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麻六和杜七的带领下,林森无聊的在空街是转了足足三圈。
街上一人没有,店铺门也和来时一般,紧闭不开。人影只见着半个,人声倒是听过几回。全是匆匆离去的脚步声,似乎林森一行三人是洪水猛兽一般。
“杜七,麻六,你们这是想带我去哪?”
林森的声音中微微透露着不善之意。三圈,足足两个时辰,天都快黑了。
“三……三爷,您想去哪,小的就带您去哪,小的们哪敢决定您的行程?”
杜七的躯壳又开始抖栗了。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啊。拖了两个时辰了,这顿打还是逃不了啊。本来是打算途中买点东西,孝敬一下庞三,并趁着他高兴的时候,求饶一番,把这事揭过去。
可惜,今天是庞府的“恩眷日”,群狼出洞。是个明白人就不会选今天出门,那些个精明似鬼的商人就更别提了。关门不算,更有甚者,连存货运出城外,含于地底。
若是后面那位爷没跟的这般紧,杜七也不介意撬开两个背后没人的商户的大门,在里面大肆搜刮一番。
“去哪?”
林森一时之间倒也想不出去哪。若是现在有钱,那自然去哪都行,连夜离开安远城都无所谓。反正情况也已经了解的差不多了,现在这躯体的原主人就是一个高等下人。虽然能在安远城作威作福,但是却是仗势欺人,狐假虎威,摆脱不了下人的身份。
有选择的话,林森宁愿当个普通老百姓,以前受了欺负也无所谓。现在有武功了,还有谁敢,谁能欺负?
麻六眼睛咕噜一转,建议道:“三爷,要不回府里去休息一会?”
林森脸色变换了几次,最后献出一个随意的笑脸:“带路吧。”
安远城,小城一做,能含下陈老和莫大叔那种高手就已经了不得了。不大可能还有其他的后天巅峰高手。
先去庞府混两顿饭吃,弄点钱花。貌似一年的薪水还没付呢,对了,还是外出办事的差补,哈哈。被人识破了,也不要紧,大不了跑就是咯。好像也没有识破这一说法,这躯体原本就是庞三嘛。
庞府距离林森现在所在地不远,不到一炷香的时间,三人便接近目的地。
朱红的大门正对着南方,整个院子将城北之地完全占领,很是大气。大门上方悬挂着一镶金边的紫木牌匾,上书“太师府”三字,笔走龙蛇,遒劲有力。门前则蹲着两只巨大的白玉石狮子,一人多高,威严无比。
一条长达十丈的青石路直通大门,路旁既无房屋,亦无小摊,空荡荡的,一点生气都没有。但也正因如此,更凸显出庞府在此地的威严。
站于门前,林森对这番景象是大为赞叹,前世都市中的房屋金贵,寸土寸金,住市中心打工仔们睡觉都得侧着躯壳睡,哪有这般气派的房屋。
随即微微摇头,暗叹可惜。
门外竟然少了两个迎门用的青衣绿帽小厮。真是一小小的败笔啊。
麻六快步上前,将手轻轻搭在朱门的叩手上,稍稍使劲,门便献出一个一人大的小缝。
林森的头摇的更加厉害了。一点防盗意识都没有,这门又这么松,要是闹贼了,后果可有点遭。
只是在安远城有人敢捋虎须,偷庞府的物品?恐怕没有吧,即便是在大周朝,敢偷庞府物品的人都不多。
麻六在门开了小缝后,便退了回来,在林森略带疑惑的目光中,轻轻解释道:“夫人喜欢静,这门再开大,便会有巨大的响动,会惊扰到夫人。”
林森平静的点点头,表示他早已了解此事。
步入庞府,其内风景如画如梦。
林森有意拉在后头,如刘姥姥进大观园一般四下乱瞧。
朱红的大门后,是一条鹅卵石铺就的小路,每个卵石都是经过静心挑选,光滑圆润,大小相近。
两旁栽种着各式兰花,幽香环绕。
再过去一些,则是方圆十丈的小池,其中心处竖立着一座三丈高的假山。
这哪是一个大户人家应有的摆设,简直和花园一个模样。想必是出自庞府那位夫人的手笔。
外观威严,内含……嗯,情趣。
麻六停在一小门前,小声询问道:“三爷,您是先去后院见见夫人还是先回您的别院?”
“先去……”林森犹豫了半天,憋出一句:“吃饭吧。”
走了这么久,林森是真的有点饿了,而且露馅前,起码也得先混一顿饱饭。
“这……”麻六的脸色变得很是难看。
“怎么?”林森问道:“难道府里没连饭菜都没有准备?”
“嗯。”麻六尴尬的点点头道:“今天是‘恩眷日’,府里的下人们都回家了,这就剩夫人和黄管家在。”
“那他们俩不用吃饭吗?”
“这……小人也不大清楚,或许是吃的吧,这个谁知道呢。”
麻六转过头,拍了一下安分在一旁的杜七:“杜七,你知道吗?”
“啊,什么?”
杜七又走神了,与庞三这种恶神在一起,他总是难以集中精神,会不由自主的想起得罪庞三的悲惨后果。
麻六又不得不叹口气,杜七实在是……太让人失望了“杜七,你知道夫人他们今天在哪吃饭吗?”
“不知道。”杜七连忙摇头否认。
“算了,这也不是什么大事。”林森无奈道,没饭也不能硬逼着两人变出饭来,而且习武之人也耐饿,运起内力,憋个三四天不成问题。
麻六看了一眼还是惴惴的杜七,咬牙从袖子里掏出一张面值五十两的银票,悄悄塞给杜七,小声道:“杜七,看你的了,千万别搞砸了。”
“嗯?”杜七迷迷糊糊的接过银牌,又转手向林森递去。
麻六一望,便知要遭,心中几乎升起一丝绝望。庞三会是缺钱的人?就算是,也不会却这种五六十两的小钱。
杜七啊杜七,我是想让你去卖点吃的大包送过来,你怎么就直接塞过去了,你到底在想什么?找死也别拉着我啊。
可惜杜七没有听见麻六的心声,手没有停,依旧傻乎乎的将银票靠了过去。
“啪”,银票连带杜七的右手碰上了林森的左手。
麻六眼睛一闭,差点昏过去。
等了一会,预想中的发怒声并没有响起。
小心的睁开眼,却见“庞三”不动声色的将银票放进袖子里。
长舒了口气,想必是庞三在外吃苦了,所以才安然接受。对,一定是这样的。没看见刚刚他吃饭的那模样吗?简直和一个饿了七八十年的饕餮一样,那么一大桌食物全被他一个人吃了。
见已经没事,麻六的躯壳松看下来,一不小心便靠在了小门上。
“咯吱”一声,小门被推开了。
“谁”
门内传出一个灵动宛如天籁般的声音,清脆中带着三分柔媚。
林森一听这声音,脑海中便急速组出一副绝世佳人的图像,双腿不知不觉中软了下去,躯体某处则缓缓硬了起来。
“夫人,小人麻六。今天在街上有幸遇到的庞三小哥,便迎其回庞府。”
麻六又惊出一身冷汗,打扰到夫人,被黄管家知道,少不了一顿鞭子,连忙解释到。
“啊。”
一声带着七分惊讶三分不信的大叫响起。
“庞三?小三回来了,小三回来了。”
听见“小三”二字,尽管这声音依旧柔媚,可林森还是感觉到刺耳,面色大囧。
小三,这个称呼实在太……让人难堪了。
碎碎的脚步声过后,一位绝色佳人出现在林森面前。
眉如翠羽,肌似凝脂,细细的蜂腰,浑圆的挺翘,秋波湛湛,娇娆无比。脸上惊喜中带着一分忧郁,惹人怜惜。
林森在心中大叫起来:“美女啊,尤物啊,老爹我待定这庞府了,赶都赶不走。”
坏坏的狼眼冒出骇人的绿光,林森连忙将眼睛半眯着,以防惊扰佳人。眯着后,更显现出一种朦胧美,忍不住上下的打量起来。
身前三十四D,不,应该还要大点。一只手似乎握不下啊。
腰部,喔,好细啊。两手并拢,指尖相对围成一圈,嗯,恐怕还要更细些。
腿,啊偶,忍不住了,实在忍不住了。
林森连忙仰起头,双手捂住鼻子,深吸着气,运气内力,好半天才将躯体沸腾着的血液压平。
麻六和杜七两人自然也没好到哪去,口水连着丝丝鼻血缓缓流出。在庞府谁都知道夫人是个大佳人,可真正能见着面的却不多。
夫人深居简出,麻六也是因为要侍候花草,这才多有几次机会见到。
杜七嘛,十年来只是远远的看了几眼,近距离这还是第一回。嘴中喃喃得念叨:“小桃红,把老子的钱还回来。”
“小三,你终于回来了。”
白衣女子出神的看着面前的“庞三”,一边叫着,一边伸出葱段般的玉指轻轻的摸着林森的脸颊。
“咯咯。”
林森脸红的愈发的厉害,似乎要滴出血来一般,牙齿不自主的使劲咬合,拳头相握在一起,青筋凸出,紧张无比。
最难消受佳人恩啊。
白衣女子摸的越来越出神,圆滑的指甲缓缓的挂着林森还不成熟的发烫脸庞。
每一次刮过,林森便感觉一股细流在躯体中流淌,很舒爽的感觉。但是伴随着这种舒爽的感觉,林森感觉裤子越来越小,就束缚不住了。
斜了一眼,该死的,杜七和麻六真是不识趣,竟然还呆愣愣的站在这。
不行了,真的不行了,忍不住了。
“啊。”
林森大叫了一声,退后两步,红着脸倒:“夫人,这个……我累了,想先休息一会。”
白衣女子眼中闪过一丝惊讶,随即若无其事的扫了旁边的杜七和麻六一眼,道:“你们俩带小三下去休息吧。”
麻六和杜七回过神,低头道:“是,夫人。”
林森恶狠狠的瞪了两人一眼,这才悻悻的跟在二人身后。心中则在为刚刚那一退懊悔不已,要是晚退一会,没准能被多刮一下,多舒服一会。
“砰”
小门再一次关上了。
“咔嚓”
上了把小锁。
“呼。”
白衣女子靠着小门,失去了之前的雍容华贵,略带苍白与惊恐。
良久,长舒了口气。
摇晃着躯壳,来到石桌旁。秀眉微蹙,脸色急速变化起来。
庞三一年前明明已经死去,怎么会又活过来了?
有人伪装?不可能,已经检查过了,没有带人皮面具。
而且庞三那种气息是伪装不了的,阴阳相吸,那种感觉也绝对是伪装不了的。
“那,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莫非有人将其救活了?可江湖上谁有这本事?”
“他为何又回到庞府?”
一番思量,还是理不出头绪。
不过有一点倒是可以肯定,这个庞三不能再出事了,起码在其的还有价值前不能出事。
这样的话,就必须做点防护手段,不能让黄老头再得到机会。
玉手相握,一丝青光闪过。
跟在二人身后,林森也没兴致四下打量,满脑子全是白衣女子那动人的容颜以及那令人抖栗的摸。
“三爷,这边。”
麻六将小院的门推开,站在门边叫道。
“哦,来了。”
林森回过神,暗自摇摇头,淡定,淡定啊。不过是个女人罢了,别太放在心上。江湖上还有许多大事等着你去参与,还有许多好吃的等你去品尝,还有许多更漂亮的佳人等你去欣赏。
“你们先回去吧,明早再过来就行。”
林森见一到目的地,没心思在和这二人装样了。
杜七和麻六苦着脸:“是,三爷。”
小心的绕过各式花草,来到小屋前,推开房门,走了进去。
屋内十分的干净整洁,看来时常有人来这打扫。找了张干净的椅子坐下,静静的观察眼前的摆设。
屋顶处有个小天窗,很小,大概连个小孩都钻不过去。
正对门的方向摆放着一个圆桌,上面中间放着一紫砂壶和几个精致的紫砂茶杯,四周放的则是各式美味糕点。随手拿起一块,嗯,味道还不错,也挺新鲜,没坏。
往里一点,摆放着一个巨大的书柜,里面放满了旧书。偶尔看见本稍稍完好的,上面也布满了灰尘。呵呵,打扫卫生的家伙真够懒的,只做些表面工作。
书柜旁边还有一个一人高的灰色木柜,估计是放衣服的,林森没打开看,这衣服可是“死人”生前穿过的,晦气。此时他却是忘了,他这一年以来穿的都是“死人”留下的衣裳。
在过去点则放着两个一尺高的金色烛台,上面插着两根两尺长的红色蜡烛。
靠左手边则放着一张书桌,上面还摆放着笔墨纸砚。这的纸质量不错,都比得上现代社会用的宣纸了,纸质平坦柔柔却没有过分的光滑。笔筒里放着大大小小的十几支毛笔,林森对毛笔的要求不高,能写就行,因此在这方面的鉴赏能力也不行,完全就是外行。至于墨和砚台嘛,现代社会不是专业人员,懂的人实在太少,林森显然不是少数人中的一位。
右手边放着的就是榻了,一张大大的榻。足够七八个人睡在上面,真不知道庞六弄张这么大的榻想干什么,翻云覆雨?回忆一下刚刚得到这躯体时的情况,林森摇摇头否定了这个猜测。那小身板估计折腾不了几下就得罢工了。这榻肯定不是用来咻嘿的。
不过这么大的榻,睡起来一定很舒服。
从椅子上站起,快步上前,重重的倒在那软乎乎的大榻上。躯体上下摇动着,这榻的弹性真不错。
林森在榻上尽情的翻滚,真是舒服啊。大学时他就梦想有朝一日能有一张足够大的榻,大到可以在榻上能尽情的换状态睡觉而不会摔下来,这个梦想在其他人看来或许有点可笑。但林森却是无比认真,任谁被困在一张三尺的小榻上睡四年都会对此有些想法。
“咦?”
林森滚到榻靠墙的那个角落时,发现躯体有些不舒服,似乎被什么东西咯了一下,有些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