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喝酒最快乐的时候也是在内蒙古的那段日子。蒙古族兄弟粗糙得像一片磨砂纸,可以擦光任何娇柔做作的情绪,他们的开场白基本上总是这样的:站起来,把酒喝了,然后坐下。酒到中旬,他们还会唱起歌来,唱什么我听不懂,我唯一能听明白的歌词是:成吉思汗!草原的荣光!每次我都觉得热血沸腾,想跟着喊两嗓子。至今我总能想起那年冬天,在经常下雪的内蒙古,一群人坐在蒙古包里,围绕着热腾腾的羊肉火锅,喝着奶茶,频频干杯的好时光。回北京以后,我在酒桌上就很少重温这种单纯的快乐了。偶尔应邀参加几次饭局,席间众人要么不喝酒,个个衣装笔挺有如置身交际晚宴,言谈无趣更似参加六方会谈。每当此时,我就会叫服务员小妹来几瓶啤酒,给自己倒满了挨个碰杯,众人也面带着乏善可陈的微笑用杯中的茶水回敬,你以为我敬重他们吗?不,我连这帮人的名字都没记住,我只是想赶紧把自己灌醉了好继续,因为,“我只有喝醉了才能和傻瓜交谈,包括我自己。”——酒鬼诗人吉姆?莫里森的话总是这样透彻。
和这种场面相比,更多的情况是这样的:在酒精的过渡和勾引之下,憋屈的内心豁然开朗,一群人开始严肃地探讨人生与社会,道德和追求,破灭跟永恒,在逼仄的现实一角纷纷耍起了理想主义的酒疯。然后有的人就哭了,有的人就吐了,悲戚戚的眼泪在一群中年男人之间丢着手绢。
一个人活得拧巴是值得理解的,甚至是值得赞美的,这证明他内心还有冲突,并不甘于和人生妥协。但是,通过酒来发泄显得太过脆弱而虚伪,且对不起那瓶好酒。酒带给人们的应该是被压抑的快乐,而不是被压抑的痛苦。我生平见过最可爱的酒鬼是我老家的一个人,此人50多岁,依然光棍,每次喝酒喝多了,就会脱得赤条条的,在乡下的田野里撒欢,白云、黑土、阳光、裸体——这简直就是印象派。村民都说他精神有些不正常,但我从不这么认为,我非常羡慕他,我不想假惺惺地谈福柯,但在他身上我确实看到了非理性的神采。因为我也想脱了裤子这么干,但从精神到肉体,严苛的社会规范已经把我上上下下摸了个遍。我已不再是自然人,而是社会人,然后是机器人、植物人、死人。就算是喝醉了,也会保持足够的清醒来阻止自己。可是我是多么想这么做,我就想脱了裤子光着屁股乐滋滋地在马路上狂奔,你们谁也别拦我。
因为这样我会很快乐,我就回到了童年,谁的童年不都是这样吗?大家都会宽容而慈祥地看着你。但我们现在不能这样了,我们是体面的成年人。我们只能宽容别人,没人再来宽容我们。道德包袱、社会责任、生活压力,扛着三座大山在世上行走,每个人都神色匆忙,面带焦虑——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那就喝吧!
现在,不能让我快乐的酒我不喝,如果喝了酒让我更痛苦,你说我喝它干啥?在饭桌上,如果感觉到这帮人在半小时之后就会从嬉皮笑脸的风格向规模宏大的命题倒戈,我就滴酒不沾,在他们喝晕了之前放个响屁然后跑得远远的。事实上,我也不大可能跟这种人喝酒,这种人更不会叫我。
在北京的几年间,叫我喝酒次数最多的大概就是洪启,因为他不是这种人,我也不是。酒鬼洪启的故事很多,我随便讲两个。有一次他无所事事地在北京站转悠,认识了一个浙江人,两个人跑到一个小饭馆喝得昏天黑地,喝到火车快出发了,但两个酒鬼还没喝够,于是洪启跟着这个素不相识的浙江人坐了一天一夜火车跑到对方家里,然后接着喝。身上一分钱没带,最后朋友给他寄了点钱自己买了张票回来了。还有一次,洪启喝到饭局下旬上厕所,在便池旁偶遇一法国人。俩人随即扶鸟对谈,亲切得像多年的老友:“我要办一个演出,你一定要来。”“我一定会去,在哪?”十分钟以后,这个法国人就端着酒杯跑到洪启的包间里喝上了。
我喜欢这样的酒鬼,也喜欢这样的故事,这让我觉得亲切自然。在英国的时候,每次想喝酒只能跑到酒吧去,伦敦青年都穿着尖领衬衫,各自拎着一瓶PEDIGREE BITTER,一口一口地抿,喝一晚上也喝不完,我看得直吐血。那时候我很想念中国,想念在那里的那些特别的酒鬼。如果你问我喜欢中国这块土地的理由,那么这就是其中一个。我知道这个理由实在不够好,但对我来说已足够。
王老板论闷骚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闷骚取代了阳刚、忧郁、英俊这些加诸于男人身上的形容词,成为了新世纪魅力男的象征。闷骚族在和谐社会里四处开花,俨然成为了一个阶级的代表。其中,又以王老板的闷骚最为与众不同。作为闷骚界的德鲁克,王老板既能闷得像葫芦,又能骚得像黄瓜,将闷骚提升到了一个更高的境界。在这里,王老板就来给各位讲解一下什么是闷骚以及如何才能变得闷骚。
闷骚的起源并不复杂,王小波在《沉默的大多数》一文中就对其形成的原因作了深入的分析。按照王二的理论,闷是阴界,骚是阳界,互为补充,互为调剂。闷的一面体现的是对自我价值的思考,使之沉浸在一种“寂寞的自由”之中,而骚的一面表达的是对爱情以及物质的渴望和追求,体现了一种脱离本我的意向。
按照著名人本主义心理学家罗杰斯的观点,每个人都生而有之具有自我实现的趋向(也就是骚),当由社会价值观念内化而成的价值观与原来的自我有冲突时便引起焦虑,为了对付焦虑,人们不得不采取心理防御,这样就限制了个人对其思想和感情的自由表达(也就是闷),削弱了自我实现的能力,从而使人的心理发育处于不完善的状态——也就是所谓的闷骚。
这段话太高深,谅你们也看不懂。说得通俗易懂点,用赵传的一句歌词就可以概括:“外表冷漠,内心狂热,这就是我。”其实闷骚是一种不健全的人格疾病,但也正是因为不健全,所以才被那些让抽屉夹过脑袋的新女性着迷不已——这是一个多么荒谬的世界啊!我的哥们,时代不同了,闷骚早已从昨日的拉条子变成了今天的通心粉,要想适应时代的发展和姑娘们审美趣味的变化,我们必须学习怎么才能变得闷骚起来。
金庸有词曰:向来闷,从此骚。首先我们来说说闷,要做到这一点其实很容易。只要你在公众场合一言不发保持沉默,在陌生人面前一律装成鹌鹑样,基本上就可以了。当然,对于不同的人来说,这个闷的表现层次也不同。有些人的闷,就会被人理解为木讷,而有些人的闷,就会被人理解为深沉。前者如马加爵,后者如王老板,都是极具代表性的。总之,你的闷一定要给别人留下这样的印象:这个男人一声不吭,肯定是在思考社会和人性。而不能让人家产生这样的幻觉:诶,这个农村来的孩子真老实,我家正好缺一个保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