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房间的墙角,独自一人。听着窗外的声音。有时是几个少女的谈笑声、有时是单身汉自我陶醉地唱着跑调的情歌、有时只有伶仃的脚步声……
我紧紧地咬住嘴唇,抬起头。只为不让眼泪流出……如果你能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会大声的对你说:
“其实,我爱你!”
带着眼泪说再见
我们不是太善变,只是没有用心去爱。
越看着我,一脸的疑惑不解。“可以告诉我,为什么吗?”我摇头,结束的最后,说不出口的理由。“你是说,要我放你走?”我点头,刺眼的阳光照得我睁不开眼睛。“不是说好要永远在一起吗?为什么要善变?”责问的语气让我快要支撑不住。“不要再问了,好不好?要说的已经说了,那么,再见了。”我起身,逃离了他追逐的视线。
这就算是和他说分手了吧,以后不会再在一起,不会有吵架,不会有哭泣,不会有感动,所有的一切,都与我无关了。这算是一种解脱的方式吗?我看着越坐在刚才的台阶上,呆呆地看着某个方向,很迷茫,似乎,是还有些悲伤。
越,我还记得我们之间的约定呵,说好要永远在一起,可是呢?现在的你,是不是还是爱我,也许你自己都不能肯定地回答吧,是因为我太敏感,看到了我们之间无形的裂缝,看到你已经开始有杂质在里面的爱,看到了你敷衍的眼神。我知道我们快完了,我之所以这样做,只是我想忍着痛让结尾提前来到而已。
这样,我就不会显得很失败,我会勇敢地面对我们的残局,一点一点学着去治好自己的伤口。
所以,亲爱的,不是我们太善变,只是我们没有用心去爱,对吗?
可是,为什么,往事一幕幕的时候,心很疼呢?如果没有过去,会不会不痛?可是如果没有了你,我要怎么办?
我想下一场大雨。冲去所有的悲伤。
时间淡化了一切,但是却留下了细小的痕迹,
在我快乐的时候冲冒出来,让我的心湿漉漉
32℃的热度,我突兀地想起了你,快要窒息。
是盛夏,温度还在持续升温,我不怕冷,但是我怕热。去吃冷饮的时候,点了草莓味道的刨冰。和坐在对面的迪说了很多笑话,不停地笑着,却很想哭泣,草莓味道,翻滚在我的喉咙,无情地提醒我,昨天真实地存在过,不会轻易抹去。
以前,我生气的时候,总会有草莓味道的冷饮来哄我开心,从什么时候开始,这已经开始是一种奢侈了呢?
我扭头看向外面熙熙攘攘的人群。“豆豆,这个是送给你的,漂亮吧?”熟悉的声音,站在越身边的女生羞涩地笑了,似曾相识的画面。越的手上举着的是一条闪闪发亮的手链,美丽得我头很痛。原来,这么快就已经学会重新开始了呢,我勉强地牵动嘴角笑了起来,想要用虚伪掩盖我的难过。“喂!在看什么呢?”迪喊我的时候,我回转头看向他,却已经不能控制地泪流满面。
迪顺着我的视线看到了那边,他拽起我的手向那边快步走去,“算了,我们走吧。”我拽拽他的胳膊,他的眼睛快要冒出火来。“垃圾!”那么重的一拳,我看着红色的血慢慢从他的嘴角滑落出来,撕碎了我的心。眼前的两个人扭打在一起,“不要打了,不要打了。”那个女生喊着,我喉咙发涩,说不出一句话来。蹲在墙角,泣不成声。
“走吧。”迪横抱起我,我伸出手,揽着他的脖子,睁着眼睛流出的眼泪滴了他满怀,模糊的视线中,越搂了那个女生向远处走去,这大概就是分道扬镳。“没事了,别哭了,乖。”他轻声安慰着我,声音柔得我难受,我只是想要安静一下。
越,会不会很痛?一定有她照顾你吧,我应该不担心你的。她比我温柔,比我好,虽然我们过去了,但你要好好地幸福。在32℃的热度里,让我突兀地想起了你,快要窒息掉。你会不会也偶尔想起我?
我还是害怕会痛,如果你在,我或许不会胆怯。
我紧闭了眼睛,摸索着前进,只是讨厌洞穿一切。
我假装自己已经失忆,我欺骗自己已经不痛了。
却在甜蜜的梦中泪水惊醒了梦魇。
听说在耳朵上打一个洞,就可以忘记过去悲伤的一切,所以我很大胆地要迪带我去打耳洞。我很害怕地捂着耳朵,其实一点也不痛,真的,只是心里怕痛而已。我摸了摸和迪一模一样的耳钉笑了起来,在你离开以后,我在学着长大。长大了,就不会怕痛了,也就,不会害怕别人先离开了。
迪宠溺地摸着我的头发,我很孩子气对着他笑,这个耳洞似乎真的很灵气,你看,越,虽然你离开了我,我的笑容比以前更灿烂呢。
那晚,我做了一个梦,越在梦里面等我,他说:“你回来吧。”我使劲地点头,想要伸手抓住他,却扑了空,越凭空消失了,仿佛蒸发了一般。我哭着醒来了,泪水打湿了枕头,我环抱双膝坐着,看着窗外,等待着下一个天亮。
我告诉自己已经失忆,我告诉自己已经不痛了。
我想要他牵起我的手逃离这个让我流光眼泪的地方
但我却逃离不了我营造的禁锢。
是因为想起你的时候,无法不流泪。
迪无奈地看着我,他心疼地说:“告诉我,要怎么办?你才不会这么悲伤?”他看着我的时候,眸子很透彻,没有杂质,是我的影子,在那一刻坚定,他一定不会骗我。“带我走,逃离这个让我悲伤的世界。”我朝他伸出了手,他抓着我的手,拽着我狂奔在这个城市的每个角落,那些我和越牵着手走过的街道还有商店,我听到风在耳边疾呼,掠过我还有些微痛的耳洞。我觉得两旁的景物越来越模糊,直至看不见,我闭上了眼睛,享受这瞬间的忘我,享受这瞬间的忘你。
是日落,但是颜色还是很鲜艳,是鲜艳的红色,耀眼得很壮观。我用手遮住双眼,眺望远方,远方是迷惘的明天,我不知道的未来。迪采了小菊花插在我的耳边,很温暖地对着我笑,他看着我的是炽热的光。我不好意思地看向别处,在山的顶峰,到处是美丽。
下山的时候,趴在迪的背上,紧紧闭上眼睛,这片刻的安宁。“我们回去吧,明天,我一定会好好幸福。”他重重地点头。
我会解除我自己营造的这道禁锢,亲爱的,下次想起的你的时候,我不会再流泪,我不会再悲伤。
我就是小孩子气,我就是幼稚,
我就是孤单,我就是好强,
我不是玩具,所以,不会轻易认输。
“好久不见。”越就站在我的面前,第17天,真的是好久不见呢。“好久不见呢。”我冲他笑笑,转身离开。“知道为什么不喜欢你吗?”他在背后很残忍地大喊,早该明白,我只是单纯地喜欢而已,他根本没有喜欢,只是玩玩而已。“不知道。”我回首,真诚地看着他,坚强得自己都很意外。“因为你小孩子气,因为你幼稚,因为你有时候会很孤单,因为你大部分是好强的,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面对你,安慰你,喜欢你。”他说出了一大串的理由,我感到好笑地笑了起来。
“越,既然不喜欢我,为什么要记住关于我的这么多呢?”面对我的反问,他突然就回答不上来,他眼里的慌乱暴露了自己,还是有喜欢的吧。有时候,最不喜欢,是因为最在乎。“越,我不是玩具,所以,不会轻易认输。”我潇洒地快步走开,对,我应该要潇洒一些。
越,我真的不是玩具,不是逗你开心的玩具,我只是我自己。
就让盛夏,为我弹奏华丽的摇篮曲
永不凋谢的,你的我的,
THEENDISBEGINNING。
一起去登山,坐在迪的单车上,伸出双手迎接微风的抚摸,空气里是清新的叶子的味道。“我们都没错,只是不适合……”我拽着迪衬衣,唱起了歌,越骑着车子载着那个女生从我们旁边经过,我突然大喊:“越,再见了。”然后我们擦肩而过,然后我的最后一滴关于越的眼泪流了下来,接着我笑。
越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了,再也不会出现。
我们失散在人多的十字路口。
我们应该继续走下去,狠狠地幸福。
亲爱的,就让盛夏为我弹奏最华丽音符,让我微笑着入睡,让我沉淀在和你美好的爱的梦里,融化一切过去的快乐的悲伤的。醒后,会有很更美丽的彩虹装扮我的梦。
亲爱的,结束也是开始,对吗?
有那么一个女孩
淡蓝色的天被悬的老高,不知从哪里慢悠悠刮过来几抹悠白的云,软乎乎漾啊漾,然后就满满的影在了我的头上。我走在两栋楼之间悬空架起的天桥上,绿油油的风轻轻的吹,刘海儿纷纷扰不了漠然的我的眼神。
“阳光,阳光,我喜欢你——”
我循着声音望下去,高高的天桥下有个女孩张开五指在嘴巴前护成喇叭状向着我的方向在喊。微风里她的长发飘飘,粉色的连衣小裙被风扯向身后。然后我就看到成片成片的阳光桃花雨一样扑簌簌落下来,砸在女孩的身上,凋成瓣。这个时候我突然发现,那个女孩原本好美丽。
女孩,叫小米。
有那么一刻我是静静的看着小米,微微的笑。……
阿雯,总是喜欢拉着我的手满大街的走,什么流行饰品品牌服饰都不能逃之夭夭躲过她的法眼。不会逛街的男生没情调。阿雯说我,没情调。尽管如此她还是会拉着我随便撞进哪家店随便拿起什么在自己头上或者身上比划。每每此时我就是她的一面镜子,我不言不语不反应她假装生气的嘟起小嘴,我勾着手指刮她的鼻梁。她坏坏的笑,她说逛街不为了买东西就是为了炫耀。我问她,炫耀什么。她含着首,眼珠子来回乱转,说,不懂。我也不懂。然后又拉着我一股脑儿满大街的跑。哦,对了,我们身后总是跟着她最好的友女,我回回头就能看到她,好像影子不存在,她一直很安静像只温顺的小绵羊。我们感情都还好。
即使逛街没累,阿雯也不会放过街边的凉饮店。阿雯说她喜欢那种喝着卡布奇诺听着轻音乐慢慢幻想的感觉,感觉的美好就像嘴巴里那无数香甜而酥软的奶泡,又带着原味咖啡的苦涩和浓郁。一种奇怪的感觉,足够让我莫名其妙。我总是点上一杯绿茶,我喜欢品上一口那种亦苦亦甘的清冽,让它尽情在我的舌苔上留恋。女孩总是叫上一杯冰水,无色无味,那只澄明的玻璃杯像她一样安静。我喜欢看着阿雯嘴巴里含着卡布奇诺眯着眼睛的那副享受模样,骨子里还真有点庆幸自己的那股小幸福。然后我的目光也会经意不经意瞄到寂寞的她,微低着头,握着更加寂寞的玻璃杯。
阿雯就是我的小幸福,我诞生这个想法的时间足够长。夜风吹啊吹,迎面弥漫着海水的咸涩味道。阿雯拉着我跑啊跑,我们的身影漠漠的淹没在那寂寞风色。阿雯故意时不时的看看身后那个被夜色隐匿的她。海里的风湿乎乎吹过来,海水里仿佛有一只压抑的小野兽在咆哮。阿雯贴在我的身上开始有点小亲密,看着她羞红的脸颊好可爱。然后有一种怜爱突如其来,有什么阻塞住自己的血液,足够哽咽。一种酸酸涩涩的甜蜜,一种习以为常的小幸福。蓦然感觉面前这个女人熟悉里透着那么些陌生,我们之间不远不近的就是有那么一线距离,说不清道不明的。夜色好深,星星微明。然后我送阿雯和她回家。阿雯拉着她蹦蹦跳跳的走在前面,我耷拉在后面。
常常想,我是喜欢阿雯的。从她笨手笨脚为我打第一件毛衣的时候,从她酸酸咸咸为我做第一顿饭的时候,从她无缘无故跟我发第一次脾气的时候,从她无厘无头朝我哭第一次埋怨的时候,从她甜甜蜜蜜给我第一次吻的时候。她是个如此简单的女子,却足足左右了我的心情。不用怀疑,她一直霸占着我最大的心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