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着不睡?”冯姐这样问我。
我晃悠着脑袋把笔支撑在额头上,头微微的晕起来。
“不睡,死都不睡。”我扛着电脑,宁死不屈。
“元元明天陪我演出!”“好!”
四点,谦子发来消息,“今天演出不要忘记。”
我才缓过来,慌忙的上床睡觉,又是失眠,又是整夜的黑。
我翻来覆去的,期间老陈打了个电话,他问我为什么不发新歌了,我说我很累。
他笑了笑调侃到“大高产音乐家也会难产?”
简直不可理喻。“生活平淡。”
“给你发个东西,好梦。”挂了电话打开手机。在夜里微微亮起来。
微信,一条转发,一个“初页”的软件用来做故事幻灯片的。打开后是一段让我灵感爆炸的内容。
我小学最好的妹妹。去世了。
是她们班同学做的。
这事情发生在三月,已经过去了三四周。我才知道。在眼泪里依稀的拼凑,是在学校坠楼死亡。
就这样?
我脑袋很乱。
这个世界上有千奇百怪的死法,而自杀是唯一能够自主选择的。
一了百了这件事儿,她想过无数次。小学开始,我记得当时和她关系要好,也知道些秘密,比如:自从父母以极其残忍的方式离开这个世界之后,她就不止一次动过这样的念头。
小学的时候,有一次体育课上,有个同学跑着跑着就倒在地上断了气儿,医生说她是脑袋里有一颗肿瘤突然爆炸了。还有一个同学,把铁丝捅进了电源插座里,当场触电身亡。
有一次,和她去我妈公司玩儿,听到声音,赶忙向前快跑两步,只听身后一声闷响,回头看,距离我一步之遥的人被高空掉落的玻璃削掉了半个脑袋,场面血腥程度不亚于惊悚片。
我这辈子都记得这场景,是在梦里。
前两天还看到新闻里一辆超速超载的砂土车紧急刹车,失去平衡侧翻,一车砂石倾泻而下。电视新闻播出的时候,在行车记录仪,是一对才领证的新人。女孩儿在被装的前一刻嘶吼着“小心!”。后来的报道打上了马赛克,因为挖出来的尸体都变成了肉泥,惨不忍睹。我当时在微博看到。还很难过的让元元看,焦点在她们的领证,多幸福,多短暂。
现在似乎,死亡似乎比活着容易多了,不过一秒钟的事情。
我不知道那天自己怎么睡着的。
醒来的时候外面微微下了小雨,这天气我始终认为是要拿来睡觉的,现在居然要被赶着去battle。
我又不是好于战争的人!
“妈蛋,老子好困。元元你还去battle么?”
“你……想让我陪你去嘛?”
“啊?不用。”我有点微微失望,上次谦子来搬钢琴,我自己搬了琴架,女生宿舍他们上不来,我问“冯姐帮忙搬一下可以么?”当时冯姐的反应和她一样。可别人又不欠我的。我在心里苦笑,更何况又不是“我自己很乐意”这样按在别人身上也太难为人家。我总这样懂事。
“乐乐呢?”
我本来不想叫他的,说真的,我也不想让他去,他大概这时候正在梦里开心着。
我示意性的打去电话。
那边懒懒的“喂,宝宝?”
“我battle今天,你去嘛?”
“battle?”他打了个呵欠,手机微微杂音,听起来,若是我没猜错,他大概是从耳边拿到眼前在看时间,中间蹭到了床单。
“嗯嗯。”我已经在想着自己去了。
“你等我啊!一会儿到。”电话挂断,未等我缓过神,爱情真神奇。
乐乐弄了个不错的头发,但我看到他却只是茫然。
“这头发……”我咽下后半句。
背头好看是真的。只是上次他以这个发型出现时,让我有种“他很高冷,并不喜欢我”的感觉,这感觉真的挺令人难过。而且发胶,真的很爱反光好吗?
乐乐第二次见到nick在school酒吧。上一次在我家,我和nick通宵写新歌的时候。nick,头发比寸头长一些,带圆复古眼镜,深色皮肤,肌肉不少,身着克罗心,踩着aj,家里开料理店,小资生活,住的离酒吧很近,精通钢琴,很早就认识我,应该是听我的歌。只是一直没见到我,也没怎么联系、甚至mv当时也不知是他忽视了还是怎样,后来忽然熟络起来,也不知从何说起,总是在他的记忆里我是个瘦子。那时候我和nick会聊天,不停的说,因为喜欢说唱,只是他被我带到诗性说唱的风格后他发现“毁了。”
“太娘了!”我歪着头听他抱怨。乐乐在旁边笑着。
我和乐乐抽烟,nick不抽烟也不喝酒。
全场放着低音炮,却令人昏昏欲睡。这是个不好的预兆。
我跟谦子说,我battle吧。一看人也不多,谦子点头,算是答应。上次被我battle输的姑娘敌意的看着我。我有些无语,人数不够有七个,biggie宋试图拉她一起,结果姑娘不乐意。
“随即随机。”无人强求。
事情总是发生在这样的预感之后,我莫名其妙的和她的男朋友分到一组,莫名其妙的看着他battle我,脑子里快速旋转,像吃了炫迈。
经常battle,更何况对女生简直就是有着台阶,只要押韵不错几乎都是赢。
他一句上来就是“你知不知道你男朋友结束后骂你****?你男朋友都是阳痿你也是个败类。”结束还是一句“你男朋友都阳痿。”
可是就是这样,当时炸了一下后我依然平静。我在想,上次?他们不是以为黑子是我男朋友?
拿到麦克风的那一刻,准确的说。张嘴的那一刻,我蒙了,脑子一片空白。后来我凌乱的拼凑出的句子还不够丢人。
nick和乐乐在台下,沉默着,“还有必要比么?”谦子是dj,他这样问大家,“有!”似乎大家很给面子,这个七十多平的复式酒吧,一层台前挤满了人,都靠前,都在看着我。我看了看谦子,下台。
乐乐张开手臂,面对着我,我趴在他怀里躲避着所有人的眼光。
我输了。
我才明白输掉是这样的滋味。
那姑娘很得意。忽然喊了一句,“我要和叶馨然battle。”比我大四岁,那男生大概比我大更多,然后冷静不下来的男生帮着那个女的说“让媳妇和叶馨然battle!”谦子摇头,台下混乱,我转头,乐乐依然把我圈在怀里,一副护犊子的架势,nick也抬头,放下手里的手机,皱着眉毛看看台前的人,再看看我。毫不夸张地说,这两个高高的男生,在这群酒吧之夜的人群里,就算男女比例10:1,也能吸引不少目光。谈谈鞋子,满场vans,这俩大哥一个椰子,一个aj2。
“oh,****,有点欺负人啊。”nick抱着胳膊,饶有兴趣的看着台上。“一帮****。”“去吃串吧。”
我原地不动,他们俩也停住了动的趋势。
“matherfucker,没完了?这实力出来了,赢了可以了?”谦子看了看我,看着尴尬的一对,姑娘和我们学校一个男生上台,男生是元元男朋友的哥们儿,特地过来看看,结果出了这样的事情。
狠狠的battle。那女孩在台下背了不少词。离我们不远的观众咋舌,有人看出来?我抬头,看了看乐乐,乐乐看我忽然有些惊喜的眼光,笑着猜我。
我转头看,全场看的入迷,焦点在那男生。
“没事,你说你一个写歌的好好的出来啊battle!不丢人啊!”nick试图安慰我,我一副要死的样子的看着他和乐乐。
“宝宝,你上去的时候我都吃醋,这女的太丑了,焦点都在另外一个人身上!不能比不能比!我宝宝是最厉害的。”
他们的话让丝毫没有褪去我脸上炽热的通红。我这样熬到散场。
nick上车后,乐乐和我在街上,他看着我眼泪一颗一颗的掉出来。
“哪里有不失败的?嗯?”乐乐像是在安慰一个小孩子。在车上,他像是企图把我嵌在怀里似的。中途还拿出卫生纸,按在我的鼻子上,一个指尖隔着卫生纸微微发力,还像照顾小孩子一样说“擤。”然后抱着我,开着玻璃,看看窗外,是不是感觉被我误在脸上的手湿润了还要边骂着“丢人”边给我擦眼泪。我就靠着他,脑子朦胧。
风吹的我脸越发红,乐乐跟我说过。“你是我见过最好强的女生。”这话他从没和任何人提起。每个人心底都有秘密,这不过是其中一个而已。谁都是怀揣着秘密在活着,如果把每个人的秘密都拿出来互相交换,谁都一样体无完肤。我们早已身败名裂,你还能理直气壮的微笑挥手,只是你以为你的斑斑劣迹尚未被曝光在太阳之下。当我们都毫无遮拦,当语言没有办法融化到谎言中的时候,试想一下那是如何的大开眼界。年少的我并不知道,房产证都只能管50年,何况吊车。吊车来了又去,酒吧的地段在那个百废俱兴的年代,被称作CD的铜锣湾,这里诞生了CD最早的一批夜店酒吧,张靓颖、谭维维等一大批日后盛极一时的艺人歌手曾隐伏于此。当然,前辈们对文艺圈那档子事并无太大兴趣,他们感兴趣的只有味道和车水马龙。
北京,风尘仆仆的夜晚,我翻来覆去的请求乐乐允许我喝酒,乐乐看着我,不得已的点头。
他太清楚我了,好强。但他也不知道我还有个弱点,叫自卑。
我难过的时候会把自己搞成仙人掌,不张嘴,这里指的是我不进食,也不说话,但呼吸,也喝水,像植物人,现实里独自来往,性格到骨子里的倔。有一阵失败,难过到,歌迷很长时间都见不到我的动态,不得而知的人一度以为我已经离开这里了。
我当时的想法是,我可以输,但我无奈我居然察觉到自己有一丝的动摇,那一刻我居然问我自己“还坚持么?”不过我对于这种记忆备份方式本身的兴趣远大于和倔强重逢的喜悦,我认为这种备份就好比智能手机上的云笔记,你可以随时把你的思考和心得上传到云端,让大数据代替脑细胞照顾自己的屁股。不过我的“云”不是大数据,而是做第一。我从小就是第一,只要我想。迫切的想,微微的想,只有我自己明白,实力不够我都会无视,只要我想。
于是在这样的晚上,于是,司机停车,我和乐乐走在街上,我披着他的衣服,他死死的搂着我,是不是在我“我真的不冷”的话语里和我板着脸说“冷。”然后微微颤抖着,穿着一件t恤,告诉我“我真不冷,妈的热死老子了。”快步回家。
酒精味熏,沉沉的滋味,涩涩的苦,带着点甘甜的余味,我一口一口的嘬下去。
头蒙的不像话。
“我好多了。”缓过劲儿以后就不能哭了,再哭就丢人了。酒精让人心不会那么难受,暖暖的。真像个精神麻醉药。我才明白为何那么多人沦陷其中。但到无法忍受,我是不会喝的。也不知是我经历太少,还是酒量太差。
他把剩下的半杯喝掉,我看着他,还想拿第二瓶,也不知道哪来的力气,使出浑身解数阻挡着,力气很小的我。这样拦着他,他居然就服从了,“好好好,我不喝,我去倒了。”因为我的颤抖,不少酒都溢了出来,撒了我们俩一手,我还是看着他,脸红,眼睛也红。“我发誓,我倒掉。不然全家嘎嘣死。”我依然看着他。
“不倒我和你分手!”他不爱开玩笑,我这才松开,我怎么就那么相信呢,看着他毫不犹豫倒掉酒。
这期间我拿出白塔抽起来。
他回来坐在床边,扯过我的手用纸巾反复的擦拭着。
“其实今天我都想走的。”“嗯。”我头很晕,胃里有一块发麻的地方不知名的被带酒精的火灼烧似的。不疼,但恶心的很。
“你今天说我小白脸,但我真的不知道我做错什么了,我担心你一个人去不安全,你打了电话我就收拾出门了,我还特地弄了头发。”他戳戳自己的头发。像个速冻大包子一样应在他头上发根僵硬至头皮。想到这儿我噗嗤笑了出来。他很迷茫的看着我,大抵是以为我喝多了。
背头好看是真的。只是上次他以这个发型出现时,让我有种“他很高冷,并不喜欢我”的感觉,这感觉真的挺令人难过。而且发胶,真的很爱反光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