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域创新体系发展基础
创新是高新区持续、高效发展的核心动力,建立和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是莱芜高新区获得核心竞争力必不可少的工作。当前阶段,莱芜高新区产业正处于进一步升级发展的阶段,区域创新体系建设需要有质的飞跃,从而推动全区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一)高新技术产业规模不断扩大
近年来,全区高新技术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不断提高。2011年,全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实现52.2亿元,同比增长84%,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达到31%。
2007年以来,高新区引进一批质量高、发展潜力大的项目,涌现出一批科技含量较高的创新型企业,并且在电子信息、新材料、汽车及零部件制造领域形成了一定的高新技术产业规模。
(二)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基本明确
目前,高新区涌现出一批自主创新能力较强,产品技术较为领先、发展潜力较大的行业领军企业,企业创新主动性较强,已经成为创新主体。截至2011年年底,全区拥有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27家,其中国家级4家;共培植山东省知识产权试点企业2家,中国专利山东明星企业7家;30余家企业建立了研发中心、技术中心;61家规模工业企业中90%以上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实施率达90%以上;全区企业累计申请专利367项,授权专利295项,其中发明专利74项。
2012年,润达化工新型酚醛树脂项目、山东能源电器的矿井高低压选择性漏电安全监测设备项目等4个项目获得中央资金支持;科润机械1000万件铁芯转子项目、山东力创科技SOC芯片产业化项目等11个项目获得省转调资金支持;泰禾生化、兴业滤材被评为省第四批创新型试点企业,朗进科技、能源电器、威马泵业、润达化工被评为省第二批创新型企业;年产700万片高性能金刚石锯片基体项目、年产5万辆新能源低速电动车项目、年产5万台新能源汽车高效节能电机产业化项目等13个项目被列为全市重点技改项目。
(三)公共创新平台建设全面启动
截至2011年年底,全区已建成省市级科技创新平台32个,其中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1家,省级生产力促进中心1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7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5家,博士后流动站2处,院士工作站1家。依托于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园项目于2012年1月份开工建设。项目主要建设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的综合孵化器,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为18个月,建成后可容纳200家高科技企业或研发机构入驻。孵化园投入使用后,高新区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研发机构—专业孵化基地—科技产业园区的产业创新链,将较大幅度地优化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创业配套环境。
(四)产学研用合作模式初步形成
截至2011年年底,区内50多家企业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科院等70多所高校院所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合作,解决技术难题140多个,攻克关键性技术20多项,开发新产品500多个。在产学研合作过程中,高新区企业目的性较为明确、针对性较强,产、研对接较为顺畅,科技成果产业化程度较高。例如,朗进科技与国家信息中心、清华大学合作建立了中国物联网自组网研究院,通过智能交通、视频监控、智能物流等领域的合作,实现物联网产业的快速发展。
(五)政府管理服务体系较为完善
高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创新活动,伴随着高新区进入“二次创业”阶段,创新体系建设成为区管委会的重要工作。为鼓励和推进创新,区管委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如《鼓励科技进步与自主创新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扶持奖励办法》;设立了科技技术奖、技术创新专项资金、专利专项资金;设立了规模1000万元的“青年科技人才创业计划”和1000万元的“留学生创业基金”,作为种子资金为科技人员创业提供创业资金;成立“科技投资服务中心”,专门为企业提供贷款担保。
二、高新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效应尚未显现
尽管高新区已初步形成了电子信息、新材料、汽车及零部件三类高新技术产业,但总体发展仍较分散,优势不明显;产业主要依托于个别企业,相当一部分企业规模偏小,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偏低;产业集聚关联度不高,出现了“形聚而神不聚”的状态,产业分工不明显,专业化程度不高,产业链不完善,企业之间的产业和技术关联不高,产业结构具有较强的趋同性,未能形成集群效应和规模效应。
(二)特色创新体系仍未建立
目前,山东省境内已经有8家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莱芜高新区发展特色仍不明晰,与其他国家级高新区相比,缺少政策支持;与泰安、枣庄等同类竞争高新区比,缺少比较优势。要从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莱芜高新区必须综合自身发展基础、总结发展优劣势,建立起区别于其他高新区的、具有自身特色的创新体系,实现错位发展。
(三)创新转化要素缺位
尽管高新区创新平台建设已经初见规模,但风险投资、担保、中介服务、科技孵化器等创新转化的服务要素仍然缺位或发展不成熟;公共技术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处于较低水平阶段,孵化器建设刚被提上日程;风险投资基本处于空白,担保机构缺位,给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融资、研发转化等造成了障碍,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乏力,降低了全区创新活力。
(四)高、精、尖人才匮乏
目前,高新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难度较大,较国内外先进开发区相比在人才集聚上,尤其是高端创新型人才聚集上有明显差距,本地能够直接利用的知识源创新资源较少;尽管有职业技术学校,但毕业生中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具备技术创新能力的技术人才少;企业与知识和技术源的有效互取机制没有探索出来,智力要素参与收入分配、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的产权激励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
三、构建区域创新体系的基本思路和目标
(一)基本思路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支持鼓励创新为主线,以构建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为突破口,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建设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和培育特色产业的创新聚集为重要举措和切入点,以构建开放的、特色突出的区域创新体系为目标,加快形成开放集成的运行机制,汇集国内外优质技术、人才、资本,全面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全区核心竞争力,为高新区产业发展高端化、领先化打下坚实的基础,为全区创建国家级高新区提供有力支撑。
全面构建以“一个核心、四个系统、三大高新技术产业链”为框架的区域创新体系。
“一个核心”,即突出技术创新在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将技术创新作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特色所在,形成创新优势,实现错位发展。
“四个系统”,即知识创新系统、科技服务系统、投融资系统、政策支持系统。知识创新系统主要任务为提供面向区域技术创新系统需要的知识储备,主体包括研究性大学和科研机构、部分企业等;科技服务系统主要任务为推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技术转移和扩散等,包括行业协会、科技信息网络、科技中介机构及公共创新服务平台等;投融资系统主要任务为为创新、创业提供资金,包括金融、证券、风险投资、社会民间资本及担保机构等;政策支持系统主要任务为为区域创新体系的高效运转提供适宜的软环境,包括政策与法规保障、基础设施建设。
“三大高新技术产业链”,即构建电子信息产业链、新材料产业链、汽车与零部件产业链,突出新兴产业培育和支柱产业竞争力提升,形成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优势。
(二)发展目标
初步形成以技术创新系统为核心,以知识创新系统、科技服务系统、投融资系统、政策支持系统为支撑的区域创新体系。不断完善特色产业创新链,加速形成的特色产业集群。重点领域科技创新水平保持领先,潜力行业创新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利用3~5年的时间,在高新区形成一个体系完善、结构合理、资源丰富、创新能力强、创新效率高的区域自主创新体系,成为面向山东、辐射全国的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1)形成具有突出竞争力的技术研发中心。利用3~5年时间,建立起专业化、领先化、辐射力强的技术创新研发中心,建成山东省乃至华北地区最具权威的技术创新中心,成为省会都市圈创新的重要一极。
(2)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建成省市级科技创新平台60个,其中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2家,省级生产力促进中心4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30家,博士后流动站5处,院士工作站5家。设有技术研发中心的企业达到100家,年度申请专利1000项,省级以上科技成果200项,引进硕士以上科技人才1000位,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95%。
(3)形成高新技术产业规模显著提升。到2017年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400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36%;形成高新技术企业100家,其中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60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0家。形成有较强竞争优势的电子信息、新材料、汽车及其零部件集群,在重点特色产业构建若干研发、成果转移扩散、产业化等环节和有效集成促进的创新链。
(4)创新要素有效集成。官、产、学、研、资、介、贸有效结合,人才、技术、资金、信息及其他资源实现合理流动,区域各类创新资源有效集成,创新主体间良性互动,为创新活动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形成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强有力的支撑体系。
四、主要任务
(一)着手建设技术创新中心
莱芜高新区聚集了众多生产加工中心,具备发展成为技术创新中心的基础,但区内能够直接进行知识源创新的大学、研究机构较少,直接在区内进行知识源创新难度较大,因此建立技术创新中心能够扬长避短。此外,山东省境内缺少此类创新平台,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对于莱芜高新区突破重围,树立自己的创新品牌特色具有重要意义。
围绕建立技术创新中心的目标,利用政策优惠鼓励本地生产企业在生产技术上的创新;依托公共创新平台建立专业的生产技术创新平台;改进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利用新一中、职业技术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等人才培养资源,提升本地职业教育水平,集中力量提高职业教育的科技含量,培养一批有生产技术创新能力的高级技术人员;突出高新区在生产技术的创新性和领先性,集中力量将高新区打造成为工艺和生产线改进的研发中心和创新平台,实现错位优势发展。
(二)强化知识创新系统的开放性
知识创新是创新活动的第一步,也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获得持久创新优势的必要储备。目前区内能够直接进行知识创新的研究机构较少,相关的平台、人才基础较为薄弱,因此,下阶段需要进一步强化高新区知识创新系统的开放性,更加积极地利用区外资源,通过区外区内资源相结合扬长避短。
采取产品异地研发—本地生产的模式,拓宽区外资源使用路径;全面提升产学研合作水平,引导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关系,推广“项目+人才”模式,积聚高校、相关行业的专家学者,进行项目攻关;建设一批行业性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中间试验基地,依托具有较强研究开发实力和技术辐射能力的龙头企业,集成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优势资源,促进知识源创新;充分开发离退休人才资源,形成人才二次开发机制,聘请有经验的离退休人才到本地或异地研发中心进行研发;鼓励科研人员和教学科研人员以其科研成果参与创建企业,分享其公司的股份,成为公司理事会成员或监事会成员或给企业提供科研协助;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研究和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公共技术研究方面加强政府扶持力度。
(三)优化提升公共创新平台
公共创新平台建设是提升高新区产业活力、优化高新区创业环境的关键环节,是完善科技服务系统的核心工作之一。高新区虽然已经建成多家创业中心和科研中心,但其支撑产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尚显薄弱。下一步要以孵化器建设为抓手,提升高新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档次,全面推动全区公共创新平台的完善。
科技企业孵化器是孕育科技企业,培育科技企业家的重要基地和载体。下一步,要保障高新区企业孵化器准时投入使用,保障场地、通信、网络、办公等方面的硬件设施水平;综合高校、研究机构、企业的意见进行项目选择,重点支持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具有区域代表性的科技项目;建立“创业导师”制度,动员和组织高新区内及区域外的成功企业家为园区内的创业企业提供包括技术、管理、财务、人员等全方位的创业管理指导;推行创业中心低成本进入政策,落实对入孵企业的政策优惠;积极引入风险资金和中介机构,为入驻企业进行系统的培训、咨询及政策、融资、法律和市场推广等方面的支持,推进“一站式”服务和标准化服务,提高服务效率,逐步使科技企业孵化器走向专业化、产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发展道路。力争到2017年,入孵企业达到500家,毕业企业200家。
(四)加快培育中介服务机构
中介服务是创新转化不可缺少的要素,目前高新区中介机构的类型、数量、功能和管理都较为薄弱,加快培育中介机构是完善全区创新服务体系的另一项重要工作。积极引导和扶持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科技咨询公司、科技交流合作服务机构、管理顾问公司、信息服务等各类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通过中介机构为园区内企业提供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创新要素,促进企业之间或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沟通协调等。加强对科技中介机构的培育和指导,逐步将适于市场化运作的行政职能委托给规范的中介服务机构,形成从研发、孵化到产业化一条龙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提升创新转化效率,优化创新环境。
(五)构筑创新创业融资平台
资金是创新、创业的基础条件,当前全区亟待拓宽高新技术产业的融资渠道,建设多元开发和多元投融资体系,打造高效、全面的融资平台,为创新、创业提供有力的支持。
(1)积极推动建立商业银行与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融资机制。政府搭线,开展银企座谈会,促进商业银行对有条件的高科技企业直接投资或授信投资;推进“政府、银行、担保公司风险补偿合作机制”建设,促进银行对区内企业的信贷支持。
(2)建好担保平台。尽管高新区已先后成立了小额担保公司、典当公司,但规模和数量与产业发展的要求很不相符,已经成为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障碍。下一步要加快建立起以政府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社会公众监督的信用担保体系;建立中小科技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没有足够信用保证能力的中小科技企业提供担保,扶持科技型初创企业和成果转化;通过高创中心联合各孵化主体积极物色机制灵活的民营担保,吸引民营担保公司进驻园区。
(3)着手引进风险投资,扩大企业融资路径。世界各国成功高新区的经验表明,风险投资机构是支持创新型企业成长的重要资金来源。下一步高新区政府应主动接触风险投资机构,推荐重点项目;利用政策优惠,吸引国内外有实力的风险投资基金、风险投资机构来高新区设立办事处或联合创办风险投资基金、股份公司;引导本地社会资金进入风险投资领域。
(六)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在遵循以企业为创新主体前提下,充分发挥政府的扶持和引导作用,促进区域创新体系的完善。
(1)加强规划和政策引导。进行专门的创新规划,以产业政策为导向,以规划为依据,以土地、环保、金融、财政、税收等手段密切配合的政策性调控体系,为创新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介入有良好市场前景的前沿技术创新活动,设立“青年创业基金”、“留学人员创业基金”、“中小企业担保贷款基金”、“知识产权保护基金”、研发机构补贴等多项产业扶持基金,帮助企业快速发展;重视人文环境建设,在高新区打造一种鼓励创新、容忍失败的园区文化,支撑着园区创新的发展。
(2)提高政府服务意识。优化硬件设施建设,包括商业金融、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卫生、行政管理设施及市政基础设施等,并根据具体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建设,充分满足高新区在科研、生产和生活等各方面的要求,为创新活动提供适宜的硬件环境;定期为企业免费制作项目册,并在资本发达的地区召开项目推介会,推介项目、宣传企业,帮助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简化政府审批程序,提高政府服务效率,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一站式”服务。
(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是激励创新的重要因素,高新区要继续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为创建完善的创新体系提供保障。成立高新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定期召开相关部门、企业专利工作会议;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尽快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企业,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制定落实激励政策,促进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结合,充分发挥高新区科技创新与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大力扶持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专利项目转化实施。
(七)培育特色高新技术产业链
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抓好电子信息、新材料、汽车及零部件等一批科技含量高、产业关联度大的项目,积极培育引进补链企业,打造特色高新技术产业链,突出核心高科技产业聚集,提升产业竞争力。
(1)加强优势企业培育。通过政策支持、重点指导,尽快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优势企业;支持现有骨干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档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加快上市步伐,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行业带动作用的领军企业;鼓励企业通过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定、成立产业联盟等措施奠定市场竞争力和领导力。
(2)重视产业链补链工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引进创新产业链上的补链项目、补链企业;强化本地中小企业培育,立足成长性强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在搞好投资、融资、信息和管理等各项配套服务的同时,大力引进人才、技术,依托产业联盟、创新平台、研发中心带动本地中小企业完善产业链。
(3)打造新材料产业园、电子信息产业园、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园区。通过园区建设,强化高新产业聚集度,加强产业链企业之间合作,形成高新技术产业特色化发展。
(4)形成一批集群代理机构。针对区内中小企业发展需求,围绕高新技术产业技术创新中的关键问题,发展行业协会、企业家协会、质量监督委员会、产业技术联盟等,鼓励创新资源共享共用,强化企业之间的分工协作,为创新产业链的形成和完善提供有力支撑。
(八)进一步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企业是创新活动的主体,推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是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不可动摇的原则。把产业竞争领域的研发活动主要交由企业来承担,把企业的技术需求作为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主要来源,鼓励和支持重点企业建立技术研发机构,采取多种措施,增强企业技术研发能力。
特别要重视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成长。一是制定优惠政策刺激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投资需求,鼓励科技创新人才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二是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环境,对中小企业实行财政资助和相关服务,如为小企业提供高额贷款担保、为小企业提供免费的咨询与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专注于各自的擅长领域;三是设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四是通过孵化器提高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吸引更多的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入驻孵化,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九)全面推进创新人才体系建设
(1)完善人才吸引政策。通过建立“人才引进绿色通道”,营造良好的人才生活环境,鼓励和帮助企业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制定一系列吸引人才的政策,包括税收、居住、家属落户、配偶工作、子女教育等,营造好良好的工作、生活、科研与创业环境。同时,鼓励企业采取各种方式,建立合理的人才合作机制,创造更有活力的分配机制吸引高新技术人才,比如采取股权、期权、技术入股、提高薪酬、财政补贴等激励方式。
(2)充分利用产学研合作资源。利用山东省乃至全国的高校、科研机构,通过产学研一体化,建设人才培训体系,通过建设研究所等机制实现本土人才的培养。争取建立更多的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园区企业合作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鼓励园区科技人员在职进修;引导和鼓励企业和高等院校联合建立教学实践基地,开展定向培养、合作培养。
(3)强化人才培训。引导和支持大中企业建立完善企业内部人力资源培训体系;鼓励和支持技术服务机构建立中小企业人才培训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与区域经济相适应的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体系,开展实用新型人才的培训、实训、就业和储备,形成高科技园区实用性人才培训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