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被押往土伦。经过27天的行程,脖子上挂着铁链,坐在一辆小车上。在土伦,他穿上了红色的囚衣。他生命中的一切,全都消亡了,连他的名字也消亡了。他不再是冉阿让,他成了24601号。姐姐怎么样了?七个孩子怎么样了?他们由谁照顾呢?上帝创造的那些活生生的可怜人,从此天各一方,无处栖身,隐入凄凉的迷雾之中。这样,他们一经进入人类的悲惨行列,便和其他不幸的罪人一样,消失了。他们离开了自己的家乡,家乡的钟塔,界石也不再认识他们,而在监狱住过几年之后,他们自己也不再认识它们。在冉阿让的心上,只是一个伤口,后来变成一个伤痕,仅此而已。他到了土伦的第四个年头,极不详尽的只听到过一次姐姐的情况。他的一个同乡见到过他的姐姐。她到了巴黎。她住在常德尔街,是圣稣尔比斯教堂附近的一条穷街。她身边只剩下最小的那个男孩子。其余的六个到哪里去了呢?她自己也许不晓得。每天早晨,她便到木鞋街3号的印刷厂去做装订工。印刷厂里有个小学校,每天她都领着7岁的孩子到学校去读书。她上班是6点,而学校7点才开门,那孩子得在街上等上一个钟头,而在冬天这样的一个钟头是非常难熬的。人们不允许那孩子进厂,说他碍事。那些工人清早打那里路过,总会看到,那小家伙不是沉沉欲睡地坐在石子路上,就是躲在一个黑暗的角落里,蹲在地上,要不就趴在他的篮子上睡着。下雨时那孩子就得露天挨淋。看门的老婆子实在不忍心看下去,便把他领到自己的房子里。那房子里有一张破床、一架纺车,还有两张木椅。进入房子后,孩子便睡在角落里,怀里紧紧地抱住一只猫,好让身上暖和些。到了7点,学校开门了,他便跑进去。以上便是冉阿让听到的消息。在他听到这消息时,像是一扇窗子忽然打开了,让他看了一眼所爱的那些亲人的命运之后随即又合上了,一切的一切又都被隔绝起来。从此,他再也没有听人说过他们的情况,再也没有和他们见过面。
冉阿让在入狱第四年末,终于找到了一次越狱的机会。同伴帮他逃离监狱。他在田野里躲了两天,被围捕时朝后张望,听见一丁点儿声音就惊恐万分,害怕一切:冒着炊烟的屋顶、过往的行人、狗叫、马跑、钟鸣,害怕看得见一切的白昼,害怕看不见一切的夜晚,害怕大路,害怕小径,也害怕树林,睡觉更是可怕的。他逃出的第二天晚上便又被捕了。他逃走之后,足足36个钟头,不曾吃,也不曾睡。海港法庭做出判决,拘禁加长了三年,只由于他的越狱。这样,他的拘禁期成了八年。到了第六年,他又有了越狱的机会。他利用了那个机会,但未能逃脱。点名时他不在。警炮响了。晚上,他被巡夜者发现——他正躲在一只正在建造的船骨里。他拒捕,但还是被捕。这样,越狱罪加上拒捕罪,他又得到延长五年拘禁的处罚。而且规定,这五年当中要拖两年的夹链。前后一共是13年。到第10年,他又找到了越狱的机会,再次铤而走险,但又未成功。这次又被加刑三年。前后16年。到末了我想是在第13个年头,他做了最后一次努力,但还是失败了。这次,从逃跑到被捕,只有四个钟头,换来的却是加判三年。前后一共19年。到1815年的10月,他被释放了。他是1796年被关进去的,他的罪行不过是打破了一块玻璃,拿了一个面包。
冉阿让入狱的时候曾是边痛哭,边战栗。冉阿让出狱的时候则是沉默不语。他入狱时灰心绝望,出狱时阴沉凶狠。这样一个人的心中会产生一种什么样的波动呢?
五、面对绝望
社会必须正视这一切,因为这一切都是社会自己造成的。
冉阿让只是一个没有文化的人,但并不是一个愚蠢的人,他自己在审问自己。
假如你想进入一扇能摆脱贫困的门,却使自己到了一块不光彩的境地,那么,这样的一扇门也是一扇坏门。总而言之,自己是错了。
随后他又问起自己:走上绝境的,是不是就他一个有此过失?想工作,但找不到工作;想劳动,但没有面包。那首先要问,这算是件严重的事吗?后来,有了过失,招认了,而处罚是否过重了?法律在对犯人处罚方面出的错儿,是否比犯人犯的错儿更重些呢?天平的两端,犯人这边的砝码是否过于沉重呢?用加重处罚的办法是绝不能消除过失的;这样做的结果惩罚者有了过失,自己成了负罪者,而这种过失又免不了犯罪者的过失;它也不能使侵犯人权的人受到人权的保障,这些看法是对的吗?越狱一次,处罚加重一次,这是不是强者对弱者的谋害?是不是社会在侵犯个人?这种情况逐日加重,持续了19年之久,如何解释?
他又问:人类社会有没有权力让人在某种情况下接受这种毫无道理的冷酷态度?而在另一种情况下还得接受这种毫无情义的态度,从而使一个穷苦的人永远陷入一种不是缺乏(工作的缺乏)就是过量(刑罚的过量)的苦海之中呢?贫和富往往是因机会造成的。社会中分得财富最少的恰恰最需得到照顾,而社会给他们的却是苛求,这合理吗?
他提出这些问题,对这些问题做出回答,这便是对社会的审判,并且判了它的罪。
他是依据心中的愤怒判了它的罪的。他认为,他的遭遇社会要负责任,他下定决心,和社会算账。他宣称,他给别人带来的损失与别人给他带来的损失相比,两者差得实在太远了。对他的处罚是错误的,不公正的。
冉阿让发怒了。发怒可能是疯狂的、荒诞的,有时也会发错的,但是,人,总不会平白无故发怒,社会所带给他的只有残害。
从他小的时候,从他失去父母,继而失去姐姐以来,他从来没有听见什么人向他说过一句友善的话,也从来没有见过人们的一次和善的面孔。他所得到的,除了痛苦,还是痛苦,从而他得出结论:人生就是战争。在这场战争中,他永远是一个吃败仗的士兵。除了仇恨,没有了别的武器。这样,他下定决心,在监牢里磨炼这一武器,带它出狱。
有些教士在土伦办了一所囚犯学校,让一些不幸的人学习知识。冉阿让就是那些最有毅力的人中的一个。他40岁入学,学习读、写、算。增长知识的同时,仇恨也在增加。在某种条件下,教育和智力都可以成为罪恶的帮凶。
说来不幸,他在审判了社会之后,接着又审判起创造社会的上帝来。
他也判了上帝的罪。
19年的苦役,不光让人心升华,也可以使人心堕落。冉阿让有时明白,有时糊涂。
冉阿让并不是性恶的人。初进监牢的时候,他还好好的。他判了社会的罪之后,在监牢自己的心狠了起来;在判了上帝的罪之后,他觉得自己成了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
人的性情当真能彻头彻尾改变吗?难道外界的力量真能使它改变吗?人走进低矮的屋子时,必须弯腰曲背;人的心难道由于痛苦的压迫过甚而蜷曲、成为残废吗?恶劣的命运能使本来善良的灵魂变为恶劣吗?在每个人的心里,特别是在冉阿让的心里,难道不存在一点原始的火星,不存在一种来自上帝的在人间不朽,在天上不灭的那种素质,可以因善而发扬光大受到鼓舞,永远也不会完全被恶扑灭吗?
这些问题严重而深奥。不管是谁,只要他看到了土伦这个苦役犯叉着两只胳膊,坐在绞盘的铁杆上休息(这样的时刻正是冉阿让冥思苦想的时候)——链头装在衣袋里,以免拖曳——神情颓丧、沉默、严肃、若有所思的情形;只要看到了这个被法律抛弃的人经常对周围的人投以愤怒的目光的神情,只要看到了这个排斥于文明之外的罪犯经常仰望天空、报以严厉颜色的情形,那么,他肯定会不假思索地答道:“不会。”
对于自己的思想状况,冉阿让的分析了,在他的精神痛苦出现以后,对于构成他精神痛苦的一切因素,他自己是否看清了呢?他的思想是层层发展的,他日甚一日地被困在许多愁惨的景象之中颠来倒去,多年来,他的精神,就始终被囿于那些景象之内了。冉阿让实在是没有文化。他受了许多苦,但对上面讲的那些事,他却稀里糊涂的,不知是为什么。有时候,他甚至还不明白他所感受到的究竟是什么。他落在了黑暗里,便在黑暗里吃苦,便在黑暗里愤恨,我们还能说,他无所不恨,仇视着一切。他终日生活于暗无天日仇恨之中。在有些时候,他也会忽地感到一股怒气向他袭来,突然感到一阵异乎寻常的苦痛纠缠着他。这时,他会感到突然有一道一闪即逝的惨淡的光,出现在他的周围,而这道凶光照彻了他的整个心灵,同时也使他生命中那种种险恶的深渊和悲惨的远景,在那道凶光的照射之下,一齐显现在他的前后左右。闪光过去之后依旧是漫漫长夜。这时,他又感到莫名其妙了:自己是在哪里呢?刑罚的最不人道之处就是它足以残害人的智慧,就是它特别能使人经过一种慢性的毒害之后,逐渐变为野兽或者猛兽。他不放过任何一次机会,就像一头狼,见笼门一开,便要慌忙出逃,既不考虑后果,也不总结经验。本能对他喊:“快逃吧!”理智对他说:“呆在那里!”但是,面对着那样强烈的引诱,他的理智完全消失,剩下的只是本能。在行动中起作用的只有兽性。重新被捕,受到新的处罚,这更使他惊慌失措。
他体质强壮,苦役牢里没有人能比得上他。服苦役时,冉阿让比其他人更卖力气,扭铁索,推绞盘,他一人抵得上四个人。他举得起、驮得动非常重的东西,像一个千斤顶。冉阿让的伙伴们替他起了个诨名,叫做“冉千斤”。一次,土伦市政厅修理阳台,阳台下面有许多美丽可爱的彼惹雕的人形柱,不料,一根柱子脱了榫,眼看就要倒下来。当时冉阿让正巧在那里,他居然用肩顶住了那柱子,直到有工人赶来修理为止。
冉阿让身体的轻捷比力大更加令人叹服。有些囚徒一年到头梦想着潜逃,于是把力量和技巧结合在一起,形成一种真正的科学。那些无时无刻不羡慕飞虫飞鸟的囚徒,每日里都在练习一种神奇的技巧。冉阿让有了这样的本领,在墙壁不容易被发现的凸起处找到一个着力点,攀登陡壁。在墙角上,他靠着弯肘和脚跟紧蹬石块不平处的动作,利用背力和腿弯曲产生的伸张力,能够妖魔似的升到四楼。他能采用这种方法直上监狱的房顶。
冉阿让从不笑,话也很少。必须有一种外界的极强烈的刺激,他才会发出一阵苦笑,那苦笑,好像魔鬼发笑的回音。恐怕一年当中难有一两次。他那神气,似乎是在时刻留心瞧着什么东西。
他的确是一副在一心一意想着什么事的样子。他禀赋不全,智力又受了摧残,凭着他那种不健全的辨别能力,他隐隐约约感到自己身上有些什么。他在那种半明半暗的阴惨的环境中过着非人生活,每次向上看,便既恐怖又愤怒地感到,在他的头顶之上,层层叠叠地有一大堆大得可怕的东西:人和事,法律、偏见、积如高山,高得望不到顶,险得叫人心悸。它的形状使他茫然,它的体积使他心碎。这并不是别的什么东西,这只是我们称之为文明的那座不可思议的金字塔。在这儿,在那儿,忽近忽远的东西上面,在那堆形体奇异、时静时动以及在一些高耸入云的原野上面,他看见,在强烈的阳光下,人们个个须眉毕现,这一群是携带棍棒的狱卒,那一群是手持钢刀的警察,另外一群是戴着高冠的总主教,在最高的一片圆光的中央,是一个戴着冠冕、耀人眼目的人——帝王。远处的奇观异彩似乎无法把他从沉梦中惊醒,相反倒使他越发悲伤,更加惊惶。人和事,法律、偏见、物体、一切的一切,都在按照上帝的文明指定了的神秘复杂的动态,在他的头上来来去去,并用一种安详却又苛刻的,凶残却又平和的,全然无可名状的态度践踏他、蹂躏他。所有处在噩运之中、被法律遗忘的人,都有这种感觉,他们觉得整个社会的全部重量都压在了他们的头上,这样的一个社会,对于处于它外边的人来说,对于处于它下面的人来说,是何等的可怕呀!
冉阿让左思右想,他的思想是怎样一种性质呢?最终,这种充满了现实的鬼域和充满了鬼影的现实替他构造成了一种几乎无可言喻的内心世界。他在干活的时候,会突然停下来,细细地想他的事情。他与先前相比成熟多了。他觉得自己的所有遭遇都是不合理的。他常说自己做了一个噩梦。他望着那个站在几步之外的狱卒,似乎觉得那是个魔鬼,那个魔鬼突然之间给了他一棒。
对他来说,太阳、春秋佳日、晴空、四月天的清凉晓色,等等,对于冉阿让来说都是无所谓的。我们不知道是怎样一种黯淡的光经常照着他的心。
最后,我们只能说,冉阿让,法维洛勒的一个树木修枝工,一个安分的年轻人,土伦一个顽强的囚犯,经过监狱19年潜移默化的影响,他已有能力做出两种坏行为:第一种行为表现为不假思索、急切、轻躁、完全出自本能地对他所受的苦痛进行反击;第二种行为表现为阴沉、持重、经过深思熟虑地、经过平心静气的思考,然而是按他从痛苦中得出的错误观念行事。他的行为往往经过三个层次:思考、决心、固执。只有具有某种性格的人,即一贯的愤慨、无尽的苦闷的人,才会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