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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读书(4)

所以,风味或嗜好是阅读一切书籍的关键。这种嗜好跟对食物的嗜好一样,必然是有选择的,属于个人的。吃一个人所喜欢吃的东西终究是最合卫生的吃法,因为他知道吃这些东西在消化方面一定很顺利。读书跟吃东西一样,“在一人吃来是补品,在他人吃来只是一般的食物。”教师不能以其所好强迫学生去读,父母也不能希望子女的嗜好和他们一样。如果读者对他所读的东西感不到趣味,那么所有的时间全都浪费了。

读书要由着兴趣,有了兴趣,读的时候才流于自然,也更容易达到读的目的,否则真的是浪费时间了。

林语堂说:“读书使人得到一种优雅和风味,这就是读书的整个目的,而只有抱着这种目的的读书才可以叫做艺术。”读书有会读与不会读,乐于读与不乐于读之分,前者读书能进入境界,获得乐趣,补充思想营养,净化心灵空间,这样读书才是一种艺术。

把书本当作宝贝

犹太人把书本当作宝贝。在古代,书往往被犹太人翻看得破破烂烂,但是他们仍然舍不得扔掉,一直要等到整本书都七零八散,字迹模糊不清,再也不能翻阅的时候,四邻才会聚到一块,像埋葬圣人一样,恭恭敬敬地挖一个坑,把这本书埋掉。

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一次调查表明,在人均拥有图书和出版社的比例上,以色列超过了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为世界之最。

除教科书和再版书外,以色列年出版图书达2000种以上。

14岁以上的以色列人平均每月读一本书。

以色列全国公共图书馆和大学图书馆1000多所,平均不到4000人就拥有一所公共图书馆。

以色列图书馆办出的借书证有100余万,相当于以色列全国人数的五分之一。

犹太人真是一个“书的民族”。在耶路撒冷、特拉维夫或其他以色列的城市中,最多的公共建筑是咖啡馆和大大小小的书店。以色列人的一天往往从一张报纸、一杯咖啡开始。而年轻的大学生则常愿在幽静的书店呆上整整一天。

以色列每年都要在耶路撒冷举办国际图书博览会。博览会期间,成千上万的世界各地客人前来洽谈、采购,国内的参观、选购者也是人山人海,不可胜数。而在每年春季举办的“希伯莱图书周”则是以色列人自己的图书节。不少犹太人早早备好钱,像盼望一次宏大的盛会一样等待图书节的到来。

在“图书周”期间,以色列许多乡镇的街头、公园都变成了书的市场。人们也可以到大大小小的书店去购买各种廉价书籍。

不少犹太人是典型的“书虫”和“书痴”,马路边、公园里、候车室中、汽车上,只要有人群的地方,总能看见专心致志的阅读者。

犹太民族是个嗜书如命的民族,以色列是个书的国度,小小的以色列何以在几十年中传奇般地崛起,这不能不说与他们大量看书有关。

有一本名叫《虔诚者的书》上记载着古时候犹太人的墓园里常常都放有书本。因为他们认为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死者就会从坟墓中爬起来看书。

虽然这种事情是不会发生的,但是犹太人对求知的态度是:生命是会有终结的,但学习却不会终止。

犹太民族的好学作风成了他们的历史和民族的一个显著标志。

在公元前5世纪时,波斯王国驻犹太地区的总督聂赫米瓦曾说过:“这一个地方不仅有很多图书馆,在图书馆中更是经常挤满了看书的人。”他的话印证了犹太民族的喜欢读书的传统。

犹太人把书本当作宝贝。在古代,书往往被犹太人翻看得破破烂烂,但是他们仍然舍不得扔掉,一直要等到整本书都七零八散,字迹模糊不清,再也不能翻阅的时候,四邻才会聚到一块,像埋葬圣人一样,恭恭敬敬地挖一个坑,把这本书埋掉。

犹太人认为读书可以让人获得生命和更多的奖赏。

有一则这样的故事:

这是因为他们有过切实的经历而做的结论:历史上,有一位少年对学习毫无兴趣,他的父亲最后不得不放弃努力,而只是教他《创世纪》一书。后来,敌军攻打他们居住的城市,掠走了这个男孩,并把他囚禁起来。

恺撒以胜利者身份来到了这个城市,视察男孩被囚的监狱。在视察时,恺撒要求看一看监狱中的藏书。结果,他发现了一本他不知道怎么读的书。

“这可能是一本犹太人的书,”他说,“这里有人会读这本书吗?”

“有,”典狱官答道,“我这就带他来见您。”

典狱官把男孩找来,说:“如果你不能读这本书,国王就会杀了你。”

“父亲只教过我读一本书。”男孩答道。

典狱官把男孩从监狱里提出来,把他打扮得光鲜亮丽,带到恺撒面前。皇帝把书摆到男孩面前,年轻人就开始读,从“起初,上帝创造天地”一直读到“这就是天国的历史”。

这是《创世纪》的第一章和第二章的一部分。

恺撒听着男孩读完,说道:“这显然是上帝、赐福的上帝向我打开他的世界,要我把这孩子送回到他父亲身边。”于是,恺撤送给男孩金银,并派两名士兵把男孩护送回到他父亲身边。

后来,拉比们又用这个故事教育人们说:“尽管这孩子的父亲只教他读了惟一一本书,赐福的上帝就奖赏他了。那么,想一想,如果一个人不辞辛苦地教他的孩子《圣经》、《密西拿》和《圣徒传记》,那他得到的奖赏该有多大呀!”

把书本当作你的朋友,把书架当作你的家园。你应该为书本的美丽而喜悦,采其果实,摘其花朵。只有我们真正将书籍作为财富重视起来的时候,我们才能拥有智慧和财富。阅读书籍是一个人获得成功最可靠的路径。

一时的好书与永久的好书

人生需要读书,但读什么书,有一个选择的问题,选择不当,耗时费日,还没有多大收益,选择得当,用时不多,收益却很大。而选择得当与否,则取决于对书籍的鉴别。

一本好书是作者终生的丰碑,记载着他熔炼一生的真知灼见。

或许可说是上帝通过他对人类的特殊赐予。英国作家罗斯金为我们理清了所谓“一时的好书”与“永久的好书”的界限。他说:

一切书籍无不可分做两类:一时的书与永久的书。这并不仅仅是说,坏书不能经久,而好书才能经久。书籍中有一时的好书,也有永久的好书;有一时的坏书,也有永久的坏书。在往下讲述以前,我有必要对这两种书籍作一些限定。

所谓一时的好书——至于坏书我这里就不讲了——往往不过是一些印来供你观阅的有益或有趣的谈话而已,而发表谈话的人,你除了观阅其书以外,常常无法和他交谈。这些书往往非常有益,因为它会告诉你许多必要的知识;往往非常有趣,正像与一位聪明的朋友当面谈话那样。种种生动的旅行记叙;轻松愉快而又充满机智的问题讨论;以小说形式讲述的各种悲喜故事;事过境迁,由当事人亲自提供的确凿事实。所有这些一时的书,随着文化教育的普及而日益增多,乃是我们这个时代所特有的事物;对于它们,我们应当深表感谢,而如果不能善为利用,还应当自己深感惭愧。但是如果竟让它们侵占了真正书籍的地位,那我们就又完全用非其当了:因为,严格地讲,这些很难算是什么书籍,而只不过是楮墨精良的书信报章而已。

我们友人的来信在当天也许是有趣的,甚至是必要的,但是有无保存价值,就需要考虑了。报纸在吃早饭时来读可能是最好不过了,但是作为全天的读物,便不适合。所以,一封内容关于去年某地的客栈、旅途或天气的有趣记载的长信,或是其中讲了什么好玩的故事或某某事件的真相的其他信件,现在虽然装订成册,而且也颇有临时参考价值,却在严格的意义上讲,不能称之为“书”,而且在严格的意义上讲,也谈不到真正的“读”。

书籍就其本质来讲,不是讲话,而是著述;而著述的目的,不仅在于达意,而且在于流传。讲话而要印成书册主要因为讲话人无法对千千万万的人同时讲话;如果能够,他会愿意直接来讲的,书卷只是他声音的扩充罢了。你无法和你在印度的朋友谈话;如果能够,你也会愿意直接来谈的,于是你便以写代谈,这也无非是声音的传送而已。但是书籍的编著却并非仅仅为了扩充声音,仅仅为了传送声音,而是为了使它经久。

一个作家由于发现了某些事物真实而有用,或者美而有益,因而感到有话要说。据他所知,这话不曾有人说过;据他所知,这话也还没人能说得出。因此他不能不说,而且还要尽量说得清楚而又优美;说得清楚,是至少要做到的。

综其一生当中,他往往发现,某种事物或某些事物在他特别了然于胸!这件事物,不论是某种真知灼见或某种认识,恰是他的世间福分机缘所允许他把握的。他极其渴望能将它著之篇章,以垂久远;镂之金石,才更称意。“这才是我的精华所在,至于其余,无论饮食起居,喜乐爱憎,我和他人都并无不同;人生朝露,俯仰即逝;但这一点我却见解独到;如果我身上还有什么值得人人记忆的话,那就应以此为最。”这个便是他的“著作”;而这个,在一般人力所达到的有限范围,而且也不论其中表现了他真正灵感的多寡,便无异是他的一座丰碑,一篇至文。这便是一部真正的“书”。

一本好书的精华是从作者的胸襟、感悟中流露出来的,打开一本书,恰似打开作者的胸襟,在那里,我们可以领略作者生活的风采,情感的云裳,思想的彩虹。作者的品位和高度就是书的品位和高度。

这就决定了,我们如果选读一些有着崇高心灵,心系全人类的作家的作品,则更有益于我们自身也向着崇高迈进。

与良书为友

庙宇与雕像会在风雨中颓毁坍塌,而经典之籍则与世长存。伟大的思想能挣脱时光的束缚,即使是千百年间的真知灼见,时至今日仍新颖如故,熠熠生辉。

英国作家塞缪尔·斯迈尔斯说:欲知其人,常可观其所读之书,恰如观其所交之友。与书为友如同与人为友,都应与其最佳最善者常相伴依。

好书可引为诤友,一如既往,永不改变,耐心相伴,陶陶其乐。当我们身陷困境或处于危难,好书终不会幡然变脸。好书与我们亲善相处,年轻时从中汲取乐趣与教诲,到鬓发染霜,则带给我们以亲抚和安慰。

同好一书之人,往往可以发现彼此间习性也有相近,恰如二人同好一友,彼此间也可引以为友。古时有句名谚“爱我及犬”,若谓为“爱我及书,”则更不失为一智语。人们交往若以书为纽带,则情谊更为真挚高尚。对同一作家之钟爱,使人们的所思所感,欣赏与同情,都能交相融会。作家与读者,读者与作家,也能相知相通。

英国文艺评论家赫兹利特说:“书籍深透人心,诗随血液循环。少小所读,至老犹记。书中所言他人之事,却使我们如同身历其境。无论何地,好书无须倾尽其囊,便可得之。而我们的呼吸也会充满了书香之气。”

一本好书常可视作生命的最佳归宿,一生所思所想之精华尽在其中。对大多数学人而言,他的一生便是思想的一生,因此好书即为金玉良言与思想光华之总成,令人感铭于心,爱不忍释,成为我们相随的伴侣与慰藉。菲力浦·西德尼爵士言:“与高尚思想相伴者永不孤独。”

当诱惑袭来,高尚纯美的思想就会像仁慈的天使,翩然降临,一扫杂念,守护心灵,高尚行为的愿望随之产生,良言善语常会激发出畅举嘉行。

书籍具有不朽的本质,在人类所有的奋斗中,惟有书籍最能经受岁月的磨蚀。庙宇与雕像会在风雨中颓毁坍塌,而经典之籍则与世长存。伟大的思想能挣脱时光的束缚,即使是千百年间的真知灼见,时至今日仍新颖如故,熠熠生辉。只要拂动书页,当时所言便历历在目,犹如亲闻。时间的作用淘汰了粗劣制品。就文学而言,只有经典明言方能经久传世。

书籍将我们引入到一个高尚的社会,在那里,历代圣人贤士群聚,仿佛与我们同处一堂,让我们亲聆所言,亲见所行,心心相印,欢悦与共,悲哀同历。我们仿佛也嗅到他们的气息,成为与他们同时登台的演员,在他们描绘的场景中生活、呼吸。

凡真知灼见决不会消逝于当世,书籍记载其精华而远播天下,永成佳音,至今为有识之士倾耳聆听。古时先贤之影响,仍浸入我们生活的氛围,我们仍能时时感受到逝去己久的人杰们一如当年,活力永存。能以书为友至而以先哲为友岂不为人生一大幸事?

惟书有华

没有什么别的事情能比读一本名家的名著更能带给我们精神上的快乐了。一拿起这样的书来,无异于我们接受一次先哲们的教诲,即使只读半小时,也会觉得无比地轻松、愉快、清静、超逸,仿佛汲饮清冽的泉水般舒适。

惟有书华——这华指精华,也可看成书的深邃内蕴所透出来的光华。读书就是要读透这样的精华,让书中的光华将自己心灵照亮。

德国哲学家戈贝尔对惟书有华的理解深刻独到。他不仅指点给我们读书的方法,而且还引导我们深入作品,把握多重内涵,他曾论述过:

温习是研究之母。任何重要的书都要立即再读一遍,首先因再读时更能了解书中所述各种事情之间的联系,知道它的末尾,才能彻底理解它的开端。其次因为读第二遍时,会有与读第一遍时不同的情调和心境,因此,所得的印象也就不同,这犹如在不同的照明中看同一件东西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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