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执行的误区浅析
柴罗明
在执行问题上,部门的工作人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误区,包括世界上很多优秀的组织也不例外,但在领导中存在的误区与之完全不一样,其结果可能会导致整个组织遭遇灭顶之灾。就领导执行的误区而言,有以下几点必须引起注意:
误区一——追求完美
把追求完美当成目标,当成理想,不断去追求是一回事,但在实际执行中,凡事追求完美却是另一回事。执政首要的目标是追求优秀、追求卓越,而不是追求完美。追求完美的人给自己所认为的完美赋予了绝对的价值,因此在他们的脑子中,不完美就没有价值。这些人难以容忍细微的过错和失误,不允许丝毫的杂乱和污秽,他们讲究整洁和秩序,一切都要仔细检查,反复核实。
执行中的完美心态最大的问题就是,他们认为不完美就没有价值。因此大量执行过程中的非常有价值的暂时结果,就被当成“废品”,从而形成“完美强迫症”:不完美总是纠缠着你,操纵着你,使你欲罢不能,无从回避,长期处于紧张和焦虑状态。
事实上,心理学告诉我们,这种执行中的“完美强迫症”是一种“性格障碍”,特别容易存在于成功者中。这种强迫症是与自我搏斗产生的焦虑,他们总是被重复性的思维内容或行为冲动所困扰,明知这种观念或行为不合理,但是无法控制或终止,为此痛苦、紧张、不安。
误区二——奖励错位
在口头上讲的是一回事,实际上制度设计的机制又是另外一回事。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考核A,奖励B。
比如在计划经济时期,有些地方口头上讲的是按劳分配,但实际上我们的国有企业的分配制度,设计的机制却是平均主义“大锅饭”。比如在有的大学里,口头上讲,好大学就是能够把学生培养成优秀人才的学校,但我们提拔教授却是凭学术论文,那些课上得很好的教师,无论多么优秀,不写论文就评不上教授,而很多评为教授的教师,课讲得并不好。
像这种奖励错位的现象,在企业中屡屡发生。有的公司声明,将增加股东的长期利益作为它的一个战略目标,但是公司却着重于奖励短期经营业绩,导致高管人员的短视行为,放弃或忽视一些对企业长远发展有着决定性影响的工作,如新市场的开拓、新技术研发、经营创新与管理变革等。有的公司声明鼓励创新和冒险精神,但真有员工因为“创意”需要物质支援时,企业却又因为风险而推三阻四的,结果保守意愿最受鼓励。人们不愿意改变自己,除非你奖赏他们这样去做。所以,不要把报酬和权力绑在一起。因为“你不能贿赂你的孩子们去完成家庭作业,你不能贿赂你的太太去做晚饭,你不能贿赂你的下属去为你工作”。
误区三——遍地开花
一个好的领导,如果想真正强调什么,最多不要超过三点,最好只强调一点。道理很简单,因为人们的脑子里面记不了那多东西。什么是不简单?能够把简单的事千百遍做对,就是不简单;什么是不容易?把大家公认的非常容易的事情认真地做好,就是不容易。
如何确定重点呢?在解决问题的程序上,先从解决最紧迫、最重要的事情开始,把这个事情解决了以后,再来一个一个地解决其他事——也就是我们通常采用的“第二象限组织法”。
误区四——不会取舍
“不放弃任何机会”,已经成为时下很多领导的口头语了,甚至是座右铭,但这却是一个严重的错误。机会无处不在,随时都有,有经常性的赢利机会,有转折时期的战略机会,有可开展新业务的机会,有进行新合作的机会,有重组的机会……但是,我们面对这些机会的时候,是否考虑过这样的问题:面对一个机会,或一个项目,首要考虑的是什么?是人!“如果有一个项目,我首先要考虑一下我有没有人。如果有人来做,我就做。如果没有人来做,再好的项目我都要放弃。”(联想集团董事局主席柳传志语)
在这个意义上,那些希望高速发展的地区和组织,最要紧的一件事,就是立即对人力资源做储备,如果人力资源上没有足够的储备,那么建议不要着急地扩张。
如果把组织比喻成太太,利益比喻成小孩的话,大家不要只喜欢小孩,以为太太可以随便换。记住“小孩是自己的好,太太也是自己的好”,不要去眼红别人的“太太”,不要以为别人挣钱了,我就可以同样赚钱。大部分的组织的衰败都发生在“花心”的时候。
误区五——迷信创新
执行就是把简单的事做到极致,也就是常说的,把简单的事做得不简单。但是有的领导却不这么想,他们总觉得有捷径可以快速成功。所以,创新其实在很多政治家那里,等同于走捷径。
这种对应关系说明什么?说明优秀组织之所以优秀,不是技术,甚至不是管理,而是业务的专注。联想不专注,做多元化,有管理又如何?华为“既没有技术也没有管理”,但华为很专注,海外市场做到了10亿美金,技术和管理自然就有了。
所以,地区发展重要的是专注,创新只是发生在重大变革的时候。很多组织成功之后,很愿意把成功的经验安上一个创新的帽子,其实,如果一个组织成功经营100年的话,那么创新只是其中的不到10年,大部分时间,这个组织是沿着已经明确的道路在走,矢志不移,这才是成功之道。
误区六——无效控制
领导者必须参与到业务开展过程中去,绝不能采取一种若即若离的态度,为了使部属有共同的方向可以执行制定的计划,适当的指挥是有必要的。指挥部属,首先要考量工作分配,要检测部属与工作的对应关系;也要考虑指挥的方式,语气不好或是目标不明确,都是不好的指挥。除此之外,我们还应在工作资源条件上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同时,对可能发生的事情进行预计与判断。
所以,有效控制是必须的:控制就要追踪考核,确保目标达到、计划落实。最理想的控制,就是让部属通过目标领导方式实现自我控制。对表现不佳者纵容几乎是所有组织大部分领导者的通病,这将导致这种坏习惯像“瘟疫”一样四处扩散传播和复制。这种现象导致的破坏性影响是极为深远的,一定要认真对待才行。我们面对进度失控应及时补救调整,否则一个小问题就变成了大问题;好的结果要总结经验,要表扬执行者,坏的结果要即时纠正、要总结教训、要追究责任,不能让其成为习惯与他人仿效,而使问题不断复制与蔓延。
执行力的意义来源于正确的策略——过程(执行)的意义在于把事情做正确(结果),结果的意义在于做正确的事情。显然策略正确是至关重要的。组织中普遍存在高层埋怨中层执行力差,中层埋怨基层执行力差,基层埋怨中层执行力差,中层当然也埋怨高层执行力差的怪圈。其实个人或团队能否完成目标任务,仅配置执行力强的中层以及选择和培养执行力强的基层与员工并通过绩效考核来领导是不够的,因为它还涉及领导者的行为、单位文化、人员配置流程、运营流程、战略流程的衔接。执行力的衔接首先要确保目标(任务)的衔接,再则是高层执行力、中层执行力、基层执行力要环环相扣,才能使战略(策略)流程、人员流程、业务运营流程很好的结合,以实现预定的组织目标。
设计合理的战略(策略)流程与营运流程,让策略适合于竞争环境的同时更加适合于执行。这就一方面要求领导者制定策略时要考虑这是不是一个能够彻底得到执行的策略,另一方面要求领导者要用策略的眼光诠释执行。好的策略应与执行相匹配。如果领导者角色定位错误把忽视执行当成必要的授权,等到发觉策略不能执行再调整则已晚了。因此,领导者制定策略后也需要参与执行,只有在执行中才能及时并准确地发现策略目标能否实现,从而领导者可以及时依据执行状况调整策略,这样的策略才可以有效达成目标。
(作者单位:****重庆北碚区委党校)
政府公共政策视角下的弱势群体知识援助
孙兰
一、知识贫困是导致弱势群体问题突现的重要因素
(一)知识贫困对弱势群体的直接影响
弱势群体的共同特点是信息闭塞,核心特征是“弱”,相对于其他社会群体而言,它是经济报酬的低收入、生活质量的低层次、政治上的低影响力和心理上的高度敏感等特征的社会劣势群体。因此,知识贫困对弱势群体的影响也主要凸显在这几个方面。
1.在经济利益上导致弱势群体经济收入低下,贫富差距拉大
当今社会,由于广大弱势群体的文化素质较低,多数人不了解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往往只能被动地适应市场,盲目性较大,常常被市场无序状态所误导,很难在市场竞争中定位和获利。因此,在社会经济高度发展的情况下,这部分人的经济状况反而还下降了。据资料显示:在农村,劳动力文化程度与家庭人均收入的高低关系密切,文盲半文盲劳动力的贫困发生率最高,达到21.3%,而中专以上学历的劳动力贫困发生率只有7%~8%,家庭人均年收入在1000元以下文盲半文盲劳动力有一半,而中专以上学历的劳动力仅有20%左右。又如,农村人均文化低于城市,其总体收入也低于城市。2004年北京地区农村收入等落后城市8年。
2.在精神生活上导致弱势群体精神空虚,心灵荒芜
文化知识的荒瘠必然伴随着精神和见识的荒瘠,生活单一枯燥。美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马斯洛的人的需求五层次理论说:人人都有生理、安全、爱和归宿、尊重、自我实现的需要。这些需要有层次、有发生的先后。弱势群体也不例外,他们在为生计奔波忙碌时也需要精神的慰藉和心灵的充实。但实际上,由于条件所限,许多弱势群体远离文化氛围,在社会的边缘生活,缺乏知识、信息和精神方面的交流,心灵荒芜、精神苦闷。有调查研究资料显示,进城务工的年轻人在他们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里,“没有什么文化娱乐活动”的比例高达69%。
3.在民主权利上导致弱势群体政治权力缺失,依附性强
现代社会生活中,知识与产权、资本、利益、技术紧密结合,客观上导致了知识的权力化,即掌握知识的人群成为社会的强势群体,他们把握着社会舆论参政的主导权,影响着社会公共政策的制订和实施,同时通过手中的权力和财富又可以获取更多的知识。如此循环,社会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的两极分化进一步加剧。由于缺乏知识,弱势群体在公共事务的决策中很难有参与机会,权利缺失使弱势群体对强势群体的依附性越来越大。
4.在社会治安上导致弱势群体心理承受力脆弱,容易引发事端
由于社会转型贫富悬殊拉大,强烈的社会反差易使部分弱势群体对社会不满,心理承受力脆弱、敏感,加之缺乏良好的文化教育的诱导,让他们释放苦闷的心情,易产生社会离心倾向。弱势群体中有的人将个人的挫折与对社会不满情绪结合起来,心态失衡,引发极端冲动,恶化社会治安,影响社会安定团结。据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局长何挺曾透露,2004年全国绑架案立案3863起,绑架对象主要是比较富裕的企业家、名人以及家境富裕的中小学生。1986年以来,中国治安案件的年均增长速度超过了10%。
(二)知识的特性加剧了弱势群体脱贫的难度
1.知识贫困代际传递特性佐证
知识贫困的代际传递特性也严重影响着弱势群体脱贫。处于社会边缘地位、被隔离在一定区域并世代相袭的弱势群体文化往往是社会主流知识文化之外的亚文化,这种亚文化束缚和限制了弱势群体的向上发展,并通过家庭关系影响到下一代的发展,加剧了他们摆脱弱势地位的难度。
2.知识的时代特征说明
知识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价值作用。从经济角度来看,知识具有工具理性派生的经济功能,在以知识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为基础的经济形态中,知识存量的多少和知识流量的增减都与个人的生存发展休戚相关;从社会角度来看,知识具有价值理性派生的人文功能,社会个体的知识水平直接关系到其自身的主体性认识、自我价值肯定的能力,关系到精神生活和民主权利追求的程度等。在知识经济时代,“各种基础中知识第一,在各种资源中人才第一”。中国著名国情研究专家胡鞍钢教授指出:进入新的21世纪,知识贫困这种新型贫困愈来愈突出,并严重制约到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二、政府公共政策知识援助的制度创新
(一)充分认识知识援助政府的主体作用
国家承担着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及提供公共物品的责任,知识援助的责任主体应是政府及国家投资兴办的公共事业,倡导民间参与,弥补政府财力不足,而企业、社区及各种社团的救助行为,只能作为辅助手段和必要补充。这正如中央党校“三农”问题研究中心秘书长曾业松所说,消除贫困,政府主导,体现了经济学中“守夜人”的公权救济理念。因此,必须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建立政府与民间结合,“造血”和“输血”相辅相成的弱势群体知识援助机制。
(二)实施知识援助应遵循的原则
倾力扶助弱势群体,是共产党立党的宗旨,“有利于穷人的经济增长”成为我们政府一种明确积极的施政原则,实施知识援助原则的确立应以此为指导思想。
1.主动性原则。因弱势群体是一个对社会公共权力资源介入程度极低、对社会公共经济资源控制程度极小、对社会公共财富分配影响程度极微、在社会发展中谋求尊严生存和自我发展能力严重不足的特殊社会群体。一般情况下,他们对精神知识的渴求不会像物质资源那么急迫,对知识扶贫的意义认识也不会很高,因此,政府的政策和措施应先行,积极主动引导弱势群体通过知识的获取、阅读、利用来改变自己的贫困和命运。
2.倾斜性原则。知识援助仅仅实施公平和正义还不够,还应实施政策倾斜。凡属于援助范围的弱势群体成员,政府和社会都有责任对其进行帮助,无需他们做出履行某种特定义务的承诺。公共政策只有具备这种浓厚的“有利于穷人的经济增长”的平民价值取向,才能更好地发挥好公共政策的价值增进与分配功能,取得最佳政策效果。
3.多元性原则。做到统一政策下的多元方式。我国东部、中部、西部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弱势群体的情况也复杂,差别较大,这就决定了实施知识援助应在政府宏观政策统一调控的前提下,发挥地方科技、文化、教育机构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采取适合本地实际的援助措施。
4.时效性原则。政策制定要充分考虑弱势群体的实际情况,长远发展规划与现实问题解决相结合,强调知识援助的实用性,针对性,重点落实到实际问题的解决上。
5.持久性原则。知识援助是一种隐性的长期效益,而不是显性的短期效益。因此,一是要注意在制定政策时立足现实,着眼长远发展,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二是为了保证知识援助长期有效地坚持下去,必须纳入法律框架内。只有在相关法律、政策指导下的运作机制,才能够保证知识援助的长效性。
6.协同性原则。一方面,弱势群体的知识援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组成部分,要从经济、法律、文化、教育、科技等多方面形成社会支持网络,供弱势群体从中获取各种社会信息资源。知识援助要遵从社会援助的一般原则,与现已存在的医疗救助、法律、医疗援助体系等互为补充。另一方面,知识援助要倡导、协同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形成有机的合力来关注和参与。
(三)政府公共政策知识援助的制度建设
1.明确公平的知识援助法律地位。将知识援助的有关规定纳入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中,要求相关各级各部门均按规定行事,以法的强制效力来促进弱势群体知识援助工作的落实。立法保障要以实质公平取代形式公平,健全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机制,切实保护他们能享有受教育和利用公共文化资源的机会。法规政策应充实对弱势群体知识援助的具体内容,对提供知识援助的范畴与方式等都要有明确的表述。如规定在扶贫的经费中必须占有一定的比例用于弱势群体的知识援助项目。另外,要求地方政府财政对图书馆、信息产业和教育机构以及其他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拨款数额比例也应作明确规定,并及时地纳入规章制度条文中,以尽快解决我国1/4县级的图书馆年购书经费0元的问题。
2.建立合理的知识援助组织保障机制。一是,以政府为主导,建立弱势群体基金会。将政府拨款和社会捐款统收统支,给予适当经费比例,用于知识援助项目;二是,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建立知识援助中心。制定知识援助的政策、制度、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3.建立有效的知识获取权益保障机制。目前,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弱势群体权益保障的关注大多集中在减轻贫困人员负担,增加其生活补助,以及提供一些必要的社会救助等直接影响弱势群体生活的方面,而知识获取的权益保障常常被公共政策所忽视。要解决弱势群体知识贫困问题,政府必须勇于承担责任,把加强弱势群体基础教育与技能培训,受教育权与知识获取权等问题的解决作为脱贫的优先选择,构建一种弱势群体知识能力培养的良好氛围机制。
4.建立科学的资源整合保障机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使整个社会资源兼容共生,形成整体力量,各方面的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使其利用达到一个最佳临界点。政府要通过有形的手去干预社会上各种信息资源的整合利用,通过政策机制的调整修改、创新建制,以一种有力见效的手段去引导社会力量对弱势群体知识援助的关注与支持。
5.构建提高知识援助实效的协同机制。一是,政府出面搭建资源共建共享平台。如创新协同机制,在进一步加大“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和“村村通”信息网络以及农村信息服务“最后一公里”建设投入的基础上,创建三位一体科学的互动管理机制。二是,政府出面构建图书馆资源综合利用机制。如建立地区之间公共、高校、科学研究机构、党校、军事院校各种类型图书馆全方位的协作机制,制订馆际之间的互助协议,形成免费对弱势群体进行知识援助的合力。三是,政府明文要求全社会增强知识援助意识,构建一种机制来约束相关部门积极参加到国家组织的各项知识援助活动中去。
(作者单位:****重庆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