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手里芸的个人档案,鱼的嘴角微微抽动着,这就是他的小未婚妻,一个能牵动他思绪的女孩,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就喜欢上她。想想曾经有多少女孩愿意为他付出,他却没有任何表示,而如今却为了这个只见过一面的女孩,愿意用付出庞大的资金来挽救一家快倒闭的公司的手断来得到她,也许会太过分,但他想自己一定会好好爱他的。所以……
想得正入神,就被破门而入的来人打断了,一个长着娃娃脸的女孩闯了进来,就凭秘书那紧张的样子,可以猜测到这女孩子平日里有多么的泼辣。
鱼挥手示意秘书出去,门刚关上,芸就迫不急待的走到鱼坐的位置开口道:“喂,石头,我不要嫁给你,我们退婚吧!”知道芸的来意后,鱼正视着芸,让芸感觉到全身都不自在,然后用温和的声音说:“你没有路可以选了,要不你和我结婚,要不你爸爸的公司就会倒闭!你爸爸选择了把你嫁给我,所以你没有别的选择。”话音刚落,芸几乎无法接受自己竟然是爸爸和其它公司合作上的一个合作项目的事实,她委曲的哭了,看到她哭,平日严肃的鱼显得有点束手无策,只好把她紧紧的抱在怀里。芸感觉到这个怀抱真得好有力,能让她感到很安全,有说不出的感觉,哭过后,芸推开他,跑了出去。
结婚的前一天,芸终于想出了一个逃婚的办法,而且还不由的笑了笑。
结婚那天,芸没有像其它人一样高兴,因为自己只是合同上的交换物而已,没有感情的基础。一切都就位,芸忽然对周围的人说:“你们先出去吧,我想一个人静一静,然后等那些化妆师一走,芸马上从二楼的窗户往下爬,她希望自己可以顺利逃掉,来到窗前感觉距离地面很高,但她还是从上面慢慢往下爬,快到地面的时候不小心从上面摔了下来,可是没有感觉到痛,睁大眼睛一看,自己正躺在鱼的怀里,芸飞快的从他怀里跳下来,很不礼貌的说:“死石头,为什么你要跟着我啊?”听了芸的话,鱼笑了,就在他笑的刹那间,芸发现他笑的样子很好看,有两个小酒窝。鱼不管芸的反对就横抱着她,跑向教堂。
到了教堂门口,鱼放慢脚步,随着结婚曲子,抱着芸徐徐的走进教堂,而且还在芸耳边轻轻的说:“早料到你会来这一招,所以我在下面等着你,可是你爬的太慢了,让我等很久!”听了他的话,芸气得哑口无言。
来到牧师面前,鱼才把芸放下,顿时周围人的赞叹声频频传来,什么“才子佳人”,什么“郎才女貌”……芸不由的调头看了看鱼,才发现他长得还真帅,但就是脸上没表情,跟石头一样冰冷,没有一点笑意。至于牧师一连串说词芸一句也没听进去,因为她看鱼几乎看到呆掉。
当牧师说:“林茹芸小姐,你愿意嫁给雷鱼先生为妻,并一生一世生死不离吗?”“我愿意!”她很自然而平静的回答,等她反应过来后,很惊讶的问:“牧师你刚才说什么?”牧师微笑着说:“我说请你们交换信物!”就这样戒指糊里糊涂的被鱼戴上去了。
一回到家里,芸感觉很累,所以一到家便倒在床上大睡起来。直第二天早上,才发现自己不在自己的房间,随后又发现自己身上穿着一件男人的衬衫,不由的跳起来,仔细回想昨天的事,芸从床上起来喊道:“雷鱼,我跟你拼了!”可是回应她的只有一片寂静。
走到桌子旁边,看到桌面上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亲爱的,早餐做好了在微波炉里,如果冷了,自己热一热再吃哦!晚上有一个晚宴,衣服在我衣柜里面,那套紫色的,要是不喜欢就再换别的,记得要开心哦!”看完纸条,一种幸福的感觉油然而生。虽然从小失去了母爱,爸爸也非常的疼爱自己,不让自己受气,但也没像鱼这样子过。她有点感动,但摸摸自己身上的衣服,不禁又火了起来。
晚上鱼刚进屋,就听到芸对他大吼:“昨天晚上你对我……对我……对我做了什么?”看着芸可爱的娃娃脸,眼睛睁的大大的,鱼坏坏笑了,然后说:“新婚燕尔你说呢?应该做什么就做什么啊!”听了鱼的话,芸整个身子软坐在沙发上,嘴巴里不停的念着:“完了……完了……”看着芸那个样子,鱼解释道:“昨天我只是帮你换了一下衣服,其它什么也没做!”芸从沙发上跳起来,一把抓住鱼的衣领,紧张的说:“那……那……你是不是……是不是什么都看到了?”鱼点点头然后优雅的说:“你是我妻子,我不能看吗?都已经结婚了还有什么?”话刚说完,芸便跳起来喊道:“你还我清白!”接着整个屋子里闹成一片,房间里回荡着带有丝毫和谐的打闹声。
爱情的条件
她很美丽。从某个角度来讲,这是一个女人最大的资本。她清楚地认识这一点。她知道,她的爱情亦不会平凡。
从中学起,她就不乏追求者。十几岁的女孩子都向往纯粹的爱情,愿意相信美好。她也不例外。经历了两次恋爱。从希望到失望。过早的投入让她体味到了个中滋味,看到了一些真相。于是不再相信。
她想,爱情也不过如此。没有谁可以无条件地对谁好。
但她是美丽的。她是知道的。她想,她会找一个有学历,有钱,相貌不俗,且有品味的男子。别的都不太重要了。这些已经足够。爱与不爱又有什么关系?有时侯,她也会为自己的这种想法感到失望。但她安慰自己,这并不是自我,而是自我保护罢了。
就这样过了二十岁。这一年,她遇到了平。平是父亲同事的儿子。从小在农村长大,大学考到了这个城市,和她同校。他小她两岁,个子不高,相貌平平。她也自然不会注意到他。
但他一直对她很好,帮她打水,在图书馆给她留位子。找各种理由和机会接近她。连她都不知道,是她在照顾他,还是自己在被他关照着。连同寝室的姐妹都打趣她,你弟弟对你有意思哦!
直到有一天他对她说,我真的很喜欢你。夜色中的校园是美丽的,风儿轻轻吹动树梢,淡淡的月光洒下来,照得男孩儿的眼睛明亮灼人。女孩儿微微有些吃惊的看着他,一瞬间,心里不是没有感动,但女孩儿轻轻的还是笑了。她说,我真的是不适合你。他不语,低下头。他不是不明白她的意思。只是……
她并没有太放在心上。对于他和他的感情。而他一如继往。
大三,她和同系的一个男生好开始了交往。男孩儿高大帅气,家境也很不错,父母都是大学教师。男孩儿对她也很好。而林,则退了下来。沉默的,没有任何怨言。他想,她终于找到了她要的东西。但是,她真的确定这就是她想要的生活吗?
就这样,一切发展的都很顺利。毕业后,她嫁给了男孩儿。婚礼是她梦想过的样子。华丽,盛大。有美丽高档的白色婚纱,精美的无懈可击的妆容。当男孩儿把一枚I?Do的钻戒套上她的无名指,一滴眼泪从女孩儿的眼中掉落下来,那是天使的眼泪,和指间的钻石一样明亮。女孩儿仰起脸,幸福的笑了,泪眼朦胧中,她同样看到了两个男人的笑容。身边的丈夫,还有人群中的平。
婚后的女孩儿很幸福。丈夫体贴,顾家。而林,听说去了一个南方的城市发展。
有时候,她还是会想起平。那是在一个人的午后,房间整洁舒适,花瓶里用清水养的马蹄莲。她安静的在躺椅上望着远处的天空,手上是一本亦舒的小说,突然就对着窗外明晃晃的阳光出了神。有时候,她也会问自己,这就是自己要的生活么?富足的,平淡的,会一直到死。
她本以为一切可以就这样下去,有爱自己的丈夫,和可爱的孩子。如果没有那场车祸
那年五月,北京的春天温暖,干燥,偶尔的沙尘天气让人感觉疲倦。生活依旧平淡如水。只是,这河流表面平静往往催生底层的暗涌。女孩儿没有丝毫预感,一场灾难正悄然步近。
清晨,她像往常一样送女儿去幼稚园,短短十分钟的路程母女俩有说有笑,没有任何预兆。只是回家的路上,女孩儿出了车祸。
这场车祸带走了女孩儿的半条手臂,也带走了本属于她的幸福。当时女孩儿伤的很严重,持续昏迷了好几天,医生甚至下了病危通知书。男人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离她而去。
床榻前,只有悲痛欲绝的父母和闻讯赶来的平。平守了她整整七天七夜,他紧紧地握着她的手,一直不断地对她说,请你醒过来,不要放弃,请你,请你。
也许是听到了来自亲人的呼唤,也许是他的力量支撑了她。她活了过来。
这个过程是艰难的,女孩儿整个人像被拆了重铸。她要面对的不仅仅是残缺的身体,还有破碎的爱情。不得不承认,男人的爱情是脆弱的,像一个美丽的陶瓷,可以经受岁月的风化,但是这么的不堪一击。
女孩儿除了接受别无选择,她又能怎样呢?除了这些,最让她难以面对的,是平,和他的感情。她对他时有所亏欠的,但在她最最艰难的日子,他陪在她的身边。在昏迷中,她还隐约听到一个声音,我爱你,始终,永远,都不曾改变……
生活继续,她还需要慢慢的习惯和适应,孩子这么小,她必须坚强。
平一直留在这边,每天来陪她一小会儿,陪她聊聊天,吃顿饭。他是懂她的。所以给她足够的时间和空间,不会让她感觉太大压力。
那天中午两人一起做饭吃,他们一起包的饺子。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这话,说话的时候,她是不看他的。突然他说,是不是可以考虑嫁给我。
女孩儿的手瞬间抖了一下。很长时间的下雪。她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情绪,说,我把饺子拿去煮了。
平很长时间没有再来,他怕她会尴尬,会难过,会……
一周后,当平再次来到女孩儿门前,他才知道,她消失了。他发疯似的找她,她怎么可以就这么离开他,她不知道他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这么多艰辛努力,只因为有她的支撑,现在的他有能力承担她了,她却走了。她对他是多么的重要,他不在乎她有过的婚姻,不在乎她的残缺,因为他爱她,在他心里,她就是完美的。只要能和她在一起,失去一切都不可惜。她幸福的时候,他可以默默守望,但现在,他不能再沉默下去。
她带着女儿搬到了很远的地方,她们是悄悄走的,没有惊动任何人,也断绝了和所有人的联系,没有人知道她们去了哪里。其实是早有打算,只是他的一句话坚定了她离开的决心。
并非是她对他没有感情,也并非无法走出过去的阴影,受伤的心不愿再去相信。一切正相反。爱他,所以要离开他。
生活是窘迫的,她一直独自用力。多少个夜晚,她是喊着他的名字醒过来的。而触碰到的只有脸上冰凉的液体。她说,我是真得很想跟你走。只是……
只是,现在,让我拿什么来爱你?
其实,我爱你
阳光一缕一缕地射进树林里,叶子挡住了那将要投在书页上的阳光。但是阳光仍然穿过了叶子间的缝隙,只是在叶子的遮挡下漏出几点柔光。
书被扯走,响起了捣蛋的声音“什么什么啊?又在看黄色书啊!一边看还一边贼笑。”
他很高,完全挡住了阳光。我坐在草地上愣愣地看着他。
洪杰。
我最讨厌的人,没事就知道来打扰我。仗着自己高就欺负我,仗着自己腿长就老是抢了我的东西就跑。我和这种人竟然没死没残地当了几年同桌。
“还来!”对于这种人,我只能用祈使句。他只吃硬不吃软,这点我很明白。
他对我吐吐舌头,装出一幅很傲慢的样子说:“有本事就来抢啊!肥婆!”我到是见怪不怪了。
我黄思,身高166,体重54。哼,傻的都看的出我这是标准身材。只有他,仗着自己不到54公斤就天天肥婆前肥婆后得叫我。我回了他一个很好听的别名,熊仔饼。原因很简单,我经常吃熊仔饼吃腻了(我承认这不算理由),而且熊和洪也蛮谐音的。
“丹艳,帮我抓住他。”我站起身来,对着跑道上的丹艳叫到。她跑步是女生中最快的,而熊仔饼是男生中跑的最快的,这样比起来才比较公平嘛!
丹艳一听我的命令,拔腿就朝熊仔饼跑去。
“老大”
“老大”
雪莹和秋秋一前一后地朝我跑来,雪莹跑过来,一下子拉住了我的左手。秋秋慢了一步,但仍然努力地和雪莹“抢夺”我的左手。
“肥莹,松手啦!老大的左手我早就预订好啦!”
“哼,预订?你当这是什么?怎么说也要有个先来后到吧!”
没有理会她们俩的争吵,这已经是天天都有的戏码了。她们不争个你死我活是不会罢休的。止她们,班里的女生都把我当老大一样贡着。她们一下课就争先恐后地来拉我的手,每次都是一群一群的拥来。
“白痴,不是还有个右手吗?”看来熊仔饼已经甩掉了丹艳,这么快就跑到我这来骂我朋友。我的书已经不在他手里了,他手里只拿着我那个银色的书签。
雪莹和秋秋,都松来了手。秋秋用她很高调的嗓子对这熊仔饼说:“你懂个P!我们老大不喜欢别人拉她的右手。”
“我的右手是留着打你用的。”
熊仔饼突然走进我,嘻皮笑脸地说:“哈哈!原来是留给我哒!思思妹妹,那我来拉你的右手咯!”说完,还挤眉弄眼地对我伸出手。我也对着他微笑。
“啪!”一巴掌印在了他手上,并顺势把手伸向书签。但是,他一躲身拔腿就跑。
“抓住熊仔饼!”我一声令下,女生们都立刻一起冲向熊仔饼。我自己当然也冲出来打头阵,离熊仔就差几步之远时。陈明跑过来挡住了我,我往左他挡左,我往右他就挡右。
“闪开!”祺祺和娟子不知道哪来的拖把,对着陈明那嫩白的脸就直冲。陈明和我一样,先天性洁癖。而且他比我严重呢!看到这种稀稀拉拉的黑拖把对这自己的脸,那还不也要立刻抛弃兄弟落荒而逃。
熊仔帮的人来挡我,我的姐妹们就来挡他们。就这样,我顺利的和熊仔饼进入单条状态……
每天,我都要经历以上的战斗。表面上我皱着眉头,很讨厌他。但是,我相信他知道的。他一定知道,我喜欢他。虽然我从未说出口。我们的关系,在大家眼里就是欢喜冤家。在老师眼里,就是患难兄弟(凡是坏事就都有我们的份)。其实我们的关系到底是什么,我一直都不知道。
“我喜欢你哟!”一张纸条上写着这样一句话,这是他给我的纸条。
春夏秋冬,交替着——就这样,两年了。仍然是这样,他是我的敌人,我是他的敌人。偶然,眼角的余光看到了他对我的爱意。我终于有了信心,我要表白。
“你喜欢谁?”我给了他一张纸条。他看了看纸条,又看了看我。过了好久才回我纸条“你……前面的那个!”当时的我,只有淡淡一笑。并把纸条递给了前面的丹艳。那一整天,我都挂着淡淡的笑。看着丹艳又害羞又高兴的笑容,我有着莫名的感觉。
从那天起,我没有再皱着眉口了。我和洪杰成了私底下的好朋友,他会和我讨论送什么礼物给丹艳,如何制造他们独处……他问我:
“你喜欢什么颜色的围巾?粉红色还是天蓝色?”
“天蓝色”
第二天,我没有戴围巾。我希望马上就可以戴上一条天蓝色的围巾。的确有天蓝色的围巾,洪杰亲手围在了丹艳的脖子上。
那天,格外的冷。刺骨的风为什么一直在吹我那没戴围巾的脖子。
第二天晚上,他说:“明天一定要牵到她的手,你要帮我哟!”
第三天的我,把丹艳的手放在了他的手里。然后微笑的离开。今天的我,发自内心地笑了。因为我,碰到了他的手。
每天,我都看着我最喜欢的人,和别的女生在一起。并微笑的祝福着他们。我从未觉得自己很可怜,这些都是我应得的,难道不是吗?当幸福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却因为害怕被拒绝而一直没把心里的感觉说出来。我那些可怜的“自尊”,又卑微、又肮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