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十朋
王十朋(1112—1171),字龟龄,温州乐清(今浙江乐清市)人。初在梅溪乡间讲学,后入太学。高宗绍兴十七年(1157),进士及第,擢为第一,授绍兴府佥判,累迁著作郎。宋孝宗时,历官饶、夔、湖、泉等州知州,太子詹事等,官至吏部侍郎。后以龙图阁学士致仕,老而卒。他素以切直敢谏著称,在朝期间,多次上疏弹劾权臣,力荐忠直之士,并力促北伐,志在光复,陈述恢复之计,深得皇帝信任。任地方官期间,关心民瘼,轻徭薄赋,政绩甚好,每被百姓交誉称赞。他能词善文,深得理学家朱熹、张栻等人推重。其赋作《会稽风俗赋》《民事堂赋》《蓬莱阁赋》,合称“会稽三赋”,当时甚负盛名,传诵一时。《宋史》卷三八七有传。有《梅溪集》《梅溪后集》传世,《四库全书》《四部丛刊》皆有收录。
《民事堂赋》是一篇政论性很强的赋作。从赋中所述来看,此赋当作于王十朋任绍兴府佥判的第二年,即绍兴二十八年(1158)。当时他进士及第,深得宋高宗赏识,擢为第一,并授职地方佐吏。他怀着急切的报国之心,以“衔圣恩”、“达民瘼于九重”的积极态度,针对时政,写下了这篇慷慨激昂、济国忧民的文章,对整治积贫积弱的时局,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堂名“民事”,志天语也[1]。十朋备员越幕[2],岁将期,顾惟不才[3],瞢然无补[4],日以败官旷职为忧[5]。所幸黄堂主人甚贤[6],同僚皆士君子,朝夕讲论,无非民事之要者[7],因为之赋,以志其一二云。
繄越幕有下僚兮[8],名所寓曰民事之堂[9]。诵天语之丁宁兮[10],衔圣恩而不敢忘[11]。啖民脂以饱妻子兮,犹雀鼠之偷太仓[12]。苟不民事之是思兮,又将奚逭乎天殃[13]。嗟会稽之大府兮,罹荐岁之凶荒[14]。飓风作于孟秋兮,雨浸淫而异常[15]。天吴怒而江涛沸溢兮[16],飘庐舍而坏堤防。粢盛害而岁大侵兮[17],民饥踣而流亡[18]。射的黑而米斛千兮[19],撷蓼花而为粮[20]。痛濒海之虽蚩蚩兮[21],葬江鱼之腹肠。
予尝告其故于前使君兮[22],请敷奏于岩廊[23]。顾幕中平日之辨兮,人乃靳其为狂[24]。会伯尊之传召兮[25],达民瘼于九重[26]。予殆有类于辇者兮[27],亦何恨夫言之不庸[28]。洪惟当宁之至仁兮[29],视赤子其如伤[30]。蠲常赋而救天灾兮[31],出内帑之所藏[32]。哀东州之无告兮[33],惠吾民以龚黄[34]。左公孝而右孟博兮[35],相与协赞其惟良[36],先抚字而后催科兮[37],正今日之所当[38]。宽公私之积负兮,以俟乎岁之丰穰[39]。省讼牒之烦苛兮[40],抑蠹政之豪强[41]。节无用之浮费兮,俾斯民之小康[42],兹政事之所急兮,敢不忠告乎黄堂[43]。至若鉴湖利及九千顷兮[44],日侵削而就荒[45]。岁和买无虑十万缣兮[46],曾无一钱之偿。榷酤之利半夺于有力兮[47],财赋浸以荒凉[48]。兼并之弊炽于大族兮[49],编氓馁于糟糠[50]。兹越中之巨害兮,姑略言其大纲。
若夫民事之在天下兮,固不足以知其详。有一言以尽之兮,曰生之而不伤[51]。择守令兮去奸赃[52],慎弗扰兮如牧羊[53]。兹畎亩之惓惓兮[54],愿入告于天王[55]。
(《梅溪后集》卷一,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天语:皇帝的诏谕。刘禹锡《送源中丞充新罗册立使》:“身带霜威辞凤阙,口传天语到鸡林。”志:记录。
[2]备员越幕:作绍兴府的属吏,这里指做绍兴府佥判。幕:幕府。
[3]期:满一年。顾惟:回首、思虑。
[4]瞢(méng)然:糊里糊涂的样子。李公佐《南柯太守传》:“生忽若惛睡,瞢然久之,方乃发悟前事。”
[5]败官旷职:疏于职守。
[6]黄堂主人:指绍兴府知府。黄堂:知府的办事厅堂。
[7]要:概要、重要。
[8]繄(yī):语气助词。
[9]名所寓曰民事之堂:此句叙述堂名之由来,参见《会稽志》宋代部分。名:取名、命名。
[10]诵:记诵。丁宁:叮咛。
[11]衔:蒙受。
[12]啖(dàn)民脂以饱妻子兮,犹雀鼠之偷太仓:啖(dàn):吞食。雀鼠:麻雀与老鼠。苏轼《寄刘孝叔》:“方将雀鼠偷太仓,未肯衣冠挂神武。”太仓:古代京师储谷的大仓。《史记·平准书》:“太仓之粟,陈陈相因。”
[13]逭(huàn):逃避。奚:哪里,表疑问。
[14]罹(lì):遭遇。荐岁:连年。凶荒:灾荒。
[15]孟秋:七月。浸(qīn)淫:浸渍、淹没。
[16]天吴:又称水伯,是传说中的水神,《山海经·海外东经》:“朝阳之谷,神曰天吴,是为水伯。”又《大荒东经》:“有神人,八首八面,虎身十尾,名曰天吴。”
[17]粢(zī)盛(chéng):祭品,黍稷曰粢,在器曰盛,此泛指各种农作物。《汉书·文帝纪》:“亲率耕,以给宗庙粢盛。”侵:古称荒年为侵。《穀梁传·襄公二十四年》:“五谷不升,谓之大侵。”
[18]踣(bó):跌倒。
[19]射的:山名,在浙江绍兴县南。据《水经注》记载:“远望山的,状若射侯”,故得名。
[20]撷(xié):采摘。蓼:又名水蓼、红蓼、辛菜等,是多年生的一种水草,味辛,可食。它本此句后有注“是岁饥民撷蓼花掘草根而食”。
[21]濒海:临海。绍兴府濒海。蚩蚩:纷乱的样子。它本此句后有注“上虞县淹死者几百人”。
[22]使君:对州、府长官的尊称。这里指绍兴府前任知府。
[23]敷奏:陈述上奏。岩廊:朝廷。《汉书·董仲舒传》:“盖闻虞舜之时,游于岩廊之上,垂拱无为,而天下太平。”
[24]靳(jìn):嘲笑。
[25]伯尊:对知府的尊称,犹言使君。会:碰巧。
[26]民瘼(mò):百姓的疾苦。九重:朝廷。
[27]辇(niǎn)者:替皇帝拉车的人,此指为皇帝效忠报国的人。殆:几乎、差不多。
[28]庸:同用。
[29]洪惟:语首助词,不表意。当宁:宁,古代指宫室门内屏外之地,即门屏之间,君主在此接受诸侯的朝见。后专指皇帝。
[30]赤子:百姓。
[31]蠲(juān):免去。常赋:每年规定交纳的租税。
[32]帑(tǎng):收藏钱财的国库。
[33]东州:泛指会稽一带。
[34]龚黄:西汉良吏龚遂、黄霸,皆宽和济民之官。参见《汉书》。
[35]公孝:指东汉岑晊。孟博:指东汉范滂。二人皆东汉桓帝时高士。
[36]协赞:协助,辅佐。《宋书·武帝纪》:“皆社稷辅弼,协赞所寄。”
[37]抚字:抚养安护。催科:催促租税。
[38]当:合适、应该。
[39]俟(sì):等待。丰穰:五谷丰登。《汉书·王莽传》:“岁丰穰则充其礼,有灾害则有所损。”
[40]省:减省。讼谍:诉讼文书。
[41]蠹(dù)政:苛政。
[42]俾(bǐ):使。
[43]黄堂:即黄堂主人。
[44]鉴湖:即镜湖,在浙江绍兴,可灌溉周围大片农田,故言“利及九千顷”。
[45]侵削:掠夺。就:将近。
[46]和买:宋制,在春季青黄不接时,官府向百姓发放贷款,春秋时令其输绢或钱于官,偿还贷款,称“和买”。是常赋之外的一种负担。缣:(一匹)细绢。
[47]榷(què)酤(gū):官府专利卖酒,称为榷酒。
[48]浸:渐渐地。荒凉:荒废。
[49]炽:盛。大族:强族,指豪强。
[50]编氓:编入户籍的普通百姓。武元衡《行路难》:“休说编氓朴无耻,至竟终须合天理。”馁(něi):饥饿。
[51]生之而不伤:使老百姓安定地生活,而不去伤害他们。
[52]奸赃:贪赃枉法之官吏。
[53]慎勿扰兮如牧羊:事见《汉书·卜式传》:“式曰:非独羊也,治民亦犹是矣。以时事起居,恶者辄去,毋令败羊。”
[54]畎(quǎn)亩:村野田间。惓(quán)惓:恳切的样子。西汉刘向《上封事》:“念忠臣虽在畎亩,犹不忘君惓惓之义也”。
[55]天王:指皇帝。
评在赋前的序文里,作者开宗明义,说明了民事堂的来由、用途和写作缘由,点明题旨。正文的前半部分,描述了绍兴府连月淫雨、洪水泛滥之后,庄稼颗粒无收、饥民流离失所的惨景。后半部分,作者则怀着忧心如焚的心情,针对绍兴地区的自然灾害,向朝廷提出了救天灾、赈百姓、薄赋敛、宽刑狱、抑豪强、治民产的施政主张,并说明这些措施才是治国安民之“大纲”。因此,他期望这些主张能引起皇帝的重视,期望地方官吏能以“生之(民)而不伤”的态度推行休养生息的政策,这样,才无愧于“皇恩”、无愧于百姓。正文后半部分,是作者着力之处,也是文章内容的重心所在。
本赋以思想内容为重、以议论为主,体现了宋赋好议论的特点。语言质朴凝练,并一韵到底,将报国济民的激情贯注于全文始终,增强了赋作的感情和气势。
(李润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