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简单的道理,任谁都懂。只是我还没有告诉他,若你会留在这里,在我考大学前你在这里。也许我会为你留下来。我也许能为了和你在一起而放弃很多东西,因为我那么喜欢和你在一起时的这样的自己。我不是女强人,有钱有事业。我只是一个女孩子,渴望单纯的女孩子。仅此而已了。
我们没有关系,我们不算朋友,我们的关系比朋友复杂一些。只是心里有他,或许他心里是有我的。我们也许是彼此喜欢着的。无须承诺和肯定,这样很好。正如他的朋友每次提及我们的关系时都会很为难。要如何介绍呢?我不是他女朋友,也不算是朋友,更不是陌生人。很无奈,他笑笑说,她是我的猩猩。
九
我们在一起玩的时候他们乐队的键盘手回家,他们没有排练所以很空闲。9月2日的时候他们的键盘手要回来。七七说他不想去接他,他也不想在家。于是我们便一清早就开始出去玩。
一起吃过早饭后去立交桥,那日天气很好。我摊开纸躺在草地上,有风轻轻的吹着。原来生活是需要享受的,绿色的草地会让人感觉到很舒服。他在我身边,这画面定格成了一种美好让我感觉到安宁。
他说母猩猩不会接吻。
他说他是个夜叉。
他说母猩猩会怕蛇?
他说原来母猩猩也有女人的诱惑。
他说,若想拥有要怎么办?
他说我们,去桥洞吧。
我们并没有去那个黑漆漆的桥洞,一直到傍晚我们都在躺着。若生活就这么单纯的持续下去,这样该多好。若生命从此静止了该有多好。这种安心,这种单纯,这种唯美,这种记忆连画面都是绿色和白色的。
那日傍晚直径去了他家。刚进去时从里面出来了几个女孩子,然后从他房间又下来一个女孩子。有很多垃圾,还有很潮湿的气味。我有点迷茫,有种复杂的失望。
四角的院子,抬头看到四角的天空。他住在二楼的小阁楼里,有很好的阳光。有一个没有栏杆的小楼梯。也许是房间设计和那日天空的颜色衬托。那小楼梯在我的视线里有一种很好的视觉效果。朴素唯美,像回到了小的时候,透露着一点青涩。屋顶上很空旷,让人联想到自由。
我想若我在那里生活,在每天的黎明十分,也许我会坐在这狭窄的楼梯上,等待太阳光线照在身上。也许我会托着下巴发呆,也许我会被这份美好感动的流下眼泪来。
他弹吉他,我在听。我突然想起来我残缺的梦想。
他们乐队排练的歌,他们大门下晾晒的某个女生的很可爱的一双刺眼的鞋。他们凌乱的院子以及潮湿的气味。这一切的一切,是他身边的生活。我不曾体验过,这也许是另一种颓废,但至少是自由的。
依然留在心底的是那个我没有走上去的小楼梯,给了我安宁。
若想拥有就应该考虑到责任,就应该认识自己是否贪玩,是否会抛弃。倘若做不到如此,谈何拥有。
我想也许我们在下一个黎明就会分道扬镳,相忘于江湖。也许我们会一直暧昧下去,暧昧到地老天荒,永不相忘。
晚上我拉着他去了一佳那边的立交桥。我还记得那桥下铁轨上有蓝色的照明灯。或许我还该记得那冬日里的503路班车和杜晓飞曾经拥抱我给我带来的温暖,还有聪聪那张干净的脸。或许我就该忘记,统统忘记。
那么,是不是我就可以回到小的时候,相信童话,相信爱情,相信梦想就在下一个拐角处,相信其实我确实是爱身边的这个男孩呢?
我眼前一团朦胧的蓝色。蓝色属于冷色。我和他牵着手,我觉得此刻,连同曾经带给我伤痕的回忆都是幸福的。happyness。他说他会给我安全感,但是这点已经不重要了。因为想到我们快乐又疲惫的走下桥时,他牵着手转过头看我,嘴里唱陶吉吉的《就是爱你》“就是爱你爱着你,不弃不离,不在意一路有多少风雨,就是爱你爱着你……”
或许这歌是唱给一个未知的她,或许是想念了他的女朋友,也或许是随口唱唱。可我在那一瞬间看到了永恒。不管是不是虚拟的,反正我真实的以为,这就足够了。那画面是永恒的,永远烙印在我的记忆里。
十
我们在一个让我曾有过自杀念头的池塘边的椅子上拥抱亲吻。我并非不会接吻的,只是我刚刚找到了亲吻的理由。因为我感觉到美好,若是幸福了,就请勇敢的把幸福表达出来吧。
我说,我们在制造回忆。我们的确是制造了很多回忆。我们会一整天的在一起,9月4****失恋了,那女孩子和他说白了分手。我陪他坐到凌晨。我们说过很多话,心疼对方也心疼了自己的话。
我们彼此分享小时候的事情,在白雪皑皑的山林里,那儿时的影子都变的鲜活,曾经的自己就在眼前欢呼着奔跑。
我们拉着手在这座城市走。我们坐过很多个不同的长椅和凉亭。
我在台下看他们的乐队在一个很简陋的舞台上演出。
……果真是很多的回忆,太多太多。或许我会很坚强,我会念念不忘。
某天我知道了我们的相识并非偶然,他说这是一个刻意安排的意外,我微笑着听。突然想起来有一个夜晚,他被卷入了一场风波被莫名其妙的打了,受了伤。我在广场长椅上陪他,他拉着我的手,喃喃的说了句:在我最落魄的时候,我还有你。他微微的笑了,那笑容让我心疼,可却暖的烫心。我可以很安心的躺在他的怀里,心情坦然的告诉他我曾经如何爱过一个叫杜晓飞的男孩的故事。诚实的告诉他我是一个孤僻的人,并且没有安全感惧怕黑夜。和他打闹和他开玩笑,这个男孩子有很好看的侧脸,他能把吉他弹成潮汐。他身上有很多疤痕,他脸上有一种忧伤,他有着很不一样的过去。我们不曾体验过的班驳淋漓呼啸而过的画面在他的记忆里可以真实放映。他身边一直有女孩子,而我只是那些女孩子其中的一个,若他离开了我,我是不是被划分进他的回忆中去呢?我从不曾想过我会在他的生命里刻骨铭心,但至少他能在以后的日子时常想到我,这多少是种安慰。
我说,若某天不不在了,你离开了我。我也许会在三角花园那里看那红色地毯铺成的舞台。
或许那时台上表演的人不再是你。
或许那时你在另一个城市早已忘记了我。
可是我还是会装做你还在的样子。在一个有风的天气,夕阳洒在这红色的地毯上。你背对我,面向观众。白色的衬衣,黑色的吉他。还有你那乱蓬蓬的在夕阳下有点金黄光晕的头发。风吹过,你背部的衬衣涨涨的像鼓起的帆,你声音很低沉,我还记得你忧郁沙哑的在唱:“我佛慈悲,你回头是岸……”我以瞻仰的姿态看你。我会永远记得你们的乐队很搞笑的名字——傻乐团。我会永远记得那种音乐带来的感受。我那天穿着你喜欢的黑色的丝袜。我不会让自己在想你的时候掉眼泪,若眼泪要流下来,我会仰起脸,让它流进我的心里。
他问我,会有那么深刻吗?
我说,会啊。
他问,为什么。
我说,因为我喜欢。
我喜欢过两个男孩子,杜晓飞可以在我心里,在离开了后永垂不朽。你也能够,因为你带给了我太多太多别人无法给予的属于这个时代,这个艺术风靡时期的感动。也许有那么将来的时候,我会结婚,有一个丈夫。那个男人或许是prince,或许是别的未知的谁谁。我也许会给他说起我曾经的故事。我会告诉他我喜欢过一个男孩,或许将来还会一直喜欢他。但是从来没有设想过我们的将来,不敢想象。也许是太美好了不敢面对分别。可就是喜欢,也许这和爱是有偏差的。
仅仅是属于夜叉的一个动物,猩猩。
也许可以换种方式思考。比如,夜叉很残忍,无爱。他拥有过很多个女人,很多次爱情。也伤害很多个灵魂。可是他还拥有他的猩猩,即使有天他一无所有了他还是会牵着那猩猩的手。因为那猩猩是一成不变的。他穿黑色的衣服,抗着镰刀。牵着猩猩一起流浪。走过海岸,走过山峦,走过麦田,南方的杨柳拂岸北方的千里冰封万里飘雪。一直这样,直到老去。
除非夜叉累了,他松开了猩猩的手。这样想也许就不会太难过。对不对,他不会放开她的手。他们或许会在轮回中变成永恒。
故事还在继续着,我们感动着过着每一天,珍惜着萍水相逢的幸福。
没有人会知晓明天将会上演什么故事。有时候我会想,就让这暧昧持续下去吧,暧昧到冬雷阵阵夏雨雪,暧昧到山无棱天地合。亲爱的,我们暧昧到死。
不管在哪座城市,至少我喜欢上了这座城。在我即将离开它的时候我突然发现了它的美好。也许因为在这里有过一次美丽,让我奋不顾身的肯放弃一切留下来,只为守护这个美。既然这样,那我们就尽可能的幸福吧。就在现在,就在这里。无须承诺,无须有关系覆盖成枷锁,无须弄明白为什么,也不要考虑我们在做什么。也许有天你也会因为这份美丽而爱上这座城。这城市里虽有伤害可幸福还是值得人留恋的。我如今很幸福,我比从前幸福。这样真好。
但愿有那么一个过客,是定格的。
写在最后:
他曾说过一句歌词。
就算眼睛看不见,我的手会记住你的脸。
——阑珊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