轴工:临床综合征,以及那些不属于精神障碍,但需注意或处理的重点问题,并外加代码;轴n:人格障碍或精神发育迟滞;轴n:一般躯体健康状况;轴w:心理社会紧张刺激严重程度;轴V:功能的综合评价。
DSM一W多轴系统的使用说明:
1.轴工和n组成整个精神障碍分类,加上编码V,即那些情况不属于某一精神障碍,但需要集中注意和治疗的状况。轴n的发育障碍和人格障碍通常从儿童或少年期开始,呈稳定形式,持续至成年期。轴工、轴n在评价儿童期的障碍时,着重于认知、社交和动作技能发育的差别。如:轴I为品行障碍,轴n为语言发育障碍。如果情况需要的话,在轴I和轴n上可作多个诊断。如一个孩子轴工上有孤独性障碍,同时又有重度精神发育迟滞,在轴H上也可有精神发育迟滞和人格障碍。有多种诊断时应注明哪一个是主要诊断。也可以轴I无诊断,病人寻求治疗的理由限于轴n上状况。不论轴I还是轴n上有无诊断,医师均应注明。
2.轴川一般躯体健康状况,这与理解和处理病例有关。在某些病例,躯体状况可有病因学意义(如一种神经科疾病伴有痴呆),或与处理有关(如糖尿病儿童患有品行障碍)。也有临床医师对体格检查的阳性体征,如神经系统软体征,为重视其意义,在轴(1)上注明。
3.轴W是指在当前进行评价的一年内所发生的心理社会紧张因素的严重程度。与下列问题有关:(1)发生一种新的精神障碍原有的精神障碍复发已存在的精神障碍加重,如在重性抑郁症期发生亲人死亡,或慢性精神分裂症期离婚。对紧张因素严重度的评定需根据一个临床医师对处于相同环境和相同社会文化价值的“平均人”对特定紧张因素的反应评价而定。要进一步注意这里所指的紧张因素是特定的,即:(1)居支配地位的急性事件(时期少于6个月)(2)居支配地位的持久事件(时期在6个月以上)。
4.轴V功能的综合评价是由临床医师对病儿的心理、社会和职业功能的综合评价。
功能的评价反映当时所需要的照管和治疗,对过去功能最高水平的评价常有预后的意义。
四、当前最新版本DSM一F一TR特点分析
DSM一W一TR由APA于2000年出版。反映了自DSM一W出版后的新的研究。非常少的异常病例除外,总的来说只是在手册的内容上有所变化,而标准本身没有大的变化。其目的是修改错误和一些有矛盾的内容,并且使用了实验性数据来更新和修正了手册中的症状描述、相关现象、病因、共患状态、病程和预后。“抽动障碍”中突出的变动是一些不准确的规则被排除了,但诊断标准并没有明显改变(包括Tourette障碍),如对于被加到DSM一W抽动障碍诊断主体的“临床明显有应激和缺损”的内容已经被排除。
五、DSM一F发展趋势每一个DSM新版本都会对临床诊断带来新的影响。在临床管理系统及研究中,相关的规则已经体现在2010年前即将出版的DSM一V中。美国精神病协会已经召集了相关工作组,发表了白皮书,提出了要考虑不同年龄组与诊断之间吻合关系的问题,并特别强调了要进行新的研究以便澄清、促进并完善诊断系统的工作。
(第三节)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系统
一、CCMD系统简介
1958年卫生部在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精神病防治工作会议时,提出了一个精神病分类方案,在这个方案中,将精神疾病分为14类。但是没有特发于儿童和青少年时期精神障碍的条目。
1989年在中华神经精神科学会精神科常委扩大会议上通过了《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二版,即CCMD一2。在应用过一段时间以后,发现CCMD一2与我国精神医学迅速发展的需要已不相适应,于是中华精神科学会分类制订工作组根据各方面对CCDM一2的意见和一些现场测试,以及结合ICD一10和DSM一R某些优点,制定了CCMD一2一R正式文本,并于1994年4月中华精神科学会泉州会议正式通过。
CCMD一2的修订进一步向ICD一9、ICD一10靠拢,多数疾病的命名、分类方法、描述、诊断标准都尽量与ICD一10保持一致,甚至整段原文照译,同时参考DSM一川一R的某些优点,也结合中国国情与传统经验,保留一些传统分类分型方法与诊断或诊断名称,省略我国少见而国外多见的疾病内容,增补我国常见而国外少见的疾病内容,显示了CCMD一2一R的特色及价值。为与我国精神病学现状相适应,对儿童少年精神障碍则继续采取删繁就简的原则。对普通精神病工作者也许更易于使用,但对儿童医学专业人员就大大不够了,对我国儿童少年精神医学的发展有所不利,为此我们应借鉴DSM一W修订时采取的工作经验。
二、CCMD一3简介
我国精神疾病分类正式公布是在1981年,989年公布了《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二版(CCMD一2)。随着20世纪90年代ICD一10及DSM一W出版,于1995年又出版了修订版CCMD一2一R。中华精神科学会鉴于CCMD一2一R编写和应用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争议以及与国际接轨的需要,在1995年成立CCMD一3工作组,在1996—2000年的科研期间,全国有41个单位的114位主要研究人员分为成人组(67位)和儿童组(47位),对17种成人及7种儿童少年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进行了现场测试。
根据我国的社会文化特点和精神障碍的传统分类,某些列入国际分类的精神障碍暂不列入CCMD一3,如:ICD一10的F52.7性欲亢进、F60.31边缘性人格障碍、F64.2童年性身份障碍、F66与性发育和性取向有关的心理及行为障碍的某些亚型、F68.0出于心理原因渲染躯体症状、F93.3同胞竞争障碍等均未纳入CCMD一3。由上可见,CCMD一3没有全盘照搬ICD一10分类和编号,但已尽量向ICD一10靠拢,并将ICD一10编码和名称在后缀的括号中列出,以便对照。
三、CCMD系统的多轴诊断简介
多轴诊断是指从不同维度进行疾病诊断的一种方式。CCMD一3工作组参考DSM一W的多轴诊断系统,提出临床工作七轴诊断系统。
轴I:精神障碍。原则上一个精神障碍病人通常只诊断一种精神障碍,但不排斥必要时一个病人同时诊断多种精神障碍。此时应注意严重和急需治疗的精神障碍排列在前。根据CCMD多轴诊断系统要求,在主要诊断后面必须用括号列出本次病程,供临床诊治参考。
轴H:人格特征,即人格障碍或人格改变。CCMD多轴诊断系统的人格特征是指先天素质与后天获得习性综合形成的心理行为动力定型。
轴川:躯体疾病。
轴W:应激原。指对发生在本次病前1年内因生物、社会、心理因素与环境因素的刺激或日常生活方式改变的程度作出评估。
轴V:社会功能(病前近两年最佳社会功能、病中最重社会功能损害、目前社会功能)。
轴M:现状总评。CCMD多轴诊断系统编者结合我国1958年公布的疗效分级标准,将现状总评予以标准化分级,即:(1)痊愈基本痊愈显著进步;(4)进步;—无效;—恶化(7)其他。现状总评需综合4个变量即疗效、症状变化、自知力及目前社会功能进行评定。
轴训:轴际关系。CCMD多轴诊断系统的编者设计了公式法表达各诊断轴间关系,用一—表示。二轴之间共有3种关系:“1”表示二者之间无关,不必用公式法表示;“2”表示二轴之间的关系可疑或为诱发的关系;“3”表示二轴之间的关系肯定,有因果关系。几乎所有酒精所致精神障碍病人均为因果关系。DSM一W的5轴诊断编制者指出处理轴间关系时感到困难。CCMD多轴诊断系统的7轴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通过测试表明,用公式法表达轴间关系简便适用,易于掌握。它可以将社会心理因素、人格特征等与精神障碍或躯体障碍的关系,以及疾病对社会功能的影响予以简明、准确地表达,显示了各诊断轴间的既独立又统一的有机整体关系,较好地将医学的生物、心理、社会模式应用于临床诊断工作。但是,此多轴诊断并未在临床推广使用。
(第四节)其他诊断标准与分类系统为了特殊病人群体和为一些没有经过DSM或ICD训练的专家服务,两个相应的诊断系统已被逐渐完成。一个是由美国儿科学会和美国精神病协会(包括美国儿童和青少年学会)合作发展、专门给初级保健人员使用的诊断与统计手册(DSM一PC)儿童和青少年版(AAP,1996)。该手册专为儿科医生和家庭医生使用,帮助他们诊断常见的儿童和青少年情绪和行为问题。它包括一个用于与其他标准统一的编码系统。“这种情况”可能有利于将一种儿童的症状和“儿童表现”的三方面内容即发育的变化、需要干预的问题和障碍分类与诊断包括在内,达到DSM一W标准的精神障碍的诊断。
DSM标准对于婴儿和幼儿用途是非常有限的。因此,美国国家临床婴儿项目中心于1994年也为3岁以下婴幼儿出版了一套专门适用于低龄儿童的诊断分类标准系统。
科学的诊断性分类概念的形成反映了医学的进步和发展。随着儿童少年精神医学的发展,儿童精神疾病的诊断和分类系统将会不断发展,必定会越来越完善。
(郑毅陶国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