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寝室,蓓蓓向室友说着自己图书馆的经历,大家起哄着,一向八卦的小美故作想入非非状,“哦,找到他,然后发生一段美丽的爱情!哇塞!好浪漫!”蓓蓓不理会大家的嘲笑,很认真的说:“我对电灯电扇发誓,今天起,我要‘守馆待人’!……”还没等话说完宿舍里唏嘘一片,“求求你,让我们活在风扇和光明下吧!哎?等等,一天还是半天?别让你‘坚定的意志’把灯吓灭了!”哈哈……宿舍里笑声一片,“哼!走着瞧,我韩蓓蓓一定等到他!一星期,一个月,一年的等也要等来!”大家都很无奈的摇头,“唉,珍惜我们的光明日子吧!不多了。”
第一天,韩蓓蓓把qq状态改成了“我要找到你!”她仔细的洗了脸,头发梳了一遍又一遍,去了图书馆的那层那间阅览室,坐了门口第一张桌子,面对门口,学一会儿看一会儿,不放过任何一个出进的人,可直到阅览室关门了,也没见到一个雷同或相似的人出现!可能他今天有事吧,贝贝对自己说。
第二天,她给自己鼓了劲,可结果——依然失望。
第三天,还是没有波澜。
室友们都劝她,不要浪费时间了,生活可不是小说!蓓蓓哪里听呢!撅着嘴装没听见。
一周过去了……
一个月过去了……
蓓蓓去图书馆的热情也在打击之中一天天的削减了。小美常朝她笑着说:“已经比减肥计划坚持的时间久多了,放弃吧!我佩服你了,他人可能不会再遇见了。”“哼,还拿我开玩笑!看我非等到他不可,你别笑太早!”小美无奈的摇了摇头。蓓蓓又一次走向了图书馆,那个已经给了她许多次失望的地方。其实她也知道,谁会很在意一次偶然的邂逅呢?不就是一个印痕吗?几天就消失了,她自己也仅疼了两天而已。再次来到那个位置,已经被别人坐了。算了,蓓蓓叹了口气,“放弃吧!”她对自己说,然后走到了一个远离门口的地方坐下,第一次那么认真的去写作业,心中抛开了期待和焦虑的张望。一章的习题做完时,她伸了伸懒腰,长嘘了一口气。刚要埋头继续觉得对面有双眼睛盯着自己,“难道刚才失态了?”她心想,忍不住好奇,她抬起头,mygod!“对面的人怎么那么陌生又熟悉?”几秒钟后,他俩几乎同时抬起手指着对方,“是你?”又几乎同时说出口“撞了我!”“碰了我!”同时说完后他们一齐笑了,韩蓓蓓扫了一眼周围学习的人,指了指便签,她写了句她觉得挺大胆的话“我天天在找你!”想了想又加了一句“撞得我牙疼了两天!”递过去的同时,对面的纸条也传过来,你把我肩膀撞得好疼,那痕迹现在还有呢!我天天想找凶手算账呢!”两人看完纸条都忍不住笑了。突然发现,原来这么多天他们都在默默的找对方可是却戏剧的一次次错过,像几米笔下的男女主人公,在擦肩而过中错过了那么久!
从那以后,图书管理某个地方有了两人一起学习的影子。渐渐地,他们发现彼此间有好大的默契,好多的共同爱好。时间从未这样迅速的流逝过!充实且甜蜜。蓓蓓说:“我不再烦恼济南炎热的夏天,因为那可能是在为某些人安排着相遇,安排着幸福。”
时光在流逝,爱情也在不经意间敲门,不需刻意的等待,只要有默契,谁管是在什么地方呢?
还有,其实寝室的灯在那期间也坏过,可是不到三个小时就被换上了,第一次如此的迅速!但没有人会说什么寻找光明之类的话了,因为有什么比蓓蓓找到幸福更好呢?
99℃与100℃只差一度
望着之尘紧闭的门里传出小女生咯咯的笑声,我恨得牙根直痒。我和之尘是典型的异性合租,刚开始多完美啊,我做饭来他洗碗,他拖地来我洗衣,可是,自从这个家伙过了23岁生日,就叨叨着要找女朋友,果然,一个星期见一个,我绝不夸张。当然,他交女朋友我由衷地为他感到高兴,可是,交了女朋友的他全然忘了他作为这个家男主人的义务,地板留着让我擦啊?做梦!
我恶狠狠地敲他的门,他一脸愕然地打开,眼角的媚笑还没尽数掩去。我面无表情地递给他500元钱:下个月的房租。他恨不得把我推出门去:你什么时候交房租准时过?偏偏今天的这个时候交?我哼了一声就出去了。门比我还大声地关上,我趴在门外,听他们在说什么。之尘嘻皮笑脸地:真是雪中送炭啊,你喜欢的mp3,有戏啦!然后是一声少儿不宜的脆响。门外的我一阵冷麻,对自己意气用事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悔之莫及。
我和之尘认识多少年了?反正连手带脚全加起来也不够数的。小时候一起玩大,然后又一起上学——他因为比我大一岁因此总是高我一个年级,我曾求他留一级等等我,他鼓励我说你这么聪明跳一级不就行了?我努力过,但最后还是放弃了,所以,直到大学毕业,他还是比我早一年。
我大学一毕业,就毫不客气地搬进了他租的房子,并自作主张将房租定为我所能承受的最高价:500元。虽然少点,但足以缓解他的经济压力,而且,还能和他分担家务呢!这个呆瓜显然有点动心,但他马上附在我耳边提出了他的条件,并警告我:做不到要请“必胜客”的哦!我反问:如果你做不到呢?之尘说:一样。左思右想好像对自己没什么害处,于是欣然同意。之尘马上从闷闷不乐变为欢天喜地,并热情地为我张罗了一桌菜来庆祝我成为社会新鲜人。
晚上吃完饭,我们一起在沙发上看电视。看着他玉树临风的样子,再看看我一副小家碧玉的乖模样,我叹口气说:咱们其实挺配的,如果咱们是一对,羡煞多少痴男怨女啊!他头也不回地说:多少痴男在偷偷地笑啊,傻姑居然也有人要。我气疯了,勒令他在一分钟之内把我逗笑,不然,我就让他哭!
他看风使舵的本事总在关键时刻发挥作用,他马上哄我说:你知道我最大的愿望是什么?我问:是什么?他脉脉含情地看着我:你过得好是我最大的心愿。我也含情脉脉地看着他:你的愿望也是我的愿望。他一脸的惊喜:难道,你也希望我过得好?那就多负担一点房租吧!我嘿嘿一笑:我过得好也是我最大的心愿。之尘一脸恼怒地看着我:别笑了,满脸的皱纹以后让男朋友怎么亲你?
我赶紧把脸绷紧:那怎么办?之尘慢条斯理地说:那有什么办法?闭着眼亲呗!
之尘喜滋滋地送那个女孩后回来。我慢慢蹭过去:那个女孩好像很喜欢你啊!之尘防备的表情马上放松:是啊,谁说帅是一种罪过呢?我接着给他刨坑:不过她看你钱包的时间比看你的时间长哎!所以我有理由相信,你的钱包比你帅多了。
之尘一脸的不屑一顾:看见我交女朋友眼红了?你不是长得跟朵花似的吗?有本事自己也交个男朋友去!
一句话戳到了我的伤心处,我顿时恶向胆边生,抓起书朝他的脑瓜拍过去,然后快速飞回房间,在关上房门的刹那,我又扔给他一句话:像你那样,也只能靠那点钱来维持自己的魅力了。然后飞快地关上了房门。在咚咚的疯狂的敲门声中,我仰天长笑。
几天后,果然房间里一片寂静。我小心翼翼地走到他的身边,得意地问他:我说的没错吧?女孩看女孩,最准了。之尘看了我半晌,深沉地点了点头。他终于肯接受现实了,这个呆瓜。
记得几年前,我们上大学的时候,他鬼使神差地爱上了我们学校的校花,整天为伊消得人憔悴,眼看国字脸瘦成了瓜子脸,我急忙让他打住:单相思是可以减肥,但你难道真的想瘦成路边那棵挺拔的小白杨吗?
一句话点醒梦中人,呆瓜果然明白自己不是为了减肥,于是在我的指导下一番前攻后击,校花高贵的头终于柔弱地靠在了他那单薄的肩膀上,但仅仅是昙花一现,或者是蜻蜓点水,随着毕业的来临,校花就去追求新的幸福去了。为此他一直耿耿于怀于我的居心叵测:让他见识了天堂,却让他生活在地狱,歹毒啊!
如果我没去过天堂该多好啊!之尘只要一空虚了,就望着天花板指桑骂槐。
从那时起,我就发誓:不就是天堂吗?我能让你上去参观一下,我就能永远让你住在那里。
如今,他更加变本加厉地指桑骂槐。我受够了,我想,我也该兑现我的诺言了,不就是个女朋友吗?女朋友不就是一件外套吗?我身边的女生哪个不是貂皮大衣?你穿得起吗?不过也好,让你见识一下,也让你知道什么才叫自惭形秽。
但我的计划还没开始实施,之尘就有了新女友,让我很有挫败感。
当小蝶被之尘领进我们那个混乱不堪的家时,我毫不夸张地说,整个房间一下子变得蓬荜生辉。不是小蝶有多漂亮,而是她那种既阳光又有书卷气的气质,让女人看了都不能生出一点的嫉妒。
我没敢捣乱,只殷勤地泡了一杯茶,一脸尊敬地给小蝶递过去。然后看着她在那里浅浅地喝。之尘给我几个眼色,让我回房间,我假装没看见,一个劲地问小蝶好喝吗?你喝茶前转杯子的样子特别像《绿茶》里的赵薇。
小蝶甜甜地说谢谢,然后用眼睛的光芒把我逼回到了房间。关门的瞬间我才想到:我为什么要回房间?客厅也有我的一半!
不过这回,可以看出来,之尘是真的爱上了。不过,这个女孩,一点也不招人讨厌,像一件东四小店里的皮衣,帅气而让人觉得亲切。我决定成全之尘。
我和之尘用一个晚上的时间来研究小蝶的前世和今生,如果有可能的话,我们都想把她解剖了。根据小蝶的现状:电影学院的一名研究生,出生于并不很富裕但却很开通的普通家庭,为此,我为之尘制订了详细的计划,然后意味深长地拍拍他的肩:师傅引进门,修行在个人,为师我也该告老还乡啦!
之尘虔诚地捧着我的计划书,很真诚地对我说:下个月你的房租,全免!我眼皮也不抬地答应了一声,像电影里的老佛爷一样。我做的计划还是很成功的,主要体现在之尘的早出晚归和嘴角挥之不去的笑意上,而且,现在他基本上能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了,那是我奋斗的愿望,如今实现了,我却有点不适应了。
首先是寂寞。以前,两个人在家,打打闹闹的,多好啊,即使是谁也不理谁,也能听到另一个房间里的动静,就感觉自己不是一个人。可现在,他把他能挤出来的所有时间,都用来约会了,只剩下我这个没人爱的小女人。不由对小蝶有点嫉妒。因此小蝶再次来的时候,我从她的眼中看到了戒备和警惕,她是那样一个聪明的女子。之尘说,主要是我提你名字的频率太高了,要不我和她说?说什么?我甜蜜地问,好像看见了“必胜客”。他乖乖地闭上了嘴巴。自从搬进小屋答应了他的那个条件,我们谁也没有输过,唉,我喜欢的“必胜客”什么时候才能成为我的战利品呢?
我没想到小蝶会给我打电话。但当我接到那个电话的时候,我就知道原因了。我们约在一个酒吧,那是一个很让人尴尬的地方,旁边是欢声笑语,我们却相对无言。小蝶说:如果你爱他,可以说出来。真的,我不是那种很小气的女人,我希望我的爱情是透明的,而不是到处都弥漫着暧昧不清。
我说,我是舍不得他。说完我的眼泪忽然就下来了,我说,你知道吗?我们从小就在一起玩,好多年了,他是那么的宠我,可是忽然之间,他就不管我了,20多年的依靠就这样没了,好像我家那条我最喜欢的小猫,说出走就出走了,我接受不了。
我擦一把眼泪,继续说:可是,你要明白,我们是水,即使烧到了99℃,它也是水。而你们是100℃的汽,虽然99℃与100℃只差一度,但性质是不一样的。所以,你要对我放心。我离开的时候,眼角还有未擦干的泪。我相信她能明白,她是那么聪明,她是那么爱之尘,我看得出来。
今天我的心情特别好。之尘打趣我:有男朋友了?我扭捏着:我那么丑,又野蛮,哪会有男孩喜欢我?
之尘瞠目结舌:你终于肯照一回镜子啦?毫无疑问,又是一顿暴打,反正他正在恋爱,心情好得不会和我一般计较。不过,我确实是在今天,我23岁生日的时候,收到了一束鲜花,不管它代表的是什么,但好歹也是我第一次收到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