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亲王、郡王、贝勒、贝子这个系列的爵位是用于赐封给皇族成员的,非皇族成员赐封爵位是公、侯、伯、子、男的五级系列,每级爵位又分为一、二、三等。其中男爵是从一品,子爵是正一品,公爵、侯爵、伯爵都是超品,可见公爵的地位是极高的。
《清史稿-职官志》记述,雍正八年定制,外戚封为一等承恩公,外戚特指皇后的父亲。乾隆四十三年又规定,外戚没有文臣武将那样的丰功伟绩,只能封为三等承恩公。
《清史稿-外戚表》记载,同治元年八月十八日(1862年9月11日),正式追封慈禧皇太后的父亲惠征、祖父景瑞、曾祖父吉朗阿均为三等承恩公,慈安皇太后的祖上三代同时也都被追封为三等承恩公。按照清朝制度,慈禧太后没有做过咸丰皇帝的皇后,娘家父、祖不应受封承恩公,但是慈禧太后破坏了这个制度。当时,慈禧太后的父亲惠征已经死去,由慈禧的兄长、惠征的长子照祥承袭了爵位,并且在照祥死后,于光绪七年六月初二日(1881年6月27日)由照祥的儿子德善承袭了爵位。这是慈禧娘家人得到的第一个三等承恩公爵位。
到了光绪十四年十月初五日(1888年11月8日),慈禧太后在紫禁城西六宫储秀宫里的体和殿,为十八岁的光绪皇帝选定了二十一岁的静芬为皇后。静芬的父亲、慈禧太后的二弟桂祥于十月二十一日受封为三等承恩公,并且在桂祥死后,由桂祥的儿子德恒承袭了爵位。这是慈禧太后娘家人得到的第二个三等承恩公爵位。
常见一种说法:慈禧娘家人的第一个承恩公是照祥,照祥死后由桂祥承袭爵位,这是错误的说法。
桂公府地址在清朝属于镶白旗的辖区。慈禧太后家族本来隶属镶蓝旗,居住在镶蓝旗辖区内的劈柴胡同(今西城区辟才胡同)。咸丰皇帝死后五个月,慈禧太后于咸丰十一年十二月十八日(1862年1月17日)以同治小皇帝的名义下诏,将原属镶蓝旗的娘家抬旗升入镶黄旗。那么桂公府为何又设在镶白旗辖区内的芳嘉园呢?
原来桂公府本是胜保的住宅,胜保正是镶白旗人。《清史稿-胜保列传》记述,胜保,在道光二十年考中举人,历任顺天府教授、禄寺卿、内阁学士,“屡上书言事,甚着风采”。太平军攻略武昌时,胜保上奏军事方略,得到咸丰皇帝赏识,命以内阁学士的文职会办军务,屡建战功,累次受到赏赐花翎、赏穿黄马褂、赐予巴图鲁(英雄)勇号、赏加头品顶戴的奖励。咸丰十年,英法联军进攻北京,胜保率领八旗军驻防东郊定福庄,参加了通州八里桥大战,咸丰十一年,被提升为兵部侍郎。咸丰皇帝死后,胜保支持慈禧太后垂帘听政,反对肃顺等人掌权,得到慈禧太后的信任。但是胜保在打击太平军和捻军的时候,因为招降敌军将领,遭到朝廷疑忌,被以“骄纵贪淫,冒饷纳贿,拥兵纵寇,欺罔贻误”罪名革职抄家,于同治二年判令自尽。胜保的住宅被赐予了慈禧太后的二弟桂祥,桂祥的女儿就是从这里被迎娶进入皇宫做了皇后的。