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群英、丁群英!”一连喊了数声,发现她的神魂还在周游列国,言洛宇只好劳动自己,伸手在她面前挥了挥,作招魂仪式。
“抖什么抖?你中风哦?”丁大小姐回魂,白了他一眼。
过没三分钟,又掉回列国神游,爹叫不理,娘喊不应,连爸爸端来她最爱吃的抹茶蛋糕她都没反应。
言洛宇无奈,坐到她面前。“你最近好奇怪,有心事吗?”
“是有一件……”她随口漫应,还在托腮哀哀叹叹。
“要不要说来听听?”
也好,朋友是干么用的?当然就是玩乐打屁,有事时出出馊主意用的。
“□,我问你哦,追男生要怎么追?”
言洛宇差点跌下椅子。“你有对象了吗?”
“早有了好不好?”以前只是被动地暗恋而已,从没想过要有下一步动作。
好啦,她承认,她就是孬种嘛,很多事情都只敢想想,不敢真正去付出、去争取,要不是言洛宇这怪胎骂不走、吓不怕的,她可能连这个朋友都没有。
裴宇耕的事也一样,如果不是被那个多嘴八婆一搞,弄得人尽皆知,她可能永远都不会去思考行动的可能性。
“可以说说是怎样的一个人吗?”言洛宇好奇地追问。
“他哦──”偏头思考了一下。“他个性很狂,想做的,不会在乎别人的眼光;不想做的,谁来劝都一样。跷课永远比上课多,校规完全不看在眼里,很酷吧?第一次看到他时,我简直迷死他了,在来我们学校之前,也不晓得他转过几所学校,听说由北到南都读透透了,没人敢收这匹脱缰野马,他老爸头痛得要死。他习惯靠拳头解决事情,可是绝对不欺凌弱小,大哥风范和地痞行径是有差的哦,他就是天生的大哥,校园里每个人都很服他。”
言洛宇凝思了会儿。“听起来和你好像。”
“你也这样觉得?”她兴奋地坐直身子,很高兴得到他的认同。“我就说我和他是天生一对嘛,我们一定会合得来的!”
“可是,他知道你的心意吗?”
“现在校园里传得如火如荼,他耳朵要是没聋应该听到了。”
“那不一样,这种事,还是要亲自去说比较有诚意。校园传闻很多啊,像以前我们学校不是就传校花喜欢我,其实根本也没那回事。”
“谁说没有?”还让他差点被一群人整死,这二百五不会到现在还以为那是谣言吧?“她哈你哈得要死好不好?秋波频传到眼睛都快脱窗了,你是情感接收神经残废了还是怎样?居然一点都感受不到!”
“咦?有吗?”他后知后觉地思考了一下。“算了,那个不重要。我们现在要讨论的是你的告白。”
“告──白”她抓抓头,这可难倒她了,叫她打架还比较行,告白?一辈子没告过。“要怎么说?”
“不知道怎么说就用写的,这总容易多了吧?”
“写情书哦……呵、呵呵!”她尴尬地傻笑,同样一辈子没写过啊!“我文笔……不大好耶。”
“没关系,尽量真诚地把心里想说的话全部写出来就对了。”他从抽屉翻出一叠信纸塞到她手上。“不够的话我姊那里还有。”
于是,这厢温书准备明天的小考,那厢振笔疾书,埋首写情书。
一个钟头后──
“好了!”丁大侠女豪情万千地扬扬手中的革命物。“你帮我看。”
“噢。”低头读了几行……这、这是情书吗?要他说,他觉得比较像──挑战书吧?脏话满篇不说,字迹丑到他眼睛差点瞎掉!有些字还得用力瞪好久才能分辨出“疑似”哪一个中国字。
“有什么问题吗?”他干么一脸想大便的样子?
“丁、丁群英,我觉得,你脏话可以少写一点……”停了下急忙补充:“如果可以不要写那是最好啦。”
“我哪有?”她喊冤。
“例如这里──『第一次看见你,我心里就在想:拷,这男生真******有个性』,你一定要这样写吗?”
“可是我当时是真的这样想啊,我只是忠实反应我那时的感觉而已,你不是说要真诚吗?”
“那你也不必『拷』他啊!”更不必……多礼地问候他妈妈。
“拷是脏话吗?”
算了,他们认知有差异。
“还有一些错字……”说错字算是客气了!事实上,她根本分辨不出错在哪里!
“哪里?”
“不是一见『终』情,是一见『锺』情。”裴姓大哥大是怎样?长得很惊天地泣鬼神吗?一见就要为感情送终?
“不是一样吗?”很奇怪地看他一眼。
“不一样!还有这个──我『粉』喜欢你,是『很』。”他拿笔写给她看。
“可是网路上都这样写。”
“问题是你不能这样写!”他快疯了!
“噢。”虽然觉得他很龟毛,但还是乖乖听他的,收回来重写。
十分钟过后,一张信纸被丢在地上,阵亡。
二十分钟过后,第二张信纸,壮烈牺牲。
三十分钟过后,第三张信纸追随先烈,革命失败。
第四张、第五张、第六张……一本信纸见底了,丁群英盯著满地的信纸尸体,好生感慨──
“唉,出师未捷身先死,常使信纸泪满襟。”
言洛宇挑眉望去,不错嘛,她还知道这首诗,有得救。
“不行了,我投降,握笔写字简直比握拳揍人还困难,最多就是这样了,不要拉倒!”她丢开笔,最后一张信纸扔给他,整个人直接瘫倒在他床上装死。
言洛宇捡起满地的信纸,一一读了遍。
算了,她能力最多也就这样而已了,再逼下去可能会出人命。
“不然我综合你这些信的精华,帮你重写一封好了,不过你自己回去要多练一下字,我写完你自己要再抄一遍。”
“知道啦!”随手捞来枕头蒙住脸。
“你是不是下个礼拜期中考?不多少读点书吗?”
啧,烦!
咕哝归咕哝,还是听话地爬起来,伸长手。“拿来!”
言洛宇把她上次丢在他这里的数学课本递过去。“不会的话我可以教你。”
“好啦好啦,你先读你的,明年要考台大的人话还这么多。”
言洛宇眼神放柔,浅浅笑了。
她其实很关心他吧?不然不会一天到晚担心他考不上好学校,都还有一年呢,比他爸妈还紧张。
低头又看了眼满桌的信,他合上课本,凝思了下,低头专心写起生平第一封的代笔情书。
但是,言洛宇千想万想也想不到她会没救到这种地步!
隔天,他将写好的情书交给她,让她重新誊写。
第一次,上头的字迹让他极度希望自己立刻失明!
他把感受坦白告诉她,于是她又重写了第二次。
这一回他说,他用左手写都比她好看,如果她不希望裴宇耕怀疑她装义肢,最好再写一次。
直到第三次,他还是不满意,她终于决定她受够了。
“言洛宇,你他妈龟毛够了吧?是我谈恋爱又不是你谈恋爱,意见那么多!”
“我只是觉得,起码你要让他分辨得出你写什么东西……”他才想问咧,她平时是不写字的吗?用那种让人看了眼睛像被雷打到的字体写出来的情书,不管内容如何感人肺腑,注定都要失恋的。
“我就是写不出你那手漂亮的好字嘛,你杀了我,我还是办不到啊!”她更火大。“不管了,就用你写的好了,反正他也不知道我的笔迹。”
那种鬼画符……基本上也没有所谓的笔迹可言吧?他在心中喃喃自语。
接著,问题又来了。在她送出情书之前,他先听到一声直可比拟命案现场的凄厉叫声。
“你干么啊,吓死我了!”抚著余悸犹存的胸口,回头见她站在体重机上,那神态和他看到她的字体时没什么两样──活脱脱被雷劈成焦尸的扭曲表情。
“五、五十公斤……”她抖著不输贞子的恐怖声音,完全无法接受打击。
“还好啊!”又不是五百公斤。
“你懂什么!像你这种天天吃海陆大餐还是纤细轻盈的人,怎么会明白连吸空气都会胖的人的悲哀?”她杀到他面前,指著他的鼻子忿忿不平地控诉。
“你又不胖……”他低哝,再补上一句:“就算胖,那也不是我的错。”歇斯底里地怪到他这里来,很不理性耶!
“谁说不是你的错?你三天两头挖我来吃饭,明知道言叔的手艺只要有味蕾的人都无法抵抗,你存心陷我于不义嘛!”
那是你自己贪吃好不好?
他叹气。“就算是这样,那也没关系啊。”
“当然有关系。我现在要去告白耶,你叫我怎么用这副肥胖臃肿的身体去告白?”
你也知道你只是去告白而已?是不是用肥胖臃肿的身体没太大差异吧?又不是献身,要不要全身去角质啊!
他揉揉额头。“腰围只是多一、两寸而已,根本看不出来,你不要想得那么严重。”
“一、两寸还而已”她又尖叫,在屋子里头烦躁地绕圈圈。“不行、不行,我一定要减肥!”
这就是恋爱中的女人吗?患得患失的心情,连平时最大而化之的男人婆都注重起外表来。他轻笑,觉得这样的丁群英也满可爱的。
她扑向镜子前面,左右端详了半天,一脸认真地转头问他。“□,你老实讲,我脸是不是有点圆?”
下意识里,言洛宇本能地退开一大步,双手护住颊,防备地瞪住她。
“你干么?”
“那个……以前也有人这样问过我这个问题,我就说:『是有点。』结果左脸颊红肿了三天。”
“哈哈!谁教你笨!”
“还有一次,一个邻居问我──没见过有男生肤质好到这种程度,你是拿SK-Ⅱ当水喝?还是真的要一天只睡一个小时才能像你这样吹弹可破?”
那倒是。言洛宇遗传到母亲的好相貌,俊美得男人嫉妒、女人羡慕也就算了,最过分的是,他怎么晒都晒不黑,痘痘打死都不冒一颗,一个男生肤质比女人还好,好到想揍他,这像话吗?
“那你怎么回答她?”她接问。
“我还是很诚实地告诉她──我喝开水,没喝SK-Ⅱ,而且你要是真的只睡一个小时,那吹弹可破的会是你脸上的痘痘──”
没说完,她已经捧著肚子笑倒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