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怎么有这么深的水!
秦舞觉得胸口好闷,视野里全是蓝莹莹的水,好象一块能够流动的玻璃,而自己就浸在这密不透风的玻璃中,无法呼吸。
手脚根本没有着力点。自己根本不会游泳啊,怎么会跑到水中来了?秦舞的胸口闷的像要爆炸一样,茫然无措的望着四周纯蓝的水域。水里一片清亮,没有动物,没有植物,更没有人!怎么办呢?难道要淹死在这吗?秦舞努力想划动手脚,身上的衣服纠缠着她的四肢,长长的头发像海藻一样飘荡着,人却始终跟琥珀里可怜的小虫一样,仿佛永远被禁锢在了永恒的时间里。
瞎话瞎话一大篓。
听见街里人咬狗。
拿起狗来就丢砖。
兔子撵狗一溜烟!
忽然一阵飘渺的歌声从什么地方传来了,周围凝固的水也微微的有了些震荡。
“救命!”秦舞在心中大喊。
那个声音好象感应到了秦舞的呼唤,一点一点靠近了。
那声音就在头顶上盘旋,近了,近了,停下来了!就停在了秦舞的正上方!可惜秦舞背部朝上,根本看不见她是谁。
“救命!”秦舞在心中拼命呼喊。
“咯咯!”它笑了,听声音是一个小孩子,很小很小的孩子。一只属于孩子的苍白的小手伸到了秦舞的眼前。那只小手冰凉冰凉的,它轻轻的一拨,秦舞就在水中旋转了一百八十度。长长的头发也跟着旋转,遮住了眼睛。那只小手慢慢的把秦舞的头发拨开,一张惨白的小脸赫然出现在秦舞的面前!
一个只有两三岁的小女孩,正漂浮在秦舞的正上方,好奇的闪着眼睛盯着秦舞。一时间秦舞忘记了呼吸,忘记了呼救,脑海中有什么奇异的记忆慢慢的涌现。忽然她的瞳孔急剧扩大又缩小,恐惧溢满了双眼!她不由自主的张开嘴想说什么,结果咕咚灌了一大口水!
小女孩突然间就冲秦舞笑了,笑的很无邪,惨白的小脸一瞬间变的发紫。她,不,应该是它,轻轻的张开青紫的小嘴,哼起了那首古老的歌谣:
四面八方刹时有黑色的暗流蜂拥而至,随之而来的是一股浓烈的让人想呕吐的腐臭味,夹杂着秦舞熟悉的什么东西发出的刺鼻的味道。
“叮玲玲!”
“啊!”秦舞大叫一声从梦中猛然睁开双眼,待她渐渐看清楚了自己原来是躺在自己舒适的小床上,这才深深的呼出一口气,身上潮湿的热汗开始一点点冷却下来。睡衣沾在皮肤上很不舒服,秦舞坐起身来,拿起床头的水杯喝了口水,润润干渴的喉咙。看看床头的闹钟,已经六点一刻了,不马上爬起来洗漱的话,上班又会迟到。
秦舞走进卫生间,一边刷牙一边看着镜子里自己熊猫一样的眼睛。最近不知道是不是太累了,总做些希奇古怪的梦,而且好几次做梦的内容都是一样的,都梦见自己漂浮在那条蓝莹莹的河里,一个奇怪的小女孩,朝自己唱着似曾相识的歌谣。
人连续几天做同一个梦的几率有多大?秦舞疲倦的伸伸懒腰,胡乱吃了几口饭就拿起包出门了。一直到上了公车,秦舞还没有从那奇怪的梦中清醒过来。她呆呆的站在拥挤的公车上,无意识的盯着眼前的车窗。车窗上模糊的映出人们毫无表情的脸,随着车的开动有节奏的摇摇晃晃晃晃摇摇。
“咯咯!”梦中的声音忽然又在耳边响起来了。秦舞吃惊的伸长了耳朵,留神看了看周围的人。周围的人各自琢磨着自己的心事,好象谁也没有听见任何不同寻常的响动。
可能是自己太累了,出现幻觉了吧,毕竟最近做噩梦做的太多了,睡眠不足。秦舞想着,伸出手指狠狠的揉了揉太阳穴。有点疼,疼的很舒服。
“咯咯,咯咯。”
梦里熟悉的笑声重新响起来了,这一次更加的清晰!
秦舞惊慌的看见面前的车窗玻璃上一点点显现出一个小女孩的轮廓!轮廓越来越清晰,小女孩的脸就在咫尺,紧紧的贴着车窗玻璃,就像梦中无数次出现的那样,闪着好奇的眼睛注视着秦舞。
秦舞无法置信,一动不动的盯着那个诡异的影象,丝毫移不开视线!
“你究竟想做什么!”秦舞实在无法忍受一遍遍听着这首诡异的儿歌,终于失声大叫起来。刹时车厢里所有的人齐刷刷的回过头来看着秦舞,秦舞这才发觉自己是在公车上,瞬间脸火辣辣的烧起来。
秦舞看了看玻璃,又看了看周围的人,心说原来只有我一个人能看见这个小女孩啊!就在这个时候,司机一个急刹车,一车人立刻东倒西歪,竭力维持着平衡。等秦舞站稳了,再次望向车窗的时候,那里光洁一片,透明得几乎就像没有玻璃,更别说什么诡异的小女孩了。
秦舞哑然失笑,最近真是太疲劳了。看来应该考虑跟老板请几天假,好好休息休息了。
秦舞打了个哈欠,到站了。
秦舞有点踉跄着脚步下了车。她没有留意,有一个白胡子的老人,从她一上车就注意到她了,此刻也跟着她一起下了车。没等秦舞走出去多远,老人就叫住了她:“姑娘,姑娘你等一等。”
“怎么,”秦舞站住了脚步,“老人家叫我吗?”
老人家点点头,仔细端详了一下秦舞,接着从怀里拿出一件东西,递给秦舞:“姑娘,这个你拿着,将来会有用的。”
秦舞疑惑的接过来一看,是一串古香古色的棕色佛珠,拿在手里沉甸甸的,散发出柔和的光泽。
“这个!”秦舞看看老人,犹豫了一下,就拉开包开始翻钱夹。秦舞已经不是第一次遇见这样的事了。有很多次秦舞走在大街上,都会有和尚打扮的人凑过来,感叹秦舞的面相是大富大贵之人,送给秦舞佛珠一类的东西,说这佛珠可是高僧开过光的,等他回庙里以后帮秦舞上三柱高香,保佑秦舞福寿绵长!然后就跟秦舞说:“给点香火钱吧!”
白胡子老人看见秦舞的动作,忙制止她:“姑娘,不是我老汉咒你,以后的半年之中,你可能会有不小的灾难。我知道你们年轻人不相信这些,可这串佛珠跟了我几十年了,是我的祖上传下来的,镇鬼驱魔。姑娘你有佛缘,我把它送给你,你好自为之吧!”说完叹息一声,竟自走了,留下秦舞看看手中的佛珠,再看看老人的背影,一阵阵发愣,同时身上也一阵阵发冷。放在平时,秦舞是不大相信这些鬼话的,可是接连几天的噩梦,和今天早上在公车上的遭遇,让秦舞心里也开始对自己多年建立起来的无神论发生了动摇。
“秦舞你干嘛呢,还不走,要迟到了!”同事周倩一路飞奔着过来,看见秦舞站在马路当中发呆,好笑的拖起她就走。
“哦!”秦舞这才回过神来。周倩一向是踩着点上班的,遇见她说明自己正濒临迟到的边缘。秦舞忙跟着周倩一路小跑来到办公室,坐到自己的座位上,看着手里的佛珠,又开始发呆。
“喂!”周倩在秦舞眼前挥挥手,“大小姐,回魂啦!你今天这是怎么了?思春啦?”
“去你的!”秦舞笑骂着,抬手打了周倩一下,“谁像你一天到晚对着大街上的帅哥流口水。”一边说一边把佛珠装进包里。
“这是什么?”眼尖的周倩一下子看见了佛珠,不由分说的从秦舞手里抢过来,大声喊着,引的周围的同事纷纷围过来看。
“佛珠?”同事七嘴八舌的问,“你买的啊?看起来挺古老的。”
秦舞笑而不答,因为不知道怎么回答。周围的同事吵吵嚷嚷的竞相传看着,当这串佛珠传到于雷手里的时候,于雷脸上的肌肉忽然不易觉察的抽动了一下。没有人注意到于雷异样的神情,包括呆怔的秦舞。
于雷想了想,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打开QQ给秦舞发了条信息:“秦舞,下班以后有空吗?我想跟你谈谈。”
秦舞被QQ的滴滴声惊醒,回过神来,诧异的看着QQ上闪动的人头,朝于雷的座位望了望,回信息说:“你想谈什么?我不知道咱们之间还有什么好谈的。”
“你别误会,”于雷说,“是关于那串佛珠。”
“佛珠?”秦舞问,“佛珠怎么了?有什么问题?”
“见面说好吗?”于雷回答,“一句两句说不清楚。”
秦舞咬着嘴唇,迟迟没有回信。
“你放心,真的只是佛珠的问题。我想你最近一定遇上了什么奇异的事情是吗?那串佛珠,真不是普通的佛珠。我只是想帮你,真的,你再相信我一次吧。”于雷又发过来信息。
良久,秦舞才回了两个字:“好吧。”
秦舞还是无法拒绝于雷,即使他当初,那么毫无预兆的,决绝的提出分手。如果不是一股傲气支撑着自己支离破碎的心,秦舞早就离开了这个天天可以看见于雷的单位,永远不再回来。尽管如此,秦舞还是一直没有勇气单独面对于雷,她怕一但独处,自己半年来费劲心机勉强伪装的坚强会在刹那间崩溃的一败涂地。
可是该面对的始终还是要面对,逃避永远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只能让心里的疙瘩越结越难解。话虽如此,当下班以后,秦舞真的跟于雷单独坐在咖啡厅里的时候,仍忍不住紧张的暗暗抓住自己的裙脚,手心里有冷汗源源不断的冒出来。
于雷小心的看了看秦舞,谨慎的开口道:“对不起,以前的事我!”
“以前的事我已经不记得了。”秦舞生硬的打断他,竭力冷冷的说,“我想你约我出来是想谈佛珠的事吧。”
“对,是佛珠的事。”于雷见状,识相的及时转移了话题,“你能把拿出来再让我仔细看看吗?”
“这个,”秦舞把佛珠拿出来,托在手里看了一眼,递给于雷,“只不过是一串普通的佛珠而已,有什么秘密吗?”
于雷不说话,小心的拿起佛珠,仔细端详着:“你从哪得来的?”
“反正不是偷的不是抢的。”秦舞仍旧冷冷的说,“你别管我从拿得来的,你告诉我到底这佛珠怎么了?”
于雷无奈的看看板着脸的秦舞,只好直接进入了正题:“你知道吗?这不是一串普通的佛珠。在我的家乡,我还很小的时候,见过这种东西,这叫骨镯。它的制作材料,不是木头,而是,夭折的婴孩骨头。”
“什么!”秦舞惊讶的瞪大了眼睛,“人骨头!”
“没错。”于雷点点头,“不过现在,这种东西基本上已经消失了,因为现在医学很发达,夭折的小孩少之又少。即使谁家有小孩子夭折了,也不会有人拿他的骨头做这种东西。旧社会的时候可不是这样的,那时候,谁家没有夭折过两三个孩子?在我的家乡,也不知道从哪个年代流传下来的,说拿夭折了的小孩骨头做成手镯戴在手上,可以保佑家宅,子孙兴旺。”
秦舞听的头皮一阵阵发麻。一想起己竟然用手接触过死人骨头,秦舞突然很有呕吐的欲望:“这,这东西!我,我不要了!”
“不,你一定要带着它。”于雷深深的看了秦舞一眼,“你手中的这个骨镯,还不是一般的骨镯。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它应该就是我家乡里传说中的噬灵骨镯。”
“噬灵骨镯?”秦舞越听眼睛瞪的越大。她望着于雷一本正经的样子,忽然笑了,“于雷你是不是给我编故事呢?我可不是三岁小孩子。”
于雷不说话,就那么严肃的瞅着秦舞,直到秦舞脸上的笑容一点一点变的僵硬,直到秦舞再也笑不出来,尴尬的咧咧嘴,语气有点虚软:“于雷,现在都什么时代了,你还相信这些迷信的所谓传说啊。”
“传说很久很久以前,因为代代相传的过程中,这故事未免有些口误,所以具体年代不详,只知道那是一个战争频繁,生灵涂炭的年代。”于雷不再看秦舞,只盯着手中那串散发出柔和光泽的骨镯,兀自开始讲述那古老的故事,眼神渐渐涣散迷离,仿佛穿越了时间和空间,回到了远古战火纷飞兵嘶马叫的时节,“那个时候,战火连年,民不聊生。每当战火蔓延,总会毁掉好多的村庄,有幸逃过战火的村子,壮年男丁也往往被迫当兵,踏上九死一生的战场。而我的家乡,在经历了一场混乱的战争以后,当部队撤离,村子里就只剩下老弱病残的男人,以及妇女和儿童。”
“男人们都踏上了不归路,可是生活还是要继续,留下来的人们,还是要生存。然而土地还是渐渐的荒芜了,村子里剩余的劳动力,根本就无力耕种庄稼。有一些年轻力壮的妇女忍受不了这贫苦孤寂的生活,抛下老人和孩子,义无返顾的走了,谁也不知道她们去了哪里,过的怎么样,而最终剩下来的,就是这些面对生存的巨大压迫手足无措的人们。”
“老人和妇女们精心照料着孩子们。只要孩子们还在,这个村子就还有希望。等他们长大了,能够自食其力的时候,或者出去寻找一条生路,或者留下来开始新的生活,都会一点点挽救这个濒临死亡的村庄。于是他们拿出最好的食物给孩子吃,拿出最好的衣服给孩子穿,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慢慢流逝,人们都在望眼欲穿的期盼着孩子们长大。”
“可是有一天,沉寂了很久的村庄,忽然发生了一件事!就是这件事,使这个早已经麻木的村庄恐惧,嫉妒,惊讶,兴奋,最终失去理智,招致了一场巨大的灭顶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