为伴,工资调级、单位分房、职称评定、业务考核,种种谋生的条件以固定的状态逼使你忘记性别,挑起属于自己的一块天地,却不一定就会晴空万里,于是你就会感到累,感到孤单,也许就会结婚、生子、为人妻、为人母,在平凡中体味幸福,也许这样的日子又会让你觉得缺少些什么,于是就会希望些什么,期待些什么,于是又有这样的说法:女人天生爱做梦。
这个时候的女人,生活在梦里。十年寒窗,一朝得中,象牙塔里的日子,点缀着少女的梦;毕业分配,步入社会,不期望成就撒切尔、居里夫人那样的伟业,却勉励自己实实在在做人做事,勤奋的身影点缀着每一天向上的梦;结束单身生活,走进俩人世界,希望身边的这个人,是你在暮色四合的旅途中,回眸凝望能张开双臂揽你入怀的人,是关于爱情故事中最脆弱的玫瑰梦;稍及做了母亲,孩子是你梦的延展,希望今后的日子因此而辉煌,因此而亮丽。常常这样,身为女人,一个传统而有现代意识的女性,生活在真实的世界里,又常常做着各种梦想。好友B 君,今年芳龄三十有二,仍坚守壁垒,过着单飞的日子。在一个偏远的小城教书,每逢假期,她常常手握导游图,肩背行囊,寄情于山水寻自己的梦,忽而三年四载不见,忽而不期而至,今年暑假,一个人风雨兼程歇脚到我这里,黑瘦得只剩两只眼睛骨碌碌转,这一段行程她走西藏、阿坝、泸沽湖,浑身透着神秘的气息,B 君不善言辞,临走时只留下一句话:我要过一种燃烧的生活。
大千世界的女性色彩纷呈。有人说,女人是一道风景,又说,好女人是一所大学。身为女人,你可以选择任何一种生活方式,你可以立足政坛叱咤风云,可以跻身商界傲弄潮头,可以成为科学界的精英,可以成为知识界的女杰,可以成为平凡岗位默默奉献的上班族,你还可以成为傍着大款镀金的红唇族……轰轰烈烈也好,平平淡淡也好,总之是圆了自己的梦。
有句格言说得好,生活的方式只有两种:腐烂或者燃烧。身为女人,我这样想,首先你得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即作为一个人而活着。哪怕是缕绿荫,是盏灯火,只要世界因为有你的存在而多了几分暖意和爱意,因为有了你的默默燃烧而显得光明美好,起码女人,应该感到无悔和骄傲。
奶奶我爱您
在我记忆深处,奶奶是勤劳、贤淑的代名词。从记事起,爷爷就半身不遂瘫痪在床,语言也模糊不清,常常为表达不出自己想说的话而大发脾气。每当这时,奶奶总是耐心地坐在床沿上,轻声慢语地劝说,揣测着爷爷想说的要求。每一次爷爷总会在她的抚慰中慢慢地安静下来。
奶奶每天要做的事情,除了喂饭、端屎倒尿,最辛苦的是为爷爷擦身。瘦弱的她吃力地帮爷爷擦洗、翻身、按摩,乃至扎银针,以便爷爷的肌肉不再麻木僵硬。这样的事情,每天要做两次,每次都一个多小时,常累得她气喘吁吁、汗流浃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爷爷的屋里闻不到一丝卧床病人的腥臭味。来访的亲朋好友都说:“不容易啊,你奶奶。”每当这时,我心中总是充满了骄傲,为有这样一位任劳任怨、尽心尽力的奶奶骄傲。
小时的我弄不懂是什么原因,只知道政府每月都发钱给爷爷,每到领钱的日子,奶奶总叫上我,拿着爷爷的印章到公社里领钱,她则站在门口等我。出门来,奶奶会从那为数不多的钱币中拿出一毛钱给我买东西吃,当时的我对能得到一毛钱是多么的欣喜,围着她雀跃不已。我可以用这一毛钱买一支冰棒、一支铅笔,还可以坐在书摊前津津有味地看两本小人书。由于这有别于其他孙儿孙女的“特权”,稚嫩的心里就更多了些对奶奶的依恋与爱意。
爷爷去世后,奶奶提出要和女儿一起生活的要求。固然,女儿是娘的“贴心小袄”,会心疼娘,儿子们也不再提出什么异议,只是每月都把应尽的“孝心”送到她的手里,默默地尽着自己的义务,赡养着自己唯一的老人。
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经济意识在人们的头脑中开始占据主要地位。俗话说:同行如敌人。作为同行的父亲和他的姐姐为了各自的利益,发生了口角,争得面红耳赤,甚至有大打出手的趋势,这时的奶奶,作为唯一的长辈,应该是不偏袒任何一方,调解他们的矛盾。
然而,事与愿违,奶奶护着她的“贴心小袄”,所有的罪责强加在父亲身上,最难听最严厉的话劈头盖脸地砸向父亲,严重地挫伤了他的尊严,终于爆发了母子间有史以来的最伤感情的争吵。在这场硝烟弥漫的舌战中,我心在默默哭泣,我慈祥善良的奶奶哪儿去了,贤淑充满爱心的奶奶哪儿去了?难道与女儿生活了几年,性情就变了吗?事后,倔强的父亲再也不准我们去找奶奶了。
几秋逝去。如今,望着步履蹒跚、日渐衰老的奶奶,我的心中温情涌动,好想对奶奶说:“奶奶,手心是肉,手背也是肉,都是您的儿女,伤了任何一个都会心痛,难道您不明白这道理吗?”
然而,不管怎样,奶奶,我仍爱您,您知道吗?
织毛衣
妻爱买毛衣,也爱织毛衣。买是为了穿,织却不是为了穿。
你看她,各种毛线买了一大堆,今天这件才起头就放下,明天又拿起那件戳上几针,后天再重新绕毛线团……一年四季总不见完成一件“杰作”。
妻是医院里打针的护士。本以为穿白大褂的人应清洁、严谨、认真,应一丝不苟,应有条不紊。但她总是在家里随时随地尽情尽兴地表现出随意和随便。其他的不说,单说钥匙,不知有多少次出门,是先把门关上才摸钥匙带了没有。结果,害得我这个做丈夫的要匆匆忙忙给她开门,或者气喘吁吁地把钥匙给她送到上班的地方。不知提醒了多少遍:“万一家里突然发生什么事,比如起火之类,你开不了门,这——”但人家硬是咪笑咪笑地看着你,神情绝对是嘲笑你为什么如此这般“忧国忧民”。自从结婚以来,我就开始隔一段时间,送上一回钥匙。
这不是随意和随便之极。最让人拿着没办法的是她织毛衣。心血来潮,买上花花绿绿一大堆毛线,东塞一团,西放一卷。没办法,你得专门为她准备一个装毛线的大抽屉。织毛衣更是织得随心所欲,凳子上,沙发上,丢上半件三分之一件不成形的毛衣,横竖插上几根针放着,让人觉得这女人天生的有头无尾。只好帮她找一个专门的包,塞进里面,放到沙发旁她随手可取而又不扎眼之处。可不知哪天她会突然叫起来:“我的那棵针呢?原来我是放在沙发上的,不是你弄是哪个人弄!”接下来是她一而再、再而三的追问和我左一遍、右一遍的解释。
烦不烦人!当然,她的恒心和毅力也有得到充分表现的时候。
那就是当你已经由于她很长很长时间没有织毛衣而忘却她会这手“绝活”时,她偶然也会冷不丁的织好一件。织好后一分钟也等不及,就马上套在身上,到大镜子前晃来晃去,弄来弄去。欣赏品味得差不多了,仍不放心,一定要问你,而且多遍地问:“格好看?”听了回答说“好看”,仍要眨着诡黠的眼再问:“真的?”这时,你最好很在行似的胡编瞎说分析一通。当她认真地用审视毛衣的眼光把你审视够了,大概认为你不是随便应付她,才抿嘴一笑。
三两天后,妻的身上却是另一件毛衣,哦,一定是买的。这时,你才会惊讶,妻一针一线的“杰作”不见了,不知她是不是又把千针万针织成的毛衣挂到衣柜里去了。这不妨碍她很在乎你身上有没有穿她织的毛衣。记得早在恋爱时,她曾为我精心织过一件驼绒色毛衣。当时,她是用了很长一段时间才织成的,而且是牺牲了下夜班后的许多休息和消闲。她问好不好看,朋友和我的同行都说好看,款式新,颜色好,质地不错,我当然认为再好看不过了。这件“定情物”很使我有些飘然,有些醉意,“情人眼里”,感觉良好。
然而,事隔多年,当儿子都上幼儿园大班时,她一次突然问我那件毛衣呢,为什么不见我穿?而且这是在她左一次右一次为我买毛衣之后提出的发问。严肃而认真。“穿不出去了,早毛了。”她睁圆眼睛狠狠瞪我,她像有什么深仇大恨似的。
她又开始折腾,又开始织毛衣弄毛线了。她仿佛是为了提醒你注意她的能耐。这时,你才深深的折服:女人对待衣服是天生地道的“喜新厌旧派”!她们的新鲜感总是长不了,而且越有新鲜感越是折腾个不停。当你惊异时,她又开始织毛衣了,又开始把未完的“杰作”随处乱扔了。这世界非给她这样的女人搞乱不可!
如果真要这样看待所有的女人,那就大错特错了。我的母亲就完全不是妻这样的性格。
母亲织毛衣,有明确的目标,功利性特强,于是有了恒心,有了毅力,也有了条理和效率。一件毛衣,在她手上似乎没弄多长时间就好了。再精彩的电视节目,也不能使她放下手中的针线活。一家人,今天织这个的,明天织那个的,后来又开始拆旧毛衣……母亲的勤劳、坚韧、俭朴和灵巧,在打毛衣上最能体现得完美和充分。
记得七十年代初上中学,母亲就给我织了一件黑毛衣,是“鸡心领”。穿了几年小了,她给接长了,结果是两种相近的颜色。到了乡下当“小知青”,母亲拿去拆了重织,重新染了色,又加了些新的毛线,织出一件“黄鳝骨”花纹的“高领”,又热乎,又时髦。就是这件毛衣,竟然从乡下一直穿到大学。大学毕业后当教师,再后来又上本科,回来后再教书,接着当了记者。其间几易其地,几换饭碗,十多年来这件毛衣一直跟着我。只是几年前才不知给丢到哪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