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朝名臣实录》二十七卷,是焦竑又一部专记明人事迹的著作。该书“自王侯将相及士庶人、方外缁黄、僮仆、妾伎,无不备载”,提供了许多不见于官修典籍的材料。正如《总目》提要所指出的:“其书郭子兴诸子之死,及书靖难诸臣之事,皆略无忌讳。又如纪明初有通晓四书等科,皆《明史?选举志》及《明会典》所未载。韩文劾刘瑾事,有太监徐智等数人为之内应,亦史传所未详。”因而,该书“颇足以资考证。”
《玉堂丛语》八卷,体裁模仿《世说新语》,划分五十四类,分条胪载明初至万历年间翰林人物及其他名人的遗言往行。该书内容涉及政治、经济、礼仪、文化、宗教、天文以至中外交通等诸多方面,且“义例精而权量审,闻见博而取舍严”,颇具史料价值。清初编修《明史》时,从《玉堂丛语》中吸取了许多内容。而且,《玉堂丛语》叙事较少忌讳,故还留存有不少比正史所载更为具体、详实的资料,可补《明史》记载之不足。《玉堂丛语》亦为研究明史不可忽略的一部重要著作。
以上三书,《总目》提要对《玉堂丛语》只介绍了作者、体例、内容,未作明确评论。对《献征录》,《总目》提要肯定“蒐采极博”;也指出“文颇泛滥,不皆可据,又于引据之书或注或不注,亦不免疏略。”对《熙朝名臣实录》,提要多有赞许(如前引文);又说其“各传中多引寓圃杂记及琐缀录诸书,皆稗官小说,未可征信,又或自序事,或仅列旧文,标其书目,于体裁亦乖”。四库馆臣对焦竑史著疏漏的批评并非无稽之谈,但这恐怕并不是将此三书贬入“存目”的主要原因。因为存在类似缺陷,而又列入正目的史书在《四库全书》中为数甚多。例如,同在《史部?传记类》的《孔子编年》,《总目》提要说其“不免时有牵合”,“失于穿凿”;《唐才子传》更是“杂以臆说,不尽可据”,“谬误抵牾,往往杂见”,然而两书全都整部入选。况且,《玉堂丛语》在《总目》提要中未加褒贬,亦列入了“存目”。因而焦竑三部史著遭贬,主要是四库馆臣对明代史学抱有偏见所致。统观《总目?史部》提要,四库馆臣对明代史学的评价极低,对明代学人撰著的史书也大多严加指责。因而,焦竑三部史书受此不公平的待遇就不难理解了。
(2)“乖迕正经”的著作焦竑有几种著作,被四库馆臣认为与封建正统经教相违迕,有贬低儒学的倾向,而被贬入“存目”。
其一为《支谈》三卷,焦竑在其中对儒、佛、道三教加以评论,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总目》提要评论说“是书主于三教归一,而欲阴驾佛、老于孔子之上。此姚江末流之极弊,并其本旨失之者。”
其二,《焦弱侯问答》一卷,是焦竑讲学的言论集。《总目》提要贬斥说:“竑师耿定向而友李贽,与贽之习气沾染尤深,二人相率而为狂禅。贽至于诋孔子,而竑亦至尊崇杨、墨,与孟子为难。虽天地之大无所不有,然不应妄诞至此也。”
其三,《焦氏笔乘》正集六卷,续集八卷,是焦竑读书和讲学的笔记。该书内容丰富,既有古史记载的正误、名物制度的考据、文章词赋的品评、儒家经典的解释、佛道教义的阐发、古今人物的臧否,又有师友言行的记叙、当时事件的记载、文字言义的考证、目录版本的研究、古代医方的撮录、地方文献的辑证等。其中虽然存在着以讹传讹、未尽注明出处等缺陷,但也确实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史料价值。《总目》提要则讥评:“其讲学解尤喜杂引异说,参合附会。如以孔子所云空空及颜子之屡空为虚无寂灭之类,皆乖迕正经,有伤圣教。”
其四,《阴符经解》一卷。《总目》提要评论:“竑此注虽引张永叔真士擒真铅,真铅制真汞之说,似乎神仙家言,而核其宗旨,实以佛理解之,与刘处元注相近。盖竑与李贽友善,故气类薰染,喜谈禅悦,其作此注,仍然三教归一之旨也。”
上述焦竑四书内容并不相同,但均涉及到对儒、佛、道的评论。按照封建正统观念,儒家经学被立为正宗,其他则一概视为异端。这种观念既很狭隘也不符合实际。在我国古代,儒学确实是思想文化的主流,但同时也存在着道教与佛教两股影响深远的巨流。道教是本土思想文化,与儒学虽存在着较大分歧,但一直互相渗透,有着难以截然分开的联系。佛教虽是外来思想文化,但自汉代传入中国内地之日开始,就与儒学发生碰撞,并且不断相互批判、吸收、调和、会通。到了明代,中华民族的思想文化实际上已成为儒、佛、道三者共同汇成的洪流。焦竑是对这种状况有较清醒的认识,并且冲破了封建正统观念藩篱的学者之一。焦竑曾拜泰州学派的干将罗汝芳为师,深为其异端精神所感染,对程朱理学持批判态度。他强调治学要靠自悟自证,不能盲目旁依他人门户。他提出:“学道者当尽扫古人之刍狗,从自己胸中辟取一片乾坤,方成真受用,何至甘心死人脚下?”因而,焦竑不苟陈说,对儒、佛、道三教平等看待,并认为三者有共通之处。如他在《支谈》卷上中说:“孔孟之学,尽性至命之学也。顾其言简指微,未尽阐晰,释氏诸经所发明,皆其理也。苟能发明此理,为吾性命之指南,则释氏诸经,即孔孟之义疏也。”焦竑还提出:“学者诚有志于道,窃以为儒、释之短长可置勿论,而第反诸我之心性。苟得其性,谓之梵学可也,谓之孔孟之学可也。即谓非梵学、非孔孟学,而自为一家之学亦可也。”这种为求得明于道而摆脱门户之见的博大胸襟无疑是应当肯定的,而四库馆臣以“主于三教归一”为由将焦氏四书贬入“存目”,则正反映了封建正统观念的偏狭。
(3)《国史经籍志》《国史经籍志》六卷,首列制书类,次分经、史、子、集各自为卷,末附《纠谬》一卷,是焦竑于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参与编修国史时,独立完成的一部目录学著作。由于有些书考订不精,受到《总目》提要的贬斥:“顾其书丛抄旧目,无所考核,不论存亡,率而滥载,古来目录惟是书最不足凭。”其实,平心而论,《国史经籍志》得远大于失。其类目设置大部较为合理;五十篇序论较系统地说明了文献流传的情况,对于探究古今学术源流很有参考价值;而《纠谬》意在驳正前人目录学著作中的分门之误,内容丰富,甚有见地。就是不少清代学者对《国史经籍志》也颇为推崇,如钱大昕撰写《补元史艺文志》自称从此书采获甚多,章学诚在《校雠通义》中也称其“整齐有法”。
(4)被视为“伪托”之书此类书有两种。《中原文献》二十四卷,是一部分经、史、子、集,摘编古今文献名篇片段的书。《总目》提要说:“其自序云,一切典故无当于制科者,概置弗录,识见已陋。至首列六经,妄为删改,以为全书难穷,只揭大要,其谬更甚。竑虽耽于禅学,敢为异论,然在明人中尚属赅博,何至颠舛如是,殆书贾所伪托也。”《二十九子品汇释评》二十卷,《总目》提要云:“其书杂录诸子,毫无伦次,评语亦皆托名,谬陋不可言状。盖坊贾射利之本,不足以当指摘者也。”对此二书,四库馆臣认定作伪,故加贬斥。但其论断是否确凿,尚有研究的必要,不过这已超出本文论题的范围,故不再展开讨论。
(5)其他著述列入“存目”的焦竑著作,还有三种《总目》提要只简单介绍了作者及书籍内容,未明确地加以褒贬。
《易荃》六卷,附论一卷,是一部注解《易经》的书。
《焦氏类林》八卷,仿《世说新语》体例,分五十九卷,汇庖羲至明代各类人物事迹于一书。“百氏艺文,可一披阅间得知;古人嘉处,似无遗矣。”
《养正图解》二卷(或不分卷),是焦竑任皇长子讲官时,为谕教太子编撰的一部书。该书从大量古代文献中,选择了六十个可作为治政借鉴的故事,并借题发挥阐明道理,对于研究古代政治思想的发展和古代储君教育的状况很有参考价值。
上述十三部书,除了两种被认定为“伪书”,列入“存目”还有一定道理;其他被贬入“存目”者,从学术文化角度看均于情理不合。这具体地反映了清修《四库全书》时过分地考虑其思想统治之需要,而不顾及文化发展自身规律的重大缺陷。
还须指出的是,修《四库全书》时还存在着因人废书的弊病,这也可以从四库馆臣对焦竑著作的评论中看出。《总目》提要在批评焦竑著作时,不厌其烦地指出焦竑与李贽的关系。除了上文所引《焦弱侯问答》和《阴符经解》提要中关于李贽的两段话外,还有多处提及李贽。如《易荃》提要说:“史称竑讲学以罗汝芳为宗,而善耿定向、耿定理及李贽,时颇以禅学讥之,盖不诬云。”《熙朝名臣实录》提要云:“所附李贽评语,尤多妄诞,不足据为定论。”《焦氏笔乘》提要又说:“盖竑生平喜与李贽游,故耳濡目染,流弊至于如此也。”李贽是明代一位进步的思想家,他强烈地反对程朱理学,反对封建专制思想,甚至向封建时代的圣人孔老夫子提出挑战,在明清思想界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但像这样的异端人物,是绝对不能为清朝统治者所容忍的,故而李贽的著作全部被四库馆臣贬入了“存目”。并且切齿痛恨地说:“其人可诛,其书可毁。”至于仍然使李贽著作的书目在“存目”中留存下来,是“以明正其为名教之罪人,诬民之邪说,庶无识之士不至怵于虚名,而受其簧鼓,是亦彰瘅之义也。”焦竑从三十多岁结识李贽,友谊始终不渝,并且对李贽评价很高,认为他可以“坐圣人第二席”。李贽冤死狱中,焦竑曾作了《追荐书》,并为李贽编译了《李氏遗书》。李贽的思想对焦竑之影响是显而易见的,这在焦氏著作中亦有所反映。但是,焦竑被列入“存目”的著作,并非全是“离经叛道”的呐喊,且大多与李贽并无直接联系,无疑存在着因李贽而受株连的因素。而四库馆臣一而再,再而三地把焦竑于李贽联系在一起,倒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焦竑思想的进步性。
综上所述,从《四库全书总目》著录焦竑著作的情况,以及《总目》提要对焦竑其人其著的评论中,完全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焦竑学识广博,著述宏富,学术观点不拘陈说,颇具卓见,对明代学术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在整个中国古代文化史上也很值得大书一笔。
(原载《殷都学刊》1995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