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北京大学麻国庆教授
徐杰舜
徐:请先谈一下你的人类学学术简历?
麻:1986年9月,我从西北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毕业后,考入中山大学人类学系,攻读文化人类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师从容观夐教授。1989年6月,在中山大学人类学系获文化人类学专业的硕士学位,同年留系任教。1991年9月,考取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研究生,师从费孝通教授。1994年10月到1996年10月,作为中日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在东京大学大学院文化人类学专业攻读博士后期课程,师从日本社会人类学家末成道男教授。1997年4月,开始在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从事教学和研究工作,并兼任中国民族学会副秘书长。屈指一算,干这一行当已有十多年的经历。这十多年来,我在上述各位恩师的指导下,做过瑶族、蒙古族的调查,也做过华北的汉族与华南的汉族的调查,在日本承蒙末成道男教授和中西裕二副教授的帮助,在日本的九州做过短期的调查。这些调查对于我理解日本社会受益匪浅。
徐:你的这个题目,我觉得反映了你近来的一些学术兴趣,希望你能进一步谈一下你对这些问题的看法?
麻:确实,正如你说,这个题目是我从1994年去日本留学后,经常思考的问题。我记得当时去日本时,给日本文部省和国家教委报的研究题目为《中日农村社会结构的比较研究》。这个题目现在看来有些不自量力,但这一兴趣促使我去研读有关的文献和理论着作,特别是社会人类学的着作。在日本对于这一领域的研究,做过很多工作,日本的农村社会学和社会人类学在对日本农村社会结构的研究上,可以说是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我当时甚至有个假设,“同文同种”的中国和日本,其在文化和社会上一定是同大于异。然而当我设身处地之后,渐渐感到中国人和日本人在文化上特别是社会结构上相差很远,这就促使我去思考同受儒家文化影响的中国、日本、韩国以及越南等东亚社会其在社会结构上的异同。这一思考也同样适合于中国这一统一的多民族社会。下面我还是从三个方面来展开我的讨论。
1.儒学与社会结构
谈及儒学的研究,自然会想到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讨论。曾几何时,热闹非凡的文化讨论,给人们留下了很多值得深思的问题。中国儒家文化,自汉代董仲舒提出“独尊儒术”以来,孔孟之道就开始了它在学术、思想界漫长的统治时代。中国文化的基本格局有别于西方文化,就在于其基本性质艺术的、道德的,即中国是人文哲学,而孔子提出的仁字,便是中国文化的代表词(中国文化重人文、人生、人道、人问、人伦、人格、人情、人性)。故儒家一切意识形态皆以“人”为出发点,又以人为归宿点。这个以“仁”和“人”为核心的儒学规范,对于中国人具体的人际关系、社会结合的形式以及社会结构有何影响,这是在文化讨论中所忽视的问题。
社会人类学在研究一个社区文化结构时,一直强调高层文化的规范性向基层区域文化的多样性的结构转化过程及具体的表现方式。这就涉及到雷德菲尔德(Redfield)所提出的“大传统”和“小传统”。小传统或乡民构成了人类学研究的重点,代表着人类学田野调查的实际生活,这是人类学研究的前提与出发点。在中国社会大传统或士绅代表着文献文化(Literary Culrure),与来自田野的经验有不同的面貌。这种二分法其实也蕴含着高层文化与基层文化的两种结构。所谓“大传统”文化在中国主要指的是上层知识社会的一种以儒教为主的文化取向,而“小传统”文化主要指民间社会自身所创造的文化,其主要载体是农民。费孝通先生认为“小传统”作为民间广大群众从生活的实践和愿望中形成的传统文化,它的范围可以很广,其中有一部分可以和统治者的需要相抵触,在士大夫看来是不雅驯的,就提不到“大传统”中去,留在民间的乡风民俗之中。而连接“大传统”和“小传统”的桥梁为绅士。费孝通先生还提到:“农民的人文世界一般是属于民间的范围,这个范围里有多种层次的文化。它有已接受了的大传统,而同时保持着原有小传统的本身。”费孝通先生的这一思想对地方性研究和整体社会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在这一学术背景下,我们来看儒学与社会结构的关系是非常可行的。
社会人类学以各个社会为最主要的研究对象,通过对这些社会的比较,阐明人类社会普遍的和基本的性质。可以说其研究的核心就是“社会结构的比较研究”。社会结构是指在社会中指导人们行为的原则或规范,一个社区的社会结构包括当地人民组成的各种群体和他们所参加的各种制度。我们所说的制度,是指一套社会关系,这套关系是由一群人为了要达到一个社会目的而共同生活所引起的。我们可以看到,作为群体和制度的社会结构都是以一定的原则为基础的,性别、年龄、地域、亲属,是一切人类社会结构的最基本的原则。马林诺夫斯基确立了现代人类学田野调查的方法,而同时代的拉德克列夫-布朗创造出一套非常有效的社会比较的方法,可以说,现代社会人类学是由他俩确立的,这一学科的基础就是田野调查与社会比较。布朗主张“社会人类学应采用比较方法,这种方法是新社会人类学区别于旧社会人类学的主要特征。所谓比较方法,就是自然科学中的归纳方法在人类文化研究中的应用。”“社会人类学基本上是对社会生活的不同形式、原始社会相互之问、原始社会与那些我们没有历史资料的古代社会之间、原始社会与今天的发达社会之间的比较。”当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对无文字社会或简单社会的比较研究。
拉德克列夫·布朗的观点,受马林诺夫斯基以前的迪尔凯姆的影响很大,甚至就连概念和语言也更多地沿袭了迪尔凯姆的方法。不过布朗重视支撑理论的直接调查的资料,认为田野和理论不能分开进行,强调它们之间密切的联系性,而这是迪尔凯姆所没有的。因此,社会人类学崭新的方法论,是以这些社会人类学者的积极活动为中心,在以后的20年中,基本上形成了社会人类学的黄金时代。
不过,马林诺夫斯基和拉德克列夫·布朗对于社会结构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简单社会,但之后像费孝通的《江村经济》,中根千枝的《日本社会》、《社会人类学--亚洲各社会的比较研究》等对于文明社会社会结构的研究成为非西方社会人类学家研究的典范。对于像中国以及东亚社会这样具有悠久历史和文化的国家的民间社会结构的研究,如果离开与大传统--儒学文化的呼应,我们所做的研究就很难达到真实的表述。例如笔者近年在闽北对于当地宗族的复兴的研究中,看到闽北的理学的兴盛刺激了宗族制度的延续和再造。我们今天所能看到的这一地区的祠堂林立、祭祖之风日盛、民间信仰复活、寺庙香火不断等的民间图像,正是这一理学传统的延续和再生的写照。
2.汉族与东亚社会
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东亚经济的发展,人们开始关注东亚经济圈与“儒教文化圈”的关系。例如,韩国学者金日坤教授在《儒教文化圈的秩序和经济》中指出,儒教文化的最大特征是以家族集团主义作为社会秩序,以此成为支撑“儒教文化圈”诸国经济发展的支柱。另外,法国的现代中国学专家莱恩(Leon)教授所着的《亚洲文化圈的时代》一书中,认为东亚的经济的繁荣与“汉字文化圈”儒教文明的复兴有着直接的关系;而美国的杜邦教授的《朱子学和自由的传统》,赋予了儒教的自由主义与个人主义的新的色彩。在东亚社会即使都接受了中国的儒学,但不同的社会对于儒学的取舍和吸收的重点也不尽相同。如在日本的儒教理论中和中国相类似的就是特别强调儒教的家族主义传统,把“孝行”和“忠节”作为人伦的最主要的道义。但在日本由于神道作为一个变量,介入到日本的家与国之间,更加突出了“忠”的位置,把“忠”作为最高的“德”,把“孝”附属于“忠”之下。而在中国,由于对血缘的重视,孝处于一更加凸显的位置。在某种意义上是否可以这样说,对于个人来说,“孝”强调的是一种以血缘为基础的家或族内的一种纵式关系,而“忠”更强调一种对己而言的“家”外关系。这种关系,也有一种“推己及人”、层层外推的意思。在此,我顿然悟到“孝”是家内关系的伦理基础,而“忠”为家外社会关系的处世规范,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孝”是世代之间结合或聚合的伦理,而“忠”为以“差序格局”进行社会结合或聚合、建立人际关系的道德规范。在社会结合的特质上,日本更为突出的是集团的概念,而中国更为突出的为家族主义。这一特点和伦理上的“忠”“孝”观,有着直接的关系。这些观念的不同,必然会反映在社会结构的层面上。
作为东亚社会的人类学研究,更为关注的是在以大传统文化即儒家文化为基础的社会中。在社会结构上的同异性问题。如家族主义与家族组织、亲属网络与社会组织、民间结社与民间宗教组织等是东亚社会中非常有特点的社会结构的组成部分。如在中国、日本和韩国,都用相同的汉字表示“家”,其内容却完全不同。正因为此,这个“家”也是探讨东亚社会基础的关键词,为什么极其相同的汉字呈现出不同的含义?这就要从社会、文化因素方面探讨其各自的特征。笔者通过中日家、亲戚、同族的概念异同,说明“家”的概念,并在此基础上与日本的家、宗族、村落及社会结构进行比较,进而探讨中国的家与社会和日本的异同。
又如汉族的宗族、祖先祭祀与民间信仰的研究,可以说是汉族社会人类学研究的核心之一。祖先崇拜并不是全世界各地都普遍存在的一种文化现象,在人类学的研究中,这一文化现象主要存在于东亚、非洲和澳大利亚一部分地区。其中存在于东亚社会的祖先崇拜与非洲和澳洲土着社会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基于儒学文化背景之下,以单系父系血缘为基础的人群的一种文化仪式,且这一仪式及其主要功能。已融于东亚的社会结构之中,成为东亚社会得以建立的一个很重要的基础。正像我们所熟悉的如日本的“同族”、冲绳的“门中”、韩国的“门中”以及中国的“宗族”,就是典型的代表。可以说,祖先或祖先祭祀以其自身特有的方式存在于东亚的具体社会结构和象征礼仪之中。
有的学者从社会结构的角度进一步进行分析后认为,祖先崇拜是社会组织得以延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东亚的祖先和祖先崇拜可以说是传统的社会结构的延续。不过,在我看来,如果更确切地说,东亚的传统社会结构得以延续的重要基础是祖先观念与祖先崇拜(我不赞成传统的对于社会结构研究中的“传统--现代”的两分法,事实上社会结构本身就是一个延续体)。而上述这些看似相近的社会组织,其在结构上和运行的机制上有着很大的差异。
像这种社会结构构成的差异性,对于东亚各国选择的现代化的道路也不相同。如中国社会家族继承制(诸子平均继承)所体现的资本的分散、集团构成的血缘意识、社会组成的关系网络等,有很多不利于现代化的要素。当然这些只是现代化过程中的内在因素。当然,我在这里把汉族的研究置于整个东亚社会中来考虑,其目的能更好地认识汉族社会结构的特质。
总之,把儒学和社会结构联系起来,是认识东亚社会内在结构和文化的重要的立足点。
3.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的汉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