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凤虚凰总难免有此尴尬事。在陈端生笔下,女扮男装的孟丽君接到梁干金的花球,却依然可以兴致勃勃地送聘礼,安排结婚事宜,因为她知道梁府千金乃是跟自己情同姐妹的丫鬟。黄梅戏《女驸马》中,冯素珍被逼娶公主,也很费了一番功夫,巧舌如簧,靠一番情真意切的陈词感动得公主眼泪滂沱。并且,她们女扮男装也确实是情非得已:孟丽君或者冯素珍,因夫家被奸人所害才参加科考以当宫去救助;花木兰,只因“阿爷无大儿,木兰无长兄”才不得已而为之。而且,这几个女子,变装是为了更好地回归家庭,所以,孟丽君可以不当宰相,重把乌纱换螺髻;冯素珍可以不做状元,只把红袍换衫裙;木兰也“不用尚书郎”,只求“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她们的将来很清楚,重洗纤纤素手替夫君磨墨做羹汤,回归社会赋予的女性角色。
黄崇嘏不同,她十几年女扮男装的行为固然有弱女子自存的道理,但在周庠面前恃才自荐、勤于公务则完全是积极主动的,没有分毫外力的胁迫。她甚至是诚心诚意地忘掉了自己的性别局限而得意于自己处理政事时的如鱼得水。
“怎么办?难道果真娶来老师之女而将误人青春吗?可非如此,又怎生向老师推辞?”黄崇嘏左思右想不得法,心内焦急如焚。
她的不安老保姆自然看得明白:“小姐,虽然我不识字,但也活了一把年纪。您的心思故然不同于寻常小姐,但知州大人是你的大恩人,千万不可做事不检点,误了人家好女儿。况且此事若是被知州大人知晓,那该如何收场呀!”
黄崇嘏又暗暗沉思良久:老保姆的话当然在理,按照律历,她的身分被拆穿,作为推荐人的周庠,也会受到连带处罚。该离开了,即使她刚刚享受到参与公共事务获得的成就感,即使她有能力做更多工作,她也必须离开了。这世上,有几人理解她的心思呢。一旦得知她本是女儿身,众人的唾沫都能淹死她。可是,如此作罢,如何能心甘!
事情的结局当然是黄崇嘏的妥协。以一人之力与社会之习作斗争,只能喻之以卵击石。她作了一首《辞蜀相妻女诗》以表明自己的真实性别,说明不能答允婚事的苦衷,随即连夜带着老保姆弃官返回故乡隐居。诗日:
一辞拾翠碧江湄,贫守蓬茅但赋诗。
自服蓝衫居郡掾,永抛鸾镜画蛾眉。
立身卓尔青松操,挺志铿然白璧姿。
幕府若容为坦腹,愿天速变作男儿!
事情解决的办法是“愿天速变作男儿”,这方法究竟是虚妄的,于是只好诉之内心了。
我们知道,每个人的背后都藏着另一种性别的特质。心理学家荣格就认为,人格中有两个原型:“阿尼玛”和“阿尼姆斯”。前者为男性身上具有的女性特质;后者则是女性身上具有的男性特质。阿尼玛高度集中时,男人就会带有女性的一些性格特征,当阿尼姆斯高度集中时,就会赋予女性以男性的性格特征。在黄崇嘏身上,沉重的生存压力和社会压力使她充分加强了自己阳刚的一面,女性的阴柔对她完全没有助益,因此她自始至终极力地抗拒着女性的阴柔。可以想见,在她的身上,阿尼姆斯显然高度集中。这种性别的错位终于使她不能想象作为女性的生活。隐于乡间的她依然自觉地视自己为男儿,乃至终身未嫁,孤老乡间。
另类的人往往更容易被历史记录。黄崇嘏的一生虽然是个悲剧,但她的身后名分却日隆。很多的笔记文、诗话等,都记载了她的事迹。而《女状元》和《再生缘》等更是以她为原型而作。当然,小说中的些须女才子们终究想的还是嫁个好郎君,比起黄崇嘏本人来,终是少了一股子的阳刚劲儿。
不惜千金买宝刀,貂裘换酒也堪豪
历代才女得名者,多与男性有关。红拂女,巨眼识英才,嫁得李靖才全了她“风尘三侠”之名;梁红玉,助其夫韩世忠抗金才有“扬国夫人”之誉。唯有这黄崇暇,却是独来独往立下了男人的功业。看这样的一番作为,后来者堪与其一比的只有鉴湖女侠秋瑾了。
当然,秋瑾的出现得益于才女们一以贯之对性别问题的努力,尤其是明清两代。所谓“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说法约产生于明代末年,并在清代被不断加强。这当然是社会正统们对女性规范的一种强化,但从另一方面来说,这一说法的产生可以理解为此时期正统观念对新出现的并趋于强势的风气的~种反弹。
在这段历史时期内,女性们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男主外、女主内的社会生活格局,在公开自己性别的前提下凭借自己的一技之长来养家糊口。比如清代沈善宝,她鬻文卖画不仅养活自己,更是撑起了一个大家庭。而且还收入颇丰,不仅养家更“独立经营八馆”,“聚资葬其父母伯叔弟妹于丁家山祖墓。”以女子之身而行男儿养家之事,在当时深受赞誉。当然,她最后还是回归于家庭。由义父陈克钰做主,嫁于山西朔平府知府武凌云为继室。
有了这么多的铺垫,秋瑾隆重登场了。她带着几千年来女性的不甘与焦虑,在风云激荡的历史变动中,为女性塑造了一种崭新的形象:有担当、有力量,不再以某人的妻子、某人的母亲而闻名于世,她的存在只是因为她自己!
秋瑾(1877~1907年),原名秋闺瑾,字璇卿,后改名竞雄,又称鉴湖女侠,祖籍浙江山阴(今绍兴市),出生于福建厦门。性豪侠,习文练武,喜着男装。清光绪二十年(1894年),其父秋信候将其许配给今双峰县荷叶乡神冲王廷钧为妻。光绪二十二年,秋王完婚。王廷钧在湘潭开设“义源当铺”,秋随夫住于汀潭。这年秋天,秋瑾第一次回神冲婆家,于道喜亲友前朗诵《杞人忧》:
幽燕烽火几时收,闻道中洋战未休;
膝室空怀忧国恨,谁将巾帼易兜鍪。
表忧民忧国之心,受到当地人们的敬重。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王廷钧捐得户部主事,秋瑾随夫赴京。因庚子之乱,转回家乡荷叶。次年生下第二个孩子——女儿王灿芝。光绪二十九年,王廷钧再次去京复职,秋瑾携女儿一同前往。
光绪三十年(1904年),秋瑾不惜与夫家决裂,以自费东渡日本留学。认真起来,秋瑾思想当然比黄崇嘏更为深刻。在黄崇嘏那里,她因着弱势的性别,改头换面,以社会承认的方式——男性的面貌——来完成自己参与社会生活的欲望。而在秋瑾,则是完全自觉地以女性的身分来承担女性的社会责任。被捕前夕,她曾对劝她逃跑的人说:“要求男女平权,首先要做到男女平等的义务。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这样鲜明的性别担当,让人敬佩。秋瑾心中,女子也可以跟男子一样顶天立地,承担社会责任。1903年在京师,她写下《满江红》抒发豪情:
小住京华,早又是中秋佳节。为篱下黄花开遍,秋容如拭。
四面歌残终破楚,八年风味徒思浙。苦将侬强派作蛾眉,殊
未屑!
身不得,男儿列,心却比,男儿烈!算平生肝胆,
不因人热。俗子胸襟谁识我?英雄末路当折磨。莽红尘何处
觅之音?青衫湿!
作为男女平等的先行者,秋瑾的思想很难得到同时代人的认同,虽然她心比男儿,也有英雄寂寞、知音难觅的痛苦。秋瑾东渡日本,公开宣布与家庭决裂(并没有完全脱离家庭),她大胆的行动在晚清风气渐开的年代,还是有一定的同情者,尤其是她被官府迅速处死之后,更获得了社会广泛的同情。
秋瑾被捕后,绍兴知府贵福会同山阴、会稽两县令会审。“秋瑾始终无口供。山阴县令问:女子何以要讲革命?秋瑾答:是男女平权的革命,非政治的革命。又令其将平日作为用笔书写,秋瑾但书一‘秋’字。又诘之,又书‘秋风秋雨愁煞人’七字。”绍兴知府贵福和新军标统李益智以此定罪,很快处以极刑。
秋瑾被害后,舆论哗然,各界人士纷纷上书,质问、谴责有关当局。据报载:“某女士以其并无供词实据,深痛女界之摧残,特函致张抚询问:秋瑾女士究竟因何定罪?持何证据?”甚至有人电告即将进京入枢的湖广总督张之洞,认为“越案株连太多,刑讯太酷,人心摇动,恐激事端”,希望他出面“主持”。《时报》发表署名“胡马”的社论两篇,直言:“绍兴残杀之惨剧,起于贵守,成于张抚。”《申报》认为:“秋瑾因株连而死,既无口供,又无证据,时人莫不冤之。盖始则株连无辜,为升官发财之计;继则锻练周纳,为文过饰非之谋。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棰笞之下,无求不得……”舆论还揭露,浙省大吏为了证实秋瑾罪案,便肆意捏造罗织证据,在舆论的压力下,绍兴知府贵福将秋瑾全案刷印传单公布。主要内容包括:浙抚张曾敭一密函三密电,秋瑾、程毅、蒋继云口供,大通学堂搜获枪弹清单,秋瑾诗稿、文稿如《革命论说》、《伪军制论》、《皇黄帝纪元大事表》等。
秋瑾之所以受到社会关注,她的女性身分是重要因素之一。
秋瑾一生倡导男女平等,倡导女性拥有和承担与男子同样的权利和义务,她提倡女性应该和男子一样有豪气有担当,《对酒》中她豪迈之情表露无疑:
不惜千金买宝刀,貂裘换酒也堪豪。
一腔热血勤珍重,洒去犹能化碧涛。
今天的女性,拥有更多机会和空间,还要依赖家庭,无法独立,恐怕是缺少黄崇嘏的好胜心和鉴湖女侠的勇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