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繁言会合后不敢停留,连夜抬着花凌风远走,直到天亮时才到黑水镇外,有意地避开村落,到前几天过夜的地方才停下。花执闲仔细检查了花凌风的伤势,从身上掏出药物为花凌风上好药对花觅觅与花繁言说:“风叔的伤势暂时算是稳定下来,但是断的一条胳膊,还有一条小腿骨折,身上有十多处外伤兼有内伤,恢复起来不容易,估计得四五个月时间。现在时间还早,我们休息一下,待黑水镇的商铺都开门了,我去买些好点的药,再买点吃的,我们就要远远的离开这里了,如果天亮后统恒门发现风叔的尸体不见了,肯定会猜到他还活着并有人救了他,到时必会大肆搜捕,到时想走就难了。觅觅,你身上还有多少钱,都给我,我怕不够钱买药,你就先与繁言在这里照顾风叔。”
花觅觅点点头,将仅剩的十多个金币交给了花执闲。
休息了二个小时后花执闲就赶往黑水镇办事去了。到了镇子里先购了足够三人吃三天的干粮,想到花凌风现在伤重昏迷万一醒过来进食困难得喝粥才行,于是买了个小煲用来熬粥,再买点米,然后才到药铺里去看有没有合适的药。合适的药有不少,但是自己身上那几十个金币却消费不起,不禁有点后悔当初卖黑尾灵猫所得的钱花得太大方。咬咬牙用二十个金币买了两瓶“回春露”,再买了十个金币的药草准备自己炼药。
回到临时住处,将半瓶“回春露”为花凌风灌下,再将他的衣服扒下用另外半瓶“回春露”涂在他身上的伤处,将之前买的衣服为他换上。这“回春露”在不入品的药中属较好的药剂,可治内外伤,比“回气露”只能稳定伤势的作用好了不止一筹,一般在实力较低的冒险者中是较抢手的,或许是最近河田镇与黑水镇的混乱导致外地的冒险者因实力低微不敢在这个时间到这里谋生计,所以这一大早的在药铺里才有幸让花执闲买到了两瓶。
为花凌风上好药后不禁腹议这两瓶“回春露”太贵,“回春露”自己也能炼制,若不是现在情况特殊手上没有药材说不定就自己炼了,花执闲炼制“回春露”的成功率能免强达到九成。其实“回春露”的药材成本价才三个金币左右,自己用家族的药材炼制成一瓶交回族里能获得一个金币的奖励,也就是说卖出外面绝对不会超过八个金币一瓶,但现在却要十个金币才能买到,多少心里不痛快。舍不得将药瓶扔掉,打算洗干净留着以后炼药用,这卖药这么赚钱,以后赚钱这就是个主要项目。正要将药瓶收到口袋里,却看到瓶底有个花族的族徽,族徽下还有个“闲”字,顿感哭笑不得,搞半天,居然花大价钱买自己炼制的药,旋即开怀:原来我炼的药还这么值钱呀?看来在这方面我还是有天份有潜力的吗。想着想着脸上不觉露出自豪的笑容。
见花执闲为花凌风上完药后突然发笑,花觅觅不禁问道:“你笑什么?”
“啊!没有!你看。”花执闲将花瓶递给花觅觅。
花觅觅接过药瓶看了看说:“不就是个药瓶吗,还以为你捡到宝了。”
“你没看到呀,这瓶药原来是我炼的,我炼药习惯在瓶底做记号,原来我炼的药也挺值钱的,看来以后我得多花点时间炼药赚钱。”
“真的?我还愁离开这里后要赚钱呢,想不到这么快就找到方法了。”
“我看,我们也别停太久,还是离开这里先。”
几人收拾了一下抬着花凌风专拣偏僻的小道远离黑水镇而去。
到第二天早上,发现花凌风本就是重伤之下又经长途拔涉昏迷之中居然发烧了。因已离开黑水镇且奔走了一天,离得这么远估计也安全了,只得在山里找个地方停下专心为花凌风治伤。将仅乘的一瓶“回春露”用完,留下花觅觅与花繁言照顾,花执闲一个到附近的山上采药,还好,对发烧这样的小病草药倒是常见,只消半天功夫就找到一大把。
将采来的草药搭配好用幻力揉碎放进药炉里再加入清水小许,在药炉下面加入早上煮早餐剩下的木炭点燃用文火煎烤待水沸后再打开炉盖让水份蒸发一部份,双手抵住药炉用幻力透过药炉对炉的药物进行提纯。经过一番提纯后,炉内的清水已变成深绿色,然后再用幻力对药液进行压缩,废药渣经压缩后慢慢的沉到炉底粘在鼎壁上。将药炉倾斜,剩余的浓稠药液顺着流入炉侧边的扶手的凹槽里,再用手指运上幻力一弹炉的底部,粘在炉底的药渣被这一弹从炉底脱开飞出,再将炉转正透入幻力再次提纯里面的药液。一个小时后,经过两次提纯后,药液中的杂质大部分都被清除。倒出药液,将带着余温的药液为花凌风灌下去。
目前花执闲的炼药能力及功力不足,为节约幻力所以需要用到木炭辅助进行炼药。虽说炼药水平有限,但是经过用炼药手法炼出来的治发烧的药液比煲出来的药无论是药效还是药力的吸收都是好了数倍。只灌下去一个小时,花凌风就已退烧了,见花凌风的情况再次稳定了下来,三人都舒了口气,却也不敢再赶路怕误了花凌风的病情。
到了第三天,花凌风终于悠悠醒来,三人一阵欣喜。花凌风迷茫的看着三张笑脸吃力地说道:“你……你们,还……还……活着?”三人用力点点头。花凌风欣慰笑道:“好!好!好!总算……总算……老天还眷顾着……咱花家,还给咱花家……留下点血脉。咳……咳……。”花觅觅赶紧说:“风叔,你就别说了,好好休息,养好伤。”
“我会的,我会的,咱家的仇一日不报,我就……我就……一日不会死……,对了,我们现在是在哪?”
“风叔,我们现在是过了乌贯镇,离河田镇大约有二百里。”花执闲回道。
“不行,他们势大,我们还要离远点,这么近会很容易给他们找……找到……的。要赶紧走。”
“风叔,你的伤刚有点起色,还是先等你的伤好点再走吧。”执闲道。
“是呀,我们都在这里呆了一天多了,都没事。”繁言也插嘴道。
“那是因为,他们……们……还没找到这里……来,若他们找到来,凭你们……的修为,怎么抵挡?还是走的好。”
最终在花凌风的坚持下,只得匆匆将干粮煮烂了喂花凌风吃下再抬着花凌风往花凌风所说的最近的城市古宁城方向走去,由于抬着花凌风赶路较慢,直走了三天才赶到古宁城。
除了花凌风外,其他几人都没到过古宁城,见这古宁城有数十个河田镇大,大街上人来人往热闹异常,各行各业应有尽有,三人抬着花凌风在街上艰难行走着,边走边看连眼都看花了。花繁言更是一路连连“哗哗”声不断。
街上的行人见他们抬着个人在街上行走也没几个人关注他们,毕竟在这样人口近百万的大城市里,哪天没有几个冒险者受伤被抬着穿街过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