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关心朋友,并没有错,你是错在让爸妈担心,还有处理过程糟糕了些而已。”言孟春点出问题所在。他一手教出来的儿子,他还会不了解吗?这点基本的信任他还有。
没等到预期中的责备,言洛宇愕然仰首。
领悟过后,他眼眶一阵湿润。一直到现在,他才体会到丁群英为何会羡慕他到痛恨的地步,他拥有的,真的好多好多!
他弯身,感性地轻搂了下父亲。“爸,我现在才知道,原来我真的好幸福。”
言孟春耳根一阵发热。“你干么学你妈那招──”
“我怎样?”父子俩脸皮一样薄。叶初晴好笑地拉来儿子坐在身边。“那女孩到家了吗?”
“嗯。”他迟疑了下。“爸,妈,我可以继续和她做朋友吗?”
“你从哪里判断我会阻止?”言孟春摇摇头。“那女孩本质不坏,只是个性好强倔强了一些,如果没有人在旁边引导,未来可能真的会走岔路。小宇,你要是做得到,尽可能地帮她一把。”
“真的吗?”丁群英又猜错了!
“笨儿子,你爸年年带最难搞的问题班级,什么样的学生没见过?真以为他眼睛是看高不看低的啊!”叶初晴敲了他额头一记,为老公伸冤。
言洛宇还是天天在小公园见到她,与她一起喂流浪猫狗,不同的是,从那一晚过后,丁群英比较不会摆脸色给他看了,有时还和颜悦色得让他吓破胆。
不能怪他没种,而是从认识她以来,哪一回没让她又吼又叫的?至今还没尝过她拳头的滋味,连他都感到意外。
有一次她突然问他:“喂,你每天放学在这里跟我斯混,被你爸妈知道真的不会怎样吗?”
“不会。类似的话你已经问过十八遍了!”这是第十八次的回答。
她淡哼。“我可不想再害你。”
“我爸妈没骂我,也没处罚,你真的可以不必放在心上。”他知道她虽然嘴里不说,但那天晚上的事一直让她很内疚。
丁群英不答,抓起小白狗的两只前脚晃了晃。“小黑,你信不信?”
小黑兄极不捧场,鼻子喷了喷气,别开脸。她大笑──“你看吧!”
言洛宇面色如土。真是虎落平阳啊!
“是真的啦,我妈还要我转告你,有空可以来我家走走,我爸煮的菜很好吃哦!”
“不要。那是你家,又不是我家。”那是他的幸福,不属于她的温暖,她不要。
“你干么要这样想?我们是朋友啊!”
这个词汇稍稍震动了她,她抬眼,近乎自言地喃道:“是吗?我可以把你当朋友吗?”
言洛宇也知道,她问的不是他,而是自己。
两人住的地方只隔两条巷子,街坊邻里之间的谈论多少有所耳闻,包括她的成长环境。以前不熟,也就不会特别留意,现在想想,渐渐能够体悟是什么造就她这样的个性。
对人与人之间的情谊,她极度不信任,更不会轻易地接纳与付出。
那天之后,他又不死心地对她洗脑了好几次,但她就是不为所动,死也不肯踏进他家门一步,他担心他再多说一次,久违的拳头可能又要重出江湖了。
某天吃晚饭时,妈妈突然冒出一句:“丁群英的爸爸常常这样发酒疯,那她不是常常半夜被赶出家门,她有地方去吗?”
不要怀疑,那些三姑六婆的耳语,就是透过妈妈的贡献,不然他又不住丁群英家隔壁,哪会清楚那么多事。
妈妈说的,也正是他担心的,可是那天晚上陪她大高雄飙一圈,顺便进警局签个到此一游后,她就打死不肯再拨电话给他了,他也不晓得她会去哪里,大概又是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绕到筋疲力尽才回去吧!
“要是这样,你把她带到家里来好了,她一个女孩子在外面很危险。”言孟春沈吟了下,说道。
“对啦,我床上没有野男人,可以分她一半。”叶洛希扒饭之余,附和一句。
他把家人的意思转达给她,她没说什么,他也不晓得她到底听进去没有。
直到某天夜里,寒流来袭,外面气温冷得可以把人冻成冰棍,他正和被窝缠绵得难分难舍时,意外接到她的电话。
“丁群英,你人在外面吗?”
“……对。”
他二话不说,穿了外套出门。他告诉她,今天很冷,不适合飙车,否则到时一箱斯斯感冒胶囊都不够他们吞,坚持把她带回家。
那是她第一次走进他家,一如她所想像的整洁宜人,温暖得刺痛她的心。
他告诉她,他们家有一间很大的客房,因为二叔、三叔,还有小叔一家人常常回来聚会,就把两个房间打通,设计成通铺,她来的话,不用担心没地方睡。
他还说,本来姊姊叫她跟她一起睡,但是他不想虐待她,因为姊姊是世纪大懒女,不会做家务,生平也无大志,唯一的志向就是嫁个和老爸一样的男人来帮她收拾房间,很了不起的志愿吧?没人会相信她是智商一九五的天才,连他都不信。让她睡在姊姊那种猪窝里她可能会怀疑他在报仇。
他又说,二叔生了一个女儿,叫言子苹,三叔的女儿言子萱她应该见过了,还有四叔的女儿言子茗。很奇怪吧,上一代全生男的,这一代反倒阴盛阳衰,他这个言家唯一的男丁从小被包围在大小女人中,被蹂躏得很可怜,连她都笑过他娘娘腔,有一阵子他真的曾经质疑过自己的性别。
可能是家族遗传,男人们赌运超差,但是客房里麻将、扑克牌、四色牌、“十八豆仔”和碗公,凡是能赌钱的,什么赌具都有,因为他们家的女人超爱赌、也超会赌的,那几个女人凑在一起简直让他精神崩溃,改天她可以参一脚。
他还说……说了好多好多,直到两个人都累到不行,缠裹著厚厚的被子,各自在通铺两头睡得东倒西歪,最初的尴尬别扭,完全没机会发扬光大成失眠,隔天还是被言洛宇的父亲叫醒的。
他们一家人,都没有以怪异的眼神看她,态度自然得像是她早上在这里醒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还留她下来吃早饭。
“不了,我要先回去了──”总觉得自己的存在很突兀,她无法自在。
“时间还早,不急。”言洛宇的母亲坚决将稀饭塞到她手中,命令她吃完才可以走,还吩咐儿子顺便送她去上课。
言洛宇没骗她,他爸的厨艺实在好到让人差点连舌头都吞下去,他的家人也全都很好相处。
一次、两次、三次下来,时日一久,她逐渐适应这一家人给的温情,不再有最初的别扭。
混熟了之后,走他家反而像在上厨房,他们也都没拿她当外人看待。
有一次载她上课的途中,言洛宇突然问她:“你现在还常常跷课吗?”
对厚,经他这么一问,她才发现,她这学期准时到可以拿全勤奖了耶!从第一天在他家过夜,隔天他送她上课开始,就算她没在他家过夜,隔天他也会到她家门前等她,顺道载她去上课,她已经很久不再有一节没一节地上课了,以前赶得及看降旗就不错了,现在却天天参加升旗典礼,谁教他太准时了!
“如果你觊觎的是我的全勤奖,我可以贡献出来给你。”
言洛宇把车停在她的校门口前,回头看她。“反正已经坐在课堂上了,如果可以,多少听一点课好不好?”
“知道了啦,你不要一副教官嘴脸好不好?我早饭才刚吃完,会消化不良耶。”捶他肩头一记,摆摆手打发他。“言教官,你上课快迟到了哦!”
“你今天休假,不用去打工对不对?我爸叫你过来吃晚饭。”
“好好好,你快走啦!”周遭“关爱的眼神”愈来愈多,他都没发现吗?他这身制服太招摇了,一流名校的书生型男孩跟三流高职的流氓大姊头站在一起,要不引起侧目也难。
打发他离去后,她进到教室,平时没什么往来的同学吃错药地围到她身边来挖八卦。“丁群英,那个每天载你来上课的,是不是你男朋友啊?”
“不是。”她拿出英文课本。就算看不懂也要做做样子,不然她会被烦死。
“少假了啦,你们态度那么亲密,你还把手抱在他腰上。”
废话,早上车流量高,她不扶好难道要倒头栽,在大马路上被辗成肉饼?
“只、是、朋、友!”她字字清晰地辟谣。
“男朋友就男朋友,干么否认啊?雄中耶,这样你不是很有面子?”
口气酸得咧!你以为人人如你,虚荣得要死啊?
“说啦,你偷偷告诉我,我不会告诉别人的。”同学凑上来,一副讲悄悄话的架势。
有没有搞错?她们交情几时好到可以勾肩搭背了?
她又不是脑袋坏掉,告诉这个“行动扩音器”,不出一天,全校都会知道了,而且还会被加油添醋一番!
“真、的、不、是。我有喜欢的人了,而且他也不是我会喜欢的型。”
“那你喜欢哪种型?”
“英武、果断、有魄力,有大哥风范的那种人。”
“是哦,好可惜,他很帅耶!”喃喃自语了一阵,突然若有所悟地瞪大眼,指著她咿咿唔唔。“难、难道你──你喜欢的是裴、宇、耕”
啊,完蛋,失言!
“我、我的意思是──”
“我知道、我知道,你不用不好意思!”女同学像发现新大陆,兴奋地跑开。
丁群英头痛地呻吟。可想而知,今天放学之前,大姊头丁群英倾慕校园大哥大裴宇耕的消息将会无人不知,无人不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